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   应赵先生的《追求“新意”并无不可》   mirror   “并无不可”也可以理解为言论的自由。但是在这里并不能理解为是“立论” 的成立。   赵先生“逼”镜子归纳“同类”项。镜子不能。一来,各位都是些“不省米” 的粒子——各有各的位;二来,镜子实在没有那个胆量来列出这样的名单。无论 从什么意义上讲,当今“语不惊人誓不休”的主儿,是大有人在。   搞科学传播,发射和接受的各方都借助于文字、文章。对同样的文字,可能 会有不同的理解。不论赵先生本意如何,题目的“科学追求的并不是真理”看上 去是属于“常识批判”,而且是属于对比度反差很大的那种。文章讲得有道理, 自然没得说;讲得没什么道理,就得有人说道了。固然所谓“科学精神”里有 “常识批判”成份,可那也不能否认有很多的“常识批判”仅仅是一种 invention,而且是爱因斯坦对波尔讲的那种意义的invention。之所以用英文, 是因为汉语的“发明”里,缺少invention中的某些意思。   Ramanujan是位印度的天才数学家。所以叫天才是因为33岁的早逝。据说, 早逝也是天才的判定条件之一。这里镜子依然不愿意使用“逻辑”这个词儿,对 使用这个词儿很有偏见。有个“Ramanujan猜想”小有名气,当然比不得“哥德 巴赫猜想”了。大约只有赵先生认为他是“发明”(而不是发现)了一些数学上 的定理。一般在数学界的常识是:Ramanujan以其天才的洞察力和创造力,通过 “归纳”,“发现”了许多定理。这些定理很多是被Hardy——发现Ramanujan才 能的英国教授——“证明”的。   同样,“对、错”这类词儿也容易带来误会。数学“证明”的结果是定理的 成立、或不成立。一旦被证明是成立了的东西,“我们根据什么选择接受还是拒 绝”?赵先生好象很是担心。那是所谓“意识形态”里的东西,相当于“私生子” (并无歧视之意)生物上的父亲在法律上认不认“私生子”是自己的孩子。这与 孩子的生命本身是两回事儿。   “公理系中的各条款不得互相矛盾”一文,与其讲是“合乎逻辑”不如讲是 数学上的“自明”。   牛顿体系和爱因斯坦体系的表述上,赵先生犯了个大错误。正因为称牛顿是 发现,所以也必须称爱因斯坦是发现。虽然后者的发现并不需要新的实验事实的 存在,也可以认为是象罗伦兹回顾的那样:我费了十年劲儿推导出的公式被爱因 斯坦变成了“公理”;从这种意义上讲,爱因斯坦是个地地道道的“强盗”。但 是,正是这个“强盗”,“发现”(而不是发明)了古典力学的伽利略变换和古 典电磁学罗伦兹变换之间的矛盾,提出了相对性原理。   镜子的文字被分类为难懂。本人亦不否认其中有“故弄虚悬”的成份。但是 本人以为并没有玩儿得过分。既便是文中有误,以其知名度,也远远比不上“名 校教授”(们)的“奇谈怪论”的“风险”高。在此牢骚几句,也是确实是为了 中国的孩子们好。看看他们的家长,看看他们的老师,再看看他们周围的知识氛 围。几代人了,怪可怜人的。 (XYS20030203)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