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命的狂欢            --评曾月郁、周实著小说《李白》                ·张远山·   李白是我作为中国人的强烈自豪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李白的故事,曾持久 地吸引着我的注意中心。然而像大部分中国人一样,我虽然热爱他的天才诗章, 却对他的生平不甚了然。这成了我的一大遗憾,我希望了解李白的天籁歌吟背后 更丰富的生命经纬,直到我读了三卷本历史小说《李白》(曾月郁、周实著,岳 麓书社1997年12月版),这一遗憾才得到了弥补。               一   读罢《李白》,心情十分复杂。我既为李白一生蹭蹬的不幸遭遇而扼腕叹惜, 更为从李白个人命运中折射出的家国不幸而夜不能寐。   李白的一生(701-762),几乎完全与唐玄宗李隆基的在位期重合( 712-756)。玄宗一朝,是华夏古典文明的顶峰。在这一顶峰上,双峰插 云般屹立着两个诗歌巨人:李白与杜甫(712-770)。我曾说唐诗足以代 表“中国之心”,因此似乎也可以说,杜甫代表着中国的良心,而李白代表着中 国的自信心。杜甫之后,中国人的道德操守和精神世界以加速度的方式萎缩阴暗; 而李白之后,中国人的文化自信心也以雪崩的方式一落千丈。   李白一生困顿,但从来没有失去过冲天的自信。在李白的诗歌中,你可以一 再听到壮志难酬的浩叹,但决看不到一丝一毫的颓废。“五花马、千金裘,呼儿 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在李白之后,身处中国历史下半时的诗人 们“为赋新词强说愁”(辛弃疾)并不罕见,但没有人像李白那样把“愁”字唱 得如此踌躇满志,更没有人像李白那样把“愁”字唱得如此欣喜若狂。李白之后 的诗人,即便愁绪满怀,也是扶病赏花式的“载不动,许多愁”(李清照)、“ 秋风秋雨愁煞人”(秋瑾)。后人的愁,是兵败如山倒的生命溃退;而李白的愁, 是永不言败的狂歌,是酒神精神的迸发,是巨灵般生命强力的挥霍。李白的愁, 比“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孟郊)的轻狂之喜,更像真正的生命 欣悦。这种不可遏制的生命欣悦是源于自性的,源于生命自身的,源于生命本根 的。外界的世俗得失,只影响生命的舞蹈方式,但不影响强健的个体与生俱来的 舞蹈冲动。也就是说,得意固然必须有得意的舞蹈,但失意也不能没有失意的舞 蹈──这是迥异于孟子“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得失观的。也许得意 的舞蹈更赏心悦目,但失意的舞蹈却更感人肺俯。相比较而言,奴性的文人,即 便仕途顺遂,得意忘形,他们也根本没有生命意志的张扬和舞蹈,只有生命意志 的收敛和消蚀。因为在日益强大的皇权桎梏中,他们的意志已经臣服,他们的精 神已经缴械,他们的灵魂已经丧失。因此奴才们的欢歌,只是感激涕零的呜咽; 而李太白的愁唱,则是穿云裂石的长啸。   说李白足以代表古典中国的文化自信心,除了他一生的不朽诗唱,还可从他 决不走科举之路这一自主抉择中,找到更坚实的证据。胸怀济世大志的李白,从 十八岁告别父母走上游学之路起,就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干谒之路,而拒绝走大多 数士人不得不走的科举之路。这一选择既说明李白的自信,也说明李白已经直觉 地意识到了科举制度对人格个性、独立思想、创造意志的束缚。也就是说,一个 愿意走科举之路的人,无论内心如何狂野不羁,无论功成名就后如何特立独行, 但攻读举业就是他生命意志的大挫折,步入考场就是他精神尊严的大失败。在读 圣贤书的过程中,他们的灵魂已被“格式化”;在他们走进每人一间的囚笼般考 场时,他们身心两方面的傲气与自信已被皇权彻底压垮。而李白身上最大的特点, 就是他空前绝后的傲气和自信。而且不难发现,从唐代确立科举取仕以后,李白 几乎是唯一一个欲入仕途却坚决不走科举之路的布衣。其他落魄才子大抵都是“ 落第秀才”,而李白虽然一生落魄,却并非落第秀才。