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莲 ◇ 波 ◇ 散 ◇ 语 ◇   〔作者自序〕莲波,浙江宁波人,长于苏州。   木命,所以耿直;命中有华盖,所以孤单,宿命,信佛,喜欢咬文嚼字。 ◆            今 夕 是 何 年   又快过年了。在美国看旧历新年就象小时候看傣族的泼水节一样,只觉得风 情万种,却又遥远、模糊,而且淡漠。   我一直是喜欢过年的。虽然童年已经过了很久,曾经经历的新年也都旧成了 永不复返的东流水。但以往过年时那种亲情与吉祥交织着的喜悦,如今想起来, 常常还会心中泛起莫名的温柔悸动。   最喜欢的是过年之前那段忙碌又兴奋的日子。小时候还是一大家子住在一起 ,爸爸是老大,叔叔姑姑都还没成家。一到过年,各人都有各人的任务。特别是 小年夜,大家都忙得很。我记得一般是这样的:叔叔赤着脚在一口大缸里踩咸菜 ,直到把那些生青碧绿的雪里蕻都踩出水来;大姑妈总在揉粉,搓丸子,做包子 ;小姑妈拿着一个小石磨,把一些芝麻,花生和红豆之类细细地磨成碎末。祖母 切菜,备料,煮肉,烧鸡,一边又监督着大家的劳动。我爸总是做熏鱼和蛋饺, 我便总是在他跟前转来转去,趁他不备,把刚摊好的蛋皮揭了来吃。   这时候叔叔就会开始吹牛,一边踩咸菜,一边讲些稀奇古怪的江湖传闻或小 道消息;两个姑妈谈她们永远也谈不完的衣服和王心刚;我爸开始五音不全地唱 歌;而最有娱乐价值的是听奶奶用绍兴官话骂人。老太太从我偷吃蛋皮骂起,波 及家中成年人,又连累到街坊四邻,居委会主任,市革委头头……无限扩大,最 后跳过党中央和红太阳,矛头直指尼克松。老太太精着呢。而且她骂人决不带脏 字,不但文明而且俏皮,知识面又颇广,有那么一点点钱钟书的意思。   那时我妈还在远远的乡下,但我还并不太懂得想念,却又隐隐地有一点孤单 。新年就在这似是而非的盼望中到来,因为大年夜的下午三四点钟,会有一条机 帆船把妈妈送到离我家不远的运河码头上,年初四再接走。   这些,真正的是一种家的温暖。   我一直想要穿一身大红滚金边的裤褂,在大年初一屋门始开的早上。   虽然过年总有新衣新鞋,糖果爆竹和压岁钱,但我小小的心里,总是那么一 点不满足。我总是想穿上红衣,梳着小抓髻,眉心点上一点朱红,提着兔子花灯 在我家的院子里走来走去。   然而这是不可能的,纵然姑妈会给我缝红衣服,叔叔会给我扎兔子灯,但那 时候的孩子都不梳抓髻,也没有谁的眉心有一点嫣红。   这个愿望始终没有实现,我的心里因此留下一个情结,直到现在,我还是偏 爱朱红的颜色,而且爱看一切有关清末民初的书和戏文,比如那本《京华烟云》。   后来又知道了,张爱玲也有这个情结。但在她那时候,这毕竟是可以实现的 呀。   我这个古色古香的白日梦并不是自己凭空臆想的,那时的我,还没有那么浪 漫。我是看了许多外婆和妈妈的旧照片,才萌生了这可笑的念头。   那些年,能烧的都烧了,不知为什么还留下这些泛了黄的旧照片。也许人不 能没有回忆,亦不能没有梦。   外婆的照片,印象最深的是她十六七岁时的。那时她已经从师范毕业,又放 了大脚,正是神采飞扬的青春少年时。那时的张家大小姐,在县里也是有名的。 她会骑马,会打枪,曾跟我舅爷爷为一点小事打起来,各夺了家丁的土枪相互乱 放,被一过路军人所拦住,救了两条小命,还因此而拜了这位著名的西南军阀做 干爹。   她十六岁时与我外公订婚,下聘之前,她居然一个人跑了几十里地到我外公 家的庄子里去,向村人打听我外公的学问人品。   第二年我外公没考上北大,愤而离家出走,投进了中央警官学校,在军中三 混两混,人也油条了,居然不肯回家结婚。这时外婆便和舅爷爷结成统一战线, 由他保驾跑了大半个中国,终于在遵义把正在当实习局长的外公逮住。   照片上的女孩就是那时候的外婆。笑得很沉静,然而跋扈。   她穿着白色小褂和黑的百褶裙,一副女学生的模样,只有了解她的人,才知 道她心中有着一片自己的大江山。   她本就不平凡,也许更可以成为奇女子。然而命运多舛,天不顺其志。   照片上的妈妈才三四岁的样子,完全就是我小时心想梦想的形象。