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如此鼓吹抄袭才叫弱智 ·方舟子· 这几年公布出来的高考满分作文每每被发现抄袭,大家已见怪不怪。今年比较 奇怪的是,在重庆高考考生的满分作文《我是一只想死的“老鼠”》被发现为抄袭 之作之后,媒体上为其鸣冤叫屈的呼声。《中国青年报》6月24日盛大林《“抄袭” 的满分作文不应改判低分》之强词夺理,在该报随后(6月29日)发表的何三畏 《“抄袭”是一个弱智的问题》一文中已有辨析,在此不赘。但何三畏不同意盛大 林的论据,却同意盛大林的论点,而他本人的论据却更为荒唐,干脆来个釜底抽薪, 否认高考作文存在抄袭问题,“我认为考场上只有作弊与否的问题,不存在‘抄袭 作文’的问题。说明白一点,人家熟记甚至背得了一篇文章,在考场上搬上来,这 不叫抄袭。我对包括所有教师在内的舆论一直把这种情况指斥为‘抄袭’感到非 常不可思议。”“总而言之,不要再提给那些个‘抄袭作文’改判零分的事情了, 不要去折磨孩子了———这个问题凸显了社会的弱智和可笑。” 什么叫抄袭?按《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增补本)下的定义,是:“把别人 的作品或语句抄来当做自己的。”据《中国青年报》6月27日的报道《高考满分作 文引发论争》,《我是一只想死的“老鼠”》与《微型小说选刊》(半月刊)2004 年第9期刊发的《我是一只想死的鼠》一文相同部分达90%以上,不同之处字数相 差不到50字。果真如此的话,把这篇高考满分作文斥为“抄袭”又有什么不可思议 的?何三畏为什么认为这个问题那么弱智和可笑呢?他提出了三条辩护理由: 一、“首先,一个考生如果能熟记一篇作文以致能背诵,用到考场上,还被老 师判为满分,这只能说明用得切题,说明那个学生具有相当的语文基础及对文章的 判别力和感悟力。”但是,作文能力并不等于背诵能力和切题能力,更主要的是表 达能力——用自己的语言表达,而这恰恰是通过抄袭别人的文章所无法体现出来的。 判卷老师难道是因为欣赏抄袭者的背诵能力、切题能力才给他满分的吗? 二、“中国历史上的科考,就那么几本金科玉律,开口必子曰,当然是抄袭了 一千多年。但那就是考你‘抄得有没有水平’。”“会‘抄袭’,‘抄袭’得好, 真的可以抄出好文章。周作人到晚年明白了这个道理,经常东抄西抄,抄完了,一 篇文章也就完了。当然他注明了出处,这是他那个年代做文章的人普遍比我们好的 地方。”混淆“引用”与“抄袭”的区别,是为抄袭辩护的常见借口,不过像何三 畏这样说得如此理直气壮的,却不常见。“开口必子曰”、“注明了出处”,那是 引用而非抄袭。如果明明是“子曰”,却自称“周作人曰”、“何三畏曰”,那才 叫抄袭。即使在科举时代,同样有抄袭问题,不是因为“开口必子曰”,而是把一 些前人文章背得滚瓜烂熟,心存侥幸能在考场上“切题”写出。抄袭者同样也被人 瞧不起。学术著作更是如此,例如清儒戴震在校勘《水经注》时是否抄袭了赵一清 《水经注释》,在清朝时就已被认为是有关戴震声誉的一大问题,戴震的学生只能 极力辩解二者相同之处纯出巧合,而绝不敢像何三畏这样以“天下文章一大抄”为 荣。 三、“按照今天的观点,在自己的文章中引用他人的观点或原文,应该注明出 处,否则应该视为抄袭。但我们的中学教学中有过这样的要求吗?除了对红色经典 (放弃了知识产权的)要求加引号,要求原原本本以外,我们的老师教过学生怎样 在作文中尊重他人的劳动吗———不要说我们没有要求考生建立这样的规范,就是 在我们的权威学术期刊中,这也是一个有待与国际接轨的问题。”教育不够、认识 有误可以成为同情抄袭者的一个理由,却不是为抄袭行为开脱的借口。“法盲”犯 罪同样是犯罪,并不就使刑法失效。何况,人们在抄袭问题上的错误认识,往往仅 限于不知道对个别语句的引用也应该注明,至于不该全文照抄别人的文章,连小学 生也知其非。前面已经说过,这在中国也是历来如此,无需等待与国际接轨才能判 明。更何况何三畏认为“作文之初要‘抄袭’,真是在所难免”,举其女儿作文为 例赞赏她抄袭得不错,又哪有一点教其女儿尊重他人的劳动的意思呢? 