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不属于教师”。这个网民的回应,我觉得说得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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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磁人 于 2006-10-15, 03:18:05:

回答: 武大竟有如此老师?驾车撞伤一位同学后逃逸(转) 由 磁人 于 2006-10-15, 03:15:42:

文章提交者:老傻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1)此妇为“武汉大学新闻院党政办公室的老师倪振华”,也就是原来“系办”(现升了半格为“院办”)职员,应当算不上什么官,即便是主任之类,也属于末品芝麻官。

2)在大学这类职位上混饭的人多是没有什么学历和能力,但有一定(通常不会是太硬太大)关系的人,通常在校内一般还是比较“人脉活洛”的。

3)此无教养恶妇与“教师”无关,不应当把普通教师牵扯进来。事实上,被撞同学的老师不是此事中支持了被撞学生吗?

4)同学们应当有力有理有利有节地抗争,把她调离现在岗位就是成功(她在别的岗位将很难立足……),撵出学校是最理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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