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写体──女                  ·泥·            ※夏绿蒂小姐的幸福生活※   结婚,还是不结婚?这是一个问题。但在19世纪英国女作家珍·奥斯汀的 笔下,这似乎就不是一个问题,因为她笔下的女主人公无一例外都结了婚,而最 让你没脾气的是,这还不是那种白雪公主和白马王子式的结尾,这根本是幸福新 生活的开始。   《傲慢与偏见》一开始就有一句后来脍炙人口的名言:“凡是有钱的单身汉, 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句话实际的意思其实是要 把那个“想”改成“该”字。奥斯汀跟着就把这一点给点破了:“这样的单身汉, 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 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 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   其实,我们也不妨照着她的语气加上一句,那就是──凡是没钱的大姑娘, 总得嫁个什么人。奥斯汀小说里的女主人公有的有钱有的家境普通,也有环境颇 有些窘迫的,作为喜剧性主角她们在书的末尾倒是都嫁给了自己的如意郎君。可 是,有的人就没有这么幸运,而不那么幸运的人生看起来倒更象是真的。   在奥斯汀的另一部小说《爱玛》里,同名主人公,那个自以为是的少女爱玛 曾经发表过一番关于不结婚的伟论,当她的小朋友哈里特警告她:“不过,你仍 然会变成个老处女的!那实在太可怕了!”的时候,她说:“哈里特,别在乎, 我不会变成贫穷的老处女,只有贫穷才会使独身者受到公众的蔑视!一个独身女 人如果收入微薄一定非常可笑,准会惹人讨厌,老处女!正好是少男少女的笑柄; 不过一个富有的独身女人从来都受人尊敬,可以像任何人一样有理性,一样愉快。 这种区别并不象世人乍一看那么明白,那么合情合理。因为微薄低收入有一种让 人思维萎缩,脾气怪癖的倾向。那些几乎难以维持生活的人,不可避免的生活在 非常有限的范围里,而且一般来说生活在社会底层,这种人自然没什么自由可言, 心情也不可能好。”   自以为是的爱玛关于不结婚的信誓旦旦尽管有一半是年轻女孩的蠢话,可是 你却得承认她无意中道破了天机:如果不是出于爱情,贫穷、没有经济能力才是 催着女人们嫁人的最大理由。实际上,我想奥斯汀本人基本上对于婚姻也是类似 的观念──她并不是象爱玛那样要赞成女人独身,独身肯定不是什么最佳选择, 可是全然为现实计的婚姻也真不能算是幸福。   幸福不幸福当然也难说,人的感情往往是矛盾复杂,哪能一眼看出个是非黑 白。夏绿蒂就是这么一个典型的例子。夏绿蒂是谁?你不记得了?不奇怪,她就 是那个在《傲慢与偏见》里故事的开始时年纪已经不轻、未婚、外貌普通、没有 家产可以继承的伊丽莎白(女主人公)的好朋友。   夏绿蒂的婚姻正是那个时代许多毫不出奇的现实婚姻中的一桩。同亲爱的丽 萃(伊丽莎白的小名)相比,夏绿蒂小姐既不够那么聪明又不够愚蠢,不足以引 起我们深厚的兴趣。她的故事一直是书中的一条暗线,也许你根本都没有注意到 她。考虑到夏绿蒂小姐既然可以和活泼聪敏的丽萃成为好朋友,那么她的智力和 趣味应当是和班纳特姐妹不相上下的。不过,故事也已经交代我们:丽萃早就发 现她这个朋友在婚姻等方面和她的观念完全不同。可老实说,我们怎能指望一个 在各方面条件都不如丽萃的青年女子对自己的未来做出更有抱负的打算呢?她长 得不美,人也不是丽萃那种活泼可爱的型,同温柔文弱的班纳特大小姐相比她要 更深沉、更有心计一些。总的来说,她是那种理智型的青年女子。至于她为什么 会在别人尚未察觉的情况下就暗自打定主意选中柯林斯作为终身伴侣,其实这也 正是我对夏绿蒂这个人物念念不忘的主要原因。   柯林斯先生是班纳特家的亲戚,由于班纳特老爹没有儿子,他意外变成了班 纳特的财产继承人,而他又由别人提拨而当上了教士,于是便不可一世地跑到班 纳特家里想找个表妹结婚,自以为是对他们最大的施舍。没想到如意算盘落了空, 亲爱的表妹们要不就是名花有主要不压根儿就看不上他。他受了打击,却不曾想 得到表妹丽萃的好友夏绿蒂的安慰和鼓励,便同她结婚了。   这可是个地道的宝货:他本来就够愚蠢了,加上他的自以为是和阿谀献媚, 他的愚蠢更扩大了一倍。