像何三畏这样否认抄袭甚至鼓吹抄袭才是弱智和可笑的。幸好我们的社会还没 有弱智和可笑到这种程度,否则以后的考生就有福了,作文考试成了背诵与“切题” 考试,只要多背几篇鲁迅、老舍等名家的文章,到考试时“切题”往上抄,看哪个 判决老师敢不给满分! 2004.6.29. “抄袭”是一个弱智的问题 2004年06月29日 02:22:38 何三畏  每年高考后都是同样的问题:一篇高考满分作文出世———惊叹———被指抄 袭———公众由失望到愤怒———改判(或该不该改判)。这件事情够令人心烦 了。但是,我认为问题的症结不在考生身上,而在于我们社会缺乏具体地实事求 是地体察一件事情的心态。简单地说,是社会弱智的一种。   6月24日《中国青年报》上盛大林提出一种看法,认为“‘抄袭’的满分作文 不应改判低分”。这个问题提得好。盛先生提出的是另一个问题,即应该尊重阅 卷程序,错了就错了,因为程序公正大于实质公正,还举出足球场上从未闻“裁 判认错改判”的事例。我认为事情不能拿足球场来例证,应该拿法庭判案来例证, 法庭的 “程序公正”体现在“有错必纠”。法庭从来不需要去向足球裁判学习。 同样的道理,盛先生提出,假如被判为仅次于满分的高分,就不会被发现,就不 存在改判,那也是另一回事,不足为训。至于“其实,就作文阅评来说,实质上 的公平本来就是虚无的”,这话“其实”不该说。因为照这个道理,所有的事情 都不必做了。  我仅仅同意盛大林“‘抄袭’的满分作文不应改判低分”的结论。我质疑的是 “抄袭作文”的事情本身。我认为考场上只有作弊与否的问题,不存在“抄袭作 文”的问题。说明白一点,人家熟记甚至背得了一篇文章,在考场上搬上来,这 不叫抄袭。我对包括所有教师在内的舆论一直把这种情况指斥为“抄袭”感到非 常不可思议。  首先,一个考生如果能熟记一篇作文以致能背诵,用到考场上,还被老师判为 满分,这只能说明用得切题,说明那个学生具有相当的语文基础及对文章的判别 力和感悟力。我请呼吁改判零分的诸公想一想,假如你熟悉一篇文章,现在要求 你在一个小时内写出一篇同样主题的文章,你会不会“用内心去抄袭”,你自己 的构思会不会被那篇你钟情的文章牵着走?如果一个女孩子崇拜某一个影星,照 着影星的样子做了一件衣服,你会不会判她抄袭,而等于没有穿(零分)?  中国历史上的科考,就那么几本金科玉律,开口必子曰,当然是抄袭了一千多 年。但那就是考你“抄得有没有水平”。我们的作文教学,有人是将其判为“新 八股” 的,也就等于零分吧。如果说这样的判断有点过分,但一般说来,它是 不是比老八股更好,我是抱怀疑态度的。八股考试至少发现了一些记忆力和文字 组织力超群的人才,至少是在对着千百年沉淀下来的经典抄袭;而我们今天的经 典在什么地方?在没有经典的时代,允不允许我们的学生自己去发现他心目中认 可的“经典”?  不错,按照今天的观点,在自己的文章中引用他人的观点或原文,应该注明出 处,否则应该视为抄袭。但我们的中学教学中有过这样的要求吗?除了对红色经 典(放弃了知识产权的)要求加引号,要求原原本本以外,我们的老师教过学生 怎样在作文中尊重他人的劳动吗———不要说我们没有要求考生建立这样的规范, 就是在我们的权威学术期刊中,这也是一个有待与国际接轨的问题。  而作文之初要“抄袭”,真是在所难免。昨天晚上,我看了女儿本学期语文考 试卷子,她写了一篇三百字的作文,自己取名字叫《狗狗》,开头就写:“在我 们的校园里,有两只小狗,更准确地说,是两只可爱的小狗。”下文一路简洁有 趣。但我想,开头这个句子可能就是在什么地方“抄袭”来的,或者原文是“更 准确地”写两只猫,她把它借过来了,可我觉得都不错。会“抄袭”,“抄袭” 得好,真的可以抄出好文章。周作人到晚年明白了这个道理,经常东抄西抄,抄 完了,一篇文章也就完了。当然他注明了出处,这是他那个年代做文章的人普遍 比我们好的地方。   总而言之,不要再提给那些个“抄袭作文”改判零分的事情了,不要去折磨 孩子了———这个问题凸显了社会的弱智和可笑。 (XYS20040629)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