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 ———————————————— 北京青年报专访,吴征先生露违法马脚 司实 北京青年报2001年12月3日独家专访吴征先生,给他一个表白的窗口.其中有这样 一段:   《财富周刊》:网上还说你卷走了亚裔共和党的全部资金,并在密苏里 州花了500美元开了几个公司后又注销了?   吴征:这又纯属恶意中伤。我当时因响应中国内地留学生应多投入主流 社会的说法,而参加了该州亚裔共和党的活动,自认为曾对促进美中交流做 了一些小小的贡献,但亚裔共和党在密苏里州从来就是一个无经费的组织。 每次聚会,各付各的餐费,何来可供席卷之经费?美国法律之严格,众人皆 知,若侵吞非盈利机构之款项,即触犯刑律。难道我还是美国逃犯不成? 评注: 吴征先生正面宣称自己参加了美国的政治活动。具体说就是1992年美国总统竞选 中的拉票募款等。经查"圣路易时报"(St.Louis Chinese American News)1992年10 月30日至11月5日一期登了整版广告,敦促民众将自己的一票投给(老)布希总统。 吴先生的名字赫然排列于众多署名中间。人称此举及募集竞选资金等都是吴先生 牵头筹措,看来符合吴先生的上述宣称。在专访同一段话中吴先生又归自己为中 国内地留学生一员。不知吴先生在当时为何种身分,是美国公民,持绿卡者,或 暂时居留的外国人?须知只有投票权的人才能堂而皇之说广告中的这句话并号召 其他有投票权的人来投票啊。即使吴先生借与前妻(美国人)联姻已取得投票权, 应该知道鼓动非美国公民者卷入竞选也为非法。不少具名者当时连绿卡都没有, 吴先生难道没有意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吗?如果连自己都没有投票权,那更 是双重违法。要知道此种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可参看克林顿/戈尔选举吸金丑闻 的报导。 吴先生以夸张不实的学历招摇过市被人窥破没有起码诚信的底牌,这已经是公众 人物的大忌,现在竟然还有违法或双重违法的历史记录,不知他有怎样的高手妙 技来重建公信,标榜守法而继续做他的公众人物? 北京青年报同样应该给圣路易斯地区受过吴先生坑害的华人一个窗口,看看他们 怎么说。不然怎么称得上舆论报导的公正,客观,全面呢?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