他娶夏绿蒂也不过是他认为自己需要一个妻子,对他来 说,简直是娶谁的区别都不大。夏绿蒂也一早就知道“他对自己的爱就象空中楼 阁”,对这样一种人她自然也谈不上什么感情可言。那么,和他结婚能有什么乐 趣?尽管奥斯汀很快就直截了当地回答了我们这个问题:大凡受过良好教育而又 没什么嫁妆的青年女子,要想不陷入到日后生活的困窘亦或悲惨中去最佳出路就 是找一个有财产的丈夫,作为她的终身储藏室。但这只是理论,真要把这个道理 实践起来,毕竟还是在取舍之间深思熟虑的结果。鄙薄她的人很可以想一想在 《霍华德庄园》里“受当时民主与自由思潮的影响较深”的玛格丽特小姐为什么 要嫁给冷酷的、阶级成见根深蒂固的亨利·威尔科斯。拿这两桩婚姻对比一下, 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相似之处,只不过后者双方性格更过鲜明,矛盾也更深。   至于夏绿蒂内心究竟怎样想,是否也曾苦苦挣扎过?我们也许只能说:现实 点儿吧。我倒是有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夏绿蒂在婚后究竟有没有一点乐趣,她 究竟是否真的感到幸福?这也是丽萃所急于了解的。幸好成婚之后的夏绿蒂,也 就是柯林斯太太一如既往地看重丽萃的友情,热情邀请她到自己的新居去做客, 让我们有机会跟着丽萃就此作一番实地考察。我们很快就看到,作为一个年薪不 算太坏的牧师的妻子、一名年轻的家庭主妇,生活中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夏绿蒂去 做去打理,这其中也不乏她自己感兴趣的一些琐事。所以,连丽萃也不得不承认 她是一个能干的、生活得饶有兴致的主妇。这就使我们有理由相信,柯林斯夫人 对于目前的生活还是比较满意的。至于幸福,那要看你对幸福的定义如何。而颇 有些少不更事的丽萃小姐因为深深意识到双方观念上的巨大差异,此时已无法对 朋友象从前那样将心比心、去替对方着想了,她不自觉地做出了微微有些刺伤夏 绿蒂的举动──在柯林斯滔滔不绝地用废话和蠢话来讨好有权有势的凯瑟琳夫人 或评论别的一些什么事的时候,她频频抬头去望着夏绿蒂直到对方被看得有些不 自然──所幸她的不厚道不是出于有意,不会使器重她的好友受到更深的伤害。   夏绿蒂对待丈夫的态度究竟如何?她采用了一种最有效的、然而那些感情充 沛热烈或敏感的人绝对无法忍受的处理方式:对对方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婚姻 的基石应当是双方的门当户对,这里当然也包括心智和思想感情,这些都是奥斯 汀强调的。对一些人来说,和各方面层次都明显低于自己的人长期共处本来已经 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更何况这个人是自己的丈夫?!但,她也只有用这种办法才 能长期忍受对方的愚昧无知和骄傲自大。书中有一个细节,最能说明这个问题: 丽萃发现好友招待朋友的会客室选用的是屋子里光线不大好的一个房间,好的那 个留给柯林斯做书房去了。通过观察丽萃发现,她这么做有很充足的理由──如 果柯林斯那间书房没有这里舒适,那么他就会时不时凑到夏绿蒂这边的小天地来, 而夏绿蒂也就没法安心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了。   悲哀吗?是的,拥有这样一个伴侣岂非人生特大的悲哀?但,并不是所有人 都可以有丽萃那样的好运,上帝并不总是那么公平,而人总是要结婚的,特别在 那样的年代。而智者所谓的“婚姻也许带来很多痛苦,但不结婚却根本没有乐趣” 实在是并不适用于这对夫妻的,在这对婚姻中没有爱情、甚至夫妻双方根本也没 什么感情,有的只是“赤裸裸的交易”,夏绿蒂在整个交易中自愿作为砝码被放 在天平上,另一方就是对方的财产。   谁说奥斯汀谈论的净是无关的琐碎小事呢?尽管她长于刻画喜剧题材,尽管 她的天性不允许她的人物过度陷溺于痛苦之中,其实她已经通过种种蛛丝马迹把 并不那么喜剧的现实摆在了我们面前。这是理智与感情的斗争,天性所不允许一 颗骄傲的心做出的选择,在事实、在“可怕”的、可以想见的困窘的、不体面的 未来面前低下头来。所谓“法国中尉的女人”实际上更多的只是一个象征。经济 不独立,女性就永远没法争取更为自由广阔的生活。   