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inyusi.us)(groups.google.com/group/xinyusi)◇◇ 王志安的虚假道歉和非法经营   ·方舟子·   被王志安嘲笑、羞辱的台湾陈律师不幸去世,王志安表示很震惊。他说早在 半个月前就已经起草了一封向陈律师道歉的信,由于不满意,还专门找人修改、 提建议。但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没有定稿,所以一直没有发出去,现在借陈律师去 世之机,他把这封已经写了半个月的信公布出来。我们就来欣赏一下王志安精心 撰写了半个月的道歉信。   这封道歉信写得半通不通,充斥着各种表达错误和文字错误。这些错误有的 明显是笔误,输入时出了错,比如先打一个逗号,又打了一个句号,忘了把前面 的逗号删了。前面对陈律师的称呼是“你”,后面改称“您”,却又忘了把前面 的“你”改过来,变得称呼不一致。信中说“只来联系您的助手”,“只来联系” 不通,应该说“只联系”,“来”字明显多余。这些可以算是笔误。   但有的表达错误明显是文字水平太差导致的,就不是笔误。比如4次说“为 您道歉”“为台湾全体身障人士道歉”,肯定就不是笔误,而是本来就想这么说, 但这么说就不通了。写信向对方表示歉意,应该是“向您道歉”,说“为您道歉” 就变成陈律师和台湾全体身障人士犯了什么错误,由王志安来替你们道歉了。这 种表达是怎么也说不过去的。   王志安还很喜欢用“之间”,“感同身受之间”“辗转之间”在信里用了两 次,这也根本不通。“之间”,是两者的中间。“感同身受”是亲身经历般的感 受,只有一种,哪来“之间”?“辗转”的本义是来回或翻转的意思,动作只有 一个,怎么“之间”?这是很低级的表达错误。王志安还在信里说,通过这封信 “专程为您道歉”。什么叫“专程”?“专程”的意思就是专门的旅程,特地跑 一趟。写一封信怎么变成专门跑一趟?这种小学级别的语文词汇都没掌握好。   王志安还喜欢用成语,但又往往用错。他说跟陈律师“感同身受”,“感同 身受”意思是我能够感受到你的感受,相当于理解、共情、同病相怜的意思,向 人表示慰问时才这么说,怎么可以跟一个你对不起的人表示感同身受?难道也要 对方给你道歉吗?他还用了“返躬诸己”,也错了。“躬”表示自己,“返躬” 就是回过来针对自己,“诸己”也是针对自己,“返躬”和“诸己”连在一起就 成了自己反过来针对自己了,完全不通。他如果想表示自省,那么有同义的两个 成语:“反躬自省”“反求诸己”。“省”和“求”都是缺不得的,因为“反躬 自省”就是反省自己、自我批评,“反求诸己”就是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只有通 过“省”和“求”,才能找到犯错的内因。但是王志安把这两个成语杂糅在一起, 搞出个“返躬诸己”,就不伦不类了。   从这封半通不通、充满了文字、表达错误的道歉信可以说明,第一,这封信 绝对不是什么精心准备了半个月,还找人修改过的,而是听到陈律师去世的消息 后匆匆忙忙赶出来的,说不定就直接在推特上这么写了。第二,写信的人语文程 度非常差,是半文盲,连最基本的表述都不会。也许因为王志安想要入籍日本, 正在刻苦学习日语,把中文忘光了。第三,这封信号称是道歉信,里面也的确多 次表示道歉,但信的内容却没有丝毫道歉的意思。要向对方道歉,就应该说清楚 自己究竟哪个地方犯了错、什么事对不起人家,这样才有意义,才真正是在表示 歉意。但信里没有任何地方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认错误。更可笑的是,信里竟然 还说要“向陈律师当面道歉”。王志安已经被台湾移民署禁止5年入境了,还怎 么去“向陈律师当面道歉”?难道是过了5年之后再去台湾找陈律师吗?这明显 不是在诚恳的道歉。   王志安对于自己嘲笑、羞辱陈律师没有任何道歉的意思,甚至在陈律师不幸 去世之后还要拿这事来炒作。他指责民进党害死了陈律师,说陈律师是出席造势 活动才染上病去世的。陈律师是因为感冒去世的,他参加造势活动是十几以前的 事。