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 弱智基督徒又一例 作者:良忠   就我所知的几位叫嚣不已且声名远播的活跃在网络上的基督徒,他们不 但弱智,而且有严重的人品问题,共同点之一就是几乎出言必作假见证。不 能说这些人都是脑髓有贵恙的,因为还有那么几位是有生物学背景的基督徒, 当然也是歪批进化论的老手!有基督徒声明,那些活跃在美国的沾过生物学 边的华人基督徒绝非弱智。如此说来,这种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倒错行径确是 人品问题的明证了。彼人是否因此而攒些昧良心的赏钱,我不得而知,也没 兴趣知道。   近日在某论坛上见有人帖出一个链接,意在让论坛诸君见识一下基督徒 对无神论者提出的----神不可能既是善的,又是全能的----命题的诘驳,以 示基督徒的“超凡”智慧。不知道那份孽作是不是基督徒们的“标准答案”。 倘若是,那他(她)们真是太不幸了。因为从那篇文字中,我只能读出“弱 智”二字。真可怜,不是吗?然而,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用在那 些成天靠谎言才能活下去的基督徒身上再合适不过了。   看看这个署名“摇头”的基督徒作了怎样自谓高明的辩解。他说神要清 除恶只有把人从肉体上加以消灭!因为“人是万恶之源”。神因其纯良至善 而没有这么做,“只要人类没堕落到无可救药的地步,神总是给人以出路。” 看来,我们不但不能指责神没有及时救助人类,因而怀疑起它的真实性。反 而要感谢神,现实世界乃是所有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一个了。要是没有神,人 类早就灭亡了,宇宙也得陷入一片狼藉。   嗯!面对如此荒诞无趣又不搞笑的观点,身为基督徒的言者的极度弱智 再次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他的辩解完全无效,反而越发使我坚信他意识中的 神不但不是全能和至善的,而且是低能和凶残的!   他指出伊壁鸠鲁命题的最大漏洞是将恶与人剥离开了,将恶与人对立起 来的同时又将善定义在除恶的基础上。痴人说梦!所谓的“恶与人有着千丝 万缕的联系”,只有在恶是对人的伤害的意义上,这一说法才成立。我不认 为苏梅克-列维九号彗星对木星的强烈撞击是恶的,也不认为一颗膨胀着的 红巨星将轨道距其较近的行星吞噬掉是恶的,或者某种生物因不再适应剧烈 的环境变化而灭绝是恶的。恶与人的对立,意指它污辱人的尊严,践踏人的 权利,损害人的利益。不涉及人而谈论恶是无意义的。无神论者从来就不认 为恶是独立于人的。恶不是粹纯的自在的实体,它是一类行为或事件的性质。 恶行的实施者或恶的事件的发起者(责任方)不一定就是人。诸如瘟疫、地 震、洪水、飓风之类的天灾,在短时期内就会吞噬众多生命、损毁大量财产, 它们显然是恶的。为什么自从人类有文字记载以来,这类恶事每年都要发生 好几起?神为什么不出面制止?既然全能,举手之劳的事嘛。事实上,来自 神的拯救从未发生过。根据基督徒“摇头”的说法:神要是想立即消灭恶很 容易,只要消灭人就行了。消灭人?谁?天灾之谓天灾,就是自然而成,非 人为肇始。神要消除恶的自然灾害,采用的办法竟然是把人消灭掉。真是变 态而疯狂!也是,人都死了,哪还会再感受到痛苦。同理,神不屑花工夫使 物资极大丰富,以让数以亿计的病困交加、饥寒交迫的人们从灾难中解脱出 来,使以抢夺资源为目标的争战和以劫财为目的的犯罪减少到最低限度,乃 是考虑到,那些不幸者“恶劣”得不够格,上帝念其“没堕落到无可救药的 地步”,故而在挥舞着“弃绝理性,放逐自由,跪下身来,得到救赎”的大 旗的同时,任苦难者们自生自灭,不像另一些须臾毙命于灾祸中的无辜者 (据某基督徒言,人没有权利自杀,只有上帝才有权力生杀予夺,据此推测, 那些显然不是自杀的罹难者,应该都是被神杀害的!