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dropin.org)(xys-reader.org)◇◇   日本侵华的“九一八”事变已经七十多年了;据日本投降也已经六十年过去 了。历史不能算短。然而,侵略者留下的遗患还远未从我们这个国土上绝迹,比 如东北的“毒气弹事件”;被日本狼狗吃掉半个脸至今仍躲藏在山林中不敢见人 的老人……   这些,有的是侵略者直接作恶的结果;有的,却是……   本文披露的是一个古稀老人至今仍在喊——   “我不是汉奸”   ——一个10岁时被打成“日伪情报组长”的老人申诉记   ▲ 刘宗全   郭律师办了一个闻所未闻的奇案   郭律师是一个资深律师,他从事律师工作20多年,办过的案子不计其数。那 天,我到他们律师事务所去采访,他一下子给我讲了他经办过的好几起奇案,每 一起都可称是闻所未闻,“10岁的‘汉奸’案” 便是其中之一。   “10岁的汉奸?”我以为我听错了。因为10岁的人还是个孩子,别说不可能 做出“汉奸”的事,就是真做了,也是够不上负多大责任的。怎么可能有人为10 岁时的事在上访?他说没错。此人姓王,Z省XX市人,现住在本市X街X号。郭律 师正为他代理他的因“汉奸”引起服刑几十年的申诉案子。   “汉奸”,是出卖国家民族利益的败类,据说是日伪时期犯的事,离现在少 说也应该有60年靠上,如果真有其人,这人起码要有70岁以上。这里面肯定有故 事。我问这人现在哪里,我想见一见这个“10岁的汉奸”。郭律师说可以,他一 面给我找来老王的案卷材料,让我先看着,一面就拨开了电话,通了,他说一会 儿就来,人离这里不远。   翻看案卷,感到这案子令人匪夷所思。看得我惊心动魄,看得我血往上涌, 看得我忘了我是谁,我真想大声疾呼:共和国成立50多年了,“文革”也结束快 30年,多少冤假错案都得到了纠正,怎么还有这么一位老人在为10岁时的事情在 申诉,在奔波?   我想尽快见到让我难以相信,但确实存在的这个事件的主人公。   一个正常的70多岁老人一般也都退休多年,啥事不干,在家颐养天年;家庭 条件差点、身体弱点的也都老态龙钟,需人照顾了。而他是一个背了几十年沉重 历史包袱、被判重刑,在西部荒漠的监狱中度过漫长岁月的人,他该是个什么样?   有人敲郭律师办公室的门,进来一位知识分子模样的人:高个、黑发、白牙、 眼镜、皮鞋,一身目前很少见的中山装还算整洁,只是从双臂戴着的套袖上的油 漆上看,像是打工的。   没想到郭律师介绍说,他就是老王——和我想象中的“10岁的汉奸”老王没 对上号。   再一细看,他眼窝多深,清瘦的脸上都是皮皮,牙是假牙,果然是位老人。 从黧黑的皮肤和举止上看他是个被“西部化”了的人,只能从口音上听出一点南 方人的痕迹。他说他刚从一个工地上过来,正给工地的围墙上写字——郭律师介 绍说,他没家没儿没女没单位,以此为生,不干没有饭吃。   我说他头发黑黑的,精神还不错,不显老。他说头发是染的,服饰打扮也是 硬装“门面”的——写字画画是体面事,要不然,找不到活干——谁会去找个糟 老头干活?他说多亏还会点写字画画的手艺,多亏身子骨还没垮掉,要不……   只不过近年来电脑制作广告字画已经风靡城乡,找他手工写画的人已越来越 少,只能靠老主顾介绍些给工地围墙上搞宣传字画的活,就这也难以为继。一方 面人们看到他那么老了,让他干,不忍心;另一方面,就这样的活也竞争得厉害, 年轻人怎么也比他有优势。   我说你该受的罪早已受够了,再怎么也抠不下来了;你从监狱里出来时间也 不短了,自己也有一个不错的手艺,为什么不安心多挣点钱安度晚年,一年到头 还在跑上访,还在受这个罪?他说,人来世上一遭要清白,我就是死了也不愿背 着个“汉奸” 的名声。多少年来一直不停地申诉,就是为的这个。   我的采访就这样开始了。他向我诉说着已经向人们重复过几百次的他的遭遇, 那神态就好比祥林嫂。   我不能影响他的谋生,我的这个采访中断多次,持续了多天。我要趁他的时 间见缝插针。   一天,我坚持要到他住的地方看一看,看后让我唏嘘不已。这哪是个“人住 的地方?”