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 明 集 --方舟子文史小品选 【目录】 功到雄奇即罪名 国子的监狱 明初的民族政策小议 也谈“读史方法和态度”答都人先生 明初酷刑 闽南金蚕蛊 汉语拼音化的先驱 汉字简化和字源(二则) 说音解字(四则)          功到雄奇即罪名         ——纪念民族英雄袁崇焕诞辰四百一十周年                ·方舟子·                 一   当我写下“民族英雄”这四个字时,不由觉得有些沉重。在这样的时候这样 的地方,还提什么民族英雄,是不是显得有些不合时宜?君不见有人突发奇论, 认为“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适”乃是符合现代民主原则的真理,因此在民 族战争中,拒绝“弃暗投明”、顽抗到底的岳飞、袁崇焕之流就成了不识时务、 抗拒历史潮流、祸国殃民的罪人了。此论一出,居然还很有些人赞同,所谓的民 族英雄,在今天某些人看来,不过是疯子、腐儒的代名词。   民主原则本来是处理民族内部事务的一种方式,现在竟然也被人套用在两个 民族的生死决战之中,用以剥夺被侵略民族的抵抗权利,可算是一大发明。未来 的侵略者又多了一样堂皇的招牌,被侵略的懦弱者又多了一项自慰的借口。但是 不管招牌如何堂皇,借口如何漂亮,总会有不愿当异族奴隶的热血男儿挺身而出 ,为本民族的存亡作最后的挣扎。虽然由于时势的缘故,这种挣扎也许是徒劳的 ,免不了要被聪明的后人讥之为抗拒历史潮流,但他们为人的尊严和英雄的气概 ,却在悲剧性的最后一搏中发出了惊世骇俗的光亮,千百年之后依然在历史的长 河中熠熠生辉,激励着每一个血还没有冷透的后来者。   何况岳飞、袁崇焕等人所奋起抵抗的乃是落后、野蛮的异族(在当时还是异 族)的掠夺性侵略,这种抵抗,在任何时候都有无可置疑的正义性。以明末为例 ,当时后金(清)的全部男丁不过二十万人,全部从军作战,生产劳动靠的是俘 虏来的汉人、朝鲜人奴隶。他们发动战争的目的,便是掠夺物产和俘虏人口,每 过一地,必定烧杀劫掠,无恶不作。对这样的入侵之敌,难道应该箪食壶浆夹道 欢迎?就算本民族的统治者昏庸残暴,而本民族的百姓何罪之有?在保家卫族的 战争中,英雄豪杰只能舍生忘死,知其不可为而为之,除此别无选择。   这种英雄气概,不是现在的某些自诩的民主斗士所能理解的。即使是在当时 ,这些置个人安危于度外的民族英雄就已被视为不合时宜的痴人傻子了。请求与 袁崇焕同死的布衣程本直就这样评价袁崇焕的为人:“举世皆巧人,而袁公一大 痴汉也。唯其痴,故举世最爱者钱,袁公不知爱也;唯其痴,故举世最惜者死, 袁公不知惜也。于是乎举世所不敢任之劳怨,袁公直任之而弗辞也;于是乎举世 所不得不避之嫌,袁公直不避之而独行也。而且举世所不能耐之饥寒,袁公直耐 之以为士卒先也;而且举世所不肯破之体貌,袁公力破之以与诸将吏推心而置腹 也。”这样的痴汉,在当时已是“掀翻两直隶、踏遍一十三省”而不可再得,在 物欲横流的今天更是天方夜谭,也难怪有人要把本民族的大英雄拿来作为自己骂 街的靶子了。                 二   万历十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这一年,大政治家张居正累死 任上,人亡政息;二十岁的万历皇帝开始了他二十五年不上朝的亲政,中国一下 子从辉煌灿烂的顶点跌入了黑暗不幸的深渊。万历四十五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 告天,起兵攻明,压垮大明帝国这一头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终于来了。而腐朽的 大明帝国是如此的不堪一击,打一场惨败一场,天启二年广宁一役,王化贞的十 三万大军全军覆没,四十余座城落入了后金手中,明军士气低落到了极点,正是 在这一年,袁崇焕挺身而出,投笔从戎,开始登上了悲壮的历史舞台。四年之后 ,努尔哈赤率兵十三万,攻打孤立无援的宁远,却被袁崇焕的一万守军打得大败 而归。努尔哈赤纵横天下数十年,第一次尝到了惨败的滋味,还在战斗中被打伤 ,不久郁郁死去。这是明清的长期交战中,明军取得的首次胜利。又过了一年, 皇太极欲为其父报仇,“灭此朝食”,亲率两黄旗两白旗精兵,围攻宁远、锦州 ,攻城不下,野战不克,损兵折将,连夜溃逃。袁崇焕从此威震辽东,令清兵闻 名丧胆。                 三   崇祯即位,招回因宁锦大捷反而被魏忠贤罢官的袁崇焕,拜兵部尚书,督师 蓟辽,赐尚方剑。兵部尚书是最高军事行政官,督师是最高军事指挥官,袁崇焕 身而兼之,达到了其军旅生涯的顶点。袁崇焕走马上任,坐镇辽西,满兵再也不 敢取道宁锦以入山海关,但是却可能取道蒙古,从蓟门入寇。袁崇焕虽然官为督 师蓟辽,蓟州其实是他所管不到的,因此上疏请朝廷务必加强遵化的防守,增设 团练总兵。连上三疏,朝廷却因为他推荐的总兵人选被弹劾,不予理睬。朝官还 在那里互相推诿扯皮,而皇太极已接受汉奸高鸿中的建议,果然如袁崇焕所料, 在崇祯二年十月二十七日,率领满兵十余万,以蒙古兵为前导,从喜峰口窜入长 城,攻陷遵化。这些地方都属蓟辽总督刘策管辖(总督比督师低一级),与袁崇 焕无关,但袁“抱心太热”,于二十八日闻警,即与祖大寿、何可纲率兵入援, 沿路经过的抚宁、永平(都在河北东北)等地逐路置防,逐城设守,计划截断满 兵的归路。十一月初十,袁军到达蓟州,与满兵交锋,满兵没有料到会在这里遭 遇袁军,大惊,于半夜越过蓟州向通州退兵,渡北运河,直逼北京。袁崇焕率五 千骑兵急速追赶,士不传餐,马不再秣,两天两夜急行军三百多里,竟比满军早 到北京三日。崇祯见袁军赶到,大喜,召见袁崇焕,赐御馔和貂裘,但袁崇焕要 求让士兵入城休养,却没被批准,只得驻扎在广渠门外。满兵一路上攻来,到高 密店时侦知袁军已在北京,无不大惊失色,以为袁军从天而降。二十日,两军在 广渠门会战。袁军后来又到了四千骑兵,合起来也不过九千人,以这九千人大战 十万满兵,以一挡十,从早打到晚,满兵终于不支败退,连退十几里才稳住了阵 脚。本身并不会武功的袁崇焕因为这一仗关系重大,披上了甲胄亲自上阵督战, 把满兵一直往北追到了运河,袁据说在战斗中中箭受伤(《朝鲜仁祖实录》)。   这一仗,与宁远之役、宁锦大捷大不相同,并非据城固守,而是硬碰硬的野 外作战,连明军最为倚重的红夷大炮也未能派上用场,在军事形势上并无优势可 言,而能击败十倍于己的敌军,靠的是誓死保卫京师的高昂士气,赢得十分侥幸 。气二鼓而衰,三鼓而竭,士气是不可长期依赖的,作为一个高明的军事指挥官 ,袁崇焕深深知道这一点。即使是这一仗,他也并不想打,而是不得不打,侥幸 以少胜多,他也没有给胜利冲昏了头脑,而是按兵不动,等待随后就会赶到的大 批步兵和各地勤王兵。崇祯一再催促他出战,他都以兵困马乏,等待援兵为由加 以推迟。其实即使援兵赶到,他也未必就愿意立即跟满兵决战,因为打野战,明 军不是能骑善射的满兵的对手。袁崇焕对满兵的战略向来是“战虽不足,守则有 余;守既有余,战无不足。”这一次皇太极以倾国之师深入大明腹地,本来极其 冒险,拖得越久,对他们越是不利。袁崇焕的计划便是截断满兵退路,把满兵围 困住,等到各路勤王兵云集,时机成熟,再四面合围,进行决战,毕其功于一役 。即使不能在此役全歼满兵,也当能给以重创,自己先前向崇祯夸下的“五年全 辽可复”的海口,隐隐有了希望。这时有两路勤王兵赶到,袁崇焕并未把他们留 下守卫北京,而是一路派去昌平保卫皇陵,另一路退至三河截断满兵后路。他自 己的主力预计十二月初三、初四日即可赶到,可以开始实施合围计划了,不料初 一日自己被捕下狱,使历史因之改写!   对袁崇焕的这一番部署,生性多疑的崇祯越想越不对头:为什么他能料敌如 神,说满兵要来就真地来了?为什么打败敌军后不乘胜追击,反而按兵不动?为 什么勤王兵赶到他反而把他们驱散?而这时朝中、城中的舆论对袁崇焕也非常不 利。这是满兵首次打到北京城外,北京的官民何曾见过这种阵势,巴不得早点把 满兵赶跑;高官贵族大多在城外置有家产,现在惨遭满兵蹂躏,自然心疼得狠, 见袁崇焕按兵不动要打持久战,官民们便把怨气都发泄到了袁崇焕头上,骂他“ 纵敌”。我国人民历来喜欢用顺口溜抨击时事,历代统治者对这种民谣也很重视 ,把他们当成预言看待,而这时候也出现了这么一条民谣:“投了袁崇焕,鞑子 跑一半。”(文秉《烈皇小识》)这时的民心竟然认为要赶跑满兵,必须先逮捕 (“投”)袁崇焕。这些舆论,自然也通过各种渠道传到了崇祯耳里,更加深了 他的疑虑。终于,有两个被满兵俘虏的太监逃了回来,向崇祯报告了他们在敌营 偷听来的重大机密:原来袁崇焕通敌,与满兵有密约,二十日满兵并非战败,而 是有意退兵,以便让袁崇焕实施他的逼和计划。崇祯至此恍然大悟,觉得所有的 谜团一一解开了,立即召见袁崇焕,就在殿上命锦衣卫把袁崇焕逮捕下狱。   当时在场的大学士成基命算是头脑比较清醒的人,叩头请崇祯务必慎重,不 要轻信流言,目前敌军兵临城下,局势危急,非平时可比(即不应该象平时那样 想抓谁就抓谁)。崇祯自以为证据在手,慎重即是因循,不理(《明纪》)。在 兵临城下之时,把自己的最高军事指挥官逮捕下狱,不仅在中国历史上,大概在 世界历史上也是空前绝后的创举了。   祖大寿是一起被召见的,见主帅被捕,战栗不知所措。崇祯派了个太监向城 外袁军宣读圣旨,宣布袁崇焕罪状,三军放声大哭。初三日,祖大寿与何可纲悲 愤之余,决定不再为皇帝老儿卖命,率袁军往东向锦洲奔去。正南下赴援的袁军 主力在途中听说主帅被擒,自然也掉头就走。   崇祯这下子才慌了起来,便接受余大成的建议,派全体内阁和九卿到狱中求 袁崇焕写信劝祖大寿回来。等到信使追上袁军,已在山海关外了。祖大寿读毕, 下马捧信痛哭,全军也跟着痛哭,惊动了在军中的祖大寿母亲,问清是怎么回事 后,劝大家回去奋勇杀敌:“所以至此,为失督师耳。