我相信你的出发点是好的,也理解这种个小心翼翼的态度。但我认为你这个顾虑是多余的。


所有跟贴·加跟贴·新语丝读书论坛

送交者: JFF 于 2006-11-23, 16:21:12:

回答: 是否有必要考虑一下打假的战术问题? 由 比目氏 于 2006-11-23, 14:56:32:

就说最近的三个官司(肖四壶案,西翻案,八褂案)并没有侮辱人格的问题。但欲加之罪,何患无词。连“国际期刊”那样的借口都能找出,还找不出“侮辱”的借口?

据我的观察,方是个知法严谨并有著丰富合法斗争经验的人,写正规的批评文章时,遣词造句可以说是非常严谨的,没有,我想以后更不会,为了直抒胸意而做授人以柄的傻事的。遇到枉法法官,那是防不胜防的,除了闭嘴。现实有时候就是这样让人无奈的。

马主席教导我们说:取得胜利时不能被胜利充昏头脑,遇到挫折时不能用对手的错误
来打击自己的意志。我们的同志在困难的时候,要看到光明,要看到胜利,要提高我们的勇气。要鼓自己的士气,灭敌人的气焰。拿破伦说,当跃出战壕以后,只管往前冲,不要往两边看,大刀只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他说的好象是法语,我听不懂,根据神态判断的,所以,不要来跟我讨论翻译问题。)




所有跟贴:


加跟贴

笔名: 密码: 注册笔名请按这里

标题:

内容: (BBCode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