在一个偏僻的街巷角落,大约七八平方米的租住屋里,一张单人床几 乎占去了三分之一的位置,床上脏乱的被子衣服堆在一起,床的一头放了个木箱, 看样子,他晚上要睡觉,只能蜷着腿了;一进门的墙边架着个炉子,上面堆满了 杂物,锅碗上都是灰,胡乱放在一边,可以看出很有些时日没开过灶了;“工作 台”上也是满满的;其余的地方堆着颜料、油漆、纸张、塑料布等他谋生用的物 件。除此以外,几乎没法下脚,站在里面让人感到窒息。   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我不知道他在这样的条件下还能生存多久。   我的良知告诉我,我得为他做点什么。我能做的就是把他的罕见经历如实写 出来,告诉人们。我必须这样做。   十岁的孩子一次离家出走,为一生的灾难种下了祸根   锦绣江南鱼米乡。1933年10月12日,老王就出生在一个南方Z省J市高井巷3 号。父母都是本分人,家境贫寒。1940年,他七岁那年,父亲因受日本人丢的毒 气炸弹毒害,得了“气鼓病”,肚子越来越大,家中无钱医治,有一天,他狠心 撇下妻子儿女5人(老王的母亲、哥哥、老王及两个妹妹)关上门悄悄上吊自杀 了。一个妹妹不久饿死。母亲没办法,把老王哥俩送到孤儿院勉强活命,把一个 妹妹送了人。时间不长孤儿院解散,母亲把老王哥俩重又领回抚养,母亲每天到 几十里外担米卖;老王哥俩为减轻妈妈负担,赊卖糖块为生,母子三人相依为命, 艰难度日。   1943年夏季的一天,10岁的老王和另一个叫王家富的8岁男孩一同外出卖糖, 卖了半天糖的钱到下午几乎在同时被小偷偷走了。尽管被偷的钱也不是太多,但 对两个孩子和他们的家庭来说就是天大的事,他们吓坏了,不敢回家。天越来越 晚,两个孩子没了主意,还是那个叫王家富的孩子说到他的外婆家去。   王家富的外婆家在30里外,两个10岁和8岁的孩子过了一座桥一直向东。老 王不知道,一个影响他一生的灾难正在等着他。   大约走了二里地,在一个村外,他们碰见一个认识的中年男子,说和他们是 同路,带他们一起走。有大人带路,两个孩子很高兴地跟着那人一起走。谁知, 走着走着,进到一个村里,那人却不见了,迎面来了几个凶神恶煞般的男人,有 的手拿尖刀,有的手提棍棒,很快把这两个孩子围了起来。还没等他们弄明白是 怎么回事,他们就挨了顿棍棒和皮带,把他们俩头往墙上碰,地下摔,打得他们 晕头转向。后来把两个孩子分别关在两个地方,继续打,让老王承认他是“日伪 情报组长”、王家富是他的组员。还完全是个孩子的老王连情报组长是干什么的 都不懂,自然不可能承认。但他不承认那伙人就不停地毒打他,把他打成了一个 血人,站都站不住。为首的那个人还威胁说,不承认“情报组长”,就把他拉到 后山杀死。在这种情况下,那伙恶人说什么,这个可怜的10岁孩子老王就只好承 认什么。最后还在他们“笔录”上签字划押。   为了把这个让人难以理解的事情搞清楚点,有必要把当时的社会背景稍作交 待。当时,那个地方部分地区已被日本侵略者占领,与国民党政权呈拉锯状态。 有一些人不顾民族尊严当上了汉奸,为日本人干事情。汉奸,被深受日本侵略者 蹂躏的国人深恶痛绝。国民党政府对汉奸的打击相当严厉,对每抓住一个汉奸都 给以重赏。在兵荒马乱的当时,土匪强盗横行,有些恶棍就把“抓汉奸”当成了 来钱的门路,不管是不是“汉奸”,只要是陌生人,看着不顺眼就拉去一顿毒打, 屈打成招后就送到国民党政府去领赏。两个丢了钱的孩子,撞到了想发财的恶人 枪口上。   在供述“情报组长”的笔录上无奈签字划押后的老王和王家富,被反绑着带 到一个大村庄(后来得知叫下沿村),押进一个大房子里进行“二审”。屋子里 站着许多人,堂屋中间一张桌子,桌子后面坐着一个土匪头目,再次向老王问了 一遍“情报组长”的事。清醒过来的老王已经意识到承认“情报组长”的后果, 全面翻供了。因此再次遭到那伙人更惨的毒打,头目并且下令让老王坐“老虎 凳”:打手们把老王的上身绑在柱子上,把他的腿绑在紧靠柱子的一条长凳上, 在脚跟下往高里垫砖,10岁的老王实在忍受不了那酷刑,再次承认了“情报组长” 的事,问什么承认什么。   打过以后还不给两个孩子饭吃。