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 ———————————————— 死刑与人权 陆坚南 最近,中国当局连续枪毙处死了广西贵港副市长李乘龙,江西副省长等一批贪官,还有 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等一批贪官恐怕凶多吉少,来日无多。当局理由,治乱世要用重典。 这里不讨论该死与否,只想探讨一下死法。前年,轰动大陆香港和海外华人社区的“大 富豪”案,以张子强及其道上兄弟人头落地而划上句号。张及其同道,在香港绑架巨富, 抢劫银行,图财害命,可谓罪孽深重,被内地当局抓获,判处死刑,在番禺山坡野地执 行枪决,魂断香江。 近几十年中国的国情一贯如此: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等于圣上朱笔御批,推出午门,该 人一般必死无疑,想虎口余生,除了黑道好汉劫刑场,一般回天乏术。但你死我活,阶 级斗争更狠,三反五反,“反革命”人头落地,如滚瓜切菜,黑道人物被镇住,鲜有听 说刑场可以被劫一说。 张子强等人是在广州审判,而在番禺被枪决的。同文革中的许多场面一样,宣判后立刻 押赴刑场枪决,受刑者死前无法同家属见最後一面,行刑方法数十年一贯制:枪顶着跪 地囚犯後脑勺,子弹掀翻半个脑壳.....。 不知张某以及其他受刑者,有无“享受”“最後的一餐”,但是,香港法学专家张鑫教 授在报上撰文说,俗话说,杀头前也要给一碗面汤,现在不考虑了,难道这就符合“社 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大概张某等是饥肠辘辘,“慷慨就义”引颈就戮的。当年被 国民政府处死的中共党员夏明翰有绝句:砍头不要紧,只有主义真。意识形态走火入魔 的夏明翰为追求其主义,当然可以砍头就当“风吹帽”,但是,张子强等江湖人物,没 有什麽“主义”,砍头当然要紧。从某种意义上说,枪毙可能比砍头进步一些。而“最 後一餐”缩水,当然属于倒退行为。 中国封建年代太长,人权思想不彰,拿人不当人,已属常态。人人平等,尊重囚犯的人 格,采取更合乎人道主义的方法处人死刑,往往成为异态。武则天手下酷吏周兴、来俊 臣二位沆瀣一气,虐杀了多少大臣,行刑方法,无所不用其极。最後自己也被“请君入 瓮”受烹而死。除此之外,什麽煎炒烹炸,五马分尸,车裂,凌迟,光这刑名,也够让 人倒吸一口凉气。中国大陆近年崛起的抢手刊物“老照片”,曾刊登过一幅清代的“凌 迟”照片,图中一位赤裸中年男子,被若干刽子手按住,分刀割片,胸部,腿部等处已 被“片”成大洞,然人还没断气,两眼无神无望地对着苍天。呜呼,同根生的人类如何 这般“相煎何太急”?相信目睹这祯照片的人,都会留下深刻印象。 时代毕竟在进步。到了清末民初,行刑多用大刀,菜市口手起刀落,六君子身首异处。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送来了马列主义。在知识分子和小资产阶级煽动下,工农扯旗造 反,还是用的长矛大刀。虽然蒋介石清党“四、一二”枪决格杀共党无数后枪毙已渐成 行刑风气,但国共四十年代中后期内战,山西土皇帝阎锡山长官手下“还乡团”,沿用 包龙图处死陈世美老套,将十五岁的女共产党员刘胡兰,用铡刀斩首于文水县云周西村 。也许,革命,战争,只求目的,不管手段?法国大革命,不也是把路易十六送上断头 台?也许,只顾手段,就达不到目的? 中共进城执政,打天下靠小米加步枪,平天下当然离不开枪杆子。五十年代初的肃反镇 压反革命,枪毙多少犯人,神州平添多少新坟冤魂。文革中的“文攻武卫”,现代化武 器同大刀长矛齐上,又有多少犯人非犯人被打死,还有的所谓黑五类分子,阶级异己分 子,被人宰后食掉。(郑义的“红色纪念碑”书中有详细记载,不赘述)。人,分了阶 级,有了民族,种族,有了意识形态,有了利益冲突,就应该自相残杀?大饥荒年代人 人相食另当别论,但是,因为思想不同就把遇罗克,张志新,史云峰,李九莲等枪毙, 则是不争的事实。没有“断头餐”,五花大绑,插牌子游街示众,枪毙后还问家属要子 弹费,这且不说,刽子手还在行刑前割断了张志新的喉咙,防止其“气焰嚣张”,呼喊 “反革命”口号。人啊,人!有幸没有杀人也没有被人杀的人,不禁要想,这些人还是 人吗?人与兽,高级低级动物之间,大概就在一念之间。(具有讽刺意义的悲剧是,写 了“人啊,人!”一书而成名的大陆名作家戴厚英女士,竟然也被熟人为了一点小钱而 残忍的杀死了,凶手落网后当然也是同张子强的待遇一样:枪毙。) 人权组织《大赦国际》反对死刑。美国各州法律不一,大约37州有死刑。中国一般是沿 用“杀人偿命”的古老道德规范,另外,刑法还规定,除了杀人,抢劫,强奸,盗窃, 放火,投毒,破坏,甚至贪污等,都可视情节列入枪毙之列。