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5.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   抄袭的境界   ·方舟子·   西谚有云:“抄一篇论文是抄袭,抄多篇论文是写论文。”当然这只是俏皮 话,但也有其道理。没有哪项学术研究是凭空出现的,论文都是在别人研究的基 础上写成的,难免要“抄”别人的论文,不“抄”别人的论文反而不正常,论文 开头的引言部分就是供“抄”论文用的。只不过在“抄”的时候既要做改写,又 要注明出处,才没有抄袭之嫌。   抄袭与正常引用的区别本来很清楚,但是总有人把写论文变成抄论文。最低 级的抄袭是拿别人的论文从头到尾一字不改地一路抄下来,或者只改动个别语句, 相当于一个复印件。这听上去好像很夸张,但并不罕见,我就见过不少这种案例。 这样的抄袭太拙劣,被发现了无话可说。稍微高级一点的抄袭是在大段大段地地 抄袭的同时夹杂一部分自己写的段落,一旦被发觉还可以辩解“并不是完全没有 自己的东西”。再高级一点的,是东抄西凑,从一部著作抄一段,再从另一部著 作抄一段,搅拌在一起,增加被发觉的难度。有时再做一点词语替换,比如从某 部外国学者的著作中抄来一段评论梁启超的段落,把“梁启超”替换成“鲁迅”, 其他的都不变,这种移花接木的功夫,大概称得上抄袭的最高境界了。   直接抄中文的著作比较容易被发现,如果拿一篇外语论文做一番翻译或摘译, 再当成自己的论文,就不容易被发现。不少著名学者都干过这种事,东窗事发之 后有人还要感谢他们引进国外学术思想之功。但是要引进国外学术思想完全可以 直接标明是翻译,把翻译、编译当成自己的原创,仍然是抄袭。   国内不少人认为只要注明了出处,就可以照抄别人的文字。其实这也是抄袭, 只不过不属于抄袭观点(因为已注明出处),而是属于抄袭文字。即使已注明了 出处也应该用复述的方式介绍别人的观点,而不能直接照抄。如果直接照抄,就 要用引号表示是直接引语,并注明出处。国内还有不少人认为要抄到一定比例 (例如占一篇论文的30%以上)才算抄袭,这种看法也是错误的。抄一句有特色 的话也是抄,抄袭量的多寡并不影响对抄袭性质的认定,只影响对抄袭情节轻重 的认定。   怎么判断某句话是抄的,而不是所见略同的巧合呢?这就要看这句话是否独 特到别人如果没有见过,就不太可能出现雷同的巧合。句子越长、越多、越特异, 出现巧合的可能性就越低。如果语句太短、太常见(例如只有一、两句日常用 语),或者表述非常格式化,例如对实验材料和常规实验方法的描述,不同的人 书写的结果都差不多,那么就不存在抄袭的问题。   此外,科普文章和学术论文的标准不完全相同。因为科普文章一般是在介绍 他人的成果,即使未做明确说明也不会被读者误会为是作者自己的成果,因此没 有必要一一注明观点的出处。科普文章必须着重防止的是文字方面的抄袭,必须 用自己的语言进行介绍。   可见什么情况属于抄袭并不难判定,但是国内很多学者却有意无意地把抄袭 和合理引用混淆。甚至连名牌大学的学术规范委员会也试图模糊抄袭与合理引用 的界限,为了替抄袭者辩护,发明了“失注”、“漏注”的说法,称之为注释不 规范,而不算抄袭。其实用到别人的观点、语句,该注明而没有注明,那就是抄 袭,“失注”、“漏注”只是给抄袭换了新说法而已。连负责判定抄袭的学术规 范委员会的委员们对抄袭的看法都如此糊涂,更不要说学生和普通学者了。所以 中国学术界很有必要来一场学术规范的基本教育,就从学术规范委员会的委员们 教育起。   2011.1.26 (《新华每日电讯》2011.1.28) (XYS20110130) ◇◇新语丝(www.xys.org)(xys5.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