回到前面提过的爱玛,她在宣布自己不结婚之后,又这样解释:“哈里特, 假如我还算有自知之明的话,我要说,我的脑子活跃而忙碌,有特别多的独到见 解,我看不出四五十岁怎么会比二十一岁时更缺少消遣内容。女人们的眼睛、双 手和脑子常常从事的活动,到时候会像现在一样让我忙碌,或者根本不会发生什 么重要变化。假如我减少绘画,我会增加阅读;假如我不搞音乐,我会从事织毯。 至于说到感兴趣的目标,热爱的对象,那其实是自卑的症结所在,不结婚要避免 的头号大敌正在于此。我不会有任何问题,我姐姐所有的孩子我都非常热爱,也 是我关心体贴的。无论如何他们都足够我老年时施与各种情感了……”   理论上,爱码这番话是很行得通的。但爱玛最终还是意识到自己身边有个最 值得她爱的男人──耐特利先生,她的伟论就这么不攻自破了。而对今天的女性 来说,怎么打发日子就更不是什么大问题了。结婚,当然可能;不结婚,过过自 由散漫的单身生活也没什么了不起。还是男人,今天女人们的关注点已经从找个 适当的人选结婚转移到找个好对象恋爱上去了。当代英国女作家海伦·菲尔丁写 了本小说,改编成电影后最近在欧美大卖,这就是那部引人发笑的《布里奇特· 琼斯的日记》。布里奇特也许也代表了某种时代女性吧──不是那种最时髦精明 的,而是不很漂亮、有点胖,而且被后来成为男友的律师大酷哥马克·达西( 《傲慢》的男主人公就叫达西!)讽刺为“连话都说不清楚的老姑娘,抽烟多得 象个烟囱,喝酒多得象条鱼”,每天的日记里紧张兮兮所记载的是自己的体重 (有没有瘦下一点或是更肥──这可是时代女性的大头痛)、喝酒几单位、抽烟 几只,当然还有──男朋友是一个还是零。海伦·菲尔丁显然是个奥斯汀迷,书 里不少细节都是对后者的小说的模仿和致敬。对今天的女性而言,自由、独立自 然不是什么新鲜事,如何更好地安排自己的生活?对布里奇特来说,减肥,然后 找个好男人好好享受爱情生活就是生活的重点。   如同所有的喜剧一样,布里奇特最终得到了当代达西的爱,她后来的生活还 是有点乱哄哄的,两个人时不时阴差阳错会不对劲那么一阵子。可是,比起夏绿 蒂、甚至还有奥斯汀来说,“我有、我可以”的今天的布里奇特们无疑是要幸运 多了!               ※断肠人心事※   "The world is rather tiresome, I must say -- everything at sixes and sevens -- ladies in love with buggers, and buggers in love with womanizers, and the price of coal going up too. Where will it all end?"   -- Lytton Strachey   利顿·斯特里奇是20世纪初英国著名的传记作家,以上牢骚摘自他给他的 同居女友画家卡林顿(Dora Carrington)的书信。这句抱怨是有来由的,因为 那就是他的生活写照:卡林顿爱他这个同性恋者,而他爱上了卡林顿的朋友 Ralph Partridge,但Ralph爱的是卡林顿。这个世界是够乱七八糟了,造物主总 爱以各种名义捉弄他创造出来的生灵。   我曾经买过两本国内翻译出版的利顿·斯特里奇所著传记《伊丽莎白女王和 埃塞克斯伯爵》与《维多利亚女王传》,他当年即是以《维多利亚名人传》出名 的。《伊丽莎白》我始终没有看完,《维多利亚女王传》倒是要有趣得多。不过, 在看过两遍电影《卡林顿》之后,我才发现利顿本人简直像他的前辈奥斯卡·王 尔德一样,人比著作还要有更大的吸引力。   利顿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他蓄了一部大胡子,外表孱弱温和,其实却是个 非常聪明的讽刺家。我特别喜欢他脱口而出的俏皮话以及他制造出来的那种讽刺 效果。在电影里,他因为拒绝服兵役而被召上法庭(确有实情),出场就很滑稽 ──他先是让一个代理人拿了个瘪瘪的皮圈似的东西上庭放在座椅上,接着他走 进法庭,一丝不苟地脱去外衣、礼帽之类,按次序扔在座椅边,一付好整以暇的 样子。然后,在众目睽睽下把那个皮圈象吹气球一样吹起放到座椅上再坐下── “我有痔疮”,他这样解释。   如果你的妹妹被德国士兵强奸,你怎么办?   他一本正经地回答道:我会试着分开他们(另一种翻译是:我会把自己插入 他们中间……)。   对有些人来说,这个世界的一切都可以加以嘲讽──一切不过是那么回事。   在电影里,直到最后发病前,利顿还在不停地和朋友们开着玩笑。