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5.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   就朱学勤抄袭事件答葛剑雄教授   ·方舟子·   葛教授很委屈,说我严厉批评他包庇了朱学勤是“胡说八道”,因为他是代 表委员会发言的,质问我“就算包庇也是委员会包庇,怎么知道是我在包庇”, 还要教我逻辑。我严厉批评葛教授的,正是他“以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发言人的 身份为其(指朱学勤)文过饰非,误导公众”,如果葛教授不同意委员会对朱学 勤的包庇,他本人没有包庇朱学勤,他又何必代表委员会发言?委员会的发言人 一般就是委员会里最活跃、能代表委员会、认同甚至促成委员会结论的人。葛教 授“应该有这点逻辑”。何况他对此事件有的发言明显是在讲个人看法。   葛教授批评我在朱学勤事件中“用不正常的方式”,请葛教授具体地说说, 我都采取了什么不正常的方式?我没有用葛教授最深恶痛绝的“匿名举报”,而 是用实名把信件快递给贵委员会,这就不正常了?   葛教授说“他至今都没有给我们提供过任何有价值的东西,还在网上扬言要 发公开信。但公开信在哪里呢,我至今没有看到。”   我给贵会提供了15处朱学勤低级翻译错误的例子,提供了朱学勤抄袭的更多 比对的链接,又教了贵会一些你们没搞明白的学术规范的基本常识,以帮助贵会 如何分辨抄袭,葛教授认为这些没有任何价值?那么葛教授认为什么资料、观点 才有价值?证明朱学勤没有抄袭的资料和观点吗?   我检索了我的博客和微博,没有查到我“扬言要发公开信”,如果有的话, 那也指的是《请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重启调查朱学勤抄袭案》,葛教授居然 还没有看到?   葛教授说:“朱学勤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学术问题。照理说,该学术领域的 人是最有发言权的。但是我们并没有看到一个学术界(历史学界)的人出来说话。 这个是不正常的,这就不像一个正常的学术讨论了。”   朱学勤的问题不是一个“学术问题”,而是一个学术规范的问题。对学术论 文是否抄袭的认定标准,各个领域基本相同。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的成员中 只有葛教授一人在历史学界,如果按照葛教授的逻辑,只有历史学界的人才最有 资格认定朱学勤论文是否抄袭,那么由该委员会来鉴定朱学勤论文是不是也不正 常呢?整个委员会是不是只有葛教授一人最有鉴定朱学勤论文的资格呢?其他委 员是不是就没有多大的发言权呢?我们是否可以据此推断,该委员会的结论实际 上主要是葛教授一个人做出的呢?据此说葛教授包庇朱学勤,是不是就不算“胡 说八道”了呢?   葛教授说:“朱学勤回答了方舟子,方舟子拿到这个东西以后,他反驳了朱 学勤。方舟子已经在网上公布了这个事情,照理也应该寄一份给我们,让我们转 给朱学勤,对不对?另外,要在网上公布的话,最好也把朱学勤的回答公布出 来。”   我对朱学勤答复的答复已在2月25日用特快专递寄给了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 员会,有人签收,葛教授还没有看到?没看到应该先问问再指责我,对不对?贵 会寄给我的朱学勤答复是一份打印件,原来是希望我当打字员帮你们把这篇长篇 答复输入到电脑在网上公布出来啊?你们又没授权我公布,我还担心擅自公布会 被贵会或朱学勤指责侵权呢。不过今天已经有人把朱学勤的答复全文上网了,用 不着我代劳了。 其实葛教授已经说了,学术不端行为可以“重在预防,既往不咎”,“如果 对过去的学术不端行为全面清查,后果将不堪设想。”(《北京青年报》 2011.3.3)宽容大量得很。如果不是朱学勤自己找事要他们调查,本来就不咎了。 既然是“既往不咎”,复旦大学还要这个专门调查学术不端行为的学术规范委员会 干什么呢?就为了给不咎找个借口? 2011.3.4.   凤凰网报道:全国政协委员葛剑雄:方舟子指责我包庇朱学勤   问:您能否谈一下“方舟子向复旦举报朱学勤”一事?   答:方舟子现在正严厉批评我,说我包庇了朱学勤,这是胡说八道。怎么是 我包庇的?就算包庇也是委员会包庇,怎么知道是我在包庇。我再三强调,我的 发言是代表委员会发言的,结论不管怎么做,最后都是委员会同意的。方舟子应 该有这点逻辑。   我至今也不反对方舟子提出这种学术上的要求,但是不能用不正常的方式。 而且,他至今都没有给我们提供过任何有价值的东西,还在网上扬言要发公开信。 但公开信在哪里呢,我至今没有看到。   另外,朱学勤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学术问题。照理说,该学术领域的人是最 有发言权的。但是我们并没有看到一个学术界(历史学界)的人出来说话。这个是 不正常的,这就不像一个正常的学术讨论了。所以我不发言,因为我是代表委员 会做的结论,那么我个人在这个时候不应该再强调个人意见。但是要我代表委员 会,我必须事先得到委员会的授权。我觉得该回答的已经回答了,从现在开始, 如果没有新的问题,我们就不再回答,否则他在网上一来一往的,我们怎么受得 了。   但是,如果方舟子正式把信件或邮件发到我们这里,我们都会回应。我们至 今只收到过他发的一封信,我们收到后马上就回复他一封信,“你的信收到了, 我们会做工作,有时间会告诉你。”然后我们把方舟子提出的四点质疑转给朱学 勤,让朱学勤自己回答。那么朱学勤回答了方舟子,方舟子拿到这个东西以后, 他反驳了朱学勤。方舟子已经在网上公布了这个事情,照理也应该寄一份给我们, 让我们转给朱学勤,对不对?另外,要在网上公布的话,最好也把朱学勤的回答 公布出来。 (XYS20110304) ◇◇新语丝(www.xys.org)(xys5.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