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888.dyndns.org)◇◇ 驳斥《探索与争鸣》杂志上的系列诽谤文章 ·方舟子· 自从1999年起我出于义愤,开始集中精力在互联网上和国内媒体上批判、揭 露法o功、伪科学、学术腐败和打着高科技招牌的商业骗局,受到国内外舆论广 泛好评(为了打这场官司,我特地做了一番不完全的统计,找到了五十多篇有关 的报道、采访和评论,散见于新华社通稿、《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 《解放军报》、《文汇报》、《中国教育报》、《中华新闻报》、《中华读书报》、 《科技日报》、《科学时报》、《新民周刊》、《北京青年报》等国内媒体和美 国《科学》(Science)、《世界日报》、《侨报》、《星岛日报》等国外媒体), 同时也因此得罪了许多既得利益和将得利益者,饱受这些人的漫骂和诽谤。只不 过在以前,他们只敢在互联网上匿名诽谤,难以去追究诽谤者的法律责任。在网 上的匿名诽谤也不容易让读者接受,对我的名誉不会有太大的影响。最近,我惊 讶地发现,《探索与争鸣》这份由上海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的学术刊物,以 “学术争鸣”为借口,竟然连续三期发表化名“野鹤”的系列诽谤文章(编辑署 名沈佩萍),历时长达三个月,全文长达两万多字,对我的人格和名誉进行长期 的、全面的诽谤。由于是发表在有一定公信力的学术刊物上的,社会影响就特别 恶劣,对我的名誉的损害也就特别严重。这三篇诽谤文章分别是: 《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一)——令人生疑的反腐英雄》,载《探 索与争鸣》2003年第3期pp.14-16,侮蔑我打击学术腐败有政治野心,是出于 “‘武林霸主’的政治抱负与权力欲”,声称“他的所谓学术打假活动的实质, 归根结底也就是权势二字”。 《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二)——洋奴气十足的绝对真理观》,载 《探索与争鸣》2003年第4期pp.18-21,谩骂我是“洋奴气十足、打着科学旗号 反科学的江湖骗子”。 《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三)——为辩而辩的偏执狂》,载《探索 与争鸣》2003年第5期pp.21-24,责问我“如丧考妣的‘反爱国主义’激情,究 竟存在什么背景?”,断定我是“一位丧失理性、为辩而辩的偏执狂”。 据其文中介绍,野鹤曾经在《科学时报》上发表《科学有禁区》一文(《科 学时报》2002年10月27日),遭到我的批驳(方舟子《“科学”与“禁区”的糊 涂帐》,《科学时报》2002年11月3日),这也许是促使他写作这个系列诽谤文 章的直接动机。“野鹤”显然是个化名,《探索与争鸣》对他的真实姓名、所在 机构和联系方式没有做任何介绍,给予他与其他作者明显不同的特殊待遇。做为 一个学术刊物,发表匿名文章,虽然有违学术规范,但也可说是其自由。不管是 用真名还是匿名,如果是对我的学术打假的动机、方式和具体内容做正当的质疑、 商榷、讨论,都是无可厚非的,甚至如果能够以真实、确凿的证据对我进行人身 攻击,能够证明我的确有政治野心,是江湖骗子,是该被送进精神病院的丧失理 性的偏执狂,我也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但是如果是捏造事实对我进行造谣、诽 谤,败坏我的名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不管用的是真名还是匿名,都是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1997年)(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违法、犯罪行为,即使是匿名诽谤,我做为 侨居海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也有权利要求中国公安机关将之缉拿归案。