今未死,何不立功为赎, 后从主上乞督师命耶?”。于是袁军个个争先恐后,即日回兵入关,收复了永平 、遵化一带。这一件事,即使是铁石心肠如崇祯也不能不稍被打动,也因此闪过 让袁崇焕复出的念头,但也仅仅是一闪之念而已。   加在袁崇焕头上的罪名,是擅主和议,专戮大帅。擅主和议,是指他跟皇太 极的议和。皇太极与明军每打完一仗,都要主动议和,这并非如金庸在《袁崇焕 评传》中所认为的那样是诚心诚意的议和,多半是带有欺骗性的缓兵之计。袁崇 焕对此并非不知道,但是在军事上处于劣势的明军更需要有一段和平的时间用于 休养兵马,巩固城池,因此对皇太极的每次议和他都积极响应,两人书信往返不 断。这一切并非背着明廷干的,而明廷对议和虽然不以为然,却也并不怪罪。在 袁崇焕给崇祯的奏疏中也指明了他的治辽战略就是“守为正着,战为奇着,和为 旁着”,对此崇祯本来也很赞赏,当袁崇焕“擅主议和”之时,崇祯甚至还加了 他的官,给了他太子少保的头衔,这时候却翻起了历史老帐。明朝的士大夫鉴于 南宋的教训,无不以与满人和谈为耻,对于南宋向金是称臣纳款的求和,而袁崇 焕与皇太极是不带任何屈辱性甚至还是高一等的议和这种明显的区别都看不出来 ,敢于议和便被视为秦桧式的卖国贼,而不管议和的目的何在,所谓书生误国, 莫过于此,这也就是程本直所说的“举世所不得不避之嫌,袁公直不避之而独行 也”。(对于与袁崇焕的最后一次和谈,皇太极曾在谕文里抱怨说:“逮至朕躬 ,实欲罢兵戈,享太平,故屡屡差人讲说。无奈天启、崇祯二帝,渺我益甚,逼 令退地,且教削去帝号,及禁用国宝。朕以为天与土地,何敢轻与!其帝号国宝 ,一一遵依,易汗请印,委曲至此,仍复不允。朕忍耐不过,故吁天哀诉,举兵 深入。”则这是什么性质的和谈,再明白不过。对于这次议和,清人后来以为奇 耻大辱,淹没不载,幸好清宫内阁档案中还保留了这道木刻谕文。)   专戮大帅,是指袁崇焕在半年前以阅兵为名,乘舟至双岛,祭出尚方剑,斩 镇守皮岛的左都督毛文龙于帐前。金庸对此颇有微词,认为毛文龙不该杀,杀的 方式也不对头。袁崇焕历数毛文龙的十二罪状,确有凑数之嫌,但不服节制、虚 报兵额、中饱关银、擅开马市私通外番这几条,在当时确实都是死罪。后人查阅 清宫档案,更发现毛文龙当时确实与清人私通(《近世中国秘史》),足见其死 有余辜。至于袁崇焕采用那么戏剧化的手段杀他,也是万不得已。皮岛孤悬海外 ,如果靠下诏擒拿,只能逼反了毛文龙。朝中大臣并非没有不想除去毛文龙的, 只是除不了,不敢除,奈何他不得:“是左右大夫皆曰可杀,国人皆曰可杀也。 其不杀也,非不杀也,不能杀也,不敢杀也,是以崇焕杀之而通国快然。”(程 本直《漩声记》)。朝鲜深受毛文龙荼毒,其国王听到文龙被诛的消息,大喜: “为天下除此巨害。”(《朝鲜仁祖实录》),可为毛文龙该杀的佐证。但毛文 龙杀敌无能,拍马有方,领来的饷银,倒有一大半没有运出京城,而是用于行贿 。私开马市,用战略物资向清人换来的人参貂皮,也多拿来向朝廷大官上贡,因 此朝官喜欢毛文龙的很是不少。袁崇焕把毛文龙杀了,这些朝廷显贵断了一大财 路,无不深恨袁崇焕,最恨的是毛文龙的同乡、大学士温体仁。正是这位温体仁 ,当崇祯闪过复用袁崇焕的念头时,他赶紧连上五疏,请速杀袁崇焕。杀毛文龙 ,这时便被拿来作为袁崇焕通敌的证据,因为据说清兵最忌惮的倒不是袁崇焕, 而是毛文龙,因此便要袁崇焕杀了他作为议和的条件。袁崇焕既然被当成了秦桧 ,毛文龙也就被捧成了岳飞,《天启实录》中记载毛文龙的罪恶本来不少,这时 候的文献反而都颂扬起毛文龙来了。                 四   从袁崇焕被捕到遇害,经过了八个多月的时间。既然袁崇焕的通敌证据确凿 ,为什么会拖这么久呢?金庸说是因为满兵一直到六月份才全部退出长城,在此 期间崇祯不敢杀袁崇焕得罪辽东部队。崇祯既然敢抓,抓了以后大家都已知道袁 必死无疑,又何至于不敢杀?当时的兵部尚书梁廷栋甚至请崇祯立斩袁崇焕,“ 则逆奴之谋既诎,辽人之心亦安”(《明本兵梁廷栋请斩袁崇焕疏》),可见在 这些人看来,杀袁反而有助于稳定军心。袁案之所以拖了这么久,是党争造成的 。原来当时的首辅钱龙锡与袁崇焕关系相当不错,这时也受到了牵连。钱是当初 惩办魏忠贤一案(称为逆案)的负责人,因此令阉党怀恨在心。这时候阉党遗逆 又在朝廷渐渐得势,便想把袁案扩大成一个新逆案,把钱龙锡这些对头一网打尽 。钱龙锡自然在朝中也有些势力,两派便就袁案展开了拉锯战,事情就这么一直 拖了下去。此事终于让崇祯发觉,大发脾气,限令五天之内了结袁案(《明纪》 )。新逆案因此没能得逞,但钱龙锡也在袁崇焕死后被捕论死,后改判充军。   主持袁案会审的,正是前面提到的梁廷栋。此人曾在辽东与袁崇焕共事,合 不来,终于抓住了机会公报私仇。他起初判定的处罚是夷三族。当时的兵部郎中 余大成是为袁崇焕喊冤最力的一位,这时吓唬上司说:我在兵部当郎中,已换了 六任尚书,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你现在开了夷三族的先例,想想你自己的三族 吧。梁廷栋倒真地给吓着了,便与温体仁商量,对袁崇焕减轻处罚,判处凌迟, 兄弟妻子流放三千里(袁崇焕无子,《碧血剑》的袁承志自然是虚构的),籍没 财产(发现袁家没有什么财产,足见袁崇焕当官之清廉)。   崇祯三年八月十六日,四十六岁的袁崇焕在北京西市口被凌迟。所谓凌迟, 便是千刀万剐,是极刑中的极刑;而北京市民先是认为袁崇焕纵敌,现在又都相 信袁崇焕通敌,清兵是他引来的,无不以争食袁爷的血肉泄恨为快,使这次凌迟 更是空前的惨烈。把袁崇焕误为大汉奸的明末史家张岱津津乐道地记下了这个血 腥的场面:   “遂于镇抚司绑发西市,寸寸脔割之。割肉一块,京师百姓从刽子手争取生 啖之。刽子乱扑,百姓以钱争买其肉,顷刻立尽。开腔出其肠胃,百姓群起抢之 ,得其一节者,和烧酒生啮,血流齿颊间,犹唾地骂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 碎磔之,骨肉俱尽,止剩一首,传视九边。”(《石匮书后集》)   英雄肉的价格是手指大的那么一块,银一钱。而我们的英雄,在整个行刑过 程中,一直在叹息,即使皮骨已尽,而“心肺之间,叫声不绝,半日而止。”( 《明季北略》)袁爷所悲叹的,不是百姓的愚昧,那对他来说毫不意外,他所悲 叹的,是出师未捷身先死的遗憾,即使身受极刑,萦绕在脑子里的依旧是民族的 存亡,国家的安危:     死后不愁无勇将,忠魂依旧保辽东!(《临刑口占》)                 五   袁崇焕对自己的下场,并非一无所知。自从他投笔从戎以来,他所担心的不 是战死沙场,而是死于谗言。在奏疏中,反反复复说的也是这种担心。他对天启 皇帝是这么说:“顾勇猛图敌敌必仇,奋迅立功众必忌,任劳则必召怨,蒙罪始 可有功;怨不深则劳不著,罪不大则功不成。谤书盈箧,毁言日至,从古已然, 唯圣明与廷臣终始之。”他对崇祯皇帝也是这么说:“以臣之力制全辽有余,调 众口不足,一出国门,便成万里。忌能妒功,夫岂无人。即不以权力掣臣肘,亦 能以意见乱臣谋。”“用人当任而无二,信而勿疑。但当论成败之大局,不必摘 一言一行之微瑕。事任既重,为怨实多。况图敌之急,敌亦从而间之,是以为边 臣甚难。陛下爱臣知臣,臣何必过疑惧,但中有所危,不敢不告。”当我们今天 阅读这些文字的时候,只觉得字字是血,句句是泪,对于自己的死于敌人的反间 ,死于朝廷的猜忌,袁崇焕早已预见到了。既然如此,他为什么不“良臣择主而 适”,不明哲保身退隐山林,反而舍身报国,明知是死路一条,却偏偏去赴汤蹈 火?因为人民在受难,民族在沦亡,热血男儿责无旁贷,不敢偷生惜死!   “杖策必因图雪耻,横戈原不为封侯。”(《边中送别》)他的投笔从戎, 不是为了封万户侯,而是以收复失地,解辽东人民于倒悬为己任。在崇祯与袁崇 焕那场著名的平台对策中,崇祯曾把袁崇焕叫到跟前,对他说:“愿卿早平外寇 ,以舒四方苍生之困。”这不过是一句套话,袁崇焕竟然大为感动,举手加额: “皇上念及四海苍生,此一语,皇天后土,实式临之。臣所学何事,所做何官, 敢不仰体皇上,早结此局。”(《石匮书后集》)为崇祯念及百姓,欣喜之情溢 于言表。他与皇太极议和,也是把归还被占领土,放回被俘官民男妇作为首要的 谈判条件,毫不让步:“今若修好,则城池地方,作何退出?官生男妇,作何送 还?”。   既然把民族利益放到了首位,也就只好不顾个人安危,抛弃家庭幸福了:“ 予何人哉,十年以来,父母不得以为子,妻孥不得以为夫,手足不得以为兄弟, 交游不得以为朋友。予何人哉,直谓之曰:大明国里一亡命之徒可也。”(余大 成《剖肝录》)心甘情愿当一个以国为家的亡命之徒,此乃袁崇焕之所以为民族 英雄,袁督师之所以为“千古军人之楷模”(梁启超语)。然而这样一个亡命之 徒,却惨死于本族人之手,一个屠杀本民族英雄的民族,真是无可救药的奴隶之 邦!                 六   金庸认为,当时的朝臣之中,大约七成同情袁崇焕,其余三成则主张杀他, 根据的是当时余大成的说法。其实余大成在后面还有一句:那同情袁崇焕的十之 七“特以所坐甚大,且惮于体仁(温体仁)与栋(梁廷栋),未敢救。”大概不 过是余大成为了救袁崇焕的虚张声势,不足为凭。当时敢于公开为袁崇焕鸣冤的 朝臣极少,大学士周延儒、成基命、吏部尚书王永光曾上疏解救,祖大寿以官阶 赠荫请赎,兵科给事中钱家修请以身代,御使罗万涛为袁申辩,削职下狱。此外 就是为此专门写了一篇《剖肝录》的余大成了。而袁崇焕所将的辽兵,当然都知 道自己主帅的冤枉,袁崇焕在狱中的八个多月,天天有关外将吏士民到督辅孙承 宗的府第号哭鸣冤,愿以身代,而孙承宗竟不敢向崇祯报告。前面提到的那位布 衣程本直,胆识与朝臣们相比真有天壤之别,不仅写了一篇《漩声记》为袁辨冤 ,而且四次诣阙抗疏,无效,愤而请与袁俱死:“予非为私情死,不过为公义死 尔。愿死之后,有好事者瘗其骨于袁公墓侧,题其上曰:“一对痴心人,两条泼 胆汉”,则目瞑九泉矣。”崇祯成全了他,顺手把他杀了。   