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爱情                ·徐颖·   这是一个看起来很哗众取宠的题目,而且,这个主题也早已被广泛讨论过。 如果把全世界有关爱情的文字堆在一起,恐怕将远远超过任何其他主题的总和── 这还不包括几十箱斯塔尔报告那种严格说不能算作爱情的作品。好在“史无前例” 已经过去,又是身在海外,每个人也都可以就自己感兴趣的话题侃上几句。   生活在“中国特色”社会里的新一代人已经很难理解仅仅十几年前,在中国 爱情仍然是一件代价昂贵的奢侈品。笔者有两位邻班的大学同窗,大三时开始恋 爱,毕业前已无人不知。但分配时仍被分往两地,相隔千里之遥。虽说后来还是 调动到了一起,但两年的分离,以及心理上的创伤,是难以弥补的。   这当然不是最痛苦的。在那个年代以及之前的很多年,大多数人都认为婚姻 是可以被安排的。所谓先结婚后恋爱成了一个公式,领导长辈们都自告奋勇地要 把年轻人纳入这个公式。在少数几个领导人以外,一切关于个人的追求都是一种 罪恶。除了一本270页的红宝书和演来演去的八个戏,人们连思想“一闪念” 的乐趣都没有──比较起来,没有爱情,还不是最令人痛心的。   圣经中有一段谈爱的文字:“爱是耐心的,爱是善良的。爱不嫉妒,不自吹 自擂,不自高自大。爱不粗鲁,不自私自利,爱不是暴躁的,不记别人的过错。 爱不喜欢邪恶,爱为真理而欢欣。爱包容一切,爱总是信任,爱总是希望着,爱 一贯是坚强的。”恕我冒犯,虽说十余年前我放弃了信仰,至今仍是个无神论者。 但即使你相信上帝,上帝儿子的这些教导仍然是一个很难到达的境界。   当代难得的一个真正的思想者(之所以在此不称思想家是因为近年来“家” 这个字用得太滥)王小波在一篇小说里说:“人好像一本书,你要挑一本好的书 来看。”所以看什么样的书,也可以看出你的品位和性情。自然地,不同的年纪, 挑选的眼光也会有不同。至于究竟怎样才算一本好书,最后还是根据看书人自己 的标准。这方面爱情有些盲目性,这与年龄,阅历没有关系。往往长辈首长同事 认为是一本不够好甚至有点糟糕的书,当事人却觉得是看到了一本最美好,最有 趣,最好看的书──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   车尔尼雪夫斯基认为“真即是美”,这点应用于文学创作已很堪虞,自然更 完全不适合于爱情。一方面真实的不可能是美的,只有创造出来的和想象中的世 界才可能是美的。另一方面婚姻往往是爱情的天敌,这也是由于结婚之后,所有 的都归于真实的缘故。   今天已经很少有人自认是一个禁欲主义者。有一些离婚的人把性生活的不和 谐作为原因,这本无可厚非。但又有人引伸为是爱情已经死亡,这却值得商榷。 爱情本质上是一种快感。但是比如吃、排泄、性交,也能带来快感,而因此便断 定爱情必与性不可分割,或爱情是如同性一样的快感,却过于牵强。爱情更多的 是人类思维的器官(大脑)的感知,若简化为一部份肢体的感觉,其实是一种很 片面的看法。假如那些以性作为交易的人(无论付出或是得到钱),每次都能从 中得到一部分爱情,这是很令人怀疑的。   每个人都知道爱情是自私的。但如何处理已经褪色甚至死亡的爱情,仍然是 见仁见智。最近在台湾发生了一件事:一个当警察的年轻人,跑去女朋友的住处, 把她枪杀了,然后又用同一支枪朝自己开了一枪。留下的遗书中也不乏对自己感 情的陈述。裴多菲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但因此认为这位年轻警 察是在实践裴多菲的这两句诗,这至少是对爱情的极大误会。如果在这个时候, 给所爱的人充份的自由,自己也会得到真正的解脱并最终感到对爱情认识的一个 小小的升华。这个处理虽说是对这首诗后两句的曲解,但也不失为爱情结束的一 种双赢模式。当局者迷,要做到这一点极其不易。所以才一直会有年轻警察这样 的悲剧发生。   在我上大学之前,诗人徐迟先生写了一篇叫做哥德巴赫猜想的报告文学,那 篇文章十分浪漫,引得很多青年从此弃文从理。数学专业也一度炙手可热。但科 学的乐趣仍然无法与爱情相比。否则就难以解释何以爱情始终是文学的最重要的 主题,以及为何到今天仍不是满街的科学家。   能够通过精心的安排而获得爱情,至今仍未被一些人放弃。在某种程度上, 爱情仍然是有某种缘分的。这完全不是宿命的观点。怀着功利的念头,能否得到 爱情,是非常可疑的。况且这种刻意的安排,也失去了爱情的乐趣。这方面的例 子,各国均有,结果也都是大同小异,以悲剧结尾的居多。余下的,即使发展成 婚姻,也大多同床异梦。许多很有才智的人却没能看出这一点,或者为了功利的 缘故作了错误的取舍,结果失去了得到爱情的机会,没有体会到爱情的乐趣就死 掉了。