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   也谈对手机短信的控制   欧阳不羞   读了聋岛主和BerkeleyWolf关于手机短信控制的评论,两者似乎都是从技术 上去考虑其可行性的,我相信方舟子所言手机短信的“操作性”应不是单从技术 上考虑的,这涉及到个人隐私以及商业道德方面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手机短信,无论其内容如何,都应属于短信用户个人隐私的范 畴,就像电话通话一样,既然用户是为商家提供的服务支付费用,双方就必须遵 守一定的契约,保护个人隐私也必须是契约中至关重要的内容。试想有谁原意让 自己的电话始终处于别人的监听之下呢?   当然,与电话监听不同的是,手机短信可以通过屏蔽某些字符予以实现,而 不必配备多少人力和监控设备。但据我所知靠机器监控短信的内容同样是不具有 很强的可操作性的,这与某些网站论坛屏蔽所谓“敏感字眼”相似。论坛上发贴 可以由网管查看后再予以放行,或者通过设置“敏感字眼”的字段予以自动屏蔽 (有些甚至是“宁可错杀一千的”),而手机短信的数量远比网上发贴庞大,对 “敏感字眼”稍加改造同样可以蒙混过关——比如可以用谐音字、绰号、附加符 号等等,因此,除非把手机号码作为屏蔽(或人工审查)对象,手机短信的监控 并不是一件如二位从技术上认为很容易的事情。   即使撇开个人隐私和商业道德不谈,商家是否愿意因此失去来自于短信服务 的白花花的银子呢?这就不得而知了。 (XYS20030718)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