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从概率角度看地震预报(七)   作者:Amsel   结语、放在火炉上烤的“风险决策”   行文