是一位大婶看着可怜,见打手们走后悄悄地 拿了几个馍馍,和女儿一起塞给两个孩子吃。(大婶现已去世;小女孩仍然健在, 郭律师走访过她,她回忆起童年这一幕印象犹深。)   土匪恶棍们据逼出来的所谓“口供”,把老王和王家富两个孩子押到国民党 当局去领赏,国民党当局只凭恶棍们在酷刑下获取的材料就判老王“感化三年” (如是大人,就当时拉出去枪毙了),双双投入国民党监狱。后来他们的家人多 方打听后得到消息,借钱将他们保释回家。   这就是老王所谓“汉奸”的来历。这是发生在解放前、日本侵略者占领中国 期间一个还不满10岁的孩子身上的真实事。这事如果不继续“发酵”膨胀,也许 只能当作人们控诉旧社会的材料,使人们感慨。但让人更想不到的是,问题恰恰 出在受害人对旧社会的控诉上。   对土匪国民党的血泪控诉成为他当过“汉奸”的铁证   噩梦过去,生活又慢慢恢复了平静。尽管生活依然很苦,但老王毕竟按照自 然规律由一名少年长成一个一米七几的年轻人了,他在家乡和乡亲们一道欢欣鼓 舞地迎来了祖国的解放。他在想,噩梦终于可以一去不复返了。   出生在江南的他,由于战乱,父母并没有多少鱼米给他吃,但人杰地灵的江 南水土养育了他一颗聪慧的头脑。年龄稍长,他便被家人送到一个文具店里去学 徒。贫穷使他没上过太多的学,但悟性高加上能吃苦肯钻研,使他在做好学徒的 同时学了不少文化知识,而且琴棋书画都通,特别是字写得漂亮。解放初期,有 文化的人奇缺,他的那些特长派上了用场。他对旧社会有刻骨的仇恨,对新社会 无比的热爱,他发自内心地拥护新社会,拥护共产党,他不计报酬地写标语、办 版报,不知疲倦。另一方面,干多了宣传方面的事也锻炼了他的才能,他的字画 很快在街道上出了名。   他的才能很快被筹建人民政权的工作队发现了,不久,他被送到地委干校去 学习,期满后分配到D县人民银行去工作。   在地委干校学习期间,发生了一件事,可以说是给他的人生路上埋下了一颗 定时炸弹。   一个在旧社会受尽折磨的穷孩子,解放后能被当人看,而且还被送到干校培 养,老王做梦都没有想到过,他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晚上常常睡不着觉,他想 到了父亲自杀、妹妹饿死;他想到弟兄俩住孤儿院的日子;他想到自己被恶人抓 去毒打,被迫承认“日伪情报组长”;他想到了妈妈的眼泪……一件件的辛酸往 事令他感慨万千。在一次控诉旧社会的大会上,他“爆发”了,把自己对日本侵 略者和国民党、土匪的仇恨一股脑儿倒了出来。当时领导还说他的阶级觉悟高, 受到了表扬。   那段“日伪情报组长”的事,是在老王的童年发生的,且已时隔多年,他不 说,单位里或许根本没人知道。但那不是自己的耻辱,没什么可藏着掖着的,他 说出了,那是他真挚情感的自然流露。谁能想到有人就记住了,变成他人生路上 的一颗定时炸弹呢?!   那是解放初期,社会正在过渡,人们头脑中阶级斗争那根弦还没有后来那样 绷得那么紧,“炸弹”一时还没有爆炸,老王还算过了几年平安日子。他奋发工 作,成绩突出,还被选为代表,出席了该市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他认为那是他 一生中的最大荣耀。只可惜,还没等他在事业上干出更大成绩,灾难就接连而来。   转眼到了1957年。那是一个在人们的记忆中留下深深印记的年份,一方面鼓 励人们“大鸣大放大辩论”;一方面却有人拿着“放大镜”在寻找目标打棍子! 啊!   那年天大旱,县里组织各单位人员下农村抗旱。当时农民因迷信,把一条泥 鳅当成“龙”,接到村里设坛供着求雨。不信迷信的干部就把“龙瓶”砸了,引 起了群众愤怒、起哄、集会围攻干部,声称要打死砸烂“龙瓶”的人,场面难以 收拾。在这种情况下,经过老王和部分抗旱干部做工作,疏散了群众,化解了矛 盾,没有酿成严重后果。冷静后的群众为了表示感谢,邀老王到一个农民家里吃 顿饭。这情况被“积极”的人看到了,又加了些内容汇报给了单位领导,单位领 导不敢怠慢,又向县上汇报了。   他知道当时的干部纪律,实际上他并没有去吃那顿饭,当天晚上他是饿着肚 子回到乡上的。   仅此而已。他不求有功,起码这没什么错。   