而 《探索与争鸣》杂志社为诽谤提供发表、传播渠道,也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下面举例说明野鹤是如何捏造事实对我进行诽谤的。 一、野鹤是如何捏造事实侮蔑我为了获得政治权势而从事学术打假活动的 在《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一)——令人生疑的反腐英雄》一文中, 野鹤论证了学术腐败和商业骗局的合理性,这也许还可以说是在做学术讨论,我 在此不做这方面的讨论。我想要揭露的是野鹤为了侮蔑我为了获得政治权势而从 事学术打假活动,是如何捏造事实的。野鹤把学术界体制歪曲为政治体制,把我 说的“现在的中国学术界体制不健全”歪曲为“其矛头之所向,最终还是中国的 政治体制”,把我对当前中国社会道德败坏现象的批评比做当年文革造反派“宣 布中国的党政机构统统烂透了”,然后抛出了一条证据: “不仅如此,他还倡议建一个民间的‘科学道德全国委员会’,来取代或监 督腐败的官场。甚至还‘在国内与几位院士商量了一下’。不难想像:这个‘全 国委员会’一旦成立,就必定是或不可能不是一个政治组织,其斗争范围或打击 面也绝不可能限于学术范畴。而且,按照方舟子的狂妄性格与斗争资历,即使不 出任主席,至少也铁定是主席团成员。这显然超出了学术或侠客的范畴,其‘武 林霸主’政治抱负与权力欲也就跃然纸上。可见,他的所谓学术打假活动的实质, 归根结底也就是权势二字。”(《探索与争鸣》2003年第3期pp.14-15) 在我所有的文章中,只有一处提到成立一个民间的机构,原文如下: “我觉得可以考虑建一个民间的机构,比如从各个大学、研究所抽一两名德 高望重的教授、研究员组成一个科学道德全国委员会,接受举报,做出结论,向 有关部门建议处罚方式。我在国内与几位院士商量了一下,都觉得难办。”(方 舟子《以“科学”和“爱国”的名义——学术腐败在中国》) 我的文章中说得明明白白,这个“科学道德全国委员会”只是私下的一个考 虑,由于院士们觉得难办,也就没有正式提出来,从来没有倡议过。而且,这个 假想中的委员会的成员是要由各个大学、研究所抽一两名德高望重的教授、研究 员组成的,我既非大学教授,也非研究所研究员,当然更非德高望重,根本就没 有参与的资格。我在文中也说得明明白白,由于我个人不再想从事学术打假了, 才想把打假工作交给一个正规的机构,从此罢手不干,能“有更多的时间写书, 写科普文章、文学作品”。野鹤明明看过我这段话,却侮蔑我“即使不出任主席, 至少也铁定是主席团成员”,把它做为我有政治野心的证据,这不是造谣、诽谤 是什么? 二、野鹤是如何捏造事实谩骂我是洋奴气十足、打着科学旗号反科学的江湖骗子 的 在《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二)——洋奴气十足的绝对真理观》一 文中,野鹤为了侮蔑我“宣扬洋奴气十足的绝对真理观”、“就是将一些所谓的 国际学术界共识的理论或观点,当成不可动摇或不容怀疑的绝对真理”,捏造了 许多事实,举例如下: “也就是说,人类起源的问题始终是个假说,从未形成过什么‘国际学术界 的共识’。……方舟子却断言:‘人类的故乡在哪里?这是一个国际学术界早已 解决的问题。’‘非洲,特别是东非,是人类的故乡,已成为国际学术界的共识。 分子遗传学的多项研究也与这种看法一致。’并认定中国古人类学家对于这一 ‘共识’的质疑,不过是为了争‘面子’、过‘嘴瘾’。