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 回《只是与某些养狗人过不去》 小劳   很荣幸拙文《为什么总要跟狗过不去?》受到了ZSH网友的关注,并撰写了 《只是与某些养狗人过不去》提出了相反的观点。我在此,针对ZSH网友的大作, 作出一点回应。   ZSH网友在文中提到了一个“中国人在社会责任感方面明显不如西方人”观 点,我不知道这个观点是否有一些调查数据来支持的,但我却发现这与“中国人 民主素质不如西方人”的论调颇为相似的,都是夸大中国人与外国人的差异性来 为某项不合理的制度在进行辩护。我记得,上个世纪初,还有人认为中国人的身 体素质与外国人不同,所以中国人不适合坐汽车呢。   ZSH网友列举出了不少有关养狗人的负面新闻,但是否以此就能所说明所有 的养狗人都是如此呢?从社会学而言,个体例子并不能说明任何社会问题。相反, 我也可以列举出很多养狗人的正面新闻出来。   正如ZSH网友说的,如果为爱犬注射狂犬疫苗,那就不会造成狂犬病爆发的 后果了。因此,重点是在于管理,为犬只注射疫苗,而并非将犬只灭绝;就正如 避免车祸的方法是制定交通规则和教育驾车认识,而并非将所有的汽车都拆掉了。   我是一个广州人,ZSH网友可能并不大了解广州的养狗政策。根据《广州市 限制养狗管理规定》,广州人要合法地养一条宠物狗,第一年至少要交1.6万 元,以后每年还要交纳6000元。很显然,这条规定并非只针对某些缺乏责任 心养狗人,而是针对所有的广州人的了。1.6万元和6000元分别是怎样一 个概念呢?广州市法定最低生活保障线为300元一个月,也就是说,1.6万 元可以养活4.4个穷人一年,6000元可以养活1.6个穷人一年了。显然, 这个费用是绝大多数的广州市民都难以接受的。而且,由于公安、工商、卫生、 环卫、畜牧兽医等部门都可以管,市民办证过程也十分繁琐。   法律并非天生就是正义的,当法律制定过程缺少民主以科学的指导,那么这 条法律离正义也就越来越远了。实际上,这条法律不仅仅没有解决城市养狗的种 种负面问题,反却导致问题恶化——价格高昂和手续繁琐,使狗主们都不愿意领 牌,政府因此也更加无从监管,就如当年的网吧问题一样,陷入了死循环。 (XYS20030908)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