谁知县上领导因误听汇报,在后来全县的抗旱总结大会上点名批评了老王。 深感委屈的老王接受不了,就去找了单位领导,并在气头上顶了领导,说领导 “没水平”,把好事汇报成坏事。并在一次生活会上对那位领导公开提意见,说 领导“偏听偏信、颠倒黑白、听风就是雨”,是家长作风。   就因为这事,老王不久被开除了。这在现在看似不可理解,但在当时却真实 地发生了。奈何?   不过,这位领导还没有把事情做得太绝,只是把老王“日伪情报组长”的事 点了点,没往公安局报。也许是他下不去那手,不想“太损”,“定时炸弹”已 经“冒烟”了,但并没有爆炸。   人要是倒霉了,你躲都躲不掉。老王躲藏过了“初一”却没躲过“十五”, 更加倒霉的事终于找上门了。   人是活的,总要吃饭,没了工作的老王总不能喝西北风。全家人都得吃饭。 要吃饭,就得干事情,好在老王人并不笨,凭着他的聪明和钻劲,他自学到了一 门手艺:修理收音机。这在当时确实是个稀少行业,能挣点钱;但同时也是个危 险行业。但饥不择食的老王却并没有意识到这点。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老王终于安装成功了一台只有一个灯的矿石收音机, 尽管声音还听不太清,但总算是弄出了声。他当时那个高兴劲啊,没法提,见人 就说,让朋友、熟人一起分享他的成果。只是,还没等他的高兴劲过去,噩运就 接踵而至,一天,他莫明其妙地遭到了逮捕,说他为了进行反革命活动,“偷听 敌台”。   他的一个灯的矿石收音机,连国内台都好好听不清,怎么可能收听到“敌台” ?他不承认,但办案人员有“手段”,老王忍受不了皮肉之苦和连续几天不让睡 觉的折磨,最后还是和当年被迫承认“日伪情报组长”的事一样,违心地承认了 “偷听敌台”。办案人员需要什么他承认什么,还供出了“同伙”。在进一步调 查中,办案人员获取线索,说老王曾当过“日伪情报组长”。一问,他一五一十 地全盘端出。他认为自己是被诬陷的,自己没有错。办案人员查阅国民党档案 《公民罪人名册》和《保释书》,白纸黑字,对上了号,“证实”了 “日伪情 报组长”的事,他犯过“汉奸罪”。原来他还有“前科”,看来这次不是偶然的, 你还有什么说的?思想根源“根深蒂固”,判,没错!   最后,老王以涉嫌“解放前曾充任日伪情报组长,解放后混入人民银行XX县 支行工作因违法被清洗回家抱怨在心,……自1957年11月装置一灯收音机一架后 不但自己收听 ‘美国之音’、‘自由中国之音’,为了进行反革命活动而招致 一些反动分子XX、XXX等五人共同收听之后,又积极鼓动和策划偷越国境投奔敌 区,为该反革命集团中发起人罪情严重……判处被告王XX(即老王)有期徒刑二 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由1958年2月17日至1978年2月16日止。”(摘自蜡 版刻写的1958年5月24日《XX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58)刑字460号》)   他不服,上诉,维持原判。   死不承认当过“情报组长”   使他错过了一次妥善安置他后半生的机会   他被投入到西部的大漠监狱中劳动改造。在那里,他和全国人民一道经历了 “三年自然灾害”。生产粮食的农民尚且有不少人被饿死,何况……,但老王没 有死,他倔犟地活了下来。不过,他罪没少受,炼狱生活在这里不提也罢。   真让人惊叹!一直对判决不服的老王竟有如此顽强的毅力和生命力,此后就 陷入了无穷无尽的申诉——被驳回——再申诉——没人理采——继续申诉的循环 中。被斥为顽固不化也好,被说成妄图“翻案变天”也好,都不能制止他冼清自 己冤屈的信念。他把原判的刑期服完,加的刑再服完,(因“不认罪”想出去上 访走出警戒线,被认为是越狱判为“无期徒刑”,后又减刑)。他把“牢底坐穿” 了,共坐牢22年零260天,于1981年1月20日释放。获得自由后他仍不停地申诉。 他见谁对谁说,他冤,他不服,不给他洗清罪名,“到死也不服”。   