更多的人,都觉得袁崇焕该死,即使觉得袁不该死的,也只是觉得袁爷功大 ,并不知其中另有冤情。逃归太监,对袁崇焕之通敌言之凿凿,令人不能不信。 虽然崇祯对此事也许并未加以声张,但当时的人都知道有两个太监对于挖出袁崇 焕这个大汉奸起了关键作用(《石匮书后集》)。在这种形势下,敢于为袁鸣冤 的人需要承担多大的压力,需要有多么大的勇气。也多亏了这些勇士的鸣冤叫屈 而留下的第一手的史料,我们今天才能对这个冤狱的来龙去脉有一个清楚的了解。   这几声微弱的不平之声,很快便被淹没了。到了南明,士大夫们,不管是君 子还是小人,是博学鸿儒还是无耻之徒,居然都异口同声谩骂袁崇焕是祸国殃民 的大汉奸,并且有声有色地编造起袁崇焕如何与清兵暗中勾结的故事来了。就算 有几个见识不凡的学者觉得内有隐情,也不敢为袁崇焕辩护,金庸的先祖查继佐 编写的《罪惟录》这部明史巨著,提到这桩攸关大明命运的大案,竟然只有“下 狱,伏法”这四个字。难怪现代明史专家孟森愤慨而言:“此则明统一日不绝, 崇焕功罪一日不明!”而今日竟还有些学者根据明末的这些“记载”,认定袁氏 通敌胁和的说法并非无稽,读史之人,能不慎乎!   既然皇帝是如此昏庸,朝臣是如此忌恨,百姓是如此愚昧,一向以“心苦后 人知”自慰的袁崇焕便只有期待着历史公正无私的审判了(《入狱》):     执法人难恕,招尤我自知。     但留清白在,粉骨亦何辞。   然而这一天来得实在太晚了,一直要等到乾隆年间,清人根据《清太宗实录 》编写《明史》的“袁崇焕传”,世人才知道,原来那两位太监是清兵有意放回 ,他们所偷听到的机密也是清兵有意让他们听到的,而这一切,都是熟读《三国 演义》的皇太极亲自导演的一出“蒋干盗书”。袁崇焕之冤至此大白于天下,然 而这时候大明王朝已经灰飞烟灭一百年,大明遗老也都死得干干净净了。                 七   金庸的《袁崇焕评传》的主要创见,是认为崇祯杀袁崇焕的根本原因,不是 中了敌人的反间计,而是两个人的性格冲突。他的理由是,曹操中了周瑜的反间 计,立时醒悟,而袁崇焕从下狱到被杀,长达八个多月,崇祯不可能不知道这是 敌人的“蒋干盗书”,之所以还是要杀袁崇焕,是为了掩饰自己当初的愚蠢,不 肯认错。曹操中反间,不过是小说家言,不足为据,即使真有此事,则老奸巨猾 、足智多谋的曹操能够醒悟,二十不到的毛头小伙子崇祯则未必有这样的本事。 但是我也认为敌人的反间不是袁崇焕被杀的根本原因,它不过是擒捕袁崇焕的锁 链的最后的一环,而这一条锁链,早已由昏君奸臣、腐儒愚民共同铸就了。   袁案是中国历史上关系最重大的一桩冤案。一提起大冤案,大家马上会想起 岳飞、于谦。但南宋之初,名将辈出,岳飞之外,还有韩世忠、张俊等人在,是 以南宋还能苟延残喘一百多年。于谦死于功成之后,对明朝的国运并无直接的影 响。但是袁崇焕之死,却可以说直接导致了明朝的最后灭亡。他死后,明廷再也 找不到一个象样的督师,边事无人,这是第一个后果。第二个后果,是让明军将 士因此对朝廷寒透了心。以前明军与满兵交战,虽然屡战屡败,但将士或者战死 ,或者逃跑,还很少有向满兵投降的。袁死后,才开始有整个部队向满兵投诚的 :“以督师之忠,尚不能自免,我辈在此何为?”。他死后的第二年,投降的明 朝将士给满兵送去了红夷大炮,从此明军在武器上也不占优势了。第三,袁崇焕 一死,各路勤王兵军心大乱,山西和陕西两路军马溃回家乡后竟然沦为流寇,流 寇从此成为大明王朝的又一大威胁,并最终把它埋葬。   袁崇焕死后的十五年,崇祯吊死煤山。明亡,亡得一点也不冤枉。崇祯死前 还自称“君非亡国之君,臣乃亡国之臣”,至死不误,带着花岗岩脑袋,向与他 一样残忍却更有知人之明的朱元璋报到去了。   天启二年,另一位民族英雄、抗后金名将熊廷弼被朝廷冤杀,传首九边。当 时还未成名的袁崇焕兔死狐悲,作诗哀悼。这两首诗,拿来哀悼袁崇焕本人,倒 也相当合适。诗曰:     记得相逢一笑迎,亲承指教夜谈兵。     才兼文武无余子,功到雄奇即罪名。     慷慨裂眦须欲动,模糊热血面如生。     背人痛极为私祭,洒泪深宵哭失声。     太息弓藏狗又烹,狐悲兔死最关情。     家贫资罄身难赎,贿赂公行杀有名。     脱帻愤深檀道济,爰书冤及魏元成。     备遭惨毒缘何事,想为登场善用兵。 〖后记〗 金庸大侠当年写完《碧血剑》之后,意犹未尽,写了一篇长达六七万 字的《袁崇焕评传》附在其后。我当年读的《碧血剑》是大陆的盗印版,删去这 篇评传不附,是以我虽然一向留心袁崇焕的研究,却错过了金大侠的高论。直到 最近,有网友得知我在写纪念袁崇焕的文章,乃千里迢迢寄来金传让我参考。金 庸自谦其评传并无多大的学术价值,只有可读性,则我的这点文字连可读性也没 有,或者还有点普及性,不留心明史的人若能因此了解一下这桩大冤案的始末, 知道我们曾经有过这么一位被冤杀了的大英雄,足矣。草成此文,以报网友赠阅 之谊。凡见于《明史》及与金传重复的史料,文中不另注明出处。                      一九九四年九月一日              国子的监狱              ·方舟子·   我国古代的最高学府称为国学,有太学和国子学两种。太学的历史相当悠久, 至少可以上溯到西周,至东汉达到了极盛,汉质帝时太学生竟多达三万人,成为 与宦官集团相抗衡的主要力量。晋武帝时又另设国子学。国子是指“公卿大夫之 子弟”〔《周礼》郑玄注〕,表明其教育对象乃是贵族子弟,与更具平民色彩的 太学并立。隋炀帝时始称国子监。   到了明朝,只设国子监,不设太学,因此国子监同时接收由皇帝指派的贵族 子弟和由地方官保送的平民子弟,分别称为官生和民生。就象“国子监”这个名 称所表明的,当初立学的用意主要是为了训练贵族子弟,在一百五十名定额中, 官生占了一百名。以后国子监的规模越来越大,民生数目越来越多,官生反而越 来越少,到了洪武二十六年,八千一百二十四名学生中,官生只有四名,国子监 已成为培养民生当官的学校了。   国子监的教育方针,是“奉监规而训课之,造以明体达用之学。以孝弟礼义 忠信廉耻为之本,以六经诸史为之业。务其各以敦伦善行,敬业乐群,以修举古 乐正成均之师道。”说得很动听,其实一言以蔽之:作官。在明初,国子监学生 〔监生〕的官运确实非常好。朱元璋是白手起家的,改朝换代之后从朝廷到地方 各级机构需要大量的新官僚去填充;明初又屡兴大狱,胡案、蓝案、空印案、郭 桓案,把大大小小的官员杀得一干二净,靠三年一次的科举是远远不够供应的, 监生们也就大走官运。光是洪武十九年这一年,竟有千余名监生走马上任,去填 补因为郭桓案杀掉数万人之后遗留下来的空缺,甚至一出校门就当上了从二品的 布政使〔省长〕。   在朱元璋看来,理想的官员应该是对皇帝绝对服从、没有独立思想和人格的 奴才,因此在他的亲自设计下,国子监成了候补官僚的集中营,学子的监狱。学 生们一进入国子监,便在身心两方面都失去了自由。   “监”字在此读去声,自然不是指监狱,而是跟钦天监、上林苑监一样,表 示官署。确实的,国子监与其说是学校,不如说是学官的衙门,官员即老师,老 师即官员。我国自古以来,就是实行政治和教育不分的“政教合一”,今天的重 点大学的老板是共产党,校长是厅级干部,而当时的国子监的老板是皇帝,其最 高长官——祭酒也是从四品的不大不小的官,以下从司业、监丞、博士、助教、 学正到从九品的学录,无不是朝廷命官,任免都出自吏部。按照规定,国子监这 个衙门每天都要升堂,祭酒和司业坐在堂上,其他属官按次序站在两旁,接受监 生的朝拜并质问学业,与其他衙门的升堂办公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衙门的第三 把手是监丞,虽然是正八品的小官,却是直接管理教员和学生的“现管”,不但 管监生的操行,而且还管教员的教学成绩。监丞的办公处叫绳愆厅,实际上也就 是执行处罚的刑场。监丞有一本记过本——集愆册,凡是监生犯规,初犯记过, 再犯则带到绳愆厅,按到在厅中的行扑红凳上,由皂隶行刑,用竹蓖打五下,三 犯打十下,四犯则另外处置:开除,充军或罚充吏役。   监规是朱元璋钦定的,起初只有八条,后来越定越详细,竟达到了五十六条 之多。就象现代监狱的犯人要穿囚服一样,监生也要穿御定的制服——褴衫,不 许穿常人的衣服。进了这座大监狱,吃住都在里面了,不能随意出入,要出去, 先要获得教官的批准,领“出恭入敬”牌〔所以后人干脆把上厕所婉称为出恭〕; 想请假或回家,是要皇帝亲自批准的,最好别动这个念头。饮食由公家包了,吃 的是大锅饭,会餐的时候禁止喧哗,更不许议论伙食的好坏。朱元璋自己是参加 地下行会发的迹,深知群众组织的厉害,因此绝对禁止在监生之中有任何组织的 存在,你想组织“监自联”?等着杀头吧。连班与班之间都是禁止来往的,甚至 对人对事的任何批评都是绝对禁止的。凡是违反了这些规定,都是“痛决”,就 是带到绳愆厅把你痛打一顿。最严重的犯规是“毁辱师长”“生事告讦”,处罚 是“定将犯人杖一百,发云南地面充军。”简直就是一部微型的刑法。而怎么算 “毁辱师长”“生事告讦”,那是可以由学官随意解释的。   不用说,监生的功课一定是很紧的。而读的又是什么书呢?最重要的自然是 “朱选四卷”——《大诰》初编、续编、三编和《大诰武臣》,那是朱元璋亲自 写定的训词,列举他所残杀的官民的罪状和处决方式,族诛、凌迟、枭令、斩、 挑筋、去膝盖等等,对这些血淋淋的记录,监生竟被要求每三日背一百字。监生 将来是要当官的,因此《大明律》也是必学的。四书五经是儒家经典,当然也是 必读书,要求也是每三日背经一百字,四书一百字。必读书中还有刘向的《说苑》, 因为朱元璋认为这本书记载的许多言行,“深有劝戒”,可以用作修身教材。自 然,还必须指定一些大毒草作为禁读书,首当其冲的竟然是四书之中的《孟子》。 洪武三年,朱元璋开始读《孟子》,读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君 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这 些话,正刺着了他的痛处,大发脾气,下令国子监把孟子逐出文庙。