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 ———————————————— 轮功、迷信与政治 ----论李氏的《再论迷信》 自闲 七月十三日,李氏著新经再论迷信。如果说李氏的初论----《何为迷信》 (《法轮佛法(精进要旨》)是为迷信他而辩护(李氏称,“一旦人们着迷地相信了什 么包括真理,就是迷信了,没有贬意”),“再论”则是让信徒不要迷信与原来迷 信对立的“反迷信。” 李氏及其信徒(注1)以往提出过科学与迷信的问题,现在是“政治与迷信” 的问题。李氏称:“迷信本来是一个很普通的名词,是政治家把这两个字炒成了一 个杀伤力很强的名词。”因此,李氏的“法轮”转出了这么一个结论:“其实搞政 治的人所宣扬的迷信(注2),那不是迷信”;是正信。简言之:迷信非迷信;若有 人反迷信,是迫害性的迷信。我试用李氏的“宇宙法理”广推于此低下的人类社 会。历史上的政权,有用宗教作为武器的(如天主教与新教)、有用意识形态为武器 的(如君权与神权)、有用经济手段为武器的(如殖民主义和非殖民化运动),按李氏 “轮法”,可以得出“宗教非宗教(天主教=新教)”,“意识形态非意识形态(君权 =神权)”,“经济手段非经济手段(殖民=非殖民)”的结论。显然,李教主(注1)不 至于承认此等谬论。 李教主的论断并非如上所说的可以按理推导,可能也不会是那么慎密。他 的意思仅有一个:称轮功为迷信者,是政治帽子,因而非真理。不称轮功为“迷信” 者,是真理。轮功是辨别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辨别是否是迷信的唯一标准。这个 标准是建立在否定科学的基础上的。 李教主否定科学家的中立性(诸位有没有联想到文革?如没有,李氏有直 接提示)(注3),言道:“那些为政治所利用的所谓科学家,其实也是政治人物。” 进而暗示他们的科学方法,学术行为也非中立(注4)。因而,科学家不应参与任何 与政治有关的批判,甚至于与科学方法有关的批判。李教主为以后的科学家出了一 个难题:若是他们一旦说某事某物不符合科学原则,他们就不是科学家,“充其量 也只能是政治家手中的一根打人的棍子而已。”(李教主已提醒我们“各种政治运 动”,这“棍子”论可是文革的术语之一,可怕。)李氏并非不要科学。他的选择 是要可以证实李氏“轮功”的“科学。”《在广州讲法答疑》,李教主就接受“科 学”解释类似“元神、副原神”这些“你原来以为是迷信的东西。”科学并非是证 伪,而是证实。它亦非一般的证实(这是传统实证主义的问题),而是证实“你原来 以为是迷信”、但教主不以为迷信的迷信(借用李教主的“轮证”方法)(注5)。可 以设想,如李教主一统天下,科学家们是否会被迫成为“轮功”的棍子?这点,特 别应唤起正在“伺服”转“法轮”的科学家们注意。(这是建立在作者一直证明 “法轮功”有政治动机的前提下的。如在“法轮”里的科学家认为作者这一前提已 被证伪,可以不理会这点。)如李氏所说的各科学失去了中立性,我们应依何为准, 判别迷信?李氏言称否认用“政治”这一方法。但他的行为所证相反,所称为我所 证伪。 李教主称:“是科学还是迷信,不是由搞政治的人说了算的。。。”李氏 这一观点听起来是英国 Locke 和 J.S. Mills自由主义的观点。但是,李教主是西 方自由主义信徒吗?不可能。(我怀疑李氏没有清楚表达他的天机,以至常人无法 理解其“真”意。)第一,从李氏教义来看,信徒只有“信”这伟大的外在的“神” 而不容怀疑,也不允许“加一点什么。”他的“大法”又是“高于人类社会一切理 论的宇宙法理”的。这与自由主义的信仰相去甚远。第二,如李教主了解历史、或 洞悉天机:历史上用政治、宗教来断定科学为“迷信”的例子不少。李教主的科学 信徒常常乐道哥白尼蒙冤一例,就是宗教判别科学为迷信的实事。第三,从所用的 标准来说,李教主自以为是“神”或其化身,不会降格用科学解决“神”是否是迷 信这样不可思议的问题。