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最近北京市在养狗治理过程中的失误   安纳西   2006年11月11日,北京动物园门口发生爱狗人士抗议政府打狗的示威,一段 时间以来在民间酝酿的不满终于以这种方式爆发,不能不说是北京市政府管理社 会问题上的失策。接下来公安部有关人士发言,强调养狗人和不养狗人要互相理 解,并说相关法规需要调整。北京市也召集养狗人代表和不养狗人代表,同政府 管理部门的人员一起讨论,探讨将养狗问题管理好的措施。在治理养狗问题上, 为政者和利益相关各方的协商终于回到理性的轨道,这一系列的发展非常值得称 赞。   可是,原来北京市政府管理部门的人员在做什么呢?自从北京市准备开展养 狗治理工作以来,各种呼吁和抗议早就存在,为政者为什么不早点听听大家意见 呢?非要等矛盾发展到难于调和才重视吗?   当民间不满情绪持续酝酿的时候,不能说北京市政府没有积极行动,不过是 在错误的方向上,并且展现出权力十足的傲慢。尽管北京市限制养狗的法规备受 争议,各项管理措施不为养狗人理解,社会各阶层不少人呼吁妥善处理养狗治理 问题,爱护动物人士通过多种途径抗议打狗,法律人士指出立法和执行中存在的 种种问题。这些早就应该引起为政者注意的声音基本无用,北京市政府依然固执 己见,不但毫不退让,反而变本加利,不断推出更为严厉的措施,希望靠政府的 强制力压服不同声音。   在处理养狗问题上,北京市有关管理部门在多个方面存在严重失误。   第一,限养规定缺乏合理基础。有关限制养狗这项关系到民众生活的规定在 制定过程中没有充分咨询专家和养狗人的意见,没有听取社会上的不同声音,没 有鼓励公众的广泛参与,致使多项条文缺乏合理根据而广受批评。其中最为典型 的是对身高35厘米以上狗只的禁养无法给出合理解释,不能为众多养狗人接受。 登记和管理费用是否应该收取、收取多少缺乏合理的解释。当有关条文和措施被 质疑时,北京市有关管理部门或者不进行解释,象身高35厘米以上狗只的禁养规 定;或者解释无法为民众接受,如对登记和管理费用的收取解释为上交财政,无 法估计出养狗管理方面的费用成本。   第二,为实行既定的管理措施,歪曲关键信息,压制不同声音。有关管理部 门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养狗的种种危害,经常听到的数据是北京市到2005年为止12 年间没有一例狂犬病确诊病例,而今年已经发生10例,养狗已经成为北京市的公 害。狂犬病病例的惊人增长无疑对众多不养狗的人,甚至对养狗人也影响巨大, 造成社会恐慌。而实际上,北京今年的10例确诊病例有9例是在外地被狗咬得病 后到北京的医院治疗,根本不能算是北京市的狂犬病例。另外一例也是外地人从 外地带狗进京被自己的狗咬伤而得病的,只是勉强可以算成北京市的病例。另一 个广为宣传的数据是北京市今年有多少多少人被狗咬伤,这常作为治理必要性的 重要数据。不过,这也是一个被错误使用的数据。这个数据应该是从狗咬伤的门 诊数据中获得的,其中包括轻微的抓伤和微不足道的抓痕。更为严重的是这个总 数据没有分辨是被自己的狗咬伤或者抓伤,还是被别人的狗咬伤和抓伤。实际上, 在庞大的总数中,绝大部分门诊病例是被自己的狗咬伤和抓伤,被别人的狗咬伤 和抓伤只占总数中非常小的部分。被自己的狗咬伤和抓伤是私事,根本无须公权 力参与。只有少部分被别人的狗咬伤和抓伤涉及社会问题,在一定条件下才需要 公权力的介入。另一方面,为了更好地执行自己的限养措施,北京市有关管理人 员压制不同意见,抛出很多违反常识的谬论。例如国际上已经有共识,养狗对人 们精神和身体健康有好处。而北京市推出的居然是与此相反的结论。(当然,如 果有坚实的科学基础,我也愿意接受,但是他们没有。)   第三,为政者丧失中立立场,迷失养狗治理的目的。不可否认,近年来由于 养狗数量大增,不负责任的养狗人数量很大,养狗确实带来很多社会问题。北京 市要展开治理合乎情理,也是政府负责的表现。但是,为政者必须清楚,治理养 狗不是最终目的,为北京市营造适合人居的环境才是目的,治理养狗不过是为这 个目的服务。现在一部分爱狗的人认为,合适的人居环境应该允许狗的存在,不 但允许小狗的存在,也应该允许大狗的存在。而另一部分讨厌狗的人认为,合适 的人居环境不应该允许狗的存在。这导致养狗人和讨厌狗的人之间的矛盾。在这 件事上,为政者应该保持中立立场,协调两方面人的权力和义务,找到一个能最 好照顾全体居民权力的方案。