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 驳斥野鹤的狡辩和他散布的新谣言 ·方舟子· 今天我在“搜狐·方舟子打假”专栏《硬伤累累的“科普名著”——评 〈科学的历程(第二版)〉》一文的读者评论中,见到有人在张贴野鹤《关于 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七)--终于露出了文痞的马脚》,才知道此人在 7月28日写了这篇文章算是对我《驳斥〈探索与争鸣〉杂志上的系列诽谤文章》 一文的答复,便把这便文章从网上检索出来阅读。这篇文章既有狡辩,也有造 谣。我们先来看看其狡辩,再驳斥其造谣。 这篇文章虽然算是对我的《驳斥》一文的回应,但是只是举例说明我的《驳 斥》是“诡辩连篇”,主要是两例: 第一例,反驳我说的“野鹤有意或无意(由于无知)把人科的起源和智人 的起源两个截然不同的问题混为一谈。”说我是偷换概念和缺乏普通常识: “竟又将大约300万年前的南方古猿(人属动物)的起源问题,偷换成和700 万年前的猿类(人科动物)的起源问题。真是做贼心虚,越描越黑。其实我上面 所说,都是翻一翻《辞海》便可以查到的普通常识,看来方博士的人类学水平比 我这个业余爱好者还要业余,居然连人属动物和人科动物这等普通常识都闹不清, 竟还有脸到处说别人无知,脸皮未免太厚了吧。” 只要有点生物学常识的人就都可以发现,偷换概念和缺乏常识的是野鹤。众 所周知,所谓南方古猿是人科南方古猿属的几个物种的统称,野鹤竟然能把他们 归为人属动物,闹出了属中有属的笑话。按现在通行的分类法,人科动物包括南 方古猿属和人属两属,也不包括什么猿类(南方古猿虽然有个“猿”字,但是并 非猿类,而是猿人,即从猿到人的过渡型。猿类属于猩猩科和长臂猿科)。700 万年前的人科起源问题也就是南方古猿的起源问题(这实际上已不成问题),而 不存在什么“大约300万年前的南方古猿(人属动物)的起源问题”。人属动物是 在大约200万年前起源的,现在已知最早的人属动物是“能人”(Homo habilis), 一般认为是从南方古猿进化而来。现在学术界还在争论的是人属中的“智人” (即现代人)是否都是在十几万年前由非洲的“直立人”进化而来,还是由亚、 欧、非各洲的直立人(他们最初也都来自非洲)分别进化而来。所以我说“野鹤 有意或无意(由于无知)把人科的起源和智人的起源两个截然不同的问题混为一 谈”一点没错。这个评语用在野鹤自己身上正好合适:“居然连人属动物和人科 动物这等普通常识都闹不清,竟还有脸到处说别人无知,脸皮未免太厚了吧。” 第二例,野鹤辩称:“我的文章通篇都是批评方舟子将所谓的‘国际学术界 的共识’视为不可逾越的绝对真理,而他的《驳斥》却故意偷换概念,将‘国际 学术界的共识’偷换成‘科学’,说他早就‘一再强调,科学理论的可以被证否 的,是会出错的,而不是永远正确的’。并以此来证明我对他进行了‘造谣和谩 骂’。” 事实上,偷换概念的是野鹤自己。在其《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二) ——洋奴气十足的绝对真理观》中,他说:“任何科学学说或理论都不过是一种 假说,将所谓的‘国际学术界的共识’视为不可逾越的绝对真理,显然是违背科 学发展规律的一种反科学思潮。”可见,他说的“国际学术界的共识”就是指的 “科学学说或理论”,属于“科学发展”的一部分。我说明我一再强调科学理论 并不是永远正确的,当然也就没有把属于科学理论的“国际学术界的共识”当成 不可逾越的真理。