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谁“冤枉”了余英时?──答傅杰《差之毫厘 谬以千里》                 方舟子   我在《新语丝》一九九九年第四期(互联网络版)和《书屋》一九九九年第 五期(印刷版)发表了一篇长文《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全文共五节,其中 第二节提到了在查证该问题时遇到的一个小插曲:我无意中发现收在余英时所著 《钱穆与中国文化》(上海远东出版社1994年12月初版)一书中的《〈十 批判书〉与〈先秦诸子系年〉互校记》在引用白寿彝先生《钱穆和考据学》一文 时,不仅没有明言文章作者是谁,而且在引文中悄悄做了多处改动,使得读者误 以为该文为郭沫若本人所写,是对余英时揭发其抄袭的恼羞成怒的反应。我并指 责这种误导读者的做法非常下作。   日本出版的《百年》杂志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号发表了署名复旦大学中文系 傅杰的文章《差之毫厘 谬以千里》,对拙文进行了驳斥。傅先生自称曾协助上 海远东出版社学术集林丛书(《钱穆与中国文化》为其中一种)的组稿,了解该 书的编辑出版过程,特地澄清说,《〈十批判书〉与〈先秦诸子系年〉互校记》 一文收入台湾一九九一年出版的《犹记风吹水上鳞》一书时均直书郭沫若、白寿 彝之名,对《钱穆和考据学》一文的引文也准确无误;只是收入《钱穆与中国文 化》时才由出版社做了删改。至于余英时本人是否事先同意这样的删改,傅文未 提。   这样的内情,自然非我等局外人所能知。如果傅先生所言内情属实,则篡改 引文误导读者的责任不该由余英时本人来负,我可以收回在这一点上对余英时的 指责。但是也仅仅限于这一点。如我前面所言,这不过是偶然发现的一个小插曲, 不涉及对《互校记》正文的批评,对论证和结论都没有影响。把有关的第二节完 全删去,也不影响论证的完整性,我对余英时罗织罪名、强词夺理的“互校”的 总体批评仍然成立。事实上,如果以后有机会再版《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一 文,我希望能够修改有关段落,或者附上这篇文章以对读者有个交代。   如果傅先生只是做个澄清说明,本文到此也就可以结束了。我并不指望他能 遵循出版界的惯例,对编辑工作的失误向作者和读者道歉。然而,傅先生在文中 居高临下地对我的阅读、判断能力表示了极度的蔑视,而所举的证据也不过是只 有参与编辑的人才可能知道的上述那点编辑内幕。傅文把余氏被“冤枉”的责任 完全归咎于我的“无知”、“因无知而膨胀的自负”,使得这篇文章,成了值得 赏析一番的奇文。   我们不妨来剖析一下傅杰是如何论证我的无知的。他列举的第一条理由是, 我似乎不知道象余氏这种政治偏见很深的人的著作,在国内出版时会经过删节。 我当然是知道的,而且我还知道国内的编辑、译者在因故对原文做删改时,一般 都会在前言或译序中加以说明,这是尊重作者、对读者负责的表现。比如湖南人 民出版社最近出版我的《法轮功解剖》一书,就在编者前言中说明了“我们在编 辑时根据现在的调查结果作了一些修改”,这样,那些已读过我在海外发表的这 些批判法轮功的文章的读者,再读到此书发现有不同之处时,才不会想当然地以 为我的观点有变,而会考虑到编辑改动的可能性。但是,我们翻遍《钱穆与中国 文化》一书,却找不到任何一点与编辑删改有关的提示甚至哪怕是暗示。傅先生 承认“《钱穆与中国文化》并没有注明删改情况”(准确地说应是“没有注明有 过删改”),但是他又要我们去读书中附了的《犹记风吹水上鳞》的序文,说是 “对该书的结集缘起和包括《互校记》在内的各篇目皆有说明”,我读了,这篇 序文除了提到《互校记》一文在收入《犹记风吹水上鳞》时在行文方面有较大的 修改(据《互校记跋语一》乃是作者自己(!)改的),又何曾提到在收入《钱 穆与中国文化》一书时的删改?全书对编辑删改没有任何说明,却要求一名普通 读者在阅读由海外内销的著作时始终保持警惕是否由编辑做了删改,未达到此要 求的读者就成了对部份国情“隔膜”,这种要求,不能不说是极其苛刻的。   傅文论证我之无知的第二个理由,是“不知在批判余文之前,也同样去核对 一下台北版的原书”。这个要求同样是苛刻的。既然《钱穆与中国文化》没有一 个地方注明有所删改,我怎么想到有必要去核对台北版?台北版早出,上海远东 版后出,按常理自然以为当以后出者为准。即使我核对过了两个版本,发现后出 者有删改,又怎么知道不是作者自己删改的呢?   傅先生以“普通读者”的身份阅读删改过的引文,认为不可能误以为写《钱 穆和考据学》一文的就是郭沫若本人,认为我竟被删改所误导,乃是因为阅读水 平低下。这就成了我之无知的第三个理由。