确证无疑,假如那个基 督徒没有又撒谎),后者都被上帝治死了。奇怪的是,“摇头”饥渴了,为 什么要进食饮水,饿死或渴死了,不就是得到救赎了么?再也不感到难受了, 不吃不喝也不累。这就是弱智基督徒将恶与人进行融合,将恶与人混同起来 的同时又将上帝之善定义在对恶的纵容的基础上的鬼扯。   我认为神不实施除恶的善举,很大一个原因是因为,据说,人们日子一 好过,就失却了敬畏神明的虔敬心理,就会堕落,做出一些污七八糟的事。 届时神会很生气,后果当然很严重。好像真有那么回事,但解说的不对。在 漫长的非科学时代中,暴力的大规模肆虐在历史舞台上的戏份简直就像哈姆 雷特之于《丹麦王子》。近代社会之前是没有普遍的人权的概念。手头上有 本《历史上最邪恶的人》(The Most Evil Men and Women in History,by Miranda Twiss,王振玲,姜丽译,东方出版社)。书中列举的十四人中, 从生于公元12年的卡里古拉到卒于1614年的伊丽莎白·巴斯里伯爵夫人便占 去十人的份额,剩下的四人生活在二十世纪,其中一人是自称“上帝使者” 的邪教分子,另三人是纳粹信徒。让我们看看作者在前言部分是怎么说的:     “在很多事件中,宗教似乎为这十四个人提供了实施残酷行为   的借口,或成为开脱他们罪恶行径的工具。一旦他们认为上帝与他   们同在,对立面不仅是与他们为敌,而且也违背了上帝的意志,因   此采取任何行为都是正当的。每次肆意杀戮之后,‘恐怖大公’伊   万四世都会在神坛前度过几周,为自己赎罪。特丘马德是穿着僧袍   下令对反抗他的异教徒进行拷打和处以死刑的;伊丽莎白·巴斯里   伯爵、刺刑者弗莱德都很有规律地参加教堂礼拜。弗朗西斯科·皮   萨罗以基督的名义征服、掠夺印加帝国;‘血腥玛丽’以罗马天主   教的名义焚烧数百名新教徒。上帝象征着博爱与宽恕,但史书里充   斥着以宗教名义犯下的骇人听闻的罪行。”   历史上残酷杀戮、疯狂掠夺的暴徒多得难于计数,人道主义灾难的普遍 与惯常几乎成了人类周期性的剧痛。仅书中列举的十四人所犯下的令人发指 的暴行就足以让绝大多数人不寒而栗。对于那些众多惨死的无辜者,上帝为 什么不有所作为?并不需要夺去魔头们的性命,只要施展神迹救众生于屠刀 之下即可。这确实不是“消灭人”的消极除恶手法,也符合基督徒称道的 “给人以出路”的善举。但我们所见到的只有夷毁的城市,散乱的肢体,汩 汩流溢的血海,堆积如山的白骨。也许这正是上帝的作为。那些因上帝之名 搅得周天血腥的邪恶之徒,所言并无狂悖,的确是上帝在人间的心声,他们 是上帝最有出息的学生之一。那种认为人们日子一好过,就不敬畏神明,便 堕落自残,做出道德沦丧之事的说法是因果倒置的。多数蒙愚之辈(面向国 民的神学教育就是愚民教育的一部分)被宗教“真理”恐吓得抱头鼠窜,乞 求主的垂怜,让日子不要再那么苦难,来世好去天堂充当特级僧侣,以维护 上帝的寡头经营……居于统治地位的独裁者则自恃手握上帝的赐予的权利, 视人命为草芥,以虐杀人为乐趣,不但心无惶恐,反而为自己在行使神的谕 旨而得意快慰(比如阿道夫·希特勒,其中是否有自我催眠的因素暂且不论)。 不论上帝以何种形式存在,它作为一种思想病毒,长时期地与人类中最残暴、 无耻、下流的邪恶者沆瀣一气,为正常人难以容忍的暴行进行开脱或提供理 论支持。正是人对自身使命和价值的觉醒,对神权的否弃,人类解放的曙光 才得以展现。宗教葬身地狱之日便是理性苦战胜利之时。随着文明的进步, 宗教无可挽回地日渐式微。