那是黑白 的照片,然而着了色,衣服,眉心和兔子灯的眼睛都分外地红,红到伤心。   那时的她,什么也不知道,而什么都很美好。她的一切,都有人安排好了, 她要学钢琴,要上教会学校,还有个政治和尚送了她一个奖学金名额,满了十八 岁,就可以到美国读书……   然而,世事如棋,全盘皆错。   恍若一场春梦。   我爱她们,所以我来到了这里,是顺从了她们的愿望。   但在心灵上,我永远也走不出自己的家乡。   这也是为了爱。   现在,在这片湛蓝的海洋文明中描绘我这红底金字的爱真是好可笑。   快过年了,大家就让我过个梦中的年吧。 ◆              爱 与 死   有同志在中文网上贴了《决战玄武门》的歌。   对着屏幕,照着歌词,轻轻地哼着“问你可知否,你追我逐要将河山改…… ”竟有一种隔世的恍惚与缠绵。   那部戏我没看全,只是去外地同学家小住的时候在闭路电视里看了几集。该 忘的,也全都忘了。只记得戏中的李世民白衣飘飘、玉立风中的绝世风采,还有 ,他亲手刺杀那个他爱着的女孩的时候的温柔、残忍、无奈与绝望。   长剑如虹,吟啸而出,轻轻一点,杏花满地。   突然觉得,死在深爱的人手中,竟也是一种无怨的美丽。   记得那个女孩手中的白绸伞轻轻飘落在青草地上,伞随风远,芳魂渺渺。那 深沉凄怨的曲子缓缓响起……一曲将近时,便只有秦王白衣如雪的孤单背影瑟索 于荒原野风之中。   那个时候,正是容易着迷的年岁,偏偏又看多了武侠小说,最喜欢白衣如雪 的佳公子兼大侠。很自然的,一下子对秦王着了迷——当然,这种相思并不是全 无益处,我因此而通读了从贞观至开元的全本盛唐历史——才发现历史上的他好 乏味,这是后话,不提也罢。   后来去狐友老淳处玩,遇老淳之男友小升。小升会弹吉他,抱着吉他竟唱来 唱去总是那“问你可知否”!   扬州人唱粤语,当然不会很动听,然而他唱得很动情。   我当时笑着跟老淳说:“看他那么投入,小心他向太宗同志学习,宰了你。”   无意的笑语,竟成谶。他没有杀老淳,他不是帝王,毕竟没有这个气魄—— 他杀的是自己。虽然最终还是活着,但也挺惨的。   后来,等自己爱过伤过之后,才明白深爱而不可得是多么的绝望与颠狂。我 何尝不想杀人,然后同归,让今生的遗恨化作不可知的来世的期待。   永生永世不离分。   真的,爱人和被爱,都难免要在生死边缘徘徊好几次的。 ◆             无 以 回 报   有个姐们大后天就回国省亲去了,我吵着让她给我家带东西。她当然没话讲 ,一口答应了。于是我就出外觅物。   给老妈的东西好买,看见什么都想买。两双意大利皮鞋,并不时髦的,是那 种老太太的懒懒的模样,然而皮子极好,是那种细腻的小牛皮——买。一组保养 品,从脸到手,无微不至,也没有什么熏天触地的香味——也买。还有一对耳环 ,小小的,并不显眼,但很精巧,虽然我能料想到老妈一般不会去戴,但还是买 了。   这样下来,虽然这些东西都是on sale 时抢到的,但一个月的饭钱还是 没了。对老爸就可马虎些,何况老头的东西本来就不好买。想来想去,想起老爸 爱泡澡,就买了一套香皂浴波之类的东西,更精采的是一块大海绵,做成半只西 瓜的横截面,翠皮、红瓤、黑籽,颜色异常夸张地分明,令人产生一种关于猪八 戒的微妙联想。   兴冲冲地抱着这堆东西回来,然后示之以姐们,让她分享我捡了大便宜的快 乐。再然后郑重其事地包好,装入纸盒,并端端正正地抄了我家的地址和电话号 码,很仔细地贴在盒上。   心里,有一种很温暖很稚气的快乐。   我是个喜欢购物的人,但不常常给自己买。我在店里走来走去,常常是看见 某样东西,就想起家里的某个人。我会觉得这样东西无比地适合那人,不买下来 简直太可惜。所以往往就忍不住买了。   卧室里有个大纸箱,买回的东西,往里一扔,看看差不多满了,就颠颠地打 了包拿到邮局去寄。若恰有朋友回国,就缠着别人带。   其实我爸妈见我这样很头痛,因为每次去市里的邮政总局取包裹,总是累得 上气不接下气,而且,为了税的问题,还得跟局长打个招呼。久而久之,欠了人 家不小的人情,总不大好意思。