李白身上,决没有传统文 人普遍具有的妾妇气,他不会谄媚地问“画眉深浅入时无?”(朱庆余),也不 会怨望地说“不才明主弃”(孟浩然)。也就是说,不论境遇如何,李白从来没 有怀才不遇的酸气。他坚信自己的才(“天生我才必有用”),而根本不在乎遇 不遇。即便帝王对他有知遇之“恩”,比如钦点翰林,他也决不感恩,因为他认 为这是自己的才能所应得的礼遇,而非不该得的恩遇(“我辈岂是蓬蒿人”)。 这种超越时代的敢于跟任何人分庭抗礼的人格勇气,决定了李白在中国历史上真 正的独一无二──正是这种独一无二的人格勇气,决定了李白诗歌中全部独一无 二的特质。   科举制的作用,就是唐太宗得意洋洋宣称的“天下英雄尽入吾毂”,然而以 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不入此“毂”的李白,才真正无愧于卡莱尔的“英雄”二字。 而且李白被点翰林后,很快发现自己实际上被帝王倡优蓄之,李白的奉旨为帝妃 填写“清平调”,与柳永的奉旨为歌妓填写艳词没什么两样。然而柳永高悬“奉 旨填旨”,为自己的断了科举之路解嘲,李白却毫不犹豫地把好不容易得到的入 朝机会断然放弃了,其潇洒之态正可以用徐志摩的名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 一片云彩”来形容。李白唱道:“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如 此豪气干云的潇洒,足以令那班贪禄恋栈的腐儒羞杀。               二   小说《李白》为我们重彩浓墨地塑造了一位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的诗人英雄 ──读此书时,我的眼前一再浮现出那位西班牙疯骑士堂·吉诃德。李白十八岁 告别四川绵州昌明县青莲乡,赴匡山拜赵蕤为师,学艺四年后回家省亲一次,从 此一生漂泊,永不返家──而且终生未寄一封家书。李白一生,在情格势禁之下 三次或被迫或无奈地娶妻,但几乎都是在新婚之后立刻出门漫游,不寄家书,不 事养家,弃妻儿如敝履──但我们却难以因此而谴责他,因为他被巨大的创造欲 所劫持,而他的创造确实能为日月增辉,令天地失色。我无法想象,如果李白终 生枯坐屋檐下,也能够留下同样的不朽诗篇。在定居性极强的中国,李白是个罕 见的游吟诗人,以儒家的传统道德来看,李白既非孝子,也非慈父;既不是帝王 的良臣,更不是妇女的良人。   李白完全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异类,他不在古典中国的格局之中。儒家 主流文化对个性具有无比巨大的扼杀力,“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所以李白作为 反抗这种扼杀的特别例外,就具有非同一般的意义──不过在当时的文化视界内, 他只能以寻仙求道的道教徒的方式来反抗。李白也完全不同于一般的道家隐士, 道家隐士们只是自外于无远弗届的儒家势力,而并不干涉儒家社会。但李白并非 出世的冷静哲人,而是入世的热烈诗人──小说《李白》的作者认为,李白是古 代中国唯一一个终生以诗为业的诗人。他不可能做一个陶渊明式的隐士,因为只 有具日神精神的人,才会“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而李白是中国的酒神─ ─“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那种酒神式的巨大生命能量,使他不 可能形同槁木地葆命全生,更不可能收视返听地静坐枯禅,所以李白是所有中国 诗人中最远离禅宗的。这可以充分解释为什么禅味极浓的王维终生回避与李白的 交往──王维嗅到了李白身上强烈的异类气味,认为他“不雅驯”。想起李白对 “大雅久不作”的浩叹,我不禁失笑。然而王维的判断决没有错,只不过王维心 目中的“雅驯”是儒家的雅驯,是“温柔敦厚”、“怨而不怒”,这确实不是李 白心目中的“大雅”。李白心目中的“大雅”之歌,是真正发自内心的张扬个性 的天籁。