所以后来有些大智者总结出个结论:爱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物理学家海森堡去世前说要给上帝带去两道难题:相对论和湍流。上面提到 的王小波也说要带一个问题,那就是什么是智慧。我今年已近不惑之年,如果到 我去世之前没有人自告奋勇,我准备带的问题是,什么是爱情。与两位非常有智 慧的人相比,我的问题也的确太低级了一些。为此我有些自惭形秽。但由于真正 懂得相对论和湍流的人并不多,而除了希望给自己或是孩子增加一些适用的知识, 真的关心智慧是什么东西的人也不算太多,所以我仍然对自己问题的重要性和受 欢迎程度很有信心。至于如何把与那些天堂(我只是假设我的罪尚不足以进地狱) 的智者讨论的结果和上帝的答案传送回来,我还没有把握。   罗素曾说过,人人理应平等。爱情应该是不受年龄,性别(我自己不是同性 恋者,但我对这种可能与遗传有关的行为表示理解),种族,肤色,教育程度, 宗教信仰等等的影响,也没有高低贵贱或是先来后到之分。也就是说,只要你有 勇气,当然你也偶然和带点必然地碰上了让你怦然心动的人──即使你是一个普 通人,也可能会有比王公贵族更加轰轰烈烈的爱情。只是这种勇气可不是随便说 说的。大约二十年前,笔者老家有一位副市长的未婚千斤,爱上了一位同事── 一位有妻子孩子的年轻医生。当然这位有家室的大夫也爱上了她。事情败露后── 之所以用“败露”这个词是因为这事在今天已算不了什么,但在20年前就几乎 是一项罪恶──双方受到很大压力。这位千斤被扫地出门,那位年轻医生则被罗 织了一个罪名而判刑一年。后来女方也被送去“劳教”了几个月──我认识那位 副市长,他是那种能够“大义灭亲”的人。城市不大,他们一时成了公众人物, 舆论一致谴责。但他们历尽各种艰难,牢狱,失去工作,住房,被亲人冷落等等, 终于结合,至今仍能从他们脸上看到溢出的幸福。这对爱人的例子可能各地都有, 而且有的更加困难──这个故事对我们的启发是:平常的人也可以有轰轰烈烈的 爱情,但你最好估算一下其中的代价──如果你对爱情的想法总与功利有些关联 的话。   还是那个叫做王小波的思想者,写过一个多年前他在美国留学时的故事。一 次他遇上一位老一辈的华人教授。聊天的时候那个教授问:你们把太太叫做“爱 人”——那么,把lover叫做什么?王小波呆了一下说道:叫作“第三者” 罢。教授朝他哈哈大笑了一阵,使他感觉受到了暗算,很不是滋味。回去狠狠想 了一下,想出了一大堆:情人、傍肩儿、拉边套的、乱搞男女关系的家伙、破鞋 或者野汉子,越想越歪。他想:人家问的是我们所爱的人应该称作什么,我竟答 不上来。倘若说大陆上全体中国人就只爱老婆或老公,别人一概不爱,那又透着 虚伪。最后王小波得到结论:这个称呼在话语里是没有的,我们只是心知肚明, 除了老婆和老公,我们还爱过别人。这个故事在今天的意义是使我们明白了为什 么国内大部分地区的人们已经开始把“爱人”这个称呼换成“太太”“先生”或 是“老婆”“老公”──原先我以为主要是顺应妇女的解放。这实质上是为追求 爱情进行语言上的准备。夫子曰:名正则言顺。言顺然后才可以力行。所以看起 来,追求真正爱情的道路仍然十分漫长。   我选择的这个例子和上面的讨论可能会让很多人觉得不舒服。之所以选择这 个例子,是希望有人出来矫枉过正”——听说国内有一批专家正在讨论要修改一 个法律,给那些被称作“第*者”的和与“第*者”联在一起的当事人一些惩罚。 当然不仅仅是道德上的──我们有五千年的文明史,在“道德”上早有许多名称 准备下了。一个很多年前死去而至今阴魂未散的“陈XX”就让很多到了一定年 纪突然明白过来爱情是怎么回事的大男人们泄了气。如今又多出一个“女陈XX” 的称号,等待一些妇女同志对号入座。笔者由于时而仍对这些被迫改姓“陈”的 男女深感同情而惭愧品质实在不够高尚,仍然打算斗胆对这些德高望重的专家们 进一言:请暂缓修改这些条文罢。特别是你们打算采用强制办法,让婚姻继续维 持,对每位当事人,都是很欠思量的不仁之举。而且从某种意义上,也不符合“ 安定”的大政方针──强制的安定总是大动荡的祸根,这方面我们有很多历史经 验。现实地看,让经济能力好的一方给予经济条件稍差的一方实质的补偿,以及 切实解决好孩子的生活学习等问题──随着金融电子化的逐步实现这些都应该容 易得到保证。至于有些专家为此在大庭广众之下痛斥世风日下,我倒觉得不该这 样不打自招──这就显得有些虚伪了。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社会风气很是假正经。 上等人说话都不提到腰以下的部位,连裤子这个字眼都不说,更不要说屁股和大 腿。为了免得引起不良的联想,连钢琴腿都用布遮了起来。如果把今天的中国也 弄得这么无趣,邓小平先生地下有知,也不知是该笑还是该哭。 (寄自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