如上所述,李氏既已否定了科学的中立性,他怎么会接受 科学对他的判别?如果李氏是并非自由主义者,又否定了科学的中立性,又要扮 “神”,他会如何扫除反迷信的中立的科学,抵挡科学的批判,以保“法轮”迷信 永转不停?我的猜想是:用政治。这正是他现实一切活动的主动力。依据如下。 从李氏的宗教理论来说,李氏宣传的是“末日”教条:这是“神”在“人 类社会的道德处于全面崩溃时......,给了人这最后的机会。”这是最后的救赎 “斗争。”如果人类不“珍惜”,“为了私欲破坏宇宙给予人类的这最后的希望, 令天地为之震怒”,后果是无间地狱。他的神是有感情的(我指的是希腊语中的 thymos一样的Pathos,不一定是“善”、“悲悯”这样的感情----既然是神,作者 最多只能依《神说法轮经》妄推之),他会降灾于人,而“无知的人还会把各种灾 祸说成是自然现象。” 可怜的无知的人如何得知应知、所知,以不冒犯“神”? 人类要了解宇宙这“最低下的一层生命”的“生存的标准”,那就只有通过《转法 轮》,崇拜它的化身、“法身。” 不然,人类只能“被宇宙的历史所淘汰掉。” 这样的说教是对全人类历史智慧及其文明的谴责。李氏“真、善、忍”的特洛依木 马,藏的是扫除“宇宙垃圾”的清道夫。“真、善、忍”所售的是“神”的愤怒。 不用政治方法,何以施为? 李教主不以宗教理论,而动揖以“一亿”信徒之名挟持政权、民间机构, 是显然的政治行为。李氏对政治权力的崇拜,远超过对他自己独创的法轮功表面教 条(真、善、忍)的信仰。他的“历史上神的誓约在兑现中”,他的“大法”正在 “衡量着一切生命。”他信的是极权主义般的“神罚世人”的力量(注6),以“神 的誓约”相威胁。他相信的手法是暗中监视一切生命(对信徒所造成的心理恐惧), 以“轮”后算账相邀。他判别“迷信”的依据是他自己的轮教和所得到的信徒们洗 脑后的、自我封闭的支持。这些无不反映出李氏对政治权力中支配性一面的向往。 又因为是“无组织”,所以不用负责。 行使支配权而不负责,名极权主义。 李氏轮功的基础,教主已有表白。他利用人们有过信仰、盲目崇拜后的失 落,“特别是在文革中受到过难忘的心灵触及”,以迷信(毫无贬意)取而代之。承 人之危,落井加轮,以“轮法”代替科学的思维。 这就是宇宙中最低下的政治。 ----------------------------- 注: (1) 以往称“老师”、“弟子”、“学员”,现在可以称“教主”、“信徒”了。 因为“弟子”“学员”可以有异议、问题,老师也非真理化身。李氏现重申:“大 法修炼的学员对于宇宙真理的认识是理性与实践的升华,人类无论站在任何立场上 否定高于人类社会一切理论的宇宙法理都是徒劳的”,从而建立了“大法”的不可 否定论。又“迷信非迷信”,李氏为“宇宙法理”的创始人,称其“老师”为教主, “弟子”为信徒,可也。决无贬意。 (2) 此句按上下文应理解为“搞政治的人所‘反对’(而非‘宣扬’)的迷信......” (3) 在《何为迷信》李洪志称“迷信”是文革中“最可怕的大帽子”,此评有失科 学性。文革以“反革命”罪而被害的人最多。 “迷信”并没有成为杀头的罪名。 文革对迷信的政策是“破迷信”(而非“杀迷信”)。 (4) 李教主可能在“再论”时没顾及“轮法”真理的“绝对性”和唯一性,因为他 这一观点是典型的相对科学人文主义。如果前提“科学家非中立”成立,因此, “科学方法也非中立。”结果,一切称为“科学”的结论因其非中立而不可证伪。 这样,我可称:因“所有反对‘反对“轮法”’的结论都是不中立的”,“反对 ‘轮法’ 的科学不可能被证伪。” (5) 更合符李教主理论的可能是:凡可“证实”“你原来以为是迷信”、但教主不 以为迷信的迷信,称之为科学。君不见信徒们称“奇迹”为“科学”----一个常人 的悖论。 (6) 不妨名其为“神罚世人”教。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