这种天机勃发的天籁远远高于皇权重压下文采斐然的呻吟,远远胜过戴 着镣铐的舞蹈──无论是戴着诗律镣铐的精神舞蹈,还是戴着科举镣铐的肉体舞 蹈。   李白的诗歌,更接近先秦那种充沛浑厚的天地罡气和解衣磅礴的文化元气, 注定是不受儒家门风、禅悦宗风束缚的。用现代的说法,李白是伟大的异教徒, 纯朴的自然之子。顺便一提,在王维之后,几乎没有一个诗人不受禅宗的影响。 而禅宗恰是泯灭唐代以降的中国人的生命意志的最大利器──是百炼钢成绕指柔 的杀人不见血的软兵器。李白具有创世英雄般的伟力,是诗人中的赫拉克里斯。 如果我们把李白的天籁之歌理解为盗取的天火,那么也不妨把李白理解为是中国 的被缚的普罗米修斯──正如也不妨把被绑在高加索山上的普罗米修斯理解为希 腊的“谪仙”。李白为他不受皇权束缚的不朽天籁而一生受罚,被厄运的鹰鹫啄 食心肝,然而他的心肝随啄随生,厄运无法阻止他呕心沥血的终生歌唱。   我一向喜欢李白的诗风,认为他诗如其名,直白而不掉书袋,不卖学问,不 以文为诗,浑然天成,毫无匠气,脱口而出,毫不雕琢,是纯粹的诗人之诗── 远胜于学人之诗、文人之诗乃至哲人之诗。“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正是夫 子自道,也是他诗歌的最大特色,几乎为中国诗史上仅见。诗中大胆写入朋友名 字,如“岑夫子”、“丹丘生”、“孟夫子”、“汪伦”等等,甚至把自己的名 字也直接写入──而其他诗人则极少如此,他们的自况都要“托物言志”。李白 的诗风如此直白但却没有淡而无味之弊,李白的语言如此朴素却胜过一切华而不 实的辞藻,我们就不得不承认他的诗歌魅力来源于他的生命强力、酒神精神和冲 天的自信──而这就是真正的天籁。李白的诗风,一生无变化,诗作的艺术水准 也一生无变化,从早期的“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孤帆远影碧空尽, 惟见长江天际流。”到晚年的“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 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一样的直抒胸臆,一样的天籁空明,一样的明畅清丽, 一样的大气磅礴,永远不受任何诗律的拘束,永远不受他人的影响。他的早期诗 歌,没有成熟的过程;他的晚期作品,也没有才尽的迹象──这正是超级天才的 标志。小才子也许能凭着青春激情的血气冲动而少年成名,但也会迅速地才尽和 凋零,所以他们用世之心也更为急切,遭受些微挫折,就担心“时不再来”,就 感叹“时不我待”,所以“成名要早啊!来得太晚的话,成功也不太痛快”(张 爱玲),这是否意味着担心自己的才能随时会消退得春梦无痕,变成泯然众人? 也许,一般才士,就是有潮涨潮落的,而李白式的超级天才一生都在涨潮,成功 也涨潮,失败也涨潮。这种人的降生人世,就是造化的巨大成功;他们的存在本 身,早已超越了世俗的成败。   除了早年的学习阶段,李白刚刚开始进入社会,就是以一个完全成熟却与固 有传统完全异质的另类形象进入的。一旦进入,他就再也不变了。像这样特异的 人,历史上是极为罕见的。可以说,像李白这样的人,没有世俗成功,是注定的。 另一方面,如果他竟意外地得到世俗成功,那么他的特异性就失败了──或恰恰 证明他不够特异。由于没有世俗成功,他一生都在努力表现自己的特异性,因为 他对自己的特异性及其文化价值从不怀疑,他从来没有想过要换一副面孔出现, 他从来就不曾有过“生存策略”──充分地展示自我,是这种超级天才的唯一生 存方式。李白式的特异天才要成为当世成功者,就必须融入既定的社会格局,与 世俗规范妥协,向传统陋习屈服,但这样一来,他的特异性对文化的贡献就大大 减弱了,甚至可能消于无形。因此,恰恰是他的世俗失败,使这个伟大而特异的 文化英雄,能够终生发挥自己的特异天才,为人类文化做出不可替代的贡献。   小说《李白》告诉我们,除了王维视李白为异类,高适对李白也颇为不义。 他曾压下李白托他转交给哥舒翰的自荐信,最后李白误入永王幕府之后又见死不 救。作者还告诉我们,李白曾作诗赞扬高适,而高适对李白却终生未留一字。这 可以说是文人相轻的一个重要例证。然而“四明狂客”贺知章对李白的倾心结交、 无私揄扬(称之为“谪仙人”)则令人感动,更不必说杜甫对李白的一往情深。   