感冒的潜伏期也就那么一两天、两三天,怎么可能被感冒病毒传染了十几天 才爆发出来呢?这显然不是因为参加了什么造势活动被感染的。   王志安坚持认为,民进党不应该让陈律师这种残疾人参加造势活动。他说, 不管是不是因为参加造势活动被感染,他们感染的风险太大,不应该让他们出来 参加政治活动。这些话又是在表示对残疾人的歧视。在王志安看来,残疾人士不 能参加政治活动,甚至不能参加任何社会活动,因为参加任何社会活动都有被感 染的风险。那么陈律师当初是不是不应该去读书、留学?因为这都有可能被感染。 在王志安看来,残疾人就应该呆在温室里,呆在无菌病房里,为了保命什么事都 不能干,这不就是在歧视残疾人吗?   王志安对于自己歧视残疾人没有丝毫歉意,这也是为什么“台湾罕见病基金 会”会把王志安的捐款退回去的原因。据说王志安通过炒作他的台湾之行得到很 多打赏,他从中拿出一小部分(100万日元,大致相当于6000多美元),跟打发 叫花子一样说要捐给“台湾罕见病基金会”。“台湾罕见病基金会”不收,并说 如果收了这笔捐款,就相当于接受了王志安的道歉,而他们无权代表陈律师和台 湾全体身障人士接受王志安的道歉,何况王志安本来也没有任何歉意。所以“台 湾罕见病基金会”就把这100万日元退回去了。“台湾罕见病基金会”幸好没有 接受王志安的捐款,不然以后王志安一反悔,就会说“台湾罕见病基金会”骗捐, 继而要求退回捐款,否则就要赴台起诉,还会要求加倍退款。   我以前说过,王志安的视频节目一看就是团队制作的,而且是一个庞大的团 队。不像我,就一个人在做视频,花十几二十分钟讲一通,一镜到底。以前甚至 连编辑都懒得做,现在还做一点点编辑,把口误、停顿都删掉。王志安是有团队 的,号称是很专业的人在做。最近有一个以前是王志安字幕组的人在网上说,王 志安雇了很多人,要求很严格,不能有丝毫错误,但给的报酬特别低。他在字幕 组工作的报酬是每4个小时给1000日元,这么低的报酬他很不满。王志安的手下 出来辩解说,当初找这些人的时候已经说好是义工,自愿工作,再给一点点慰问 金,他们都是自愿这么工作的。   大家要知道,王志安的日本东京风行株式会社不是非盈利性机构,而是一家 商业公司。商业公司不能靠大批义工来维持经营,何况义工不能给报酬。而且王 志安给义工的报酬是按小时来算的,实际上就是给工资了,给的极低的工资。日 本的劳动法律也有最低工资要求。我查了一下,东京的最低工资是每小时1100多 日元,而王志安给手下的报酬是4小时1000日元,连最低工资的四分之一都不到, 这就属于非法雇工。他手下替他狡辩的人说都是自愿的,是事先说好的、透明的, 血汗工厂的员工也都是自愿的,也都是事先知道自己拿的工资很低,能说血汗工 厂也是合法的吗?王志安实际上就是在日本办了一个血汗工厂,这就是非法雇工。 为什么这么低的工资也会有那么多人去干?说明他雇的这些人没有打工的资质, 很缺钱。就跟血汗工厂的员工一样,只要有一点点钱赚就不得不去赚。如果属于 这种情况,这些人就是非法打工。在日本,不管是非法打工还是非法雇工,都属 于犯罪,最高可以罚款100万日元、判3年以下的刑。   王志安整天意淫要把谁谁送进监狱,以前一直嚷嚷要把方舟子送进美国监狱, 都嚷嚷了快10年了。最近又在嚷嚷要把一个叫做“脱缰野马”的日本网友送进监 狱,因为他把王志安的公司地址公布了。王志安认为他的公司是秘密公司,地址 不能公布,就威胁把这个人送进监狱。他整天在意淫,威胁要把人送进监狱,其 实他更应该担心自己和合伙人,比如他名义上的老板松本绫,不要因为非法打工、 非法雇工被送进监狱。如果有人向日本的执法部门投诉王志安非法雇工,肯定一 告一个准。这事可千万别被王志安羞辱的日本参议员知道。王志安羞辱质疑他的 日本参议员,说他什么都不懂,是一个奇葩参议员,下一次就选不上了。如果日 本参议员知道王志安是非法雇工、非法经营,向日本执法部门告上一状,王志安 还逃得了吗?   2024.02.19录制   2024.03.18整理 (XYS20240422) ◇◇新语丝(www.xys.org)(xinyusi.us)(groups.google.com/group/xinyus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