傅先生以“普通读者”自居,实在是 太谦虚了。对此一版本的阅读,他恰恰是最不普通的读者,因为已预先知道原文, 且又参与改动,自然不可能被误导。在我的文章发表之后,我收到了不少读者的 电子信函,《书屋》编辑部据编辑告知也收到了不少读者的反应,这些无疑更能 代表普通读者,但对拙文的读者反应虽然各式各样,在傅文出来之前,我还不知 道有哪个读者怀疑过我的阅读能力的。倒是挂着名牌大学中文系招牌来教训我如 何读文章的傅先生的阅读水平高超得令人啧啧称奇,虽然他也承认,即使以他如 此高超的阅读水平,“‘《十批判书》的作者’和‘此文后来收在作者的一本文 集中’,二处‘作者’相衔,可能(也仅仅是可能)一时引起歧义”。那么请问, 余氏按语中“《十批判书》有关稷下的史实取自《系年》已不打自招了”一句难 道就不会再“一时”引起歧义?“不打自招”一语难道不会让读者觉得指的是《 十批判书》的作者?   我们在这里没有必要一条条地向中文系的先生请教如何阅读中文,否则读者 要以为我们是在上语文课而打起瞌睡来了。但是较有意思的两条还是该提一下的。 一则曰“如果余氏要‘处处暗示这是《十批判书》的作者的反弹’,那么他何以 在开始就声明‘《十批判书》的作者究竟读过这篇文章没有,不得而知’?”但 是,先生,虽然“究竟”读没读过不得而知(郭沫若自己不说读过,谁能知道“ 究竟”?),却也不妨提供点反弹的证据猜测还是读过的,否则长篇抄录《钱穆 与考据学》一文“作证”干什么呢?不就是为了让读者以为那是郭沫若读过余氏 揭发之后的反弹吗(对上海版的读者,会觉得是郭自己的反弹;对台北版的读者, 会觉得是郭通过白寿彝的反弹)?二则曰,虽然把白先生原文中的“郭沫若同志” 通通改成“《十批判书》”(比如成了“还是《十批判书》钩出来了”),仍然 都是“非第三者莫属的口吻,这本是非常明显的”。但是,先生,原文“还是郭 沫若同志钩出来了”无疑是非第三者莫属的口吻,而改成“还是《十批判书》钩 出来了”可以是第三者口吻,却也可以是郭沫若的自述,难道郭沫若自己就不能 提自己的书名?哪来的“非第三者莫属”?傅先生讥讽我自称通读过郭沫若的史 学著作,但我可没有自称精研过郭沫若的笔法,更没有傅先生那样的天才,以为 “只要读过《十批判书》的首篇〈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就不难体会”“个性张 扬、行文恣肆”的郭氏笔法,可以替郭作文,认为无论他写什么文章都只能说“ 还是我钩出来了”,而不能说“还是《十批判书》钩出来了”!莫非傅先生(或 其同事)是只为那些精通郭氏笔法的读者删改白先生的文章的?当你把引文改得 天衣无缝足以误导读者、使我断言绝无可能是编辑所为(实在是因为无法想象编 辑能有如此删改手段也)之后,即使注上了按惯例无法不注的引文出处(傅杰之 所谓“赃证”),又有几位普通读者会留意到这条同样删去了作者名字的小注, 特地去找一本十六年前的老书查核是否有篡改?当我说“《钱穆与中国文化》在 大陆也出版了四、五年,不就从来没有人去查核原文吗”,虽然显得夸张,毕竟 还是因为从未见到有人指出其篡改而做出的推断,而傅先生训斥我道:“他不知 道他自鸣得意而实则是无事生非的这种查核,其他的学者不是因为无识而不知去 做,而是因为无聊而不屑去做。”却不知道傅先生对多少学者做过了调查,才能 如此截然地以其他学者的代表自命了。   正因为傅先生以国内学者的代表自居,才会以一种盟主的口气来代表国内学 界训斥我的“因无知而膨胀的自负”:“事实上大陆学者早就关注到了这一问题。 北京的《中国史研究》、上海的《文汇读书周报》都曾发表文章,对余说进行了 驳斥。但那些文章的作者都是内行,所以用的靶子都是原本的《犹记风吹水上鳞 》。方先生在这一点上不免外行,而对国内的研究状况又一无所知,但他却俨然 作出一副国人皆醉、只有他在美国圆睁着警惕的眼睛、只身维持着国内治安的扮 相来,这样的自视无论如何是过高了。”我在《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一文的 开头就坦白是读了《书屋》上丁东的文章才知道这件抄袭案的,无须傅先生来提 醒我对国内的研究状况一无所知。在写做那些文章之前我特地去查了一些国内著 名杂志,并未查到有替郭沫若辩解的。但我自视再高,也知道以中国之大,能人 之多,我没见到的,并不一定就是没有,所以只敢感叹一声“(郭)死后被人如 此清算作贱,竟未见到多少替他说公道话的”。说“未见到多少”,表示虽然不 多,应该还是有的,并不是说一个都没有,傅先生却能从这一声感叹中看出了我 一副国人皆醉、只有我一人独醒的扮相,这样的中文系的中文水平,无论如何是 过高了。就算傅先生举出了两个驳斥余说的例子,不也还是在“未见到多少”的 允许范围内吗?   已有学者驳斥过余说,我的驳斥是不是就是多余的呢?