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继宏对巫译的指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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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xinku 于 2006-11-15, 18:38:06:

1。In consequence 译为久而久之错了吗?当我们说“statement1, 久而久之,statement2”的时候,每个人都知道:statement2叙述的是statement1的结果。连李继宏自己都说“竟能在水一日之久”的原因是“日日伏其中”。所以久而久之已经含有“结果”的意思。唯一的区别在于久而久之强调了结果是在原因的反复作用下才取得的。至于巫译是否有必要在此处用“久而久之”强调这一反复作用,那是可以讨论的(而且个人觉得用“久而久之”来扣前文是得当的)。但据此就断定巫把 In consequence 译错了,那就太离谱了。难道没有用字典的义项就是错译吗?

2。看看李的译文“结果,我习惯了不做任何评价;这种脾气让我了解到很多种古怪的性格”。我不相信读者能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你有一个不做评价的个人习惯,这怎么就会使你了解别人的古怪性格呢?这两者怎么联系起来的呢?而巫译则交待得非常清楚:是那些有古怪性格的人主动向我敞开心扉所致。英语里常常使用一些抽象的表达法,而汉语读者习惯于具体的表达法,为此在英译汉中,把抽象表达的英语转换为具体表达的汉语是常用的翻译技巧之一。原文“a habit that has opened up many curious natures to me”直译为“打开许多古怪性情的习惯”,巫翻译为“这个习惯使得许多有怪僻的人肯跟我讲心里话”在这里就是一个范例,明明白白交待了“这个习惯”是如何“揭示”“性情”的。这样的译文本是优秀的,却被李指责为错译,而错误的原因竟然是把“nature”翻译为“人”!这样的指责只会让人怀疑这个人是否真正学习过翻译这门手艺?

3。李把 victim 译错已经被舟子指出,这里不在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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