尽管这股悖理性而蠢动的逆流时有狂乱之举,但 也只被“摇头”这般的弱智信徒和基甸那样的下贱神棍奉为指路明灯。如果 说人类身陷黑暗,那么我们惟一的希望便是科学和理性,倚靠宗教为人们引 领道路,无异于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无论以何种理由,都无法构建出 树立宗教权威的合法性。不要丢弃人类几个世纪以来的理性奋战的成果,要 时刻警惕宗教这副反智、蒙昧、否定人本原则的迷幻剂。   再看看不信上帝的爱智者对待恶是怎么做的。面对自然之恶,不是画地 为牢,给自己戴上宿命论的紧箍咒,去抱敬畏上天的泥腿。而是站在自然主 义的立场上,凭藉理性,坚守逻辑自洽和独立假设最少的原则,利用受控实 验去探知周遭的世界,把握自然界各层次上的运行机制和演变规律。这一系 列探索的成果便促成了现代科学。一扫破败景象的工业革命,妇女生产风险 和婴儿死亡率的大幅降低,人口平均寿命的近乎翻倍的提高,粮食产量的成 倍增加,更高产更富营养的新品种的培育,对严峻人口压力的缓解,对各种 致命疾病的征服,对自然灾害的及时预警和灾后的救助……我们要为之感激 的这一切,全是科学对抗自然之“恶”的成就。宗教与此非但毫无正面联系, 而且它还屡屡作梗,阻碍文明的进程。自从1754年富兰克林发明避雷针起, 人们就应当清醒地意识到,要防止雷电灾害,千万句祷告远比不上一副简单 的安全装置来得有效。如果要谈救赎,人们应该赞颂欧立希发明的六0六和 九一四,而不是蜷缩在基督徒咒骂梅毒患者行为不检点而遭致上帝惩罚的恶 毒言语下瑟瑟发抖。   世俗人道主义者对待社会中的“恶”也与基督徒的手法截然不同。后者 要么对恶行进行无触要害的“痛斥”,借开出无效且误事的偏方之际,像苍 蝇一样地传教;要么不着边际荒唐滑稽地纠缠于一些所谓的道德问题,强令 人们自虐般地禁欲。基督徒在宗教场所之外散布的小册子上,除了鬼话连篇 的神迹,污蔑人类的原罪说,危言耸听的末世论,虚妄欺诈的许诺救赎,剩 下的占了相当部分的就是自轻自贱的日常道德规范了。我看不出那些训诫有 丝毫的合理性和优越性。就算其中些许立场有可取之处,但我觉得,眼前有 好饭好菜不吃,却转过身去寻掺有大粪和呕吐物的、滋养了无数致病菌的回 锅泔脚,和作死没有本质区别。   恶有程度区分,不是凡恶人都需处死。相比宽容和审慎的世俗人道主义 者,将动辄就吼着要把异己者治死的邪恶教义奉为圣经的基督徒们,早已登 上了人类暴行的颠峰,并长期占据着由髑髅垒搭成的王座。基督教所拥有的 摧残世俗世界的权利使大量虐待狂欣喜万分,如鱼得水。一些狗窦大开的基 督徒对我说什么“基督教的爱、尊重和宽恕”。事实是,远在公元385年, 笃信基督教的皇帝马克西姆斯就开始在肉体上消灭异教徒。1252年,教皇英 诺森四世在通谕中批准宗教裁判员对异端疑犯用刑。到了13世纪末,宗教裁 判所已趋成熟,它完全独立运作。裁判官的收入来自被捕者的财产。没有调 查取证,疑犯没有自辩的权利。为了使被捕者认罪,刑讯的手段层出不穷。 有水刑、吊刑(疑犯有时会因肢体拉脱而死亡)、文火慢烤,至于一般的拷 打,已平常得无人在意了。需要指出的是,教皇在允许审判官用刑的同时, 还假惺惺地批示最好不要流血。于是,拷打得皮开肉绽后,疑犯的伤口会立 即被烧红的钳子炮烙,血就不流了!水刑和吊刑的广泛使用也是响应了教皇 的指示。一切办妥之后(被捕者的财产此前已经被没收了),接下去就是执 行死刑。基督徒杀害异已者的手法除了火刑,还有绞刑,磔刑,斩刑,溺杀。 宗教裁判所丝毫不理会大量因泄私愤而引发的诬告,他们将此作为方便快捷 敛财的契机。那些曾誓守清贫的审判官们,竟毫无愧疚地残害无辜者以中饱 私囊。