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5.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   给叶永烈先生提个醒   作者:高飞   叶先生的文章<钱学森“万斤亩”公案始末>中的一个重要论点是,钱先生发 表在中国青年报上的文章并非钱亲笔写作,而是编辑Z君为之捉刀!   本人认为:这样论证本身可能是对编辑Z君的诽谤。   我们都知道:当时的文章都是有稿酬的(毛泽东的巨额私人遗产基本都是稿 费),中国青年报是一家官办的正规报纸,肯定有严格的稿酬制度。   钱先生的这篇文章一定是有稿费的。既然文章属名是钱学森,则不管编辑Z 君是否对钱的文章做了编辑,稿费一定是记在钱先生的名下。文责自负,哪有自 己拿了钱让别人担责的道理。除非这笔稿费是编辑Z君贪污了。只有证明这笔稿 费钱先生没有得到,说是他人代笔方可令人服气。   钱先生的后人对这个问题也应当正确对待,毕竟当年你含过的糖可能就是这 笔稿费买的。对于叶先生来说,不应当用诽谤他人的方法来为自己的偶像开脱。 这样做文章不是君子所为。 (XYS20110317) ◇◇新语丝(www.xys.org)(xys5.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