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不住顶一个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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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找爱的小狐狸 于 2006-11-20, 15:58:52:

回答: 细批方舟子的翻译错误 由 忍不住说一句 于 2006-11-20, 11:51:40:

这两天一直忙着自己的翻译,没有空来跟方先生斗嘴,今天看到忍不住说一句的帖子,我也来顶一下。

之前看方先生对《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译文的时候,觉得他的翻译文字有点生硬。后来为了跟他打嘴仗,很仔细的看了一下原文,再来看他的翻译,不仅开始怀疑他老人家是不是真的看懂了这部美国上世纪20年代的名著。

首先是对vulnerable这个词的翻译。我后来发现其实方先生在一开始的几个贴子里自己也提到了vulnerable是“不成熟,易受影响的”(在他驳有些人说vulnerable是“容易受伤”的意思时)说明方先生还是知道这个词的意思的。那么这里原文用这个词要强调的是“不成熟的所以易受影响”还是仅仅是“易受影响”?对“不成熟,易受影响的”是方译好,还是译成“阅历不深”的好,懂中文的就不用我再说了吧。

还有一处让我怀疑方先生对于写给不那么针对普通大众的英文读物的阅读理解能力。就是对于“but we've always been unusually communicative in a reserved way”的理解。这里方先生显然是犯了望文生义的毛病,就是communicative这个词。一来可能是时间紧,所以方先生看到这个词以为就是communicative的形容词形式,所以就来了个“进行沟通”。这个要搁在阅读的时候,其实也就了解大意了,不用再深究。但是要翻译,这里communicative就是“沟通的”吗?查下词典就很容易解决了。不过,看来方先生是以为我一个英语专业出身的人都看不明白这词是communicate的词性变化,实在没有什么技术含量,所以就没有理我了吧。花时间看一下哪怕是英汉词典,也能知道到底没弄的人是谁了。communicative的原意是inclined to communicate or impart; talkative,也就是说不仅是“进行沟通”还是“愿意沟通”“沟通效果好的”,这里谁的翻译更合原意?是方先生还是巫先生?他们的差别难道仅仅是翻译风格或句式上的?二来这里的原文还使用了一个paradox的修辞手法,reserved其实说的是不愿意把什么都说明白的,有所保留的,但是又说是unususally communicative。方先生可能是没有看出来,所以他的翻译恰恰没能体现出原文的这种文字上的风格来。而这一文字风格又是于小说的整体风格相通的。整个小说讲的故事其实也是一个paradox。这一点,之前有一位狼兄看出来了,说原文的用词有意思,结果被方先生骂了,这里为狼兄鸣一下不平。

在我看来,以方先生的英语和中文及翻译能力来看,要翻个针对普通大众的浅显英文读物,按说也绰绰有余了,尤其是在他的读者群是普通中国大众的情况下。只是呢,《了不起的盖茨比》真的只是浅显的英文读物吗?真的要把《了不起的盖茨比》跟那些某李半瓶醋翻译的通俗读物相比,我想菲茨杰拉德可能就会有点异议了。

这次关于翻译的争论进行了这么久,我觉得有一点大家还是有共识的,那就是对于有些具体的用词造句,甚至于翻译的风格,都是可以争论也没可能有定论。方先生的翻译绝对不能说错,也不是不好。但是方先生如果一定要说巫先生没有读懂原文,巫译与原文的距离比方译与原文的距离大,这个我想我是坚决不能同意的。

引起这次争论的,其实是因为某李半瓶醋跳出来说巫先生译的不好,然后被人骂了,因为他译的更不好。之后方先生一方面出头在新到上帮李半瓶醋来论证巫先生的译文不好,另一方面又跟所有驳斥李半瓶醋的网友们打开了嘴仗,把所以网友们的翻译基本上一一骂了一通。方先生如此爱护李半瓶醋据说是因为李是在国内英文水平好的啦,而骂他的网友比他学习英文环境好英文还不如他,所以没有资格骂他。而巫先生的翻译,外文功底也是不到家的,只是中文文字功夫好而已。我对这种评价不能服气,所以也跳出来说话。但是我本来以为方先生是有资格做这样的评论的(不论是不是公允),因为他在英语环境中生活了很久了,英文水平应该比我这种在中国学英文专业的人强的。现在,我倒是要问一句了,真是这样吗?

要说在如今中国学英文的环境,只学到某李半瓶醋的水准,那是应该要打板子的。现在在中国,尤其是在广州这种地方,要什么样的英语资料没有?(就是要看英文报纸,恐怕也只比当地晚那么几天而已,何况还有网络呢。)而且,要找个把native speaker练习 一下,请教一下,也不难。广州据说连卖羊肉串的都会说英文,李半瓶醋连些基本的常识都没有,还敢说他的英文是国内学得好的啦。真不知道是该说方先生只是恰好不懂应该用什么标准判断英文程度呢,还是以方先生的自己的水准来比较,李某就已经算好的了呢?

忍不住兄(估且认为您是一位兄台吧)说方先生是生长在“中国封闭的年代”所以英文不好,这个有点过。可能是由于方先生开始学习英语的时候大概用的是“中国封闭的年代”编的教材,用的是“中国封闭的年代”学习语言的方法,所以英语语法觉得倒是不差。而且方先生学英语的时候一定是经常进行英汉翻译练习的,所以,对翻译中的比较级,时态等语法点的把握很在意而且很有心得。不幸的是,要想学好英语,掌握英语的语感,英译汉恰恰是最糟糕的方法。介绍一点经验谈(虽然这被方先生瞧不起),在学习的开始阶段,最好还是少做点翻译,多阅读些好的英文普及读物,而且在读的时候,多琢磨琢磨人家是怎样遣词造句的,不要以能别读别译成中文为要求,对提高英语能力是绝对有好处的。

又罗嗦了半天,下次新语丝来个“最罗嗦”评选吧,让本狐狸也有个新语丝上留名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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