他还洋奴气十足地揶揄 道:‘如果想要恢复中国作为人类故乡的地位,就该老老实实地去寻找可以跟南 方古猿竞争的早期人科化石,尽管这样的希望十分渺茫。’(方舟子:《人类的 远祖起源于中国吗?》,载《中华读书报》,2000年4月12日)言下之意,自然 是训诫中国的学者不必再去做这等为图虚名而又劳而无功的蠢事。这不仅是对中 国的古人类学界和古生物学界的诬蔑与否定;而且,也是对于达尔文的这一假说 所有挑战和质疑的全盘否定。”“要之,方舟子关于‘人类的故乡在哪里’的所 谓‘国际学术界共识’,只不过是具有暂时和表面多数的一种假说。随着科学的 发展,随时都在被修正,随时都可能被否定。而方舟子却将它视为‘国际学术界 早已解决的问题’和不可逾越的绝对真理,并用以蔑视中国的古人类学和古生物 学界,充分暴露了他和他的追随者们洋奴气十足的绝对真理观。”(《探索与争 鸣》2003年第4期p.18) 在这里,野鹤有意或无意(由于无知)把人科的起源和智人的起源两个截然 不同的问题混为一谈。我所说的“国际学术界的共识”,指的是人科的共同祖先 (即南方猿的祖先)起源于非洲(约700万年前)这个事实,对此中国人类学界 也很少有异议,只要去找一本近年来中国出版的古人类学著作查一下就能明白。 只有对智人的起源(约20万年前)是在非洲一地(即单一起源说)还是由欧亚非 各地分别起源(即多地区起源说)才有争论。在文中我并没有把单一起源说视为 共识,只是指出多地区起源说“很成问题”,并没有对之全盘否定,更没有侮蔑 那些坚持多地区起源说的古人类学家。事实上,只要读一下野鹤引用的拙文《人 类的远祖起源于中国吗?》,就可以知道,我这篇文章所批评的,是那些把灵长 类的远祖乃至鱼类的远祖当成人类的远祖,耸人听闻地把在中国发现这些化石报 道为“在中国发现人类的共同祖先”的记者,我所说的争“面子”、过“嘴瘾” 指的就是这些玩弄文字游戏的记者,而根本不是中国古人类学家——在我的这篇 文章中,连“中国古人类学家”、“中国的学者”、“中国的古人类学界”、 “中国的古生物界”这些字眼都没有出现过,何来对他们进行揶揄、训诫、侮蔑 与否定? 野鹤声称我把达尔文进化论“当成不可逾越的绝对真理,口含天宪地将他人 的质疑和挑战,统统说成是‘伪科学’、‘反科学’”,这是无中生有的侮蔑。 事实上,我一再提到对达尔文进化论是可以质疑和挑战的,只不过应该遵循正规 的学术渠道,例如: “这绝不是说,进化论已成为僵化的教条。恰恰相反,全世界的进化生物学 研究者,在‘生物是进化而来的’这一大前提下,一百多年来一直在深入探索、 研究进化过程的细节和进化的机理,使得进化论越来越精确化和科学化。《中华 读书报》的编者按说:‘对于达尔文最好的祭奠莫过于将他的理论更加精确化和 科学化’,这当然是正确的,但是,这样的工作,是不可能在外行的报刊上通过 辩论来进行的,还是应该交给生物学家们、在生物学学术刊物上进行为好,事实 上也是生物学家们一直在做的。”(《为达尔文辩护》,方舟子著《方舟在线》,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第一版,pp.109-110) 我也一再提到生物学界对达尔文进化论某些方面的争议,例如: “现在学术界一般认为,自然选择的使用范围并不象达尔文设想的那么广泛。 ……(达尔文认为)生物进化过程是渐变的。‘寒武纪物种大爆炸’挑战的是这 个观点。现在一般认为,生物过程是渐变和跃变两种模式都存在的。”(《网上 再访方舟子》,方舟子著《方舟在线》,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第一版, p.20) 我甚至宣布过我对某些对达尔文进化论提出异议的科学家,充满了敬意: “我从来不觉得达尔文进化论碰不得,事实上,对那些对传统达尔文进化论 提出异议的科学家,比如提出‘中性学说’的日本生物学家木村资生、提出‘间 断平衡学说’的美国生物学家古尔德、提出自组织理论的美国生物学家考夫曼, 我都充满了敬意,并且也倾向于接受他们的观点。”