如果请朋友带,他们就得琢磨着回赠朋友礼物或 请人家吃饭,也烦。   虽然他们无数次警告我不准乱花钱了,但我只要一看见什么好东西,手还是 忍不住地痒了。   自去国之后,总是格外地想念家里,几乎每一分钟,心里总有着千丝万缕的 牵挂。   也许这是一种渐渐老去的标志,我的青春年少的叛逆期,就此肯定地一去不 复返了。现在想起父母,满脑地都想起他们的好来,连一些当年令我切齿痛恨的 事情,现在也不存丝毫怨言了。   想当初,与父母狂吵,拍桌掀凳,然后跃上窗台以死相胁的日子也不是没有 。当时只觉得天地变色,这家是万万呆不下去了;而现在想想那些不活的理由, 无非是名字都快想不起来的男孩子——真是好笑极了。   我父母只有我这么一个孩子,我想,他们的牵念,当是远甚于我了。天幸他 们是属于那种很会自找乐子的人。我妈日常公务烦忙,时间倒还好打发;老爷子 是闲人,自称“硕鼠”的,若干年以来一直以我为心头大病,如今心病远去,却 是无聊得紧。他先是热爱上了音乐,不断地买音带,自己听完便送给我几个表妹 ,若有很好的,就寄给我。他居然还收了无数的干儿子干女儿,而且认认真真地 当他们的干爸,过年过生日给红包不说,象升学、分配工作这样压死人的天大事 ,他也是竭尽全力去管。他对干儿们要求不高,只要嗓门响,曰:“以后追悼会 上气势可宏大些。”   我读鲁爷的《朝花夕拾》,总不大明白他为何对“老莱子彩衣娱亲”耿耿于 怀,认为是极恶心的事。我还很小的时候,就听我叔讲过这则故事,当时心里的 感觉竟是很有些感动。但因为那时才八九岁,对人世间的事还不大了然,也就没 有去多想。后来大了些,自己读了些书,开始有了自己的想法和怀疑,便很不满 于鲁爷的冷漠。   父母在,不言老,这是自然的事情。虽然老莱子是过分并且滑稽了一些,但 想到他那善良淳厚的本意,我真不觉得他可恶或可耻,只觉得有些可怜,也许也 可笑吧,但那毕竟是含着眼泪的笑了。   算命先生给我算的命中,我父母是高寿的,好象一不小心就要活过九十岁- -那么,我做老莱女是难免的了。   设若那时我也是满头的白发,跟我老妈一起上街,一块冰淇淋还是要她请客 的。如果老爸还和我七八岁时那样,一如既往地不准吃,并且一定要叫我吃银耳 水果羹,我也肯定要大大地不高兴。   孩子与父母之间该是怎么样,生来就注定了的。不管多老,不管多小,哭起 来笑起来,总是同样的表情。如果人为地要更改或修正,便是违反天意。   我永远记得这样一幕,我的奶奶得了癌症,快不行的时候,我们都守在一边 。这时奶奶有点回光返照的样子,精神很好。我们瞒她瞒得紧,她到死都不知道 自己是怎么回事,因此她得到了更多的安宁和快乐。   奶奶常爱说爸爸和叔叔小时候的事,以此来证明我和堂妹的各种毛病全是遗 传,不该批评或责罚。这时候,她又开始说我爸五岁时第一天上学堂时的熊样, 以及叔叔小时在学校舞台上出了大洋相,被修女嬷嬷们打手心。   她说得非常高兴,于是爸爸和叔叔也起劲地附和,他们还作出各种怪相,帮 助奶奶回忆他们的糗事。   后来,奶奶的声音渐渐地低下去,低下去,渐渐地睡去了,爸爸和叔叔回过 头来对着我们,竟都是泪流满面。 ◆            天 地 的 滋 味   我总觉得,空气也是有记忆的。即使它自己不记,但总会把许多往事储于气 息之中,时时地向你提起。   现在的天气,纵然阴晴不定,风雨无常,但春天毕竟算是姗姗地来了。要算 农历的话,正是阳春三月的好时节。我们的文化中有好些诗与情都储存在这个季 节里,稍稍一提,便是烟花、维扬、春江、芦牙,满楼红袖。   芝城的春天,一如既往地干涩,只是空气里多了一点点不安。那是一种很柔 和的不安,仿佛一匾的小蚕正张大嘴巴等待桑叶的倾下,期望着、运动着、萌生 着,生命在此刻沙沙作响。   我离春天很近,离家很远。而一些惯常的家的心情,竟能躲在那春天的气味 里,静静地迎面向我走来,倒也不能不说是一种惊喜。   我住的地方,门前有几株梧桐树。在这个季节里,梧桐树通常整日散发着一 种十分老实的清香。往年,只要一闻到这味道,我便会不老实,而且狡黠起来。 梧桐的清气常常是逃课的诱惑。