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上海生物化学研究所研究员陆长德 ·方舟子· 上海生物化学研究所研究员、上海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学会秘书长陆长德 给我写了一封公开信,全文如下: ------- 对“核酸营养品讨论”的看法——兼答方舟子先生 出差回来,在BBS上发现“核酸营养品问题”闹得纷扬扬,还与本人有关。 这里发表几点意见: 1、我参加2月11日的研讨会是去听听其他专家的观点,看看他们的结果的。 会上我也谈了自己的观点(如有必要我可以详细谈)。但我很愿意听听别人的意 见,看看他们的实验结果。 2、对于社会上关心的科学问题,科学家应当予以关心,表明自己的观点。专家 有权参加各种研讨会,发表自己的观点,不论是支持还是反对。在讨论问题的过 程中要摆事实,讲道理,这是一个科学民主问题。 3、请方舟子先生了解清楚参加会议的专家都发表了什么观点后再来写文章,不 要不了解情况就不负责任地乱发表意见。不应当扣帽子,把参加学术研讨会称为 “作伪证”。 陆长德 ------- 我是不是如陆研究员所说的那样,仅仅因为他参加了所谓“讨论会”,不了 解清楚参加会议的专家都发表了什么观点就指控他们对公众做伪证呢?当然不是。 我指控他们做了伪证,是根据报道所说的这次会议达成的写进了纪要的四点共识。 什么叫“共识”?就是参加会议的专家一致同意。我认为这四点共识是伪证,陆 研究员据报道是参与达成这四点共识的专家之一,自然是做了伪证。 当然,有这么一种可能,就是报道有误,会议上并没有达成共识,有专家 (比如陆研究员)在会上力排众议。我很清楚有这种可能性,所以在指控这些专 家做伪证时,加了一条注释:“如果报道有误,欢迎来函澄清。” 那么陆研究员澄清了没有?没有。他的这封公开信虽然题为《对“核酸营养 品讨论”的看法》,却实际上没有发表任何看法,最关键的地方是他究竟对“核 酸营养”持什么看法,在“研讨会”上他发表了什么观点,他竟一字不提,以 “如有必要我可以详细谈”带过。如果陆研究员要让大家相信他没有做伪证,那 么当然是很有必要明确地表明对“核酸营养”的态度的,能够详细谈当然更好。 在他如此做之前,我无从判断他对“核酸营养”的看法,因此对不起,我只能相 信多家报刊的报道,没法收回对他做了伪证的指控。 200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