但《孟子》 在全国读书人的心目中的地位已无法动摇,想完全禁止是不可能的,朱元璋便组 织了一个《孟子》审查委员会,出了本《孟子节文》,把好端端的一本《孟子》 删得七零八落,共删去八十五条,只剩下了一百七十条,作为命题、取士的范本。 除此之外,象苏秦、张仪等人的言论,也是“宜戒勿读”的,这样一来,《战国 策》等经典著作也大有问题了。   再严酷的规定,只要执行者可以通融,大家还是有活路的。不幸,洪武十五 年新落成的国子监的第一任祭酒却是以“极意严刻”著称的宋讷,他不仅是监规 的起草者,而且是监规的最忠实执行者,监生们也就一个个给逼上了绝路。宋讷 本是元廷降臣,历史不太清白,因此要秉承上意,努力工作以博取朱元璋的欢心。 史载他“严立学规,终日端坐,讲解无虚晷,夜恒止学舍。”简直就是不分昼夜 地为朱元璋卖命,以监为家。然而生性多疑的朱元璋对他也不能完全放心,有一 次派了一个画工去偷偷画了宋讷的坐相回来。朱元璋见画像上的宋讷面露怒容, 更加怀疑,把宋讷召来问是怎么回事。宋讷说是那一天有一个监生摔倒打碎了一 个茶杯,他自己觉得没管教好,对不起皇上的信任,正坐在那里自责呢。他的这 番回答大概很让朱元璋高兴,但我们由此也可知宋讷是怎么样的一种人了,因为 学生无意打碎一个茶杯就整天生气,则那些犯规监生的下场可想而知。朱元璋对 大臣搞严刑峻法,宋讷便也对监生来个严刑峻法。每个月都有监生给他逼得自缢 身亡,而他对死尸也不放过,一定要亲自验视才准收敛,时人认为其严酷比周兴、 来俊臣有过之而无不及。其所作所为连心存天良的教官都看不下去了,学录金文 征向朱元璋抱怨说:宋讷办学太严,饿死了不少监生。但朱元璋不予理会。金文 征便串通同乡吏部尚书余□〔火气〕,由吏部令宋讷“致仕”〔退休〕。宋讷当 时已七十多岁,也早该退休了,当他去向朱元璋辞别时,说出自己的致仕并非自 愿,乃是有人暗中捣鬼。朱元璋大怒,问出原委,把余□、金文征一干人都杀了, 把他们的罪状在监前张榜示众,又让宋讷继续当他的祭酒,直到以八十高龄死于 任上。宋讷死后,儿子宋复祖继承父业,当了国子监的司业,也跟老子一个德性, 有敢违背他老子立下的监规的,“罪至死”!   在重重压迫下,东汉太学生的造反精神在明初监生身上早已荡然无存,偶有 不满,也马上给极残酷地镇压下去。洪武二十七年,监生赵麟受到虐待,贴出大 字报抗议。按照监规,最多只能算他“毁辱师长”“生事告讦”,杖一百后充军; 然而朱元璋对此如临大敌,法外用刑,把赵麟杀了,在监前枭首示众。第二年又 颁行赵麟诽谤册给国子监,让大家都知道“动乱真相”。又过了两年,朱元璋对 赵麟事件依然念念不忘,召集国子监的官生一千八百多人,在奉天门前训话整顿 学风,警告赵麟之流的一小撮动乱分子“我们是不怕流血的”:   “今后学规严紧,若无稽之徒,敢有似前贴没头帖子,诽谤师长的,许诸人 出首,或绑缚将来,赏大银两个。若先前贴了票子,有知道的,或出首,或绑缚 将来呵,也一般赏他大银两个。将那犯人凌迟了,枭令在监前,全家抄没,人口 迁发烟瘴地面。钦此!”   而之所以会发生这场风波,乃是因为教员特别是祭酒没有尽心管教,思想政 治工作放松了:   “近年着那老秀才每做祭酒呵,他每都怀着异心,不肯教诲,把宋讷的学规 又改坏了,所以生徒全不务学,用着他呵,好生坏事。”   怪罪下来,教官们也难逃厄运了。三十多年来的历任祭酒,或被杀,或被流 放,在任上得善终的,竟然只有那位毫无人性的宋讷。 〔本文所引史料参见《明史》“选举志一”、“礼志四”、“宋讷传”、“钱唐 传”,《明会要》卷二十五、三十七,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卷三十二,以及吴 晗《朱元璋传》〔一九四九年版〕第四章第三节等书,不一一注明。〕 1994、6 明初的民族政策小议 ·方舟子· “胡臭”之“胡”可能指胡人,陈寅恪先生对此考据甚详,不久前《华夏文 摘》登载都人先生的考证,其新颖之处乃在于以一个苏北地区的民间传说反驳陈 先生的“世之考论我国中古时代西胡人种者”“未尝一及其腋气”。而这个民间 传说之所以可信,据都人先生说,是因为“明初对逊元人士的阶级报复,史有明 文。”据上下文和论题看,都人先生指的是有一定规模的民族报复,即在明廷政 策指导下的,汉人对胡人的有目的、有计划的报复,而非民间自发的、零星的举 动。此事有关明初的民族政策,问题远比“胡臭”之来源为大,不能不一辨。 据笔者所知,明初并无如此残暴的民族政策,也未有民族灭绝的屠杀,相反 的,明初的民族政策,实际上相当宽厚,尤其对曾经残酷压迫汉人和其他民族的 蒙古统治者,可以说是以德报怨。 江苏的地盘,是朱元璋从张士诚手里夺来的。此时,朱元璋早已采纳李善长 的建议,学习汉高祖不嗜杀以取信于天下,渡江之后,“揭榜禁剽掠,有卒违令 ,斩以徇军”,可谓秋毫无犯。据他自己的表白,是“元政渎扰,干戈蜂起。我 来为民除乱耳,其各安堵如故。贤士吾礼用之,旧政不便者除之,吏毋贪暴殃吾 民。”很难想象他此时会对元朝作反攻倒算,甚至仅凭“腋气”大开杀戒。实际 上,朱元璋对被俘、投降的元军将士都非常礼遇,还把被俘的万户纳哈吉放归北 方。① 北伐时,朱元璋在那篇由宋濂起草的著名檄文中宣布:“如蒙古、色目,虽 非华夏族类,然同生天地之间,有能知礼义,愿为臣民者,与中夏之人抚养无异 。”②这就明白地告诉天下人,不管是胡人还是汉人,只要愿意归降,则一视同 仁,明廷不会象元廷那样搞民族歧视和压迫。北伐大军势如破竹,这篇檄文功不 可没,因为蒙古、色目人的反抗心理因之瓦解了。 当北伐军即将打到大都,朱元璋还怕诸将胡来,特地亲到汴梁告谕徐达诸将 :“昔元祖入主中国,子孙怠荒,罔恤民艰,天厌弃之。君则有罪,民复何辜! 前代革命之际,兵戈相加,亲如仇雠,朕实不忍。尔诸将帅克城之日,毋掳掠, 毋焚荡,毋妄杀人,必使市不易肆,民安其生。凡元之宗戚皆善待之。”徐达攻 入大都,只杀了几个不愿投降的元廷高官,派兵守护元宫以免士卒掳掠,确实做 到了“市不易肆”。③ 朱元璋在统一全国之后,对滞留境内的元裔,更是礼待有加,象在洪武三年 ,封元宗室密迪里巴拉〔亦作买地里八喇〕为崇礼侯,赐第龙光山。洪武七年, 朱元璋对廷臣说:“崇礼侯密迪里巴拉南来已五载,今已长成,岂无父母乡土之 思?宜遣之还。”于是厚礼送他北归。④对于蒙古宗王贵族,给予优厚的赏赐, 往往还封予高官厚禄。蒙古文人则安排在鸿胪寺、四夷馆等机构从事翻译和教习 。对于一般的蒙古军民,则分别编入军籍和户籍,或参加军屯和民屯,给予田地 、牛羊,令其耕种自食。 明廷的这些宽厚政策,吸引了不堪颠沛流离之苦的塞外蒙古人大量来归,据 专家统计,仅洪武、永乐两朝,从塞外迁入内地的蒙古军民就不下七十万人⑤, 很难想象,如果此时明廷在境内压迫、屠杀蒙古人,他们会来自投罗网! 至于以回回为主的色目人,也不曾受到什么报复。朱元璋曾经提倡伊斯兰教 ,故深得回回拥护。在明初的南征北伐以及后来的进军大漠,回回将领如常遇春 、冯胜、蓝玉,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明朝的建立和巩固立下了丰功伟绩。 我们不能因为朱元璋专横残暴,屠戮百官百姓,就想当然地认为他也会对异 族进行灭绝性的屠杀,实际上,对本族人残暴,对异族人宽厚,往往是暴君的一 个特点。就史书记载,朱元璋屠杀异族人最多的一次是平定滇、黔时,杀了六七 万“苗蛮”。⑥但一则那是平叛,二则与蒙古、色目人无关,不能说是阶级报复。 民间传说,倘无史料佐证,不足为凭,更不足为考证依据。陈寅恪先生乃一 代宗师,治学严谨,举世景仰,其考据,有经则引,有典则据,可谓无一字无出 处。倘根据一则史无明文的传说,嘲笑陈先生“闭门造车”、“象牙塔之偏颇” ,岂非太过? ①《明史》卷一太祖本纪一。 ②《明太祖实录》卷二十一。 ③《明史纪事本末》卷八“北伐中原”。 ④《明会要》卷十五“礼优元裔”。 ⑤翁独健主编《中国民族关系史纲要》〔1990年版〕第612页。 ⑥《廿二史札记》卷三十六“明祖以不嗜杀得天下”。 1993、11 也谈“读史方法和态度”答都人先生 --致《华夏文摘》编辑部 编辑先生: 承蒙《华夏文摘》错爱,在十二月的“留学生增刊”中登出我的一篇读书笔 记《明初民族政策小议》。拙文寄出之后,几经波折,到登出之时已过了一个多 月了,编辑先生对此事之慎重,令我感佩不已。令人惊讶的是,拙文之后有都人 先生的一篇回答;更令人惊讶的是,都人先生的这篇回答早已在ACT〔以下称 “中文网”〕上登出,其中的论据都已被我一一反驳,都人先生至今无力提出再 反驳,只能在中文网上长篇累牍地帖“大字报”〔中文网网友语〕,对我做人身 攻击,如此而已。难怪这一期的《华夏文摘》一出,笔者就收到一些素不相识的 网友来函,对贵刊会刊登这样一篇“过时”的大作感到不可思议。 我寄希望于都人先生的,是拿出“史有明文”来。都先生却回答我史书不足 为凭,岂非风马牛不相及?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当都人先生以“一个真正习读明 史的人”的身分指导我的“读史方法和态度”时,却一再暴露自己中国历史、特 别是明史常识的缺如。在此限于篇幅,只能略举数条,读过中文网我与都人先生 的辩论的读者,相信会有自己的结论。 都人先生认为我的依据都是来自所谓“主流史书”,而这些主流史书都是照 抄明实录,不足为凭。主流史书的确会与非主流史书在某些史实上的记载不一致 ,不幸的是,二者在此事的记载却没有任何的冲突。在中文网上,我曾经应都人 先生的要求,一条条列举了非主流史书、甚至野史在此事的记载,证明它们是令 人遗憾的“异口同声”。我之所以只在拙文中列举主流史书,乃是依史界惯例, 在主流史书与非主流史书相一致时,以主流史书为据,如此而已。 都人先生还根据四十年代日本人的研究,认为“洪武一朝,前述主流史书能 提供的不见于实录的资料实在不多,其中和实录冲突的更少”。