世界上,有多少人受过冤屈没被洗清我不知道,但像他这样为洗清自己的冤 屈而“不屈不挠” 、不给个说法死也不服的,除了电影上的“秋菊”, 我见到 的是仅此一个。人,如果自己没有冤屈,他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这样没完没了 地折腾自己,难道是“吃饱了撑的”?何苦呢?傻瓜才这样做呢。我不止一次见 到他,发现他神经没毛病。他给我的印象也不是那种蛮不讲理、撒泼缠讼的那种 人;相反,他给我的印象一直是“善良”二字。出狱后,在生活中他曾不止一次 被人愚弄吃过大亏,他都认了,不计较。为什么善良的人总是吃亏?为什么吃亏 的人总是他?这使我这个与他非亲非故、素不相识的人想替他说话——虽然可能 还会给自己带来某些风险,但我不由自己,欲罢不能。   事实上,在没出监狱前,和出狱后他是不止一次有过使自己过上安稳舒服日 子的机会的,而且是机会送到了他的面前,但让他给拒绝了。   一次是七十年代末,中央政策对国民党及日伪时期担任军政一定级别的服刑 人员全面实行宽大释放,而且给予安家、安排工作等妥善安置(有的还进了政协 等单位)。这使许多现行罪犯喟叹自己犯罪“没赶上好时候”,他们对被妥善安 置的人员羡慕不已。一天, 监狱管教的指导员把老王叫去告诉他一个“好消 息”,说让他在“情报组长”职务上签个字,即可释放并且给安排工作、分房子。 谁知他并没有显出高兴的神色,毫不犹豫地拒绝了管教的好意。说我没有干过的 事什么时候都不能承认。以前这件事给我带来灾难我不承认;现在能给我好处我 还是不能承认;我要承认这个“情报组长”,我不就是承认自己是汉奸了吗?我 这么多年还申诉什么?我还有什么面目回到我的家乡?死后还怎么去见我的祖先? 还怎么去见我那受到日本人惨害致死的父亲?我不签!   他硬是把余刑服完才出的狱。出狱后无家可归、一无所有也在所不惜。   前面说过,他年轻时就有一手好书法,画画画得好。在监狱这么多年,他的 这一特长得到充分使用,办墙报,搞宣传一直是一把好手,书画练得更精了。他 出狱时,正赶上改革开放初期,那时他正值五十岁左右,做广告正其时,他也确 实挣了些钱,有人给他介绍了一个老伴,带了几个现成的孩子,过了一段相对稳 定的日子。如果他 “安分守己”一直过下去,现在可能早就儿孙绕膝,有个不 错的晚年了。但他一想到那个“汉奸” 的罪名就心痛,坐卧不安,有点钱就想 去上访、申诉,没完没了。有时候,也难免有顾不上家的情况。时间长了,老伴 看他将来“靠不住”,领着已长大的孩子离他而去。   他又成了光棍一条。但他依然“痴心不改”,一年又一年,一天又一天,没 钱了,干活挣钱;有点钱就上访、申诉;有人过问, 就充满希望地等,没人过 问就不停地跑,没个尽头,也没个固定的家。就这样,他一天天地老了。   人啊!老王这个人啊!   “战争年代有潘冬子、小兵张嘎等‘红小鬼’,   10岁的汉奸又有什么不可能”   要说,几十年来不断上访根本没人管,也不符合实际。国家层层设立的那么 多信访和申诉机构,就是专门为受冤的老百姓设立的,为老百姓办事的,不是白 吃饭的。事实上,有许多多年沉冤和老大难问题就是通过信访和申诉渠道得以解 决的,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态度令人感动。   别的我们也许不知道,但老王10岁时曾被处罚过的“汉奸罪”又作为成年后 的判罪依据,当作首条罪名被写到判决书上这件事,几十年没能纠正却不能不令 人遗憾!   也许这只是个例外?   老王几十年来书写的所有上诉材料,都是怎么处理的,不得而知,我们不好 妄断;但也确有几次是书面回复了。据最近的2003年9月15日的《驳回申诉通知 书》上说,“原审法院先后于1983年、1989年、2002年三次复查均被驳回”,加 上这次,至少已经四次了。   这次的《驳回申诉通知书》上有段文字摘录如下:“经查:民国三十四年…… 公民罪人名册和保释书,证实你犯汉奸罪,念你未满十四岁,被感化教育三年, 并由你母亲陈美莲保释回家。”