他说他有 次看到了一个美男子非常心动,想要接近他,结果发现旁边有个更美的金发男子, 对比之下先前那人简直让他不屑。这时灯光亮了,他才发现──他看上的是威尔 士亲王!   利顿语言的幽默犀利和他的情感经历也让我想起了王尔德,王尔德也上过法 庭,结局如我们所知就悲惨得多。王尔德恐怕更爱讽刺人,说起双关语的劲头绝 不亚于珍·奥斯汀(从前的英国作家总那么爱嘲讽),以至于到现在人们还津津 乐道,但他为他的骄傲付出的代价就太大了。其实要说起来,与他同时代的还有 一个法国诗人保罗·魏尔伦,也有段痛苦的同性恋情。作为天才诗人兰波的同性 情人、朋友,今天他的名气远不如后者。兰波是个美貌少年,而王尔德的波西何 尝不是如此?王尔德不怎么喜欢魏尔伦,觉得他长得实在不好,其实王尔德自己 也算不得好看,只不过酷好锦衣华服罢了。天意弄人,风化案让王尔德和魏尔伦 一样吃尽了苦头,王尔德写过不少脍炙人口的喜剧,讽刺的是,他一生的喜剧色 彩到最后变成不折不扣的悲剧。   不过利顿的生活可不能算悲剧,他所在的那个年代和大环境虽然还是很守旧, 所幸他身处一个追求个性解放的布鲁姆斯伯里团体里,还是那里的中心人物。他 公开自己的同性恋身份,比起王尔德或魏尔伦来他幸运多了。再说,利顿的感情 生活似乎常常笼罩在一片轻快的调子下面,如果不是卡林顿,恐怕有些乏善足陈, 哪至于有那两人的痛苦或狂暴呢。   卡林顿和他之间的恋情倒的确是奇特──我想即使放到现在也是够令人瞩目 的。他们之间虽然也有过physical contact,他们住在一起的时候,也常常睡在 一张床上,但很明显维系他们感情的更多的是那种柏拉图式的爱。   利顿好像和王尔德、魏尔伦一样喜爱美貌少年,美是第一要素,而道貌岸然 者的道德论在这里显得那么可笑和不合时宜。象那样的青春美丽,那种纯洁、活 力,对这智慧的长者而言无异于一汪清泉,一个巨大的诱惑。无奈美少年往往是 桀骜不驯而又残忍的。我常常觉得,这样的感情恐怕不可能对等,就是说你不大 可能要求波西爱王尔德象王尔德爱他那样深厚──当然有人说王尔德的爱更多是 种自恋,他是否自恋我不敢说,是也不奇怪,他是这样唯美。可我觉得他对波西 的爱恐怕是不仅仅用自恋就能说地过去的。他爱波西,从《狱中记》中我们可以 看出来,无论他多么恨他恼他,他还是爱他的,这爱把他变得都有点儿疯癫了。   人们可以爱或应该爱的是一些人,人们不由自主去爱的却是另一些人。   利顿可能还没有象魏尔伦或王尔德那样去爱或依恋一个人到那种程度,但他 却偶然认识并喜欢上了比他小十来岁的卡林顿。卡林顿是个很奇特的女子,就读 于伦敦著名的艺术学院,在那里,她第一个把一头金发削得很短,行为举止象个 男孩,同时又很有艺术天份,很容易令人对她着迷。但她并不是那种社交动物、 所谓的漂亮精明的女人,她是──非常特立独行。今天的一些评论往往都把她归 类到布鲁姆斯伯里团体里去,其实她恐怕最多只能算是外围人物。很奇怪当年的 圈内精英对她并不大感兴趣,只当她是利顿的附庸。他们并不认为以她的程度对 利顿能有足够的了解,但,事实上她对利顿的感情是怎么说也不过份的。关于卡 林顿恺蒂已经说得非常好了,有兴趣的人不妨去把那篇文章(《凯林顿其人》) 找来看看。   卡林顿为什么对利顿如此一往情深甚至不惜以死相随?许多人都很疑惑。同 为女性,我倒觉得卡林顿对后者那种“深厚而有激情”的爱是可以理解的。利顿 对她的爱没有那种侵犯性,可以想象,与有些粗暴的、雄性十足的马克·格特勒 (她在艺术学院的男友,可以说她是间接通过他认识利顿的)也许还有格特勒的 朋友D.H.劳伦斯相比,恐怕还是利顿这样的男人让她感觉更可靠或舒服地多。 我另外想到的例子还有与他同一个团体的E.M.福斯特,可能还有亨利·詹姆 斯。他们所透露出的某种阴柔的女性气质(但当然又不能等同)反而使他们的文 章也许还有为人更富有魅力了。虽然利顿对她的那种喜爱和亲切的感情还远没有 达到像她那样将自己完全奉献出来的程度(聪明人反而怕背感情债),但这样倒 反给了本来就有些离经叛道的卡林顿最大限度的自由。往往,自由或激情过后, 两人还是回到了对方身边。而对利顿来说,卡林顿实际上就正是扮演了一个最好 不过的伴侣的角色,她无微不至地悉心打理他们的家,让他过得舒适而无比愉快。   爱可以有很多种,我虽然觉得卡林顿爱上利顿这样的男人并不奇怪,可是爱 到将自己的性命搭上,诚然是无法不令人动容的。在爱情上女人比男人天生更容 易投入,我不知道这种说法有没有根据。但在卡林顿和利顿两人中,的确如此。 