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幸灾乐祸                ·李 信·   “幸灾乐祸”其实是一种很讲“原则”的心态,它的原则就是:灾祸必须发 生在别人身上,与我无关,只有这样,我才“幸”得起来、“乐”得起来。此外 “幸灾乐祸”这种心态还有一个附带的小原则,就是:发生灾祸的人顶好和我不 对付,甚至是仇家,只有这样,我的“幸灾乐祸”才会更加畅快淋漓,我的“幸 灾乐祸”也因此充满了正义感--反正他也不是好东西,活该他倒霉。   擅长“幸灾乐祸”的人,一般都很聪明,他们知道,如果直冲着人家的灾祸 拍手称快,就象早年间在菜市口围观杀头的看客,脖子伸得老长,仿佛许多鸭, 被无形的手捏了,向上提着,看罢死囚人头落地、血光迸溅,方才尽兴而归,这 副尊容,经过鲁迅先生的描绘,显得很动物,实在有损礼仪之邦的国民形像,于 是,他们为自己的“幸灾乐祸”加了一层人文色彩,倒背双手,象钟摆似地摇着 头,长叹一声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早知会有这么一天的,值得反思、值得 反思呀”,看上去“人道主义”得不得了,当然,骨子里的真实心态,还是喜欢 看杀头,喜欢看人头落地、血光迸溅,只不过展现阴暗心理时更技巧、更艺术一 些罢了。   如果有人说,“幸灾乐祸”的精髓是“见不得别人好、恨不得别人坏”,换 句话说就是“妒忌”,我以为实在是大错特错了,至少是看问题不够全面、不够 透彻,其实,归结起来,“幸灾乐祸”的本质似乎全在“胆怯”两个字上,比如 阿Q,原本他“以为革命党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一向是深恶痛绝 之的。殊不料这却使百里闻名的举人老爷这样怕,于是他未免也有些神往了,况 且未庄的一群鸟男女的慌张的神情,也使阿Q更快意……加以午间喝了两碗空肚 酒……便又飘飘然起来……忽而似乎革命党便是自己,未庄人却都是他的俘虏 了”,而阿Q的所谓“革命”,也不过就是先将“秀才娘子的一张宁式床搬到土 谷祠”而已,虽然阿Q终于没能亲自“革命”,但他在精神上还是颇为快意了一 番的,这比“亲自革命”更安全、也更超脱,至少“幸灾乐祸”算不得罪,不必 承担法律责任,还能充份享受违法犯罪的刺激与张狂,这,大抵就是“精神胜利 法”的妙处所在吧。 (寄自中国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