15世纪后期设立在西班牙的宗教法庭的肆意妄为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 度。最后一名宗教裁判所的受害人,于1824年被烧死。如果说世界上真的有 魔鬼,那么基督徒曾经长时间地扮演着这一角色,演技堪称完美,以致于他 们与基督教传说中的魔鬼无分轩轾,甚至更胜一筹。   当教会发觉有人吻自己的脚时显得不够虔诚,他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再发 起一次大规模的恐怖行动。但在今天,这种魔鬼行径已欲施展而不可得。这 是人道主义的伟大胜利。没有什么是跃居于人之上的,任何理由,诸如纯净 教义或维护正统或别的什么,都不能构成剥夺人生命的合法依据。思想难免 有错,但因思想获罪实在恐怖。作为异端,在教会面前是罪不可恕;如果让 世人知道异端的思想还是进步的,那此人便是罪上加罪。教会自然欲除之而 后快。基督教中找不到与进步观念契合的教义,只有无可调和的对立,比如 毫不手软地清洗异端以对抗言论、出版、结社自由。试想,为了考验亚伯拉 罕的忠诚,命令携其子以撒到摩利亚山上去作为祭品献祭的魔王,除了邪恶 还有什么?尽管它被树为一个宗教的真神。   说“神要是想立即消灭恶很容易,只要消灭人就行了。”要么是基督徒 “摇头”脑子生蛆,要么是教义本身邪乎,惟作此理解而无他。作为在世界 上最有影响的宗教,却动不动就喊着要杀人,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基督教 曾大范围地屠杀异端(其中有不少人是在某个领域使人类脱离无知境地的探 索者),近代以来对无神论者的攻讦也一直很凶顽。他们对圈子内的邪恶行 径却听之任之,甚至参与其中,一同为恶。末了,充其量装模做样地忏悔一 番。这号人是挥舞屠刀扮博爱的伪善者。   现代文明世界是以世俗人道主义为主流的社会,言论和出版自由受宪法 保护。信仰自由也是我们坚守的准则,因信某个派别的宗教或不信教而判罪 的时代已经过去。根据恶的程度不同,我们依情况给予舆论谴责,或依照明 文规定进行处罚,或提请诉讼给予法律制裁。世界上有不少发达国家早已废 除了死刑,即便在保留死刑的国家中,原则上死刑也是慎用的,其适用范围 有明确的规定。而且死刑的形式也在变更,即便是依律剥夺犯人的生命,也 要讲求人道。这比之“除恶即灭人”的邪神准则,不知要进步多少。将被告 和原告各打五十大板的糊涂官,尚会被人呵斥为“狗”。而对于主张消灭恶 就是把人全数杀尽的凶残的邪魔,竟有如此众多的混帐将其奉为救世主。这 除了弱智还有什么?   弱智基督徒“摇头”的谤文中扯道:“有一个孩子……意识到自己把秽 物排到了裤裆里的时候也没存着找妈妈解决问题的心,而是拿着沾的一屁股 秽物来证明妈妈的爱并不存在。”藉此论证无神论者是忘却神的恩惠的低能 小人。这种类比只有蠢材才觉得高明。基督徒不时地提醒我们,不能以凡人 之心去揣度上帝的旨意。而今,他却把上帝类比为任劳任怨爱心十足的照顾 着自己孩子的母亲。母亲是凡人,没有法力或邪术让自己的婴孩永不便溺。 她只能事先预防和事后处理。这个例子对于号称无所不能上帝不适用。假若 上帝存在,它大约会厌烦“摇头”这种基督徒,因为后者拿着灌得满是垃圾 的脑子去论证上帝的爱。自己竟然只被弱智作为偶像,岂不很郁闷?   在神棍眼中,无神论者是注定要下地狱的罪人。依“摇头”的说法,我 们这些恶人,没在现世中被治死,是上帝慈悲为怀,给我等一个“回头是岸” 的救赎机会。我不禁想起Jim Holt的笑评,人类能发展到今天,得益于那位 主宰着宇宙的上帝,幸亏在它怀具百分之百恶意的同时,只有百分之八十的 效力。倘若它真的全能,咱们就都没活路了!谢天谢地!   基督徒“摇头”的这篇护教文章,标明最初发表于2002年,2004年1月 重新修订。