除了贺知章,恰恰是诗艺成就最高的杜甫(在不少人眼中,杜诗高于李诗), 对李白作出了最高评价:“白也诗无敌。”如果说从才能稍逊的贺知章、高适对 李白的一明赞、一暗妒,颇能看出两者的人品高下,那么才情相当的杜甫对李白 的倾心推崇,则足以证明杜甫的人格高尚,因为杜甫的诗风与李白的诗风截然不 同。杜诗“不见李生久,佯狂殊可哀。世人皆欲杀,吾意独伶才。”充分显示了 杜甫英雄识英雄的博大胸襟。不过我对“佯狂”问题有所保留。从楚狂接舆开始, 中国古代确有“狂生”传统。狂生之狂,大抵都是佯狂。然而李白并非佯狂,而 是真狂。放眼诗人之林,只有李白具有“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的 豪气,丝毫没把人间帝王放在眼里──这一狂傲足以与第欧根尼让亚历山大大帝 别挡住阳光的狂傲相映生辉。而其他“佯狂”的隐士,佯狂只是自高身价的表演, 一旦得沐圣恩,则立刻露出奴才嘴脸。所以我认为,关于李白对出仕的“热衷”, 许多传统的批评(比如认为他不如陶渊明淡泊)应另做考校。我原本对此只是心 里嘀咕,没有充分的把握,读完小说《李白》我意识到,像李白这样的人,生命 能量太强大了,要他“宁静以致远,淡泊以明志”(诸葛亮),过于强人所难, 也是无才无能之辈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不做脱离时代的求全责备,就应该承认, 李白身上是最少奴性和媚骨的。               三   小说《李白》的作者参考了郭沫若、闻一多以及众多前人的研究成果,但都 不知不觉地化入其中,如盐之在水,得其味外味,而无迹可循。作者还以宏阔的 历史视野和广博的文史知识,为读者描绘出了一幅斑斓华彩的大唐浮世盛景。随 着李白遍于中原大地的游踪,作者见缝插针地为李白履迹所至之地描摹山川史迹, 钩稽文化典故。李白求仙访友到过极多的名山胜地,处处留下题咏,无论是成都、 扬州、金陵、太原、洛阳,每到一处,作者都如数家珍地把该处的地理特点、历 史名胜、沧桑变迁做了引人入胜的巡礼。而李白交游的盛唐著名诗人(如孟浩然、 贺知章、高适、杜甫等),或未曾交游但却同时代的诗人(如王维、孟郊),作 者也都一一加以简括的勾勒,所以一部《李白》,既是玄宗一朝的盛衰史,也是 盛唐诗人的群芳谱,更是理解古典中国的切入点。   书中的议论虽然极少,但大抵都颇为发人深省,比如李白初入长安时作者写 道:“精美的皇宫建筑提醒人们,高墙深院中另有一片天地。后代人能通过历史 故事了解一些那里面发生的事情,同时代的人却不得打探皇家机密。”这一时空 错位,可谓古今同慨。作者也不因为对李白的偏爱而失去其批判立场:“历史留 名,对于大人物自身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他的生命结束了。历史不予留名,小 人物的生命也结束了。小人物对历史没有过多的奢求,生命之灯的熄灭恐怕比大 人物轻松了许多。”   另外,在大体忠于史实的基础上,作者也没有忘记用美妙的笔法增加阅读的 趣味,比如:“今日,太白酒楼内还存有各种李白的和后人纪念李白的墨迹、石 刻。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相传为李白手书的‘观’字刻石。它呈正方形,边 长七十八厘米,正楷字体,潇洒豪放,左下角有‘太白’署名。据说,此石刻出 土于清朝嘉庆十年(1805)。”读到这里感觉很平常,但紧接的一句是:“ 与它同时出土的还有‘壮’字石刻,两块石刻连在一起,组成‘壮观’二字。” 运用掩映式的小说笔法,把一个本来平平无奇的事件铺陈得如此跌宕起伏富有悬 念,真可说是读者的意外收获。   小说《李白》把一个天才诗人从缥缈无踪的“谪仙”高位,还原为一个有血 有肉的真实人物,活生生地站在读者面前,令我们心醉神迷又不胜唏嘘。因为, 也许这种生命狂欢的千古风流已经一去不复返,正如作者所说:“故事只能写在 书里,留在纸上,现实中找不到它的身影。想要模仿,也是不可能的。” (寄自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