(《究竟谁在假科学之名》, 方舟子著《方舟在线》,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第一版,p.198) 生物进化是一个科学事实,达尔文进化论是对这个科学事实的一个解释。生 物学界对达尔文进化论还有异议,对生物进化这个事实的认定却是没有异议的。 野鹤为了丑化我对进化这个科学事实的肯定,如此说: “有趣的是,为了否定进化理论是假说,以基督教死敌自居,认为耶和华是 ‘杀人魔王’,‘基督教从立教时起,就一直是人类社会的一个大毒瘤’的方舟 子,竟然不惜自贬身价拉教皇作盟友,说什么:‘连天主教皇约翰·保罗二世他 也已承认“进化论不仅仅是一个假说”。’(刘华杰:《网上再访方舟子》, 【新语丝电子文库】2000年3月1日)如果他能拉上一位(哪怕仅仅是一位)权威 学者或科学家,来支持他的‘非假说’说,又何至于出此下策?”(《探索与争 鸣》2003年第4期p.19) 细心的读者不难理解,我之所以举教皇为例,是为了说明连教皇都已承认生 物进化是一个事实,更何况科学界,而不是因为我举不出一位权威学者或科学家 都支持我的“非假说”说。事实上,就在野鹤所引的这段话的下面,我就举了野 鹤在前面提到的“著名进化论者、古生物学家、科学史家和科学散文家”杰·古 尔德和美国科学院的说法为证: “只要在本科、研究生学过普通生物学、进化论,就该知道进化是事实,进 化论是科学理论,这是学术界相当一致的看法。古尔德就专门写过一篇《进化之 为事实和理论》(Stephen J. Gould, "Evolution as Fact and Theory"; 见Hen's Teeth and Horse' Toes一书)一文驳斥“进化论只是一种假说”的论调。美国 科学院编写的进化论教学指南也指出进化的发生是一事实,进化论是最强有力的、 最受支持的科学理论之一(见Teaching About Evolution and the Nature of Science)。”(《网上再访方舟子》,方舟子著《方舟在线》,北京理工大学 出版社2000年6月第一版,pp.18-19) 野鹤无视如此明显的文字,误导读者以为我找不到哪怕一位权威学者或科学 家来支持我的说法,除了是别有用心地捏造事实,还能有什么解释? 总之,野鹤声称我“宣扬洋奴气十足的绝对真理观”、“就是将一些所谓的 国际学术界共识的理论或观点,当成不可动摇或不容怀疑的绝对真理,并以此划 线,将所有试图质疑和挑战这些理论或观点的人,不分清红皂白地统统斥之为 ‘不懂装懂’、‘无知无畏’、‘狂妄’、‘骗子’、‘神创论’、‘反科学’、 ‘反人类’……似乎,他们所坚持和维护的不但是绝对真理,而且在中国也唯有 他们掌握了绝对真理。”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完全是造谣和侮蔑。事实上,我一 再强调,科学理论是可被否证的,是会出错的,而不是永远正确的。例如: “在逻辑上,它(指科学理论)必须是:……可被否证的,不能在任何条件 下都永远正确、不能有任何的修正。……科学承认自己不会永远正确,它会出错, 但是知错能改。……(如果某种理论)永远正确、只能被证实而不能被否证,那 与科学无关。”(《科学是什么》,方舟子著《方舟在线》,北京理工大学出版 社2000年6月第一版,pp.187-189) “科学界的主流未必就完全正确,有可能在以后被推翻,现在的主流也都是 从以前的支流演变过来的。但是,这种革命、演变,全都是在科学界内部自己完 成的。科学有自我完善的能力,任何外来的干涉,都只能起到阻碍、破坏作用。” (方舟子《科技新闻不是商业广告》,《环球》半月刊2001年第15期) 但是野鹤却造谣和谩骂说: “任何科学学说或理论都不过是一种假说,将所谓的‘国际学术界的共识’ 视为不可逾越的绝对真理,显然是违背科学发展规律的一种反科学思潮。