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的缺席 --作家vs网络之我见 ·萧为· 最近海淀法院判决了一桩“六大作家状告网站侵权案”的官司,大作家是名 人,名人打官司自有新闻媒体炒作,所以事前也沸沸扬扬,闹腾了一阵。结果是 明确的:作家们收获颇丰,网络商一败涂地。虽然被告对此判决上诉与否还等下 文,但已有中文网站未雨绸缪,撤下了文学栏目,我相信,所有与“北京在线” 情况类似的网商,私下都在算一笔帐:如果应诉,我该赔偿多少钱?奇怪的是宣 判后的媒体报道“舆论”颇为“一律”,有标题曰“六大作家赢在何处”,我读 罢不知所云,却生出另外一些想法:判决时忽略了什么? 除了双方律师照例唇枪舌剑的辩论外,得承认,法庭的宣判是相当慎重的, 甚至措辞也有点咬文嚼字:“作品的数字化是依靠计算机技术把一定形式的文字、 数值、图像、声音等表现的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并转成二进制数字编码的技术。 这种转换行为本身并不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性。”我以为这里忽略了一个 关键词语--中文,因而判决忽略了中文网络的文化战略利益。这场事关重大的 宣判中,有法理和技术的声音都还清晰,但是文化缺席。 必须正视这样一个事实:在美国出现的基于英文的计算机技术,确立了英文 在IT行业内的文化霸权地位,因为所有的编码和编程,都是用英文书写和开发 的。而基于英文的网络技术出现,则加强了英文的“文化入侵者”地位,英文随 着网络传输,已经到了流转全球,无所不至的地步。这对欧洲的法文、德文造成 的冲击,至今犹未平复,更不用说古老的东方汉字了。西人一向认为汉字是中华 民族现代化进程中难以逾越的障碍,最近还有一位旅美华人学者张飞立(Philip ZHANG)在电子刊物和《光明日报》上连续发表长篇文章,论证汉字在信息技术 上的“整体效率低下”,并再次引起争论。可见汉字信息化技术的进程引发的文 化战略争论,自“五四”前一直延续至今。 我们不妨回顾中文信息化的艰难历程。当今中国IT业的先驱者们当能记忆 犹新。从国家确立国标码(GB)的信息代码符标准,不管是靠中文出版系统发 家的北大方正,还是赖“联想汉卡”跻身龙头的联想集团;不管是在中文办公软 件上与微软争胜的金山,还是让中文输入速度创造了全球纪录的王码,包括海外 华人开发的BIG5码的“仓颉”、“倚天”等汉字系统,等等。中文信息开发 自有技术,经历了从汉化软件到中文软件,再到建立中文信息资料库的漫长征程。 这不仅是整个中国发展“网络经济”的技术基础,而且再次成为使汉字作为构筑 中华民族心理长城的必要手段。这不仅对拓展“大中华”概念下的全球经济一体 化具有战略意义,也使分散在全球的五千万海外华人拥有网上阅读交流的自由空 间,还使中国的“政府上网工程”具有启动的技术条件。遗憾的是,那些为中文 信息技术共同奋斗过的中国IT行业的大哥或大哥大们,这次却在隔岸观火。 当网络迅速抢滩,在飞跃发展的中国登陆时,网上的中文信息(台港翻译为 “资讯”)简直少得可怜,于是从传统媒体上攫取现成的资料,就成为全球中文 网站不得不作出的选择。1995年在哈尔滨开会,偶然遇见一位台湾记者,他 最关心的就是网络传输上如何尽快地建立中文空间,这需要两岸三地,包括新加 坡和海外华人的共同努力。要迅速支撑起网络上的中文空间,必须大量输入登载 汉语汉字信息。文学作为语言文字艺术化的表现形式,具有特殊的亲和力,自然 是在入选之列。北大一个教师曾用“海量作品数据”形容网络需求之大,其实这 还不够,因为网络技术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阅读空间,以“无边无涯”来形容, 可能更为贴切。于是“网络”变成了“网罗”,这些作品泰半来自电子读物光盘, 此外还有网虫中的文学爱好者录入上载的,难免良莠不齐。好比要在南极或月球 上建立中国人的空间,需要源源不绝的填充物一样。这是一场技术战争,也是一 场文化战争。早期的华文网站,无论是GB码还是BIG5码的,几乎都建有文 学类栏目,几乎都“网罗”有成名作家的作品,对这类现象可用四句话评价:原 出无奈,无可厚非,功不可没,下不为例。 据报载,被侵权的毕作家针对被告律师强调“作品数字化”打了一个比方: “我的手稿是手写的,那通过印刷工人印刷后变成了铅字就成了印刷工人的作品 了吗?”此话并不全对。印刷术发明后相当一个历史时期内,承载着传播宗教和 文化的责任,别说佛没要过稿费版税,就连翻译家罗摩鸠什或玄奘也没收取过好 处。这使印刷术得以不断改进、成熟,并从中文印刷传播西方,最终导致整个人 类的知识进步,印刷业的贡献并不比作家少。今天作家尽可以用轻蔑的口吻谈论 印刷“手民”,但中国发明的印刷术早被公认为人类最有价值的发明之一,它的 成就和意义超过任何一位作家。毕作家有空不妨了解一下印刷史,它会告诉使你 作品赖以传播的技术,是在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中发展成熟的。 网站“网罗”文学作品,固然有培育市场,吸引网民的原因,更重要的是中 文信息化技术完成以后,迅速建立和尽量扩大网络的中文阅读空间,抵御网上的 英文霸权,确立中文在全球网络的战略地位和未来空间密切相关,都是为了中国 人和中华文化的长足发展。其实和国家要不惜一切,到南、北极甚至以后在月球 建站是一个道理。讨论这宗案例时,法学家们常常提到“利益平衡”的原则,如 果我们注意到“网络经济”是这次《财富》论坛的热门话题,“网络富豪”是当 今世界上最受瞩目的群体。明乎此,则中文网络的整体利益,对全球中国人未来 的发展的意义不言自明。 我当然主张保护六位大作家的著作权,而且承认他们也在建立网络中文空间 上做出了几乎是“不可磨灭”的贡献。但个人更欣赏另外三位作家的态度:一位 是钱锺书,他授权建立了自己作品的网站;第二位是王朔,听说他把被“网罗” 的作品收集起来,索性在国中网建立了自己的主页。第三位是被“一网打尽”的 金庸,只是通知最早一家网上电子文库删除自己的全集。这使我想起早年图书版 权页上的两种声明:一种是“版权所有,不得翻印”;另一种是“版权所有,欢 迎翻印”。后一种做法不仅在文化传承上极有意义,而且是促成中国印刷技术顺 利发展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