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因与人种:人类的同一性与多样性(一)                ·方舟子·   人们对生物之间的相互关系的看法也许有许多种,但大致可以分成四种类型: 从空间上看,生物之间的关系是直线式的还是分支式的?从时间上看,生物之间 的关系是静态的还是动态的?在西方,从亚里斯多德开始,采取的是一种最简单 的、既是直线式又是静态的观念:世界上所有的生物从低级到高级依次排列,组 成了一个逐级上升的阶梯,位于最底层的是最低等的生物,位于最顶端的自然是 所谓万物之灵的人了。这个“自然界的伟大链条”的观念影响极为深远,直到 18世纪才开始受到冲击。林耐第一个打破了这个链条,把它改变成分支式的。 当他把人归为哺乳动物纲灵长类下众多物种之一时,事实上已剥夺了人类在自然 界中至高无上的特殊地位。但是,正如布封在反驳林耐这种分支式的归类法时所 指出的,按照这种归类法,必然会推理出所有的动物都来自同一种祖先(而这种 进化的观念在布封看来是错误的,因此林耐的分类也就是错误的),而林耐本人 却对此视而不见,在林耐的宏图中,生物彼此之间并无亲缘关系,人类和其他灵 长类动物之所以被归在一起,只是因为上帝在创生时对他们用了类似的设计蓝图, 并非由于他们从共同祖先进化而来。对这种静态观的冲击有赖于比林耐稍晚的拉 马克。然而拉马克的进化观却是直线式的,他不过是把“自然界的伟大链条”改 成了动态,低等的动物在努力进化成高度的动物,高度的动物在努力进化成人, 人乃是进化的目的和顶峰。正是达尔文对林耐和拉马克的观点进行了取长补短的 扬弃,创建了分支式的进化论。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物都是一个不断生长、分支 的进化树上的一个支点,很难说哪个更高等。人类和其他生物一样,都是从共同 祖先进化而来的,是进化过程中的偶然产物,既非进化的目的,更不是进化的顶 峰。   达尔文主义虽然早已成为生物学界的主流,但远远没有成为社会的主流。许 多人仍然象18世纪的林耐一样,拒不承认生物进化的事实,而那些接受进化的 人当中,又大多抱着的是拉马克式的直线进化观。人类不过是进化的一个偶然的、 并不比其他生物更高等的分支,这种观念,对普通读者而言,还是新颖甚至有点 骇人听闻的。正确地认识人类在自然界中的地位,是正确地认识人类自身的基础。   但是人类学的研究具有特殊性:研究者和被研究者都是人,研究者往往已有 了预设的社会观念,难以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因之难以避免因社会地位、经历 而导致的社会偏见。当研究的是其他生物,例如小白鼠时,研究者有什么样的社 会观念无关紧要,对研究的结果不会有什么影响。但是当人本身成为研究对象时, 研究者的社会观念却有举足轻重的影响,而研究的结果,也可能被带上“科学” 的客观性、权威性的面具,而被用于支持已有的社会偏见,甚至引发新的社会偏 见。人类学的历史,就是一部充满了社会偏见乃至悲剧的历史。              一、人种学的起源   当林耐把人归入分支式系统时,他遇到了一个问题:人这个物种是否应该再 分支,分成几类?林耐当然不是世界上第一个试图给人分类的人,但却是第一个 试图以“科学的方法”这么做的人。在《自然的系统》这本划时代的著作的第一 版(1735年出版),林耐将人划入了灵长类,但并未对人做进一步的划分。 从第二版(1740年出版)开始,他把人分成了四个地理亚种:红种的美洲人, 白种的欧洲人,黄种的亚洲人和黑种的非洲人。这样的划分法似乎很顺理成章, 合乎“常识”,直到今天,在一般人的心目中,人种大抵也是分成这四类。林耐 对他鉴定的物种都有一个简单的描述。有必要仔细看一下林耐是如何描述人种的:   美洲亚种:红肤色,坏脾气,受抑制。头发黑、直、粗;鼻孔宽;脸粗糙, 胡须少。顽固,易满足,散漫。身上涂抹红条。依照习惯统治。   欧洲亚种:白肤色,严肃,健壮。头发金黄、飘垂。眼睛蓝色。活泼,非常 聪明,有创造力。穿紧身衣服。依照法律统治。   亚洲亚种:黄肤色,忧郁,贪婪。头发黑色。眼睛黑色。严厉,傲慢,充满 欲望。穿宽松外套。依照舆论统治。   非洲亚种:黑肤色,冷漠,懒惰。头发卷曲。