都人先生若真是 学历史的,当知道读史向来注重原始材料,要知道主流史书和实录究竟是否一致 ,把它们都通读一遍再来发此高论不迟,而不应该迷信“学者”的话。更何况, 都人先生自己也说日本人的这项研究是别有用心的,居然还以之为据,从中反映 出的“读史方法和态度”的确值得商榷。 事实上,因为《明太祖实录》修于建文之时,永乐篡位后,自然要重修,把 建文实录并入洪武,删去对建文有利、增入对自己有利的记载。此事见于各种记 载,从来不是什么秘密,并非如都人先生所认为的那样是顾炎武的发现。是故, 各主流史书的著者,在写洪武一朝的史事时,都不会盲目照抄实录;明末史家谈 迁更是有感于明实录特别是《明太祖实录》的缺陷,而立志写一部信史,从而两 度完成了震烁千古的主流史书《国榷》。主流史书与实录的不同之处,洪武一朝 恰恰是比较多的,现代学者早已将它们都作过了研究,一一列出了。比如《明太 祖实录》对明太祖晚年杀戮功臣,多隐而不提,《国榷》却直书不讳。都人先生 声称“其他文献不敢与实录相左”,不过是不熟悉明代史料的想当然尔。 与人辩论明初史实,都人先生却把大部分的篇幅都用于列举唐、宋、清、现 代、甚至美国之事作比,还莫名其妙地说“方先生以清末民初作比”〔拙文并无 这种比喻〕,对于明初之事,反而以“朱明杀害外族的明文在非汉族的历史书中 屡见不鲜〔见本人在ACT上所举例子〕”这么一句话轻轻带过。读中文网的朋 友都不难明白都人先生为何在如此关键的问题上语焉不详,因为他在ACT上所 举的那些例子都是不堪一击的,其中还出了一个有点明史常识的人都不该出的大 笑话:把元臣陈友定于元至正二十二年在泉州杀西域人〔姑且相信真有此事〕当 成“明初对逊元人士的阶级迫害”的证据! 都人先生终于披露,他写下“史有明文”那句话,是因为《大明律》规定“ 蒙古、色目人”“本类不得自相嫁娶”。把一条法律条文当成实际发生的史实, 这种“读史方法和态度”的确值得商榷。都人先生不知或有意忽略了在这条规定 中有一条小注:“务要两相情愿”,在后面更有一条实际取消该规定的但书:“ 其中国人不愿与回回、钦察为婚姻者,听从本类自相嫁娶,不在禁限。”①都人 先生大概真地不知道,明初《大明律》的法律权威地位并未确立,执法上是“依 例不依律”,以致成祖一即位,便颁诏禁止“妄引榜文条例为深文”,要求“一 依《大明律》拟议”②。更有许多资料表明这条“禁止本类自相嫁娶”的法律并 未得到执行,对这条法律的前因后果,中文网的读者相信也已有了自己的结论。 的确,对于明初是否存在对逊元人士的阶级报复,“其实是没有太多需要商 榷之处的”,只不过学术界的结论与都人先生的高论相反而已。拙文不过是一篇 读书笔记,并无都人先生那样的新颖见识。对此问题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去看看拙 文所列的参考书之一《中国民族关系史纲要》〔1990年版〕的第四编第一章 “蒙古族及其与明朝的关系”和第四章“明代的回族及其与各族的关系”〔按: 所谓“色目”主要是回族〕,此书是国家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民族学科重点项目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集体编写,其权威性是显然的,如果都人先生真 地那么相信权威的话。 身居海外,倘若不是真正对明史感兴趣,要知道今天明史学界的动向的确不 易,所以在“临时抱佛脚”时只能找到几本四、五十年代的“外国历史书”应急 ,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一个不知陈友定为何许人,弄不清元末与明初之 不同的人;一个读不通《大明律》的人;一个读不懂陈寅恪先生的文章,把随便 什么人都当成陈先生所说的“世之考论我国中古时代西胡人种者”的人;一个根 据一则于情于理都为无稽的民间传说嘲笑陈先生“闭门造车”的人;一个不读不 信本民族史书,却迷信“外国历史书”有关中国历史的描述的人;一个出言不慎 被人纠正,便恼羞成怒破口大骂的人,却自诩是“一个真正习读明史的人”,居 然教导起别人的“读史方法和态度”,那已不只是“太过”,而是近于滑稽了。 如果都人先生的确是吃历史,甚至是明史这碗饭的,则未免也太可怜了点。他尽 可以放心,本人绝无意去抢他的饭碗。本人另有谋生手段,读明史不过是一项业 余爱好而已;但是我将为今日历史学生〔学者〕历史知识之不高明、治史态度之 不严谨、学术品格之不高尚而感到悲哀。 编辑先生,本人完全理解贵刊并非学术刊物,无法对这种历史学术问题展开 深入的讨论,但本人认为不应以一篇过时的、已在中文网上被驳倒的文章作为这 个问题的结论,因此恳请你们能在近期内刊登此封作者来信,以正视听,以示公 平。 祝 编安! ①《大明会典》卷一六三 ②《明会要》卷六十四 方舟子 〔寄自美国〕 1993、12、27 (此信未登出) 明初酷刑 ·方舟子· 《大明律》草创于吴元年,制定于洪武六年,至洪武二十二年完备,洪武三 十年颁行天下。在此之前,作为决狱标准的是朱元璋亲手写定的《大诰》。明初 处元代法纪纵驰之后,故太祖决定法外用刑,以严刑峻法治乱世,以达到移风易 俗的目的。 见于《大诰》的酷刑,有族诛、凌迟、极刑〔凌迟本已是极刑,则这一极刑 之残酷定甚于凌迟〕、枭令、斩、死罪、墨面文身、挑筋去指、去膝盖、剁指、 断手、刖足、阉割为奴、斩趾枷令、常加号令〔至死而止〕、枷项游历〔遍九州 之邑〕、免死发广西拿象、人口迁化外、充军、全家抄没、载罪还职、载罪充书 吏等三十余种,多为《大明律》所无,那项“免死发广西拿象”更是带着几分幽 默,此即所谓法外用刑。而量刑标准,也比《大明律》严酷得多,四十年之中, 据《大诰》所载,凌迟、枭示、族诛有几千案,弃市以下的有一万多案,这些案 子,如果按《大明律》量刑,大多是罪不至死的,有的甚至只该受到轻微的惩罚 ,象官吏隐漏文书不报的,按律只杖八十,收粮违限的,只杖一百,而《大诰》 居然全都用凌迟之刑;有司滥设官吏,按律只杖一百,囚三年,而大诰却是族诛 。真是令人触目惊心! 如此滥用刑罚,也难怪为了浙江的一件假钞案,而“捕获到官,自京至于句 容,其途九十里,所枭之尸相望”,连朱元璋自己也感叹说“其刑甚矣!”〔《 大诰》伪钞四十八〕 而这些酷刑,真可谓设计巧妙,用刑者为了折磨罪人,到了挖空心思的地步 。差不多同时,中世纪基督徒也在想尽种种法折磨迫害异教徒和女巫,两相比较 ,不由让人感叹人性都是一样的,东西方的智慧在这一点上也没什么太大的差别 。而我们也该庆幸这样的时代大概是一去不复返了。 根据《孤树裒谈》等野史的记载,以下列举一些较别出心裁的酷刑: 铲头会:这个刑罚是用来对付“顽民窜避缁流”的,把这些“盲流”抓起来 ,排成行掘坑活埋,只剩头露在地上,然后用大斧削过去,一斧头砍下几颗头来 。 刷洗:把犯人剥光了放在铁床上,浇上沸水,用铁刷刷去皮肉。 枭令:用铁钩钩住犯人的脊骨,吊起来示众。 称竿:把犯人绑在竿上,另一头挂上石头。 抽肠:把犯人绑在竿上,用铁钩钩入谷道,把肠子钩出,再在竿的另一端挂 上石头,犯人的身体向上弹起,肠子也就全钩出来了。 剥皮:每一地的土地庙都是剥皮的场所,称为皮场庙。凡贪赃六十两以上的, 枭首示众,剥皮实草,放在官府公座的旁边,以警告后来的官员。 到了洪武二十八年,该杀的都杀光了,朱元璋觉得天下太平了,自己也老了 ,可以让子孙吃吃现成饭了,于是在这一年的五月下诏禁止酷刑:“朕自起兵至 今四十余年,亲理天下庶务,人情善恶真伪,无不涉历。其中奸顽刁诈之徒,情 犯深重,灼然无疑者,特令法外加刑,意在使人知所警惧,不敢轻易犯法。然此 特权时措置,顿挫奸顽,非守成之君所用长法。以后嗣君统理天下,止守律与大 诰,并不许用鲸、刺、非刂、劓、阉、割之刑。臣下敢有奏用此刑者,文武群臣 即时劾奏,处以重刑。”〔《太祖实录》卷二三九〕这里虽然说“止守律与大诰 ”,但从上下文关系看,他是不要后人守大诰的,一切以《大明律》为准。他自 己确实也是希望自己的子孙不要象自己那样依靠严刑峻法治国的,有一次与太子 出郊,指着路旁的荆树教育太子说:“古人用此为扑刑,以其能去风,虽伤不杀 人。古人用心仁厚如此,儿当念之。”〔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十二〕晚年太 孙参政,改重刑七十三条,朱元璋也很赞赏,说:“吾治乱世,刑不得不重。汝 治平世,刑自当轻,所谓刑罚世轻世重也。”〔《明史》卷九十三〕 洪武之后,对死刑的执行大体上按照《大明律》,以上的那些酷刑算是消失 了。《大明律》对死刑的规定还算是相当人道的,只有斩、绞两种。但此外还有 不列于五刑的凌迟,专门用于对付大逆不道。凡是凌迟处死的,按例要杀三千三 百五十七刀,即所谓千刀万剐,每十刀一歇一吆喝,最后一刀才是斩首。行刑时 在旁边架一丫形木杆,挖出肝腑后放在上面示众。国人似乎自古以来就喜欢看杀 人,看凌迟时更是“人集如山,屋皆人覆”〔计六奇《明季北略》卷十五〕 1994、1、9            闽南金蚕蛊              ·方舟子·   近日阅读家乡方志《云霄厅志》〔清嘉庆二十一年修,民国二十四年重刊〕, 卷三有“蛊毒”一则,称:“漳汀间常有蛊毒,中者多至陨命,祟之绝奇酷者也。 其种有四:一曰地蛊,一曰金蚕蛊,一曰蜈蚣蛊,一曰蛤蟆蛊。”这里所说的祟, 指的是巫术,也就是说蛊是一种最厉害、最恐怖的巫术。这四种蛊中,最出名的 是金蚕蛊,在我小时候还经常听人提起。那时候,金蚕蛊和点血筋是闽南山区两 样最吓人的“功夫”。点血筋类似于武侠小说中的点穴术,只是更加狠毒,三十 年代一位从北方派来的共产党高级干部就是在当地被叛徒用点血筋点倒,因而遇 害的〔这位叛徒后来在五十年代被枪毙〕;而这金蚕蛊又是什么东西呢?   读过金庸小说,见识过五毒神教功夫的读者,不难明白什么是蛊。蛊是人工 培养的毒虫的总称,放蛊则是一种近于巫术的放毒术。甲骨文已有“蛊”字,可 见其源流之久远。汉武帝时的宫廷巫蛊之变,更是许多人都知道的。