具体地说,野鹤所说的“国际学术界的共识”指的是达尔文进 化论,野鹤造谣污蔑我把达尔文进化论“当成不可逾越的绝对真理,口含天宪地 将他人的质疑和挑战,统统说成是‘伪科学’、‘反科学’”,我在《驳斥》一 文中有详细的驳斥。 野鹤这篇新文章的主要部分,在于散布新的谣言对我做进一步的诽谤,进一 步败坏我的名声。 第一个谣言是:   “见到《驳斥》一文后,我便将我对《驳斥》一文的反驳意见寄给《探索与 争鸣》杂志的主编,准备与方舟子展开争鸣,并且遵主编嘱,在他们未做出最后 决定前,尽量不作回应。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几经周折,《探索于争鸣》终于 通过方舟子的代理律师与方舟子达成事实上的庭外协议--方舟子不再告《探索 与争鸣》,《探索与争鸣》也不再发野鹤的文章,并不再点名批方舟子。也就是 说,他的青皮战术总算奏效,不但成功地‘腰斩’了我的‘方舟子现象’系列文 章,还堵塞住了我在《探索与争鸣》杂志上的‘言路’。于是,我也只好将我的 反驳敷衍成文,贴在网上,以示我的‘坚强不屈’了。” 我以及我的代理律师北京市华鹏律师事务所从来没有和《探索与争鸣》达成 任何协议,没有向其提出“不再发野鹤的文章,并不再点名批方舟子”的要求, 更没有答应不再告《探索与争鸣》。我对《探索与争鸣》提出的要求就是在《驳 斥》一文中列出的那五条。由于《探索与争鸣》没有接受我的要求,我们已写好 了诉状,收集齐全了证据,这几天就会正式立案。由于《探索与争鸣》杂志社不 是独立法人,我们起诉的是其主办单位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一旦获悉野鹤 的真实姓名,就将把他追加列为被告,让他也去法庭表示“坚强不屈”。 野鹤在文章结尾散布的另一个谣言要恶毒得多:   “更令人(特别是那些由于真诚关注反腐大业而迷信方舟子的好心人)想像 不到的是,这位‘反腐英雄’竟然还跑到北京去走‘上层路线’,靠了他们的关 系,一面在新华网上露了一回脸,算是为‘反腐英雄’正了回名;另一面则派人 到中宣部去告野鹤的黑状,说野鹤在文章中支持自由派人士某某某,宣扬自由主 义云云。于是,中宣部便将野鹤的文章调了去,审查之后,却并未表态。这分明 是在搞政治陷害,竟还要诬蔑我‘有强大官方靠山’,真真是虚伪卑鄙到了家!   这样的‘英雄’,呸!” 这里提到的每一条“事实”,全都是捏造出来的: 第一、我自今年三月中旬起就在北京,一直到6月上旬才偶然发现野鹤的诽 谤文章,而不是为此“竟然还跑到北京去走‘上层路线’”。 第二、六月底新华社的领导偶然听说我在北京,邀请我在离开北京前去新华 网做个访谈。而不是我为了正名而特地通过关系主动要求去“新华网上露了一回 脸”。对此新华网的人员都可以作证。 第三、我从没和中宣部打过任何交道,不认识中宣部的任何人,更没有“派 人到中宣部去告野鹤的黑状”,不知“自由派人士某某某”指的是谁,也看不出 野鹤对我的诽谤是在“宣扬自由主义”,至于“中宣部便将野鹤的文章调了去” 云云,则是刚刚从野鹤文章中听说的,不知真假。 第四、我从来没有说过野鹤“有强大官方靠山”,另有别人因为不明白《探 索与争鸣》做为一份学术刊物,竟然连续刊登匿名诽谤文章,而如此猜测过。 由此可见,野鹤造谣的目的是为了污蔑我“在搞政治陷害”,用意则是为了 败坏我在“那些由于真诚关注反腐大业而迷信方舟子的好心人”中的名誉。这是 野鹤诽谤我是出于主观恶意的自白和最好证明。 2003.7.31. (XYS20030801)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