在他们共同生活的这十几年里,两人都一直在更换着各自的同性或异性情人(值 得一提的是卡林顿也曾经向女友求过爱,未果)。利顿对感情的事不是不上心, 态度却始终比卡林顿疏离很多,一般不会长时间用情于什么人。卡林顿和情人的 关系更长久些,但她始终不离不弃的倒还是利顿。就象本文开始提到的Ralph, Ralph被卡林顿吸引来到她和林顿的住所共同生活,利顿却爱上了他。可利顿抱 怨归抱怨,倒并不真为此受到多么深重的困扰,困扰的是卡林顿。她也非常非常 喜欢Ralph,可是并不想被他束缚。他们后来结婚了,还和林顿住在一起。三位 一体的关系不可能没有矛盾,正如维吉尼亚·吴尔芙的看法,这是很难找到平衡 点的。所以他们的那种关系,与其说是一个挑战维多利亚生活习俗的实验,不如 说更多在挑战他们自己的承受力。不过虽然他们的婚姻没有维持多长时间,三人 的友情终生如故。   正象恺蒂所言,不论有没有性的爱情,只要是爱了,就必然有极大的感情付 出。卡林顿的代价是她的生命。她在利顿弥留之际自杀了一次,被Ralph救起。 利顿死后,她还是用借来的猎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39岁。   爱和欲或者可以分开,但可否不要爱得那么沉重!卡林顿的一切都以利顿为 中心,利顿的死竟然令她也失掉了生的兴趣。这古怪的、强烈的爱情令世人瞠目 结舌、心烦意乱。   就是这样,爱可以使人全然丧失理性,全然忘我。这正是爱之所以为爱。而 艺术家的这种富有激情的爱也许多彩多姿,却往往是不可能完美的,它充满了矛 盾,总以悲剧结束。前卫艺术家往往和先锋这个名词联系在一起,而在先锋行为 和人们习惯成自然的传统生活方式之间的鸿沟,最终可能造成伤害最大的是实践 者本人。卡林顿同利顿的爱情也许是惊世骇俗的“丑闻”,但是爱情也不过是爱 情,同样是感情的付出与得到,不同的是艺术家所要的那份与爱所同在的自由与 解放。卡林顿的特别在于她本不喜欢作为女人的自己,想象男人一样,渴望自由 与解放的生活。如果她可以成功地区分性与爱,那么,自由与爱的界限又究竟在 哪里?又是否可以并存?   挑战传统的卡林顿似乎以她的殉情证明了她并不是什么“大女人”,也许她 什么也不是,也许她是个谜,一个人们一旦接触就无法忘怀的精灵。也许,她的 死告诉我们,感情是永远无法被裁定、被合理解释的。               ※非洲之歌※   “如果我知道一首非洲的歌,一首关于非洲新月普照下的长颈鹿之歌,一首 关于田中的犁,满脸汗水的摘咖啡的人的歌,非洲知道关于我的歌吗?平原上的 微风会不会因我对它生动多彩的描绘而颤抖?或者孩子们将以我的名字来做一个 游戏?或者满月会在石子小路洒下像我一样的影子?或者恩贡山上的鹰会来找 我?”   对于熟悉《走出非洲》的读者或电影观众来说,相信这段关于非洲的礼颂并 不陌生。大约十年之前,我在一本旧杂志──《世界文学》上看到了这段话和其 他部份的节译(值得一提的是译者艾讯,正是他节译了如此出色的译文。可惜后 来看到的全本译者并不是他),象受了蛊惑,从此结下了与“卡伦vs非洲”的 不解之缘。   除了汉斯·安徒生,艾莎卡·丁妮森可以说是丹麦另一个在世界文学史上享 有盛名的作家,而提到这个名字就会让人想起她的《走出非洲》。1914年, 28岁的卡伦继先行一步的丈夫布罗尔之后移民英属殖民地──东非肯尼亚,第 一次踏上这片土地,从此开始了她的非洲岁月。他们在内罗毕市外的恩贡山下共 同经营由她的家族股份公司投资购买的6000英亩的农场。到1924年她和 布罗尔离婚后,她仍然独自打理它直到1931年农场宣告破产被卖。之后她回 到丹麦,再也没有去过非洲。而她在这本书中讲述的,正是她的那段非洲经历。   如果非洲对于普通人而言是遥远陌生的土地、异端的存在,如果非洲是旅游 杂志里的优美风景线或者游客们津津乐道猎奇的天堂,它对于艾莎卡·丁尼森来 说却远远不止是这样。它是不足为外人道的一处心灵的宝藏,一个永远无法愈合 的伤口,它让她疼痛而又骄傲。《走出非洲》不仅带我们领略了大自然无比瑰丽 的自然景观,而且对于我们这些普通读者而言,这本书如同它的作者一样充满了 神奇的色彩和无法言说的魅力。   艾莎卡·丁妮森原名卡伦·布利克森·丁尼森,1885年生于丹麦。她父 亲是当地地主出身,他的家族中曾经出过一些热衷于冒险行径的人物,显然她父 亲威廉·丁尼森也是这类人:精力充沛、对户外运动充满热情。他曾经多次带她 这个他钟爱的女儿出门远足,教她亲近自然界,告诉她那些激动人心的美洲印第 安人的远古传说。