不然,还要看驳斥的 角度、效果和面向的读者是否相同。傅先生虽然向我指点了两个先例,却不注明 具体发表日期,甚至吝啬到连年份都不给。上海的《文汇读书周报》是不可能逐 期去翻检的,《中国史研究》那篇倒是很快找到了,是登在1996年第3期上 的翟清福、耿清珩二先生的文章《一桩学术公案的真相──评余英时〈《十批判 书》与《先秦诸子系年》互校记〉》。这的确是一篇有理有据、说服力非常强的 好文章,如果我早点知道它,对写作《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一文会是很好的 参考。不过,跟拙文主要用思辨的方法不同,它采用的是考据的方法,就余文所 举的几个例子,详细地考察郭、钱和前人的论述,令人信服地驳斥了余氏之妄言。 这种论证方法显然是面向专家的,而且文章登载在《中国史研究》这样的学术刊 物上,一般人也不会接触到。所以,虽然已有了如此佳作,余氏谬论却仍然在外 行之中流行,比如,直到1998年年底出版的丁东编《反思郭沫若》一书,仍 然收入了余氏的《互校记》,而未见收入反驳文章。所以,从不同的角度更通俗 地向一般读者继续驳斥余氏谬论,还是有必要的。翟清福先生想必也觉得有此必 要,所以又写了一篇较为通俗的《关于郭沫若“抄袭”说与“焚书”说》,跟拙 文一起在《书屋》上发表。   我不想在这里讨论郭沫若的学术地位。在拙文中我评赞郭沫若先生“文史全 才,一代宗师”,傅先生表示对此评价“完全同意”,然而又讥诮我是想以郭沫 若的弟子自居,教训我“郭沫若先生这样的‘师’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有资格 ‘宗’的”。这样的阅读水平也真是令人高深莫测。若说称赞一个人为“一代宗 师”就是想宗他为师的话,既然傅先生也完全同意此称赞,莫非他自己是想宗郭 为师?或许我有眼不识泰山,傅先生真的是郭宗师名不见经传的关门弟子?据说 按国内现在的行情,某学术大师当校长的时候,你若是那个大学的学生,也就可 以以该大师的弟子自居了。本人虽然是中国科大毕业,郭宗师又长期担任科大的 校长;但非常可惜,在本人入学时,郭宗师已逝世多年了,连这点弟子资格也排 不上。我之所以驳斥余氏谬论,实在是因为受不了其论证的荒唐和墙倒众人推的 世态炎凉,倒不是因为对老校长有什么特别的感情。事实上,我对郭宗师的道德 文章谈不上好感,以前还曾经撰文将他批得甚是不堪,以致有校友威胁要开除我 的校籍。傅先生如果多读我的几篇文章,也许会发现我所推崇的是鲁迅风骨,到 时候傅先生如果要将我往鲁门推,我说不定还能厚着脸皮半推半就地弓身而入。 现在傅先生莫名其妙地要拉我一同拜郭沫若为师,我是只能敬谢不敏的。   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不懂得讲事实摆道理而只会攻击论敌的无知,这样的批 评固然痛快,却无效,而且很容易被反弹回去的。   最后,我想大家还想知道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要对引文进行删改呢?傅先 生解释说:“为了不让外行轻信余氏的论断,出版社负责人在终审时隐去了郭沫 若先生之名,而代之以‘《十批判书》的作者’,这样既使学术界的专家获得辨 析之资,又试图减免余说在局外人中的扩散。由于余氏在原书中对白寿彝先生并 有微词,遂将白先生的名字和若干语句也一并作了删除。”在这里,傅先生向自 己打了一记漂亮的耳光:他两度教训我,如果是内行,自然会以台北版为据;既 然如此,又何必去印一个删改过的上海远东版“使学术界的专家获得辨析之资”? 获得辨析阅读水平之资吗?会去阅读《钱穆与中国文化》这种“学术集林丛书” 的读者,即使是外行,有几个不知道“《十批判书》的作者”是谁?“隐去了郭 沫若先生之名”,隐得了吗?况且也隐得不干净,在同一本书的第240页,就 赫然写着“此文揭出了郭沫若掩袭钱先生的著作的事实,是现代学术史上一重 (方按:原文如此)极有趣的公案。”如此此地无银三百两的隐名,再加上误导 读者的删改,是只能让外行更加轻信了余氏的论断。所以,这种删改的理由是非 常可笑的,而其后果也就只能是反而增加了余说在局外人中的扩散。据《一桩学 术公案的真相》一文中的介绍:在该书出版后,“先是上海一家颇有影响的大报 在《读书周报》上发表了一篇署名‘安迪’、题为《一段公案》的短文;接着, 《博览群书》1995年第12期发表了一篇署名‘丁东’、题为《学术中不能 承受之轻》的文章。这两位作者没做任何调查研究,居然跟余英时鹦鹉学舌,诬 称郭沫若抄袭。这自然是余英时期望引起的效应。”不知这是否也是该书的出版 社、编辑期望引起的效应呢? 1999·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