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888.dyndns.org)◇◇ 我的幼年教育 富兰克林 [富兰克林(1706——1790),美国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科学家。生于波士顿。 早年生活艰难。1727年在费城组织“共读社”,后发展为今天的宾夕法尼亚大学。 1730年创办《宾夕法尼亚报》,宣传科学与文化。1731年建立北美第一个公共图书 馆。1736年当选为州议会秘书。1743年组织美国哲学会。北美独立战争爆发后,参 加反英斗争,后参加起草独立宣言。一生从事科学研究,是电气研究的先驱,被选 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和法国科学院院士。主要著作有《电的实验与观察》等多种。] 我自幼即好读,手中偶有点钱便都用以购书。我爱读《天路历程》,我的第一 部书便是班扬的这套小书。后来我又将这书卖掉以购买布尔顿的《历史丛书》;书 为坊间廉价小本,计不下四五十册。我父亲的少量藏书多属于宗教论战性质,这些 我也大都稍加涉猎,但日后每以此为憾事,因为正值我求知的欲望如饥似渴之年, 却苦于无适当的书可读,而我此时已决定将来不作牧师。父亲书中我最耽读不倦的 是普鲁塔克的《名人传》,惟有在这部书上我认为我的时光最不虚抛。那里另有笛 福书一种,名《计划论》,以及马瑟博士书一种,名《为善论》,这两书对我都有 开茅塞之效,对我日后某些重要作为曾发生过相当的启迪作用。 这种浓厚的书癖终于使我父亲决定让我进印刷业,尽管此时他已有一子(即詹 姆斯)在这行业。1717年詹姆斯携印刷机与字模等自英格兰归,于波士顿开店营业。 我对印刷业的爱好远较父亲强烈,唯下海当水手的念头仍未完全忘怀。考虑此事后 果堪忧,父亲遂不再耽搁,立即催我去詹姆斯处作学徒。我推脱过一阵,但终于听 从父意,正式立了字据,彼时我还不过12周岁。按合同规定,学徒期满将为21岁, 惟最后一年得领伙计工资。不久我对印刷一行已事事熟练,詹姆斯倚重我如左右手。 这时我开始有机会接触到好书。利用与书肆学徒相识关系,我有时竟能从那里借上 一册小书,但每次必速看速还,不敢污损。有时一本书晚间借回,次日天明即须归 还,这时我便一卷在手,连宵赶读,以防到时还不回去,叫人来催。 此后不久,一位名叫马修·亚当斯的商人常来我印刷所,其人颇聪明,于各类 书籍度藏甚富,得知我好读,因邀我至其书室中,慨然将我所欲读的书惠借给我阅 读。此时我对诗的兴趣正浓,间或也稍有所作;詹姆斯以为此事或亦不为无利,对 我稍稍鼓励之,因而我遂开始写时事诗,记得其中一首名《灯塔悲剧》,记船长威 斯雷克及其二女海上遇难事;另一为水手歌,记海贼狄乞(绰号黑髯客)就擒事。 按两诗格调均不高,不脱克洛柏街腔调;印成后,兄命我去市中售卖。前一种销路 极佳,以其事发生未久,人们的印象尚深。这事给了我很大鼓励,但父亲对我的作 诗则大加嘲笑,说作诗的人大抵都是乞丐。因此我遂绝作诗念头,实际上我即使作 诗也不会成为很好诗人;但文章对我则不同,它在我一生当中用途颇广,甚至可说 是我日后的主要立身之阶,因此下文即将说明,处于我当时的环境下,我曾如何学 到这点本领。 城中当时另有一位嗜书青年,名约翰·柯林斯,与我很熟。有时我们也争论一 些问题,而且还特别喜欢这种争论和盼望有机会进行互驳,然而这种好辩,这里附 带一笔,往往容易变成一种不良习惯,结果在人们面前也好呶呶不休,非常招人反 感;不仅败坏谈兴,制造不和,甚至使人失去应有的友谊。我这毛病便是受了我父 亲宗教论战书籍的影响。我日后注意到,有修养的人们从来便很少涉入争端,当然 下述几种人则是例外,这即是律师、学人以及爱丁堡出身的各类人们。 一次柯林斯与我发生了一场争辩,内容系关于妇女受教育有无必要,以及妇女 是否具有此种能力的问题。他的看法是这种做法不够妥当;而且她们天生不适学习。 我自己则站在反对的一方,当然这也多少有点为辩而辩。他的口才比我流畅得多, 而且词汇丰富,左右逢源;但我总不兔认为,他的优势却主要来自言词,而不是来 自逻辑力量。由于到分手时这个问题依然没有辨清,而短期内彼此又不可能晤面, 于是我便坐下来将我的论据详细写出,然后誊清寄去。