从各类记载 看,养蛊、放蛊似乎主要在中国的南方,特别是广东、福建一带流传,很有可能 它本来是南方古代少数民族的遗俗。   蛊的种类不少,除了上面提到的四种,还有蛇蛊、泥鳅蛊、蔑片蛊、石头蛊、 中害神等等。其中,金蚕蛊据说是不惧水火兵刃,最难除灭,也最狠毒的,它主 要在闽南一带流行。宋代姚宽所撰的《西溪丛话》已提到“泉州一僧能治金蚕毒”, 而元末陶宗仪编的《说郛》更是很详细地记载了金蚕蛊的特征,他的记载已与现 代的民间传说大同小异了。可见至少远在宋、元,闽南已有了养金蚕蛊的风俗, 而且大体已定型。   那么究竟什么是金蚕蛊呢?民间的说法,是将多种毒虫,如毒蛇、蜈蚣、蜥 蜴、蚯蚓、蛤蟆等等,一起放在一个瓮缸中密封起来,让它们自相残杀,吃来吃 去,过那么一年,最后只剩下一只,形态颜色都变了,形状象蚕,皮肤金黄,便 是金蚕。也有的说,把十二种毒虫放在缸中,秘密埋在十字路口,经过七七四十 九日,再秘密取出放在香炉中,早晚用清茶、馨香供奉;这样获得的金蚕是无形 的,存在于香灰之中。放蛊时,取金蚕的粪便或者香灰下在食物中让过往客人食 用。   据说金蚕很爱干净,总是把养它的人家打扫得干干净净。如果你到一户人家, 见他家屋角清洁,没有蛛丝,就要当心他家有金蚕。你进门时用脚在门坎上踢一 下,踢出沙土,回头再一看,沙土忽然没了,那便可以确定这户人家养了金蚕了。 主人请你吃饭,如果见他用筷子敲碗,那是在放蛊,赶快向他点破,就可避免受 害。或者吃饭的时候把第一口饭吐到地上,或抓抓头皮,金蚕怕脏,也就吓跑了。 怎样知道自己中毒了呢?其辨认法是生嚼黄豆而不感到腥臭,便是中蛊,如果不 及时医治,便会感到胸腹搅痛、肿胀,最后七孔流血而死。死时口鼻之间会涌出 数百只虫,死者的尸体即使火化,心肝也还在,呈蜂窝状。   为什么要养金蚕?据说养金蚕的人家很少生病,养猪养牛容易养大,还有说 得更神的,说是把人下金蚕蛊害死后,可以驱使死者的魂魄为他干活,因此致富。 每年年底金蚕的主人要在门后跟它算账,骗它这一年亏本了,不能说今年得利, 否则就会有祸患。养金蚕的人,必须在“孤”、“贫”、“夭”三种结局中选一 样,法术才会灵验,所以养金蚕的人都没有好结果,闽南俗语叫做“金蚕食尾”。   主人如果不愿继续把金蚕养下去,可以把它放走,叫做“嫁金蚕”,嫁的时 候把一包金银和一包香灰〔即金蚕〕放一块扔在路旁,要养的人就可拿去。如果 路人误取金银,金蚕也会跟着去。金蚕喜欢睡在鼎〔铁锅〕中,闽南乡村人家煮 完饭后习惯在鼎中放些水,据说就是怕金蚕来睡。   以上这些传说,其实也仅仅是传说而已,有的更是荒诞不经,但是在乡村, 却人人宁信其有,不敢疑其无。文人学士,对此也津津乐道,交口相传,野史笔 记中都会写上那么一笔。《云霄厅志》就绘声绘色地记载平和县进士陈翼飞中蛊 后因为曾得仙人指点而得救。而中医家也大抵相信蛊的存在,想出种种防蛊、治 蛊的法子,中医典籍往往也会记载这种药方。其实从现代科学的观点看,有关金 蚕蛊的种种传说不可信者居多,或者是放毒术,或者不过是一种心理作用而已。 1994、3 汉语拼音化的先驱 ·方舟子· 十九世纪末,西方传教士接踵而来,在传播福音时他们遇到的最大的困难是 中国的老百姓文盲太多,无法读懂《圣经》。为此,这些传教士发明了用罗马字 拼写方言,再以这种拼音文字印刷《圣经》。这样的方言拼音字,有十几种,最 成功的是闽南话罗马字,称为“话音字”。到本世纪五十年代,使用这种文字的 有十几万人,分布在闽南、台湾及南洋。当时南洋的华侨,也流行用这种拼音字 写家信,厦门邮电局平均一天要收到这样的信两百多封。用这种文字出版的书刊 ,除了宗教读物,还有科普、文学读物,甚至古籍的翻译,计一百多万种。然而 ,由于这种拼音字教会的色彩太浓,又是用于书写方言,共产党政府不予提倡, 任其自生自灭,文革之后已近绝迹。我小时候还见到老太太用这种文字互相通信 ,现在恐怕是完全绝种了。 这种闽南话罗马字是外国人发明的,它的成功促使一些中国的知识分子也开 始摸索汉字的拼音化。提出汉字拼音化方案并加以试行的第一个中国人是厦门同 安的卢憨章。 卢憨章生于1854年,卒于1928年,出生农家,几个兄弟中只有他一 人读书。他九岁入学,十八岁应考落第,二十一岁去新加坡学了三年英文,回国 后在厦门的日光岩设学,“西人习厦语,华人习英语者,均奉以为师。”并帮一 位英国传教士编《华英字典》。二十八岁起开始研究拼音字〔他称为切音字〕, 于1892年,出版了中国第一种拼音字方案和第一本拼音字著作《一目了然初 阶》〔中国切音新字厦腔〕。 先生研究并推行汉语拼音字的目的,是为了救国。他认为中国要富强,必须 提倡科学,要提倡科学必须普及教育,而要普及教育非使汉字拼音化不可,因为 一般人要掌握方块字,要花上十余年的工夫,用拼音字则一蹴而就,“省费十余 载之光阴,将此光阴专攻于算学、格致、化学、以及种种之实学,何患国不富强 也哉!” 先生认为,拼音字有以下几个优越性:一、易学,“字母与切法学完,凡字 无师能自读”;二、易识,“字话一律,则读于口遂于即达于心”;三、易写, “字画简易,则易于习认,亦即易于捉笔”;四、有利于文字国际化,“当今普 天之下,除中国而外,其余大概皆用二三十个字母切音字”,即使是用中国字的 日本,“近有特识之士,以四十七个简易之画为切音之字母,故其文教大兴。” 所以我们中国,“切音字乌可不举行,以自异于万国哉!” 先生虽然提倡拼音字,却不认为应该废除汉字。他设想的,是拼音字能与汉 字并列,与汉字有同等的地位,可以借助拼音字学习汉字,也可以用它代替汉字 ,但这并不意味着让汉字从此消失。他的理想,是“若以切音字与汉字并列,各 依其土腔乡谈,通行于十九省各府、州、县、城镇乡村之男女,编甲课实,登记 数项,著书立说,以及译出圣贤经传、中外书籍。腔音字义,不数月,通国家户 户,男女老少,无不识字,成为自古以来一大文明之国矣。”其爱国之心,溢于 言表。 卢憨章的切音新字方案共有五十五个字母,其中厦门音三十六个,漳州音加 两个,泉州音加七个,还有十个用于拼各地音。这些字母中,有的既表声母,又 表韵母,所以实际上用到的字母,只有三十几个,其中采用拉丁字母小写体的有 十五个〔a,b,c,d,e,h,k,m,n,o,r,u,v,w,x〕, 采用拉丁字母大写的有三个〔G,L,R〕,采用希腊字母的一个〔θ〕,另外 自创的拉丁字母的变体十七个。 拼法类似于汉字注音的反切,采用双拼法,即“两字合切成音”,每一个汉 字〔音节〕由一个代表声母的字母〔或缺声母〕和一个代表韵母的字母构成,这 样每个音节最多有两个字母,比现代拼音采用的音素法显然要简短得多。如果我 们今天使用的是双拼法拼音,则用拼音输字就要快多了,每个字带声调只须敲三 下键盘。双拼法的缺点是要用较多的字母。 先生的切音字方案,非常现代的一点是,已经实行“词素连写,词间分开” ,也就是说有了词的概念,这实际上是受当时教会罗马字的启发。同一词之间的 音节,他采用短横相连。至于声调,他采用跟现代拼音相似的符号,不过因为闽 南话至少有七种声调,所以标法要复杂些。 这个方案虽然是只用于拼写闽南话,但是先生也提出了全国语文统一的问题 。他主张把官话的南京语音作为标准音,把拼写南京话的切音字作为全国通用的 正字。他说:“又当以一腔为主脑,十九省之中,除广、福、台而外,其余十六 省,大概属官话,而官话之最通行者,莫如南腔。若以南京话为通行之正字,为 各省之正音,则十九省语言既从一律,文话皆相同,而中国之大,犹如一家,非 如向之各守疆界,各操土音之对面无言也。”南京地处南北交汇,语言具有南方 话和北方话的特点,以它为标准音,北方人南方人学起来都较简便,实际上比以 过于北方的北京话为标准音要合理。不过后来卢先生为了取得清廷的支持,改提 用北京话为标准音,此是后话。 《一目了然初阶》在中国出版史上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它收录的五十五篇汉 字对照的切音字读物,全部采用左起横排,比1904年出版的中国第一本横排 书《英文汉诂》要早十二年。这些读物,为了做到老少皆宜,都是“男女老少雅 俗通晓之文”,“卷首刻里巷歌谣”,“中杂解颐趣语”,收了不少闽南山歌、 谚语、民间笑话,实际上是一本通俗读物,比1898年创刊的中国第一份通俗 报《无锡白话报》要早七年。 《一目了然初阶》出版后,在闽南很是风行。学这种切音字,“只须半载, 便能持笔抒写其所欲言”,而许多外国人也跟着学,“旅闽西人,亦多传其学, 称为简易”。第二年,卢先生又出版了《新字初阶》〔厦腔〕,实际上是《一目 了然初阶》的节本,主要是为了在家乡推行切音字而编写的。 1895年,卢先生在《万国公报》上发表“凡数千言”的文章介绍切音新 字。1898年,卢先生的同乡、工部虞衡司郎中林辂存呈请都察院代奏切音字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有人向政府建议推行拼音字。在这份呈文中,除了列举 了推行切音字的种种好处外,还提出了一项很大胆的主张,即人人都须学切音字 ,却不必都学汉字,汉字“仍留为典要,能者从之,不必以此责令举国之人从事 讲求,以疲其材力”“而况民贫财竭,诵读为难,更以艰深繁重之字,责其为学 ,将何以启中西文明之会耶?”这一观点,在今天仍有其现实意义。军机处把这 份呈文交给“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详加考验具奏”,然而不了了之。这一年 ,卢先生应日本的台湾总督的邀请,到台湾主持总督府学务课〔科〕。帮助日本 殖民者在台湾办教育,被后人认为是“失节”,丧失了爱国立场。但是卢先生的 动机,显然是借机到台湾推行切音字。他一共在台湾住了三年。 1905年,卢先生上北京,向管理新学新政的学部呈缴切音字方案,学部 却认为卢先生是根据几年前“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喻旨呈缴的,而这时“总理 各国事务衙门”已改成专门办外交的外务部,所以竟叫卢先生找外务部〔即外交 部〕去。