皮肤光滑。鼻子扁平。嘴唇厚。 女性外阴下垂;乳房大。狡诈,迟钝,愚蠢。身上沫油。依照怪想统治。   按今天的标准,这样的描述显然属于以欧洲为中心的种族主义。但林耐很可 能并非有意这么做。如果他有意确定欧洲亚种的优越地位,那么我们难以理解他 为什么把美洲亚种而不是欧洲亚种排在最前面。这样的排列法表明,林耐试图不 偏不倚地把四个人种当做自然界中地位平等的四个亚种,但是在做具体描述时, 仍然无法摆脱当时流行的社会观念的影响。于是在他的笔下,不知不觉地根据其 审美标准对欧洲人进行“美化”而对其他种族进行“丑化”,尽管只有少数欧洲 人是金发碧眼,“金发碧眼”却成了欧洲亚种的特征,而欧洲人体毛较浓密这一 “原始”特征就不提了。欧洲人当然最聪明,性格也最无可挑剔,其他人种要么 愚蠢,要么让人讨厌。对社会制度的描述最能反映出当时的欧洲人对人种等级高 低的看法:依照法律统治的欧洲人胜过依照舆论统治的亚洲人,后者又胜过依照 习惯统治的美洲人,而最低级的当然是依照怪想统治的非洲人了。当林耐把性格、 社会制度这些非自然的特征做为人类亚种的属性时,就已偏离了“自然的分类”。 事实上,除了这四个地理亚种,林耐还根据道听途说为人类设了两个非自然的亚 种:一个是“野亚种”,这是根据那些在森林中发现“野孩子”的报告而设立的; 一个是“怪物亚种”,包括传说中的世界各地的种种怪人。显然,林耐并不是象 对待其他生物那样对人类进行自然的划分,而是根据笼统的归纳、价值判断、社 会偏见和传说来划分人类。   前面已经提到,布封做为林耐的对手,反对系统分类法。他在研究人类的多 样性时,也不试图把人分成几大类群,而是从生理上和文化上描述了许多民族 (中国人、日本人、爪哇人、爱斯基摩人、埃及人等等),尽管在描述时,也不 可避免地带着偏见。通过比较这些民族的异同,他试图确定他们之间的历史关系 并解释他们是如何演变的。他用一个相当于现在所谓微进化的理论试图解释人类 做为单一的物种,是如何从同一祖先演变成今天这么多样的分化的。他将导致人 类分化的因素归为三种:气候、食物和奴隶制,后者是指将人从气候和食物最适 合其生存的原住地强迫迁移到其他地方。布封并设想,气候对种族差异的影响是 可以通过试验来验证的,比如可以将塞内加尔人迁到丹麦,不与当地人通婚,看 看经过多长时间,丹麦的气候将会使他们的肤色变白。   可见,布封对人类多样性的研究,采取的是与林耐截然不同的方法。林耐用 的是分类法,而布封则用的是描述、分析、历史和实验的方法。他所问的问题不 是人类可以分成几大类群,各大类群都有什么特征,而是人类具有怎样的多样性, 这些多样性都是怎么演变而来的。然而,虽然布封的著作在当时非常流行,被广 泛阅读,但是他在学术界的声誉比不上林耐。虽然布封的方法更具有现代意义, 但是在以后的两百年间,却是林耐的分类法被认为更为“科学”,而在学术界获 得继承。   布鲁门巴哈一般被视为人类学的创始人。他在1775年向哥廷根大学提交 了博士论文《论人类的自然变异》,跟林耐一样,将人类分成了四个种族,但是 对划分的范围和描述与林耐的并不完全相同。在该书的第二版(1781年出 版),布鲁门巴哈给人类增加了一个种族,即马来人种,并对前四个种族的划分 做了修正。这五个人种,分别被称做高加索变种(白色人种)、蒙古变种(黄色 人种)、埃塞俄比亚变种(黑色人种)、亚美利坚变种(红色人种)和马来变种 (棕色人种)。我们看看布鲁门巴哈又是怎么描述人种的:   高加索变种:白色肤色,粉红色面颊;毛发棕色或栗色;头半球形;脸圆而 直,各部份轮廓略为分明,前额平滑,鼻狭窄,略呈钩状,嘴小。门齿垂直地分 布于上下腭;嘴唇(特别是下嘴唇)有些张开,下颔圆满。   蒙古变种:黄色肤色;毛发黑、硬、直而稀疏;头近方形;脸宽,同时扁平 和凹陷,各部份轮廓因此不分明,似乎要混在一起;眉间平坦且非常宽;鼻小, 似猿;面颊常为球状,向外突出;眼睑开口狭窄,呈线状;下颔略微突出。   埃塞俄比亚变种:黑色肤色;毛发黑色而卷曲;头狭窄,两侧扁平;前额呈 节状,不平;颊骨向外突出;眼睛非常凸出;鼻厚,看上去象是与宽阔的上下腭 混在一起;齿槽狭窄,前端拉长;上门齿倾斜地凸出;嘴唇(特别是上嘴唇)非 常饱满;下颔收缩;许多人为罗圈腿。   