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一下这篇田松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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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Yush 于 2006-08-16, 21:33:54:

回答: 田松的这篇还真的不错。 由 noboru 于 2006-08-16, 19:13:15:

http://www.rainbowplan.org/bbs/topic.php?topic=39312
祝贺老昏首战告胜,
送交者: 麦子 于 2006-07-31 17:45:49

回答: 肖传国诉方舟子、协和医科大学一审判决(主要内容)ZT 由 柯华 于 2006-07-31 16:05:39

老昏的做法是对付小方的最为恰当的手段。这份判决书证明,老昏才是小方最厉害的对手。真正能让小方感到疼。

和小方直接辨论,绝非上策。
1,小方有新语丝这个大喇叭,可以为所欲为,指鹿为马。别人没有。
2,小方并不是想与你辨论,而是要批驳你——在这种心态下,指望他自己认输是不可能的。而他批驳你,又不是给你看的,而是给他的读者看的。按照他的说法,是在一个辨论台上,给观众看的。小方既然有大喇叭,也有大舞台,你还没有出手,就已经输了。客观的效果就是,让新语丝又增加了点击率。所以小方是绝对欢迎有人上门挑战的。
3,最近几年,大喇叭的力量有所衰减。但是仍然不具有一个对等的喇叭可为合适的辨论平台。
4,没有第三方仲裁。
5,最大的问题是,大家各有自己要做的事儿,我等要为此付出时间。而经营网站则是小方的全职。小方的所有行为都是他生活方式的一部分!这一点是最难抵挡的。

所以,在几年前那个短短的遭遇战之后,我就发现,对付小方,只有两个办法:1,上法庭,这是最正确的方式。2,在公开发表的媒体上,针对小方的所作所为发表评论意见——但是一般不直接针对小方的文章发表评论意见。就像我研究民科一样,只是研究民科,而不对民科的文章发表直接评论。同时,还有一个不要,就是绝对不要在网络上与小方进行直接的辨论。
所以,这些年来,我们拥护并基本坚持三不政策,对于F们来说,绝对是最佳策略。

老昏不堪其辱,毅然出手,采用了上上之策,并一举而胜,俺表示祝贺!

但是,这种方法并不可以复制。因为打官司,是一件需要时间和金钱,耗时耗力耗心的事。老昏为此,想必也付出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有这个时间,完全可以做一些别的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事情。所以老昏此举,乃是为“中国科学界”以及“中国学术界”做的一件好事儿。既然如此,作为三不政策的执行者,有义务给肖医生拍拍巴掌!

祝贺肖医生首战告捷!
希望再接再厉,二审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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