外务部却认为他们是办外交的,不管此事,又叫他回去找学部。这样互 相扯皮,拖了一年。 卢先生呈缴的这个方案,叫“中国切音新字”,他与《一目了然初阶》的方 案大不相同。第一,它用汉字笔画当字母,类似以后的注音字母。共有二十五个 声母,一百零二个韵母。第二,以拼写北京音为主,同时也可用于拼写厦门、漳 州、泉州、福州和广州五种方言。第三,虽然还是采用双拼字,但书写时,韵母 居中粗写,声母根据平上去入四声细写在韵母的四角。 卢先生因为呈缴的著作一直没有回音,就在第二年,另抄了一部又送到外务 部去,催促他们早日处理。外务部仍然把它转给学部,学部把它送到“译学馆” 审定。译学馆倒还真有人才,认为“中国切音新字”有三大缺点:一,浊音声母 不完全。二,没有b,d,g收尾的字母。三,写法古怪,不合古今中外通例。 给批驳了回去。译学馆把原书和批语交学部,学部转外务部,外务部退还卢先生 。卢先生至此明白官方路线走不通,便回到家乡,继续在民间推行切音字。 卢先生途经上海时,把这个呈本略作修改,出版发行,书名为《中国字母北 京切音教科书》。在书名旁印了林季商送他的对联,乃是其毕生实践和理想的概 括: 卅年用尽心机,特为同胞开慧眼。 一旦创成字母,愿叫吾国进文明。 此外又出版了一本《中国字母北京切音合订》,收有《中国切音字母》〔字 母表〕和官话、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广东六种切音字方案,以及《制字略 解表》。在这两本书中,方案的声韵母都有拉丁字母的对照,还有一套标点符号。 《中国字母北京切音教科书》中有一篇“颁行二益”,论述颁行切字方案的 益处:一,“统一语言,以结团体也”;二,“语言文字合一,以普教育也”。 还有一篇“十条办法”,论述推行切音字的办法:一,“字母画一,以免分歧也 ”;二,“颁定京音官话,以统一天下之语言也”〔但是主张先学本土方言的切 音字,再学京音切音字〕;三,“开设译学馆、印书馆,以广传扬也”;四,“ 编列户口,以普及教育也”〔十二岁以上,五十岁以下的人强迫进行切音字教育 〕;五,“各省学务处委派专员,以监督提倡也”;六,“开设研究字母会社, 以广见闻也”;七,“开设夜学、半日学、期日学,以惠穷黎也”;八,“开设 女学,以成人格也”;九,“开设警察学堂,以重职守也”;十,“开设兵学, 以守兵律也”。 卢先生在推行了十五年的拉丁字母方案后,改推行汉字笔画方案直到逝世。 卢先生毕生精力都贡献给了汉语拼音化运动,“屏弃外务,朝夕于斯,昼夜 于斯”,而且始终是靠个人的力量,热心推行,“有从而问字者,不惜焦唇敝舌 以诱之”。他教学所得,也都用来印书送人。我们今天如果要推行汉语拼音字, 仍然阻力重重,则先生在当时所受的压力,可以想见。有人骂他“子真撼树之蚍 蜉,汉字神圣,一点一画无非地义天经,岂后儒所能增减!”对此他“一笑置之 ”,依然“置一切于不闻不问,朝斯夕斯,几废寝食”,没有这样的勇气和“憨 ”气,也就没有了这位“中华首创音字之元祖”。 卢憨章的切音新字方案是用来拼写闽南话的,而历史上第一个用于拼写北方 话的拼音方案的发明者也是一个闽南人,龙溪〔今并入漳州市龙海县〕人蔡锡勇。 蔡先生自幼即在同文馆读书,精通外语。后来出使美国、秘鲁、日本等国, 在华盛顿住了四年,在一次美国人的政治集会上发现了速记术,大感兴趣,此后 花了十多年的时间研究用速记术拼写汉语,于1896年出版了《传音快字》。 蔡先生推广汉语拼音字的目的,与卢先生一样,也是为了普及教育。他批评 汉字“文字与语言各别,识字读书,兼习其文,记诵之功,多稽时日”,而西洋 拼音字则“寻常语言,加以配合贯串之法,即为文字。自上之下,由男及女,无 事不有学,无人不有学。” 蔡先生的方案,采用西洋通行的速记符号作为字母,他称之为“快字”,共 有五十六个,用于拼写北方语音。其中,声母二十四个,用横、直、斜、正、粗、 细的直线〔“矢”〕表示,韵母三十二个,用“小弧、小点、小画”表示。而拼 写方法也是采用双拼制,即“一声一韵,两笔相连,切成一音。” 蔡先生由于精通西洋文字,已经有了“词”的概念,所以他主张按词拼写, 称之为“连书”,但他没有定下条例,只是举了一些例子说明“数字连书式”〔 “数字”指几个字〕,“若夫触类引申,一笔连书,可代数字,则神而明之,存 乎其人矣。” 蔡先生也不主张废除汉字,而是认为汉字与拼音字应分工,他的快字只是用 来拼写白话的,而不是文言,写文言是汉字的事,他说:“传音达意,以音不以 字。既得其音,贯串成句,其意自达。此学〔指“快字”〕专为传述语言而设, 若骈词藻语,则有文字〔指汉字〕在,非语言之所能赅也。”那么只懂拼音字的 人怎么了解古书呢?他认为可以通过把古书翻译成白话来解决这个问题:“古人 之训谟,当代之典章,异邦之制作,皆可以切音演为常语,而理可兼通。”“若 再充其用,以经史衍成俗语,即以此字宣布流传,将见由质而文,由约而博。士 君子所能喻者,农工商贾罔不喻。有裨声教,岂浅鲜哉。”而为他写书后的汤金 鸣更指出这种方法源自司马迁:“更推史迁以训代经之法,凡所应读之书,皆可 以语言代文字,而得其要领,则化难为易,无书不可读矣。” 然而用速记符号作字母,毕竟太简单了,虽然写起来快,认起来却麻烦,象 同是一“竖”,写细了是“的”,写粗了就成了“特”,而一“横”,写细了是 “歌”,写粗了就成了“科”,既不易写清楚,也不易辨认。所以,这种速记式 的拼音方案是不可能推行的。但是,蔡先生的《传音快字》后来被他的儿子蔡璋 修改成了中国最早的速记术,可说是一个很符逻辑的发展结果。 蔡先生回国后当江汉关道尹,大约于1898年去世。 1993、10 汉字简化和字源 一、 海外有人把简化汉字当成共产党的专利,未免太抬举了共产党。实际上,汉 字简化运动在共产党当政之前就一直在不断发展,即使是国民党政府,当初也试 图推行简化字,只是由于没有后来共产党政府的号召力而半途而废。至于后来国 民党出于“凡共产党支持的我们就反对”的政治目的,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反对、攻击、毁谤简体字,在台湾及海外遗毒至今,甚至于两年前《世界日报》 还长篇登载《简化字就是红卫兵》这种贻笑大方的文章,这是非常令人遗憾的。 共产党对汉字简化的主要功绩,就是把以前主要存在于知识界和民间的汉字简化 运动转化为国家政策,积极推行,并取得了完全的成功。 目前大陆使用的简化字是1956年1月28日审订通过的,以后虽根据使 用情况而略有改变,但一直使用到今天,成为中国大陆的用字标准。1977年 ,曾公布《第二批汉字简化方案》,在报刊上试用很短的一段时间后宣布废除。 至今台湾、海外一些攻击简化字的文章,所举的例子往往都是这个方案的,他们 以为它还在大陆通行,其对简化字之无知,由此可见。最可笑的,莫过于香港导 演李翰祥曾在《世界日报》上登文说,汉字简化后,他的名字就成了“李汗祥” ,不由让他汗涔涔下。“翰”何时又曾简化为“汗”来着?李导大概把某位大陆 人写的错别字也当成简化字,白出了一身汗。建议简化字的反对者都先去学学简 体字,再来发表高论。否则,支持简体字的人大体都懂繁体字,而反对的人却对 简体字一窍不通,这架还怎么打? 反对汉字简化的一个理由,是繁体字符合汉字造字规则,虽然难写,却要比 简体字容易认。其实汉字演变到楷书,不管繁、简,都已是面目全非了,真想知 道一个字的由来,至少也必须懂得小篆甚至甲骨文,而教儿童认字的小学教师, 哪会有这样的功力?即使有水平高超的小学老师,能把某个字为何这么写讲得头 头是道,又岂是小学生能领会得了的?用繁体字的各位平心静气地想想,自己当 初认字时有多少字是通过了解字源才记下的?恐怕绝大部分字都是靠死记硬背记 下的吧?既然都是死记硬背,当然是笔划较简单的简体字好记好认好写。 有一些简体字,本来是古字,比繁体字更符合造字规则,我举两个例子。 先说“众”字。简体的写法是三个人叠一块,这是“众”字的最原始的写法 ,甲骨文就已经这么写了,就是《周语》所谓:“人三为众。”非常地好认好解 释。可是繁体字的“众”字,有多少人知道它为什么那么写?原来它的下部,实 际上也是三个“人”,只不过变了样了,不说还不容易看出来;而上部呢,根本 就是写错了,本来的写法应该是一个横着的“目”,《说文》解释说:“目,众 意。”我琢磨它的意思,大概这个“目”应该是“纲举目张”的“目”,也就是 网孔。网孔密密麻麻的,确实是“众意”。既然“三人,众意”,“目”也是“ 众意”,未免重复累赘,去掉这个含义不明显而且写错的上半部,剩下原本的三 人,不是很好吗? 再来看“从”字。简体的写法是两个“人”字并在一起,这也是“从”的最 古老写法,也见于甲骨文,取“两人相从”之意。繁体的“从”可就不太好解释 了,它的右上角,是两个“人”,保留了“从”的最初写法,可是其他部分呢? 我们对照小篆,才发现这个字也是写错了,它的双人旁和右下角应该合在一块, 成为一个表示行走的偏旁,这大概是在小篆的时候才添上去的,楷书再把它割成 两半,可就有点莫名其妙了。 类似这样的简体字还不少,比如“尘”、“礼”、“云”、“电”、“胡” 、“须”、“处”等等,不一一解释了。 二、 有反对汉字简化的台湾人声称简体字是郭沫若等人胡写出来的,比如“国” 字。我们就来看看这个“国”字写法的演变。 商金文上的“国”字写作“口戈”,左边的“口”四四方方表示土地,右边 的“戈”是武器,也就是说,“国”字的意思是用武器保卫下的土地。甲骨文的 写法颠倒过来,成“戈口”。到了周金文,在“口”下面加了一横,成为“或” 字了。这一横是什么意思呢?许慎说是“以守一,一地也”,与“口”重复,不 太可能,所以有的学者认为这一横表示住在土地上的人。后来在“或”的左边加 了波状的一竖,表示“戈”的柄,到后来这一竖向两边扩展,成了“匚”,“或 ”的最后被完全包围,成为繁体的“国”〔□或〕已是很晚的事了,大概是在李 斯制造小篆的时候。 