亚美利坚变种:铜色肤色;毛发黑、硬、直而稀疏;前额短;眼眶很深;鼻 子有些似猿,但凸出;脸无例外地都是宽阔的,面颊凸出,但不扁平或凹陷;脸 部各部份从侧面看时轮廓非常明显,就像是经过深度雕刻的;前额和脸的形状许 多都经过人为的改变。   马来变种:棕色肤色;毛发黑、软、卷、厚,并且茂盛;头有些狭窄;前额 略微肿大;鼻饱满,相当宽,就像扩展开来,尾端厚;嘴大,上腭有些凸出,脸 的各部位从侧面看时,十分凸出而分明。   与他的老师林耐相比,布鲁门巴哈显然要客观得多。他不再用文化、性格特 征来描述人种,而只限于解剖特征,用语也尽量平实,看上去更具有“科学性”。 但是布鲁门巴哈的做法,却充满了矛盾:   他认识到所有的人类都属于同一个物种,人类的一个“变种”会与另一个混 合,并不存在明显的界限,划分变种将是主观的作法,然而他还是坚持把人类划 成了四、五个变种。   他认识到人类的形态存在着连续的、复杂的变异,并不能做简单的、明确的 归类,然而他觉得通过描述某些特殊的形态,就可以把他们当做人种的典型,而 其他的形态都可做为这些典型的变异。   布鲁门巴哈可能是同时代的西方学者中最不具有种族主义倾向的。做为一位 伟大的人文主义者,他有意识地反对种族主义,强调所有种族在生理、心理和智 力上都是平等的,他特别否定那种把黑人视为劣等人的流行说法:“并不存在任 何一个特别的在埃塞俄比亚人当中普遍存在的特征,其特征在人类的其他变种中 都可以观察到。”并确认“尼格罗人(黑人)的心理能力和天赋是完善的”。然 而,布鲁门巴哈虽然避免了将性格、文化这些主观判断引入人类学研究,却毫不 掩饰地将另一类主观判断──审美观做为研究的基础。他虽然极力强调所有人种 在生理、心理和智力上的平等,却不认为他们在美学上是平等的。他如此解释为 什么把一个包括欧洲、西亚、北非和爱斯基摩人在内的人种命名为高加索人:   “我以高加索山命名这个变种,是因为在这一带,特别是其南坡一带,产生 了最美丽的人种,而且因为在这个地区,我们认为最有可能是人类的发源地。”   布鲁门巴哈认为“最美丽”的高加索变种乃是上帝最早创造的、在形态上最 理想的人类原型,后来在不同气候和生活方式的作用下,虽着时间的推移,人类 发生了退化,虽然在生理、心理和智力上保持等同,在外貌上却变得越来越丑陋, 一条退化路线是从高加索变种退化成蒙古变种,亚美利坚变种是其过渡形态;另 一条退化路线是从高加索变种退化成埃塞俄比亚变种,它也需要有一个过渡形态, 于是马来变种就被制造了出来,林耐的四个地理亚种变成了五个人种。林耐至少 在表面上承认各个人种在自然界的地位平等,而布鲁门巴哈却是公开地在人种之 间划分自然等级,最高(最原始)的是高加索变种,其次是亚美利坚和马来变种, 最次是蒙古和埃塞俄比亚变种。   现在,虽然已无人认为人类内部有亚种之分,但仍然有人类学家把人类分成 四大基本种族。与林奈时代不同的是,美洲原居民被归入了亚洲人,另外多出了 一个澳洲人。《剑桥人类进化百科全书》(1994年版)是这么描述这四个人 种的:   高加索人:分布自北欧到北非和印度。皮肤色素有不同程度的消减。男性头 部和身体的毛发普遍发达,并大多纤细,波状或直。以窄脸和突出的窄鼻子为典 型。   尼格罗人:分布在非洲撒哈拉之下。皮肤色素浓密,头发卷曲,鼻子宽,脸 一般较短,嘴唇厚,耳朵近似方形,无耳垂。身材变化大,从非常矮小到非常高 都有。   蒙古罗人:分布在除了西部和南部以外的亚洲,北太平洋和东太平洋及美洲。 肤色从棕色到白皙,毛发粗,波状或直,脸部和身体体毛稀少。脸宽并倾向于扁 平。在中部群体眼皮被一个内部皮肤皱褶覆盖,但在其他地方该皱褶不明显或没 有。牙齿经常有复杂的牙冠,上门齿内表面常为铲状。   澳大罗人:澳大利亚和美拉尼西亚的原居民。肤色深,头发以波状或卷曲为 主,儿童普遍为金发。头长而窄,有突出的眉脊和下颌。   这样的描述的确是非常客观的了,已丝毫不带有任何价值判断。然而客观的 描述未必就是客观的事实。虽然避免了林耐、布鲁门巴哈的种族主义偏见,却继 承了他们的思维方式:无视人类形态变异的连续性,而根据某些特殊的形态将人 类划分成少数类型。典型是本质,而个体变异并不重要,这种本质主义的思维在 西方学术界根深蒂固,即使在达尔文认识到每一个个体变异都可能是重要的,从 而创建了群体思维之后一百多年,仍然有待改变。 (待续) (寄自美国) 【网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