他的这种个性对卡伦和她后来的成长都产生了难以磨灭的影响。 可惜,好景不长,威廉是个情绪起伏不定的人,同家庭的关系常常是敌对的。并 且,很可能因为不堪忍受早年所患梅毒对身体的长期折磨(在那个年代身患梅毒 大概和现代人对爱滋病一样谈虎色变),他于1895年上吊身亡(命运弄人, 讽刺的是梅毒带来的痛苦后来同样也折磨了女儿大半生)。   父亲对卡伦的影响后来在她的书中都得到了一一的体现。她是个众所周知的 讲故事的高手,喜欢象一千零一夜里的宰相之女桑鲁卓那样编故事讲给别人听, 在《走出非洲》中她告诉我们她的情人丹尼斯·芬奇哈顿往往是第一个听她这些 故事的人。她编的一些故事后来也多成书出版。而另一个我认为也许是父亲送给 卡伦的更好的礼物,就是在他影响之下她所表现出来的对于自然界、对户外运动 的浓厚兴趣。在《走出》一书中随处可见她对于非洲大陆(具体的说就是肯尼亚) 的整个生态环境的动人描写,细腻、优美,仿佛令读者也置身其中,呼吸着大自 然那令人心醉沉迷的气息。   以天赋加上独一无二的个人体验而赋得经典作品,卡伦也许不是第一人,但 绝对是不可多得的。我们看这一段:   一个可爱的清泉。我们在等着的时候,天上最后的星星在消逝,天空明净无 云,周围万籁无声,一片寂静。草被露珠打湿,树下坡地上的露水象银子一样闪 烁着微光。空气凉爽,在它北边的地区快要降霜了。不论你有没有这种经验── 我想,──这真是难以置信,这种处处浓荫清凉宜人的天气,不出几小时之内, 它就会变得赤日炎炎光华灼灼耀人眼目,令人难以忍受。笼罩在蒙蒙灰雾的群山 在各显奇态;如果野牛在那里,现在是相当冷的,它们在山边吃草,似在云雾之 中。   关于非洲优美景色的大段的描绘,我们还可以从书中找到很多,看得出她对 那片土地所特有的感情。在书里,仿佛她在非洲所见的一草一木、她所走过的每 一片土地都是如此与众不同、如此难以忘怀。她的文字平淡、隽永,却往往有着 荡气回肠的效果。其中既有关于现代文明与土著社会奇异的交锋与相容,也有对 人与自然、与动物(比如高傲的南美羚羊卢卢)的关系的描述。这些对我们来说, 有新鲜感、有猎奇──的确我相信,对于普通读者而言,看《走出》这样的书可 能有一种猎奇效果。那种明显的异国情调对工业文明生活下的现代人也许有种无 法抗拒的魅力。甚至对于卡伦本人来说,非洲岁月大概也是她籍此忘却现代社会 生活法则的一道灵药。她被那片土地持续长久的吸引,对当地的风土人情念念不 忘;她仔细观察农场里的土著人,对他们那种和自然更为接近的思维和生活方式 显然都感到强烈的兴趣。有意思的是,正如卡伦所提到的,土著人和白人在同一 方天空下共处,其实对彼此的生活和思想观念都产生了持续长远的、种种微妙的 影响。   卡伦对非洲原住民的态度与感情并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楚的。她对当地 土著的描述常常会给我们一种这样的印象,那就是未经开化的土著人比经过现代 文明洗礼的白人的生活更高明、言谈与思维方式都更为直截了当。他们的原始愚 昧也被蒙上了某种神秘色彩。在她对两类人的对比中,我们常常看到她对于当地 人的那种自觉不自觉的“偏爱”。当然,有人也许会说,卡伦所缅怀的是那种典 型的殖民地氛围,作为欧洲移民,其实她书中的所有白人的最终身份都是殖民者, 因此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到这样一个问题,就是非洲还有非洲人在她的书中究竟是 不是都是一种已经被物化了的、一个昔日拥有而不得不失去的象征?而今天的肯 尼亚人(我想殖民地时期在现代文明面前的索马里人、吉库犹人还有马赛人都还 是蒙昧初启,和现在自然有很大的不同了)又会如何看待这位因当年在非洲的经 历而大发异彩的欧洲女作家呢?   本文无意于讨论殖民地居民和原住民的心态问题,然而这其实又是一个无法 避免的话题,当根据原书改编的电影在全世界大获成功后,正由于这种敏感性, 这部电影在肯尼亚当地只放映了三个星期。   从大身份上来讲,卡伦和她的白人朋友当然都是欧洲移民、殖民者。但作为 一名对卡伦和她的《走出非洲》很有兴趣的忠实读者,我倒和其他一些人一样, 更乐于把她看成那种勇于尝试新生活、改变自己的生活面貌的不同寻常的独立女 性──要知道,她是在一次大战前出生的,尽管她有一个也许多少有些桀骜不驯 的父亲,但她同时还有个“家教”很严的母亲。