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吃饭与自家本分事             ·郭大勇·   想起这个题目,乃因读了周星誉的《鸥堂日记》。现在知道周的人恐怕很少 了吧,当时可也算是个名人,他是河南祥符人,但家居山阴赏村,便当是绍兴周 氏树人、作人兄弟的乡前辈。他生活在清道光、咸丰、光绪年间,中道光三十年 进士。官御史时,颇有直名,最后官至两广盐运使,也算一方大员了。当道光末 年,以翰林家居时,曾创益社,隐然有文章领袖之风,当时名流如王星诚、李慈 铭辈,都是社中同人,经常要诗酒唱和的。咸丰五年(1855)四月初六日,“更 残籁绝”之时,这位周先生闭门独坐,见“一灯晃晃,静与夜气往来”,“日间 所厌之人,厌闻之事,一皆不至。即素所愿见愿闻者亦复思之不得。”正在此心 旷神怡中,忽然想起“明日尚有饭吃,乐不可言。”读书至此,想想自己,虽然 比上不足,比下总是有余,每餐的一碗白米饭,总可以吃得饱饱的,真的也是“ 乐不可言”。周先生进一步想:“吃饭原是人生一最无益事”,因为人之所以要 吃饭,推其本原,只不过为了不食便要饿死。但反过来说,人活着不饿死就只为 了吃饭吗?他说:“如今人营营扰扰,终日征衣逐食,甚至亡廉丧耻,欺心昧己, 以博一日之温饱”,原因都因他们心中只有吃饭两字。吃饱了饭后,本分一点的 是袖手高坐,与妻妾道家常,弄稚子小女,便算混过了一天。滑头一点的呢,不 是整日赌博、饮酒,就是奔走官府,争田夺舍,欺人骗己。而今日已有了饭吃, 又想着明日,明日有了饭吃,又想后日,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心、口、耳、目、 手足,都只是为了供吃饭之用,这实在是倒因为果的作法。   且莫以为周先生说的只是百五十年前的事,君不见今日许多酒楼饭店,许多 豪富阶层或所谓官员,终日热衷的还不是歌酒征逐之事?即便普通人家,下班吃 完了饭,刷过了碗,也只是往电视机前一坐,或织织毛衣,或逗逗孩子,轻易地 便过了安稳的一天。等而下之,麻将、扑克、游戏机前流连忘返者也实在不乏其 人。除了物质对象随时代而进步,常常是非古人所能想象的,其生活状态原是一 以贯之的。   然而周先生认为人除了吃饱饭外,尚须担当一点自家本分事。吃饭固然重要 之极,如有反驳家劈头问我你不吃饭试试看,那不到一星期,我是非饿死不可的。 但反过来想一想,试问一下不饿死便如何?不饿死难道只是为了吃饭?或者为了 吃更好的饭?难怪圣人要叹气,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了。周先生有 一句话,真是金石之音,掷地有声,我认为是最有力的立志语,值得今人好好想 一想,他说:人但有一日饭吃,便当趁此不饿死时,向自家身心性命用一日气力。 2001年11月20日于古铜书室 (寄自中国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