而不是支持一部分人权力,压制另一部分人的权力。 为政者不是为一部分人服务的,也不是为大部分人服务的,而是为全体居民服务 的。在出台有利于一部分而损害另一部分人的措施的时候,需要特别谨慎。   第四,为政者缺乏尊重公民基本权力的意识,出台的具体法规缺少比例原则。 公民可以从事不影响其他公民的活动,这是基本的公民权力;所谓比例原则,就 是惩罚要与危害相当,不可过当;治理应该带来社会整体福利的改善,而不是减 少;具体到养狗问题,就是说如果养狗没有影响其他公民,就不应该受到限制; 如果养狗影响到其他公民,就要根据具体的影响制定合理的限制措施或者要求赔 偿,但是限制措施和赔偿要同造成的影响相当,不可过当。限制措施所导致的损 害必须小于没有限制的损害;限制措施对一部分人带来的损害应该小于对另一部 分人带来的好处。如果损害巨大,而益处有限,相应的法规就是违反了比例原则。 养狗确实带来狂犬病的危险,一些人强调禽流感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全面扑杀鸡 鸭,为什么不能为了预防狂犬病扑杀狗只?这也是不懂比例原则。禽流感传染性 非常强,为了防治大范围的爆发,在没有其它有效措施下只能采用大量扑杀鸡鸭 的措施。但是,狂犬病的传染途径单一,国际上已经证明在扑杀之外存在其它措 施,也就是注射疫苗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因此,根本没有必要采用大量 扑杀的极端措施。同时,鸡鸭对人的意义完全不能同狗对人的意义相提并论,因 为狗已经进入人类的感情世界。对鸡鸭的扑杀只是财产损失,也比较容易进行补 偿。而对狗的扑杀是对养狗人严重的感情伤害。   第五,为政者缺乏守法意识,常常罔顾法律为所欲为。北京市在执行限养过 程中准备实行的措施包括上门查抄违规养狗,这条措施出台后很快被指严重违法。 公民的住宅不经法定程序允许不能说进就进,违者就是擅闯民宅,这在过去的历 史上也是臭名昭著的。但是北京市政府却可以置若罔闻,坚持己见。只是在最近 才改口说不是上门查抄,而是上门宣传。尽管上门宣传说起来合理,但是如果居 民不配合不让进怎么办?你上门宣传,别人完全可以不买帐,人家有什么必要浪 费时间听你的宣传呢?如果不让进强进,还是擅闯民宅。我想北京市政府有关人 士明的说上门宣传,这确实不违法;但是潜意识里估计会认为,公安人员上门宣 传,看哪个不识相的敢不让进?   第六,夸大养狗的危害,制造恐怖气氛,挑起养狗人和不养狗人之间的矛盾。 养狗在带来很多好处的同时,确实带来不少社会问题。要找出合理的解决办法, 就要对这些问题认真分析,找出矛盾所在。而不是人为夸大问题的严重程度,靠 制造矛盾推行自己的治理措施。养狗问题所引发矛盾的真正根源在于不负责任的 养狗人导致的狗咬伤和卫生问题同社会上其余人,包括负责任的养狗人和不养狗 人,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经常被误说成是养狗人和不养狗人之间的矛盾,这是 对问题缺乏理解力的结果。首先,负责任的养狗人会定期给自己的狗注射疫苗防 治狂犬病(这不仅为社会,也是为他自己),他不会让自己的狗危害他人,不会 让他的狗随地大小便造成卫生问题,不会随便遗弃狗只导致流浪狗增多。其次, 不养狗的人也有喜欢狗的,也有不认为养狗是个重大社会问题的。因此,最突出 的矛盾是不负责任的养狗人同其他人的矛盾,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中国经过几十年改革开放和经济增长,社会生活已经多样化,但是,政府治 理社会问题的模式还没能及时转变。这次北京市治理养狗问题,其出发点不可谓 不好,可是却造成社会矛盾的积累甚至激化,目的是营造社会的和谐,结果却事 与愿违。这说明光靠良好的愿望并不能赢得民众的支持,在法规出台和具体措施 方面还必须同民众充分协商,为社会问题找到合理的解决办法。为政者应该意识 到自己的很多行政行为不过是协调社会各方的利益,解决社会问题,切不可将具 体的社会问题上升到价值判断的高度,人为堵死社会协商的途径。否则,无论出 发点多么良好,辛勤工作的结果却可能是激化社会矛盾,导致社会动荡。   从北京市动物园门口的示威以来,管理部门的反应值得肯定,希望今后遇到 类似问题能够更早地寻求协商。这是对为政者智慧的考验。 (XYS20061127)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