在许多阳光灿烂的午后,我,和被我拉下水的两 三个人,通常著着相对于这个季节仍然显得单薄了些的衣裙,捧着在这个季节里 不会化得很快的雪糕,懒懒而轻松地在梧桐飘香的小路上走来走去。小路的那头 有座大红楼,昏头昏脑的教授和学生们还在那里互相折磨。   这个季节凌晨时分的味儿也是诱人的。小的时候,一年当中只有春游的时候 才会在凌晨起身出门。从此,朝露的芬芳便与旅行紧紧地联在一起。那时是会为 了这小小的兴奋而彻夜难眠的。后来大了的时候,有一次,出去疯玩了许久,乘 船回到苏州正也是破晓时分。扛着一包衣服,还有一包杂物——糖果、竹子编的 首饰盒和小人、绒布小狗、香粉、玉石的佛像……叫了一辆三轮车,急急地往家 里赶。车进了住宅区的大门,就见寂静的灰色楼群之中只亮着一盏灯,而那个窗 口还隐约有两个人头的影子在探出探进地张望。   我这时顿觉得,春天的清晨,也是归家的滋味。   在梧桐与草地之间,我渡过了许多闲暇的春日,也亲手埋葬了无奈的爱情。 我知道记忆的固执和忘却的不可能,当那日刻骨的气息重来时,生与死便会在这 个季节里刹那惊醒。 ◆            只 有 香 如 故   昨天买了一种新的洗衣粉,拆开来用,先把鼻子凑上去闻一闻。   我突然觉得有点头晕,似乎它的香气引发了某种回忆。记忆深处有个小东西 喃喃地想说些什么,却还欲言又止。   我想起来了。这是好稔熟的一种气息啊,它曾经温存于我生命中一些纯澈明 净的日子。那是一些太小时候想不到,大了又不会再去想的日子;是非常肯定地 一去不复返的日子;是应该装在水晶瓶里捧着看着读着的日子。   趁现在还没有太老,把它记下来吧。要是再等些日子,就算再想起,也未必 能写得下来了。   我的第一支唇膏,就是这种香味。   那时还上着高中。街上已经有了黄裙子和红嘴唇,但背着大书包的我们,似 乎还很少想起过这些。   然而该来的终究要来。在大家一阵风儿哇哇学《童年》的时候,高年级有个 男孩子终于走过已经算是青年的我的窗前。   现在想起来,真的是很可爱:   每天早上,我在汽车站等车上学。他是骑自行车的。我们住得不远,那个汽 车站,是他的必经之途。我六点五十分一定会到车站,而他一定在六点五十五分 以中速骑过。并不打招呼,只是相视一笑而已。也许在旁人看来,连笑都没有, 但我分明感到一条河流缓缓在眼里流过,而一轮太阳在心中蓬勃升起。新的一天 因此而变得灿烂美丽。   我千呼万唤不起床的毛病不治自愈。早上准时醒来,在心中轻轻唤一遍他的 名字,世界顿时就明亮起来。   而放学时,我就会在车棚周围磨蹭一会儿,看他拎着书包匆匆过来,然后又 是相对浅浅一笑。   这一天,因此而完美无缺。   好奇怪,这一朝一夕的相会并没有约定过,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也许是心 灵之约吧。   这样遥遥相对的日子过了不久,我们开始单独地相见。那支香香的小唇膏, 就是在那时买的。   和他在市图书馆或青年宫见面的时候,我便从书包夹层里掏出唇膏和小镜子 ,轻轻地抹上一层。那唇膏极淡极淡,几乎看不出来,但对我来说,却是极大的 心理满足。我的头会抬得更高,眼睛会更亮,声音会更动听,连脸上平日里惹我 烦心的痘痘,此刻也忽略不计了。   女为悦己者容。一支若有若无的唇膏,给了我那样大的自信。   这支唇膏涂了有一年多,后来就用完了。   自始至终,我们还是没有说破那个字,而他也从来没有接触过我为他而修饰 的芬芳。   我们曾认真地实践相思,又认真地不再提起。   后来又有了很多的唇膏及别的化妆品,颜色越来越浓烈,而感情,却还总是 淡淡幽幽。那生命中第一次似有似无的爱情影响了我以后的观点。我总是在得到 与得不到之间徘徊,在若即若离的茫然境界中苦修。在海誓山盟与不即不离之中 ,我情愿选择后者,我只要,淡淡的、会心一笑。   盖上洗衣粉的盒子,淡淡的香味也给关起来了。而嘴角上的浅笑,却清淡出 一丝年轻的滋味。 〔寄自美国芝加哥〕 (《新语丝》9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