而母亲保守的家族培养出来的温 驯守礼的个性和父亲完全相反,她后来其实是在那种刻板的、维多利亚时代的行 为模式下被培养起来的。而这和她崇尚自由的性格相去甚远。卡伦一方面乐于享 受那种贵族式的生活方式,富有教养、讲究品位,另一方面,天性里大概又承袭 了父亲的不安于室的因子,渴望与世界做更全面的接触吧。很多人认为卡伦本人 如同她的哥特传说一样也是个迷,我想她这种思想上的复杂性其实也正是她的魅 力所在。自童年起,卡伦就由于家庭原因还有为了接受教育,在欧洲各处(包括 荷兰、英国、法国等)生活过,旅行也可以说是她毕生的爱好。但非洲大陆是完 全不一样的、一个陌生的所在,所以非洲实际上是为她接触另一种文明、实践自 己勇气,并开拓一种全新的生活提供了一个绝好的机会。   卡伦的丈夫布罗尔是她的的远房亲戚、瑞典贵族,也是她初恋对象的孪生兄 弟。布罗尔除了给卡伦的身份上加上了一个她极其乐于得到的“男爵夫人”的头 衔,既不善于经营农场,对卡伦来说也肯定不是一个好丈夫。更可恶的是他令她 在婚后一年就被传染上梅毒并不得不返回丹麦治疗了一年多。但,在非洲,她也 遇上了一个对她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人。   丹尼斯·芬奇哈顿,一个提起卡伦和她的《走出非洲》就不得不想起的人。 令《走出非洲》名声大噪的除了这本传记本身,更有改编的同名电影。而在电影 里被大肆渲染的正是卡伦和丹尼斯·芬奇哈顿的爱情。而且此人实际上已经成为 卡伦非洲回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和记忆中的非洲山河平原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了。其实关于丹尼斯,那本传记本已不是对那段令人刻骨铭心的生活的完整记录, 它被她用高度凝练的艺术手法理想化了,展现在读者面前的他们的关系更象是无 拘无束的知心好友。而事实呢?事实恐怕未尽然。   丹尼斯·芬奇哈顿是牛津大学出身的英国贵族,来非洲是为了狩猎和做生意。 1918年春天,在内罗毕,他和卡伦由共同的朋友而在聚会中介绍相识,之后 断断续续的见面、到相恋。他们都崇尚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都对艺术天性敏感, 从相互仰慕到相爱并不希奇。直到1931年丹尼斯因飞机失事而死,他们相识 13年,这期间丹尼斯至少在她家住过六年。但他们最终都没有结婚,实际上, 到丹尼斯飞机失事那时,两人关系基本上已经破裂了。   卡伦曾经相信自己怀孕,自然希望和丹尼斯结婚生子,然而丹尼斯似乎无意 于婚姻、也无意于成为一个父亲。我曾经以为这仅仅是生活方式、观念上的分歧, 不过,近年的丹妮森传记作者琳达曾经提出,丹尼斯很可能是一个同性恋或双性 恋者(“But I think Finch Hatton was homosexual, or perhaps today we would say bisexual”)。她说他和一个叫伯克利·科尔的男人(也是卡伦的朋 友,卡伦在书里提到过他)感情相当亲密,一直到伯克利死后,他才将更多的时 间花在卡伦身上。琳达的证据之一大概是卡伦曾经隐约地向家人提到过同性恋这 个问题。无论如何,至少有一点不容置疑的,那就是卡伦对丹尼斯·芬奇哈顿用 情很深。她在与兄弟托马斯的通信中曾多次提到他,却嘱咐他真见到他时,切记 要装做从来没有听过他的名字。她还对托马斯这样说:“That such a person as Denys does exist ...compensates for everything else in the world, and other things cease to have any significance.”   其实在卡伦的书中,提到丹尼斯的地方其实并不是特别多,对于两人因观念 不同或者还有两性差异(她想怀他的孩子、希望和他共同生活、完全彼此融入) 而引发的情感危机她更是只字未提。在书里丹尼斯看来是以一位极富魅力的知心 好友的形像出现在读者眼前的。但是,卡伦对他如同她对于肯尼亚的情怀一样, 已经完全溶入书中的字里行间。书里特别令人难忘的一段话就是对丹尼斯之死的 总结:“在英国松软肥沃的大地和非洲山脊之间,是他一生走过的道路,它是一 种光的幻觉,它好像在转向,脱离轨道,实际上是周围的环境在转向。在伊顿的 桥上箭离开弦了,沿着它自己的轨道,击中了在恩贡山上的石碑。”