看来, 动辄判别人以‘反科学’罪名的方舟子辈,恐怕才真正是洋奴气十足、打着科学 旗号反科学的江湖骗子。”(《探索与争鸣》2003年第4期p.21) 退一万步说,就算我把国际学术界的共识视为不可逾越的绝对真理,那也只 是我对科学的看法与野鹤不同,又怎么就成了“洋奴”(难道“国际学术界”不 包括中国学术界?难道国际学术界只指洋学术界?)?又怎么就是“江湖骗子”? 请问我是如何在江湖上行骗的,证据何在?这不是诽谤是什么? 值得一提的是,至今为止我只说过一个人是既“反科学”又“反人类”的 “骗子”,那就是法o功的教主李宏志。野鹤难道认为我对李宏志的这个评价错 了吗?在这篇文章中,野鹤还含蓄地为李宏志的谎言做了辩护: “又怎见得被方舟子轻蔑地称之为‘原是纽约市的警察’,在‘一所野鸡学 校获得“补充医学”(江湖医术的代名词)的“科学博士”学位’的巴克斯特, 所进行的‘伪科学’探索,就不会触发其他科学家的创造灵感,去进行有关‘植 物是否有感情’的科学探索?又根据什么武断地说:‘并没有植物学家在从事这 方面的研究’呢?”(《探索与争鸣》2003年第4期p.21) 这针对的是我对李宏志散布的“植物有感情”的伪科学谬论的驳斥:   “特别的主张需要特别确凿的证据。‘植物有感情’是一个特别的主张,然 而其主张者所出示的证据却如此不值得推敲,一旦使用了更严格的实验条件,这 个主张就被推翻。科学界对此已有了定论。因此与李宏志所宣称的相反,并没有 植物学家在从事这方面的研究,而‘植物有感情’的说法仍然被视为迷信。” (方舟子《植物真的有感情吗?》,《科学世界》2002年第6期) 我敢说没有植物学家在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因为在学术刊物上没有这方面的 报道。如果李宏志或野鹤不以为然,就请具体列出从事这方面的研究的、在正式 的科研机构任职的植物学家的名字出来。联想到野鹤在文中还多处为伪科学辩护: “事实上,形形色色神秘现象的‘傻问题’——诸如植物具有感情吗?血型 与人的性格有没有关系?是否存在飞碟?百慕大三角是怎么回事?……包含着大 量有待探索的未知现象。而方舟子却以‘学术警察’自居,不是积极地加以引导, 而是凭着他现有的那点有限的科学知识,打着科普的旗号,不分青红皂白地加以 否定,将有关神秘现象的议论统统说成是‘伪科学的泛滥’,一味地挥动所谓的 ‘奥卡姆剃刀’进行封杀。无论其主观动机是什么,其客观效果都是对科学发展 的釜底抽薪。尤其是处于现代科学刚刚起步阶段的中国的民众与青少年,比起他 们的那些只懂得修齐治平、一心以天下为己任而对其他事情不甚关心的祖先和前 辈们,开始对这些历来被视为怪力乱神的事物产生兴趣,实在是中华民族的一大 进步。当然需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地加以引导,但更需要保护,而绝不是方舟 子式的蔑视、挖苦和封杀。”(《探索与争鸣》2003年第4期p.20) 其用意何在,是很值得让人深思的。 三、野鹤是如何捏造事实断定我是一位丧失理性、为辩而辩的偏执狂 在《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三)——为辩而辩的偏执狂》,野鹤断 定我是“一位丧失理性、为辩而辩的偏执狂”。众所周知,偏执狂是一种严重的 精神性疾病,说一个人是丧失理性的偏执狂,相当于在说那个人是个精神病患者。 如果仅仅是随口骂一句“偏执狂”、“精神病”,还可说是一时的冲动,这在日 常生活中并不罕见,并没有人会当真。然而,野鹤决不是这种随口怒骂,而是以 七千多字的篇幅列举种种“证据”证明我就是一位丧失理性的偏执狂。请问野鹤 有什么资格做这种诊断?姑且认为野鹤是个有行医资格的精神科医生,他又是如 何做出诊断的呢?同样是无中生有或断章取义地捏造、歪曲我的观点。