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答浪人 ·方舟子· At 12:54 PM 8/28/98 -0700, Sanyee Tang wrote: >说你低劣是你在你的导读里对别人的攻击。即然有记录, >又何须你在你的导读里对别人,比如我,的言语和行动 >做无中生有的猜疑和恶毒的攻击?如果你一开始就贴出记录, >没有什么所谓导读,我理都不会理这事。 > 在我的导读里,猜疑是有的,但哪一句话属于“恶毒的攻击”?骂过 人“为人低劣”了吗?自命心理医生替人诊断说人有被迫害幻想狂了吗? > >新语丝没有设社长,为什么你就要特殊?我也是被告之 >有意同亚美合作。谈判的具体细节我也是一点不知。到后来才在 当时新语丝未设社长,但是设了联系人,从创刊到现在都由我担任。 联系人的职责就是负责对外的联系,象这种与外人合作的事,联系人 为什么不能特殊?我们什么时候委托过散宜生当联系人去谈判,谈完 了再来通知我? >编辑部里开始讨论的。其实从你的这段话里就充份体现了你的自大 >狂妄和狭隘多疑的一面。“在历史上,我何曾对别人的威胁屈服过?” >就因为散宜的那段话使性子?长大一点点,好吗?新语丝是你 要在一个团体里做事,要知道内外有别,以集体利益为上。散宜生的那 个威胁已完全表明了他把亚美的利益置于新语丝之上,为了与亚美合作 而不惜与新语丝决裂,对于置新语丝于其他团体之上的我,自然是要“ 使性子”了。知道怎么做team works,别吃里扒外胳膊往外拐, 长大一点点,好吗? >的。你用你没有通知编辑部的情况下突然以同你意见一致的阿飞和 >从未就此事在编辑部发表任何公开意见的古平去登记注册这一招来 编辑部在上一年年底就已经就建社和理事人员达成共识,即新语丝是我办的, 也由我来登记注册,我在东部时首届理事由东部的人组成,我在西部时由西 部的人组成,之所以做这种安排,是因为法律规定登记注册后建社理事们必 须聚在一起开一次会。为了保证开会时人能到齐,自然是人越少越好。法律 规定建社理事只需三人,阿飞、古平又都表示能够赴会,也就由这三人组成。 浪人已属于那批为了与亚美合作而不惜与新语丝分裂的人,对新语丝已毫无 诚心,怎么可能让这种人当建社理事?东部编辑中,除了这一位曾到西部与 西部编辑聚会的浪人,其他人对与亚美断交之事意见一致,是新语丝的运气。 >排除异己,你的小动作当然比那时大多数编辑们个人表达的意见厉害。 当时共有九名编辑,坚持无论如何要与亚美合作的,只有散宜生、竹人、浪 人、啸尘四人,算什么大多数?建社之后,不满而离开的也只有散宜生、竹人、 浪人三人,因无关的原因离开的有灰人一人,又算什么大多数?别以为三个 人串通起来扯大嗓门,就成了大多数了。 >大家当初真要串通起来搞你,为什么不用你这一招呢? 是啦,只会用封人帐号、告黑状这种下三烂的招数,长大一点点,好不好? 就算你们能用到这一招,抢先去登记,我又何惧?看看读者会认同方舟子的 新语丝还是散宜生的新语丝? > >〔散宜生:和亚美谈判的事舟子从头至尾都知道,《新语丝》方面的条件也是按 >舟子的意见整理的。〕 > 你要当舟子的代理人,敢保证“舟子从头至尾都知道”?忘了自己说过“这事 是由我先去谈判,舟子是在条件基本形成后才接手的。”?在你说那句话之前, 我一点都不知道你曾先去谈判过,我一直以为这事是由嚎牵线,所有的谈判都 是在我、嚎、李晓晖之间进行的,从未想过散宜生对此事起过这么大的作用, 在我接手之前就已把基本条件都说定了。 >话说一遍就够了。别人能和舟子相处得很好也不碍我什么事。 >舟子觉得骂新人不再碍手碍脚时从而放开大骂也不关我什么事。 >和我相处过一段的人自然知道我的性格,和舟子熟了的人也会 >了解舟子的为人。这算是就此事的最后回答。对舟子的任何 > 且不说你还是新语丝的编辑时,我即使遭到你的人身攻 击,在社内社外都没骂过你一句,即使是在现在,被你骂了 个狗血喷头,又骂过你哪一句了?这么标榜自己的为人干什么 呢? 1998.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