他接信即复,我得复再答, 如是书来信往,双方所作均不下三四通。一次父亲偶然见到了我的这些辩论文字, 并仔细看了。看后,他没有涉及所论内容,而只就文字本身作了一些指点;他认为, 在拼写与标点方面,我比我的对手好些(这点当然应归功于印刷所的训练),但在 语句的雅驯以及条达清通等方面,我都显有不足,这些他都一一举出实例说明。我 觉得他的批评颇能切中我的要害,因而从此更加留意文章写法,锐意精进,以期有 成。 就在这时,我偶然遇到《旁观者》的零本一册。书为第三卷。这书我以前从未 见过。我把它购回反复阅读,读后心爱不已。我认为这书的文字极佳,因思有意模 拟之。抱此目的,我遂取其中数篇,将篇中各句所表述的意思,略加隐括,即置之 一旁不顾;数日以后,不看原书而径行重述原文,方法即将隐括语中的意义,一一 仔细表出, 其详尽须与原作无异, 用字则尽我所能,务求妥贴。然后拿我重写的 《旁观者》与原文相比较,找出谬误,加以改正。然而我发现,我的词汇仍嫌不足, 或用字想字时来得吃力,而这种能力,如其我不中辍作诗的话,早应不成问题;因 为经常须要寻找同意但不同音(为了押韵)或不同长度(为了音律)的词汇这件事, 势必要使我时刻去追求变化,并把这类事牢记在心,渐而至于精熟。因此,我遂把 若干故事改写为诗;过上一段,当原文已经完全忘却,再把那些诗改写回去。另外, 我有时还把我的提要有意打乱,数周之后,待我须要足句完篇时,再对这些进行一 番认真整理。我这样做是为了学会如何把思想安排得富于条理。然后,取来原作互 相比较,发现种种纰缀,即加改正;但有时在某些非关宏旨的细节上,我觉得我竟 较原作的写法与语言更稍胜一筹,因而不禁暗自庆幸,自忖将来或者有望成为一位 不坏的英文作家,也未可知,因为在这事上我确是不无奢望的。我练习作文与读书 一般多在夜晚工余与次日上工之前,或趁礼拜假日,这时我总是设法一个人躲在印 刷所内,尽量逃避礼拜仪式,这一节幼时父亲对我的要求素来极严,而我自己也的 确至今把它视作一桩责任,只是我有时感到我无暇履行罢了。 正当我一心为文的时期,我读到了一部英文法(记得为葛林武德所著),书末 附有讲解修辞与逻辑的短论二篇,后者篇末载有苏格拉底辩论法范例一则;不久我 又购得色诺芬的《苏格拉底回忆录》,其中关于这个方法的例证则更为详尽。我对 这个方法爱之入迷,并学着试用,于是废弃了我以前那种生硬反驳与正面辩论,而 处处以一个谦逊的探询者与存疑者态度出现。当时读过沙夫斯柏里与何林斯诸人的 书,对我们宗教教义中若干处早有疑义,故我感到辩论时采用这个方法对我极为有 利,但对我的对手则颇具困惑作用;因而耽之不倦,并经过不断练习而日臻精熟, 这时即使许多学问高于我的人也每每为我所屈,因为辩论的结局他们常常不能预见, 致陷入窘境之中而不能自拔,结果每辩必胜,而实际上不论我的能力或主张都未必 如此高明正确。这个方法我曾连续用过多年,但也渐加放弃,而仅将谦逊的表达习 惯保留下来;凡遇有所主张因而可能起争辩时,“当然”、“无疑”以及其他自以 为是的词语便很少出口;而宁可使用“我把某事理解为如此如此”;“由于某种某 种理由,在我看来,或我不妨认为,如此如此”;“依我的想法某事可能如此”; 或“如若我不错的话,某事可能如此”。这个习惯,我认为,每当我从事某种措施 的推行,需要发表见解和说服人们的时候,往往给我带来极大便利;另外,既然交 谈的目的无非为了提供情况、了解情况、使人心悦与使人乐从,因此我深愿一切好 心聪明的人士切勿因自己的主观自是态度而影响自己的应有作为。因为那种态度势 必要引起反感,招怨树敌,甚至使我们处处遭到失败,这时即使是一副天生的语言 才能(亦即提供或接受情况与乐趣的才能),也必无济于事。如其你的目的在于提 供情况,发表意见,过分自信与专断的态度每每容易产生龃龉,使人不能耐心聆听。 如其你的目的在于从他人获取情况和增长知识,但同时对你目前的看法却又表现得 十分拘执,厌恶争辩的谦虚人们必将望望然而去之,听任你错误如故。因此,以这 种态度出之,既不能为你赢得听话人的好感,也不能获得你所争取者的乐从。 (高健 译)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888.dyndn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