例如,野 鹤认定我从“爱国主义”变成“反爱国主义”,唯一的依据就是我在911恐怖事 件后撰文批评那些为恐怖主义行为叫好、幸灾乐祸的中国人,莫非在野鹤看来, 盲目反美就是爱国?又如,我指出在专制制度下对正当社团的压制并没有导致黑 社会的猖獗,这只是指出了一个历史事实,对专制制度并没有任何评价,更不认 为为了防止黑社会的猖獗,除了实行专制制度就没有其他的办法,而野鹤竟然因 此侮蔑我是在颂扬专制: “他居然说什么:‘中国五、六十年代,或者苏联的大部分时期,对“正教” 的打击并没有导致邪教的泛滥,对正当社团的压制也没有导致黑社会的猖獗,反 倒是在政府放松了对宗教、社团的控制之后 ,邪教、黑社会才随之猖獗。’(方 舟子:《对人文精神的背叛》,【新语丝电子文库】,2000.12.23)瞧,为了打 遍天下,他甚至不惜放弃民主自由的立场,对他所痛恨的‘专制体制’唱起赞歌 来了!简直矫情到了丧失理智的地步。”(《探索与争鸣》2003年第5期p.23) 再如,野鹤如此指责我“实用主义恶习已然成性,简直到了无耻的地步”: “而且还实用主义地将爱因斯坦的话改头换面地以来为自己脸上贴金,例如, 在避而不提原话的情况下,将爱因斯坦的名言:‘没有宗教的科学是拐脚的,没 有科学的宗教是盲目的。’(同上引,P136),篡改为方舟子名言‘没有人文的 科学是跛脚的,没有科学的人文是盲目的。’(《生物化学家·诗人·网民--网 上访科学/人文两栖学人方舟子》,《科学时报》,2000年2月21日)硬要将一 个哲学盲或辩证法盲,打扮成爱因斯坦式的辩证法大师。可见,其实用主义恶习 已然成性,简直到了无耻的地步。”(《探索与争鸣》2003年第5期p.24) 不明真相的读者看了上面这段话,或许会以为我悄悄地窜改爱因斯坦的名言 占为既有,这种剽窃行为,的确有点无耻。但是如果去查一下我的原文,发现我 已明明白白地说明了:“‘窜改’一下爱因斯坦的名言:没有人文的科学是 跛脚的,没有科学的人文是盲目的。”究竟是谁无耻,不是昭然若揭吗? 综上所述,野鹤在《探索与争鸣》杂志上发表的这三篇系列文章,不是学术 讨论,不是学术争鸣,而是捏造事实,对我进行赤裸裸的恶意诽谤,侵犯了我的 名誉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涉嫌犯下了诽谤罪。《探索与争鸣》杂志连续 发表匿名诽谤文章,共同参与了对我的名誉权的侵犯,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我对《探索与争鸣》杂志社提出五点要求如下: 一、在下一期或下下一期的《探索与争鸣》杂志上全文发表我的这篇驳斥文 章,不得做任何删改。 二、自下一期或下下一期起,连续三期在《探索与争鸣》杂志的首要位置刊 登《向方舟子先生赔礼道歉的声明》,声明的内容必须经过我的同意。 三、对这三篇诽谤文章的编辑沈佩萍进行处罚。 四、赔偿我的名誉损失、精神损失和有关费用。 五、公布野鹤的真实姓名、真实身份,以便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五条,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探索与争鸣》杂志社必须一一照办。本 文将以特快专递寄到如下地址: 邮政编码:200020 上海市淮海中路622弄7号《探索与争鸣》杂志社 如果在本文发出的两周内,未收到《探索与争鸣》杂志社的答复,或者答复 不能令人满意,我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探索与争鸣》杂志社。 2003.6.9. (XYS20030609)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888.dyndn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