他的死、他 的墓地,还有他墓地上的狮子成为纪念丹尼斯最好的凭证。讽刺的是,他的死竟 为他们关系划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从此他在卡伦眼里成为某种精神象征。   事实上,用传记作家琳达的话来说,被卡伦理想化了的并不仅仅是丹尼斯· 芬奇哈顿,还有她的父亲,甚至还包括布罗尔。当然,布罗尔也自有他吸引人的 一面:他为人相当和善有趣,人人喜欢他。他更是很好的猎手,后来成为狩猎远 征队的出色首领,有诸如威尔士亲王和海明威这样的客户并和后者结下友谊,据 说海明威的小说人物也曾以他为原型。但他和卡伦的婚姻毋庸置疑是失败了。   卡伦在《走出》一书中并未提及父亲与前夫。她本来也无意将这本书写成私 人生活日记,向大家展示她内心深处的情感所系。   卡伦是个作家,作家和纪录者是两个概念,她的生活不是被她如数忠实还原, 而是被她用高度凝练的手法概括了。事实上,我们当然知道卡伦的生活远不像她 在书中表面上表现出来的那样完美。到她离开非洲的时候,她失去了农场,也痛 失爱人。什么是真实?也许我们可以学着用艺术家之眼来看待“真实”。更关键 的是,她鼓起勇气用文字表达出了她灵魂深处渴望表达的她对非洲的精神之恋。   不足为外人道、然而又不得不说,因为只有在非洲,卡伦完全找到了自我, 找到了生活的立足点。她的生命才曾经如此酣畅淋漓地舒展过。尽管她的咖啡农 场一早就呈现衰败的气象,她拼命加以挽救,她不能也不愿承认她与非洲的缘尽 了。当时间的大手推了过来,她怎样努力也挡不回去。她说:“这样,我是最后 一个明白我是就要走的人。当我回顾我在非洲那最后几个月,似乎那些无生命的 东西在我自己认识自己之前很久就知道我要走了。小山、森林、平原、河流、风, 一切的一切都知道我们要分手了。当我最初跟命运达成协议,出售农场的一开始, 周围的一草一木对我的态度都起了变化。在这之前我是它们中的一部份,旱灾时 好像我也在发烧,盛开鲜花的平原像我的一件新上衣。现在这个地方已经跟我解 除了关系,它朝后退了几步站着,使我能够象看一个群体那样把它看得清清楚 楚。”   这道伤,让她沉默了整整六年,1937年,在出版过《七个哥特传说》之 后,她才将自己的非洲情结公诸于世人眼前。而正是这本《走出非洲》确定了她 在现代文学史的地位。   卡伦一直致力于用丹麦语和英语写作。1960年,也就是她去世前两年, 她出版了关于她的非洲记忆的第二本也是最后一本书《草地上的阴影》。   在《走出》这本书的结尾,她说道:“山的轮廓被距离的手慢慢抹平了”。 我们不禁要疑惑:那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也许,卡伦真的如同她自己所说, 当她回丹麦治病那会儿,她的灵魂与魔鬼做了交换──从此她的生活成为某种不 朽的经历的象征,在她的文字描绘下熠熠生辉。 (寄自中国大陆) ※※※※※※※※※※※※※※※※※※※※※※※※※※※※※※※※※※※ 本期编辑:赋格 本期校对:杏儿 审  稿:阿飞、笨狸、方舟子、古平、虎子、唐郎、亦歌、一华、应帆 技术支持:东风不败、时空、杏儿、李晓峰 联系人: 方舟子(fang@xys.org, smfang@yahoo.com) 投稿邮址:editors@xys.org(海外),xinyusi@yahoo.com(中国) 联系地址:New Threads Chinese, P.O.Box 26194, San Diego,CA 92196, USA 发  行:新语丝社(New Threads Chinese Cultural Society) 国际刊号:ISSN 1081-9207 刊物版权归新语丝社所有,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欲转载者请与本刊联系。 存  档:WWW: http://www.xys.org(http://207.152.99.201)      WWW: http://www.xys2.org      ftp: xys.org/pub/ 订阅《新语丝》和“新语丝之友”,请到: http://www.xys.org/subscription.html http://www.xys2.org/subscription.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