但是这不等于说繁体的“国”是正宗,因为“国”字还有另外一条演变路线。 非常早的时候,商金文的“口戈”写法,右边的“戈”就被省略,光用“□”代 表“国”了,所以作废的第二批简化字把“国”写作“□”,也是古已有之。但 “□”的写法毕竟不容易辨认,所以就往里面填,这就有了“□八土”“□王” “□玉”。如果我们到历史博物馆去,看到太平天国的旗帜,就会发现他们把“ 太平天国”的“国”写成“□王”,那可绝不是郭沫若之流伪造的文物。武则天 造字,也在“国”字上作文章,先是“□武”,后来觉得有自己给困在里面的意 思,不吉,改成“□八方”〔上八下方〕。 “国”字可能是汉字中写法最多的一个字,据统计有四十一种之多,最奇怪 的一种写法是三个“秦”垒一块,大概是汉初的一种写法,取“三秦”之意。 简化的“国”字绝对不是郭沫若等人的胡诌,而是非常早就在民间通行了, 是最通行的写法,而且还流传到了国外,日本、韩国也都这么写,难怪大陆会把 它当成标准字。 简化字从来不是某几个人的自创,文字改革委员会在确定简化字时,遵循一 条总原则:“述而不作”,即只整理古来或民间的写法,不自创。 1994、3、1 说音解字 ·方舟子· 一、 有人说有些汉字是造错了,最著名的例子是“寸身”应该是“矮”,“委矢 ”才是“射”,又如“两山重叠”应是“重”,“千里”才是“出”,等等。这 些说法我们经常会在报刊上看到。那么,这些字真地造错了吗? “射”:这是个象形字,在甲骨文、金文中,是拉弓上矢的象形,原本的写 法应该是左弓右矢,由于“弓”“身”形状相似,到了篆书,已误写成左身右矢 。在篆书中“矢”“寸”近似,变成楷书时,又误成左身右寸。可见这是汉字演 变中的伪变,与造字无关,更与“寸身”的会意无关。 “矮”:这是个形声字,从矢,委声(矮的古音为“委”)。为什么从矢呢 ?因为矮者,短人也,“短”从矢,“矮”也跟着从矢。为什么“短”字从矢? 原来在远古时代,矢(箭)是量长短的工具。 “出”:这是象形字,与“山”无关,在甲骨文、金文、篆文中是两株草重 叠的象形,表示“长出”,也有的认为跟“步”类似,是一前一后两个脚步,表 示走出、前进之意。 “重”:这是形声字,从壬,东声(“重”的下半部实际上是“东”)。为 什么从壬?因为“重”的最初含义是厚,“壬”是人在土上,表示厚。   之所以会误以为某些汉字是造错了字,无非是不熟悉汉字字形的演变,需知 楷书并非汉字的原始形式,从甲骨文、金文演变到楷书,字形已发生极大的变化 ,要研究汉字造字,显然不能以楷书为凭;或者是不懂或混淆了六书,把象形字 当成会意字(如“出”“射”),或把形声字当成会意字(如“重”“矮”)。 1994、3、31 二、 散宜生说: >   现在的人说话浅露,知道 Syntax 似乎就能知道 Semantics,说完 > 了,可能还要得意一下,“我的意思都说清楚了!”其实,古人说的“意思”并 > 不是这个意思。“意”的上半“音”,有一种象形意思是锅上弥漫着蒸气。因此 > “意”字的本来意思可以理解为是心中弥散着一些不成形的、难以表述的东西。 > 这个意思清楚地保留在一句谚语中:“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言”的上部, > 在金文里是心(heart)的象形, “言”字的意思就是把“心”(mind > )的能说清楚的部分说出来。至于心里的意思,那就要请听的人自己去意思了。 > 纪昀所说的“意”和“笔”,对应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这句谚语中的“意 > ”和“言”。纪昀实际上是说:尽管这两句的笔触涂抹的是蝉,但是一读之下, > 见到的却是人。 > “意”字,《说文》说是个会意字,从音从心,意思是“心察言而知其意”。 从心好说,从音又是怎么回事呢?如果你留心过篆刻的话,就会发现在篆文里,“ 音”和“言”两个字几乎一样,只不过“音”在口里多了一横。在先秦的金文中, 这一横还没加上,“音”和“言”实际上是一个字。在把小篆拉直写成隶楷的时 候,按“音”的写法,“言”是应该写成“上立下口”的,不知哪位汉字简化的 始作俑者大笔一挥,把两点写成了一横,让“音”“言”的兄弟关系从此不明不 白,为维护汉字纯洁反对简化字的台胞们应该算一算这笔账,从此把“言”写成 上立下口才对。不过,在造“意”这个字的时候,“音”和“言”还是兄弟,常 常搞混,所以从音从口也就是从言从口,才有“心察言”这么个解释。 好,再来看这个“言”字。散宜生说它的上部是“心”的象形,好象不对。 根据上面所说的“音”“言”相似,“言”的上部是什么不难想象,不管是甲骨 文还是金文,“言”的上部都是立下一竖,或者说“辛”少一横,实际上也是个 “辛”字,以“辛”为偏旁的字,好象都跟犯罪沾边,象“辜”“辞”(本义是 “诉讼”),这个“言”字,既然是从辛从口,它的本义,即是狱辩,以后词义 扩大,才泛指一切言论。 1994、9、21 三、 嚎说: > > 我猜想这上句黄陂话中的“mao”是“没有”的意思,原字是将有字 > 去掉月中的两横。这一字是古汉语孑遗,在广州、昆明等地还在使用。 > 如果我说得对的话,那下面那句“差一票成国语”也好解释了。    >                                 > 语言学者一般都认为闽方言、粤方言、吴方言、赣方言等南方方言比北 > 方方言包含更多的古音古字,昆明处北方方言区,但接近粤方言区,又 > 相对开发得晚,所以可能混上邻近方言的特征。黄陂话处于北方方言区 > 的包围中,开发得也不晚,却与武汉话有别,还带有古字,堪为奇观。 >                                 “无”字,在古汉语中也写作“毛”,象《后汉书·冯衍传》:“饥者毛食 ,寒者毛衣。”清人钱大昕考证说,上古无轻唇音(也就是唇齿音),“无”发 成“模”,又转为“毛”。按:“毛”的古音为“谋”([mou]),所以模 能转为毛。保留这个古音的,除了钱大昕提到的荆楚(包括黄陂),还有粤语和 闽南语。粤语读“无”为[mou],正好是“毛”的古音。闽南语读“无”为 [bo](文读为[bu]),闽南语的b都是从m鼻音退化而来的,所以从理 论上讲,[bo]也就是[mo],后者正好是闽南语“模”“毛”的读音。 “无”的今音为[u],为什么钱大昕会提到轻唇音?原来“无”在近古( 元明清)是轻唇音,读成[vu],这个发音,还保留在吴语、客家话和官话的 某些地区(成都、西安、太原)。 由此看来,“无”字的读音的演变大致如下: [mo](闽南)--[mou](广东)--[vu](客家、吴) --[u](官话) 从“无”的读音,可以印证各主要方言的古老程度。上古无轻唇音,在现代 主要方言中,只有闽方言没有轻唇音,因此闽方言被认为是最古老的汉语方言。 其它各大方言大体来源于中古,符合“切韵”系统,但闽方言有自己独特的音韵 系统,与“切韵”不符。奇怪的是,与闽南语一样古老的闽东语,“无”却读成 了[u],大概是受官话的影响。 (按:音韵学上,上古即清儒的所谓“古”,指先秦两汉;中古即清儒的所谓“ 近”,指隋唐;近古即清儒的所谓“今”,即元明清。至于魏晋南北朝和五代两 宋等民族大融合的时期,是语言变化的过渡期。) 1994、9、21 四、 嚎说: >说到「-s」的音译,确曾是秦汉时代汉语音调的一个重要问题。法国汉学家欧 >弟国Haudricourt在汉语、越南语的比较研究中发现,上古汉语的去声字与 >越南语的「问声」、「跌声」对应,而「问声」、「跌声」乃是从「-s」经由 >「-h」辅音韵尾变来的。所以他认为汉语音调中与越南语「问声」、「跌声」 >对应的去声起源于「-s」辅音韵尾。 >这一学说得到了像蒲立本Pulleyblank这样的汉学家的支持。他甚至找到了 >一些晚至六世纪的的音译地名: > 都赖 Talas > 对马 Tusima >「赖」、「对」为去声,上古乃是「-s」韵尾,因而这些译名对应极为准确。 >「-s」韵尾的这种音译有时扩大到「-x」、「-sh」韵尾,比方「髻宾」 嚎的结论是:上古的去声字乃是[-s]韵尾。其实上古有无去声都大成问 题,段玉裁提出“古无去声”,被后来的许多学者所认同。我们姑且认为上古有 去声,而且以[s]收尾,那么就跟入声字一样,有了独特的发音,与平声、上 声字有了根本的不同,就象平上与入声不能通押一样,平上与去声也不可能通押 。可是在上古,平、上、去却属于同一韵部,请看张衡的《西京赋》:   若夫翁伯、浊、质、张里之家,   击钟鼎食,连骑相过。   东京公侯,壮何能加?   此处去声“过”与平声“家”“加”押在了一起。 再看他的《东京赋》:   经途九轨,城隅九雉。   度堂以筵,度室以几。   京邑翼翼,四方所视。   汉初弗宅,故宗绪中圮。   其中韵脚“雉”“几”“圮”是上声,“视”却是去声!   由此两例,即可证明在上古时如果有去声字的话,它跟平声、上声字的韵尾 是不可能不同的。说到六世纪还有这种现象,更证明以译名为凭之不当,因为六 世纪已是隋唐,而对隋唐音学术界是较少有争议的(大家争得起劲的是上古音) ,恐怕很少有学者认为隋唐音有[s]韵尾吧?   那些认为上古有复辅音、有s或l韵尾的学者,唯一的证据是译名对照。译 名根本无法做到“极其准确”,而是很不准确,只要看看古代少数民族往往有好 几个差别不小的名称,就可以明白。两种不同的语言没有完全相同的元音、辅音 ,音译怎么可能做到极其准确?对于汉语所没有的复辅音或s、l等韵尾的音译 ,自古以来就有两种对付办法,一种是在辅音后加上单元音,让它变成独立的音 节;另外一种就是略去不译,而有的学者偏偏就对这些略去不译的部分如获至宝 ,也许再过一千年,又有什么学者根据England被译为“英格兰”而不是 “英格兰特”,American被译为“美利坚”而不是“阿美利坚”而证明 今天的汉语有d韵尾,而“美”有两个音节! 1994、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