(民国三十四年的“名册”上反映的事,是民国 三十二年即1943发生的,老王时年尚不足10 岁——笔者注)   且不论事实本身如何;也不论国民党档案可不可以作为定罪的依据,即便事 实存在、国民党档案可作为依据,那么,连国民党都认为应“感化教育”并做过 处理 的事,我们“人民法院” 却又作为定罪的首要罪名来判罪,而且一次又一 次地赫然写在《驳回申诉通知书》上,合适吗?   某些掌握着人民命运的人,内心对老王一案究竟是怎么想的,我们没法猜测, 但从一些人的“高论”中,也可略见端倪。“高论”说:战争年代就有潘冬子、 小兵张嘎等“红小鬼”, 10岁的汉奸又有什么不可能?这是郭律师和当事人老 王近几年赴原办案地,在政法机关中不止一次地听到的原话。   哦,原来如此,真绝了!   别人还能再说什么?   郭律师从这个“10岁的汉奸”案中发现的种种疑点   郭律师就不信这个邪,他一定要把这个“10岁的汉奸”案代理到底,翻过来。 他接这个案子已经三四年了,为此专程赴案发地五六次,他仔细翻阅过老王一案 的原判案卷。从大量的调查研究中,发现这纯粹是个冤案,应予平反宣告无罪。 他坚信最终会遇到明白的法官。因为这是明摆着的事,就看你能不能除去私心、 不戴有色眼镜去正视它。   我从郭律师在此案的《法律意见书》中摘录部分论点及分析,读者看后便会 心中自明:   ——经律师赴XX市法院实地调查发现,老王的“反革命案”案卷虽然保存齐 全,但是整部案卷却只有口供,并无相关证据。而我们国家的办案原则一直是 “重证据,不轻信口供”。   ——即便老王是神童,过早成熟,10岁时担任了日伪“情报组长”,但无担 任这一职务的证据,更无活动行为事实的证据,也不能认定。   ——关于一灯收音机收听“美国之音”、“自由中国之声”的问题。经向专 家咨询,上列两台在50年代被列为海外敌台,不允许国人收听。当时中央台和地 方台均对此二台进行电波幅射干扰技术处理,只有五灯以上的收音机才能收到, 而且只能在干扰的间隙内接收数秒时间,不可能连续收听。一灯矿石收音机就更 不可能收听到了。况且,在案卷中并无此收音机可以收听到海外敌台的技术鉴定 和实验结论,因此不能认定老王“收听敌台”。   ——2003年9月15日XX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中说“……根据 上述事实和当时政策法律,定罪判刑并无不当”。   请看中共中央办公厅(1983)中办发9号文件是怎么说的:“‘文革’前发 生的冤假错案,主要是由于受当时认识的限制和工作中的失误所致,同文革特定 历史条件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蓄意制造的大量冤假错案性质是不同的。不论 什么时期发生的冤假错案,都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具体分析。中央要求,各 级党委和公检法机关以及有关部门,对复查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都要主动抓紧进 行,务必把一切尚未平反的冤假错案坚决纠正过来。”   办案的法官们不可能不知道这个文件。   …………   正在采访中,偏巧那天他刚刚收到一封Z省高级人民法院发的函,函不长, 照录如下:   “你因反革命一案,向我院提出申诉。经我院审查,已将你的申诉材料转至 XX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请你直接与该院联系。”   特此函复。   Z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印章)   200X年X月X日   他对弄清自己的问题又燃起了新的希望。   但愿这一天早日到来。   (注:此稿写成于2004年底,时至今日,老王的问题仍未解决。——作者      2007年12月)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dropin.org)(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