一年多的时间,却还只是折腾出这么白痴的辩护。为了虚妄的信 仰,不惜向现实中活生生的人啐唾沫,我只能说,这号无德无能的下贱者, 不配做人! 附: 从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的命题谈开去 摇头 [彩虹之约](最初发表2002年,2004年1月重新修订) 有无神论者打出了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的命题来反对基督教:“神不可能既 是善的,又是全能的。为什么这么讲呢?他论证道:神是存在的,恶也是存 在的。对于恶之存在,有两种可能性。一是,神有能力阻止恶,但他却不愿 意阻止恶发生,因此神不是善的;另一种可能性是神意欲阻止恶,但却无能 力阻止,因此神不是全能的。” 我们看出这里的善和恶的判断显然是以人为标准的:神为人消灭了恶,神就 是善的,否则神不愿意阻止恶就是不善的。 说神有能力阻止恶却不愿意阻止恶是没有依据的。起码遥投在这里即可指出 一点,神对人类有救赎计划,为此主耶稣基督为我们上了十字架。人类得救 的最终结果就是摆脱恶的捆绑,回归到至真,至美,至善,至爱的唯一真神 那里去。 是神没有能力阻止恶吗?或者说是神没有能力马上阻止恶吗? 神是全能的,没有神做不到的。 那么问题出在哪儿了? 问题出在命题上了,这个命题的最大漏洞就是他将恶与人剥离开了,将恶与 人对立起来的同时又将善定义在除恶的基础上。 实情却是恶与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人是万恶之源。神要是想立即消灭恶 很容易,只要消灭人就行了。这种除恶的方式,作为人本身你能接受吗? 神之所以没有消灭人类以彻底地根除恶的存在,正是因为神是至善,至爱的。 只要人类没堕落到无可救药的地步,神总是给人以出路。 有一个孩子在玩儿“闷声大发财”的时候不理会妈妈的爱,爱对他来说是一 种妨碍,等意识到自己把秽物排到了裤裆里的时候也没存着找妈妈解决问题 的心,而是拿着沾的一屁股秽物来证明妈妈的爱并不存在。 从伊壁鸠鲁之流的身上我们看到了这个顽劣孩子的影子。提出“至善的化身 为何与恶并存?”和提出“爱我的妈妈为什么会允许这么肮脏的我存在”在 认识问题肤浅幼稚强词夺理方面是等效的。 那孩子也许是出于恶作剧的心理,而部分心刚硬的人却凭这种逻辑作武器挥 舞了两千多年且有继承者将这部分幼稚得不能再幼稚的人群标榜成是“思考 者”,怎不令人苦笑,摇头,叹息呢? “无神论者”啊,你们从哪方面论不好?怎么居然抱着伊壁鸠鲁的大腿论呢? 他那也叫哲学命题?还两难命题呢!就用这种脑筋论事,什么题他能不为难 呢?要用脑思考,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要追根溯源,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答案是有的,不能找不到就搞个一难两难的结论来蒙骗自己。 当你真关心人类的苦难和世间的恶时,探究这苦难和恶的根源应该是很正常 的思路,这一切圣经都揭示给我们了,有所追求的人都能从中得到启迪和智 慧。 而我们当中有些人恰恰忽略了这最正常的思路,反而匆匆忙忙地拿人世间的 恶和苦难去挑战神。为什么?因为他们并不真正地关心人类的命运,他们关 心的只是自己的狂妄给自己带来的卑污的迫害快感。 同样读圣经,他们却得不到神的启示。怎么回事呢?难道真象神所说的任凭 他们的心刚硬,任凭他们被猪油蒙住了心吗? (XYS20050212)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