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 李希光教授造假改句 ·方舟子· 清华大学新闻学院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李希光教授在2002年4月28日接受广州 电视台“都市在线”栏目采访,故作惊人之语,尤其是“我建议人大应该立法禁止任 何人匿名在网上发表东西”一语更是骇人听闻。这篇采访的原始纪录稿发表在广州电 视台的“都市在线”网站上,清华大学新闻学院国际传播研究中心的网站在2002年6 月12日以“李希光在南方谈新闻改革(广州电视台《都市在线》)”为题做了转载, 至今有1810人取阅过。这个奇谈怪论在当时没有引起注意,不知为何这笔老账在最近 被翻了出来,引起网人口诛笔伐、冷嘲热讽,李大教授一时臭了整个中文网络。 2003年5月31日,清华大学的这个网站突然以“李希光谈新闻改革(2002年春天 接受广州电视台采访)”为题在首要位置重新发表这篇访谈,与原稿相比,其他部分 一模一样,只有“我建议人大应该立法禁止任何人匿名在网上发表东西”一语变成了 “同时人大应该立法禁止匿名在网上散布谎言、制造恐慌和恶意侵害他人的名誉”。 这样一改,在内容上不荒唐了,在文字上却是不通了:用“真名”在网上散布谣言、 制造恐慌和恶意侵害他人的名誉难道就不应该禁止?匿名在“网下”散布谣言、制造 恐慌和恶意侵害他人的名誉难道就不应该禁止?中国已有法律禁止无论是用真名还是 匿名无论是在网上还是在网下散布谣言、制造恐慌和恶意侵害他人的名誉,李教授为 何还要人大多此一举特地再为网上匿名立法禁止呢?如果把“禁止”改成“严禁”或 “严惩”,至少在字面上还说得过去。 但是李教授改句性质之恶劣要比文字不通严重得多。如果李教授认为广州电视台 记错了他的话,他完全可以公开澄清。或者,如果李教授在网人帮助下认识到自己当 时说错了话,那么也应该公开地认错。像现在这样偷偷地窜改原始记录,想把自己拉 出来的东西悄悄地坐回去,是不是想让不明真相的读者误以为此前网人对他掩鼻喊臭 乃是捏造虚构、造谣侮蔑,正是该被“人大立法禁止”的行为?李教授以自己的卑劣 表演为新闻学院的学生们上了生动的一课,让大家见识了什么叫假新闻,什么叫学术 道德和新闻道德双重败坏。 2003.6.2. (XYS20030602)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