文革中期,笔者所在的某 省会,公检法三天两头就贴出布告,上面有死囚头象以及红叉,然後就是在卡车上,由 两名公安以“坐飞机”方式押着他们,背上插着红叉钩的大牌子,上面写《反革命XX犯 》。通常还有一根细麻绳,勒住嘴巴,防止呼喊反动口号。每次行刑车队通过,总有荷 枪实弹的警察或者当兵的乘摩托车开道,警笛呼啸,警灯闪烁,路边行人迅速聚集过来 ,观赏城市一景。这种做法,司法当局一直沿用下来,目的是杀一儆百,教育群众。 1983年,香港居民周铁生,在澳门抢劫银行,在广州被捕,万人群众大会公审后,插上 靶签,卡车上游街三个会场,枪决于珠海市刑场。 人倒了霉,喝凉水都塞牙。这也是一种死法。当时的家乡省会子弹费是三毛钱,家属必 须交。不知周铁生和张子强,南方如何受费。 鲁迅的小说“药”点得很透,中国人一贯以围观“杀革命党人头”为乐。这种劣根性, 柏杨以为无可救药。网上林思云卢迪两位写家,也在批判中国人的丑陋。当然,如果丑 陋可以分级的话,最丑陋的还是杀人的人。 时代毕竟在进步。张子强受刑,并没有大张旗鼓地游街示众。香港记者追到广州却扑了 空,因为张等是悄悄拉到番禺处决的。 然而,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法制研究计划高级研究员张鑫认为,注射优于枪决。他的理由 是,1998年初中国通过了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不应示众”。公开枪决 ,总不隐蔽,总有“示众”的嫌疑。再者,中国以前的刑法规定,死刑用枪决的方法执 行。但是,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的方法执行。显然,注射省钱 省力,节省资源,痛苦较小,已经有不少国家采用,广州何乐而不为? 实际上,中国司法理论和实践也在进步。去年行刑,解放军少将刘连昆大校邵正忠据说 就“享受”了注射处死的“待遇”。 说到死刑,美国有死刑的州,都已经废弃了过时、落伍、不人道的砍头枪毙执行法,但 是,大多数有死刑的州,都是从电椅和毒气室执行等方法过渡而来,并不是一下就从枪 毙跳到注射。 以南方密西西比州为例,那里一直到八十年代,还是用毒气室(CHAMBER)来行刑。在行 刑之前七十二小时,家属可以无限制探视,受刑者可以提出任何要求,只要合理不出格 ,一般都会允许。司法当局甚至可以让配偶来度过最後一夜,这可以算是人道到家了。 从辩护律师方面,如果死刑犯最後没有律师辩护,行刑就得推迟。临刑前一个月,基本 上所有上诉渠道都以及用完,所有上诉程序已经完成,上诉已经驳回,没有任何回旋余 地,就等着“秋后开刀问斩”,仍有律师想方设法,试图通过提出“毒气室”行刑不人 道、受刑者太痛苦的理由,要求推迟行刑日期。 本来毒气行刑,特点就是迅速而无痛苦。但是,有一次,某行刑人执行操作程序出了问 题,导致受刑人剧烈抽搐,拼命扭动,口吐白沫,脑袋剧烈摇晃好几分钟,才断气平静 下来。场面真可谓惨无人道,惨不忍睹。这位死刑犯如此死去,引起轩然大波,很多人 为此写了文章,而且人权活动分子大加鞭挞,要求废止死刑的人士,也有了重型炮弹。 还有一位将赴黄泉老兄,狱方问他临死前有什麽话说。老兄说:最後一餐,牛排做得太 生了。老兄又问:州长最後一刻是否赦免他?回答说:没有。老兄说:告诉那个狗娘养 的,老子不投他的票!可见美国死刑犯最後还渴望民主自由。你州长可不赦免我,我可 以不选你州长! 1983年,也就是周铁生被枪决的那一年,美国德克萨斯州也有一案。律师认为毒气行刑 太不人道,要求推迟行刑,遭到驳回。法庭认为,毒气室在美国出现,作为行刑手段, 已经存在五十多年,一直非常有效,非常人道,为何要加以废除? 但是,後来德克萨斯还是废除了毒气室,改用更为人道,更加有效的注射方式。再後来 ,多数有死刑的州,也都跟进,毒气被更为先进,更为科学的其他执行方法取而代之。 再往远回溯历史,二三十年代,也就是中国人用枪炮和大刀长矛行刑的年月,美国流行 的是电椅子。当然,电死刑也不好受,弄不好受刑人也痛苦万状,难以言尽。有的时候 ,一次还电不死,还得再电一次。过量电流引起的火花,甚至从受刑人的耳朵和眼睛里 喷射出来,令人瞠目结舌。 人,活在世界上,就是受难来了,受刑人如此,执行死刑者亦然。 南卡罗来纳州前年对死囚犯史密斯执行死刑,用注射方式。电报道说,这是美国一些州 1973年恢复死刑以来处决的第五百名犯人。一些人权和反对死刑人士,在行刑室外面举 着烛光,表示抗议。 什麽时候,中国人执行死刑的时候,不仅围观,也有抗议?什麽时候,当局不仅允许围 观,也允许抗议?什麽时候,能不允许围观却允许抗议?什麽时候,注射处死方法能得 到普及?什麽时候,人可以不杀人,也不被人杀?“君子动口不动手”何时蔚然成风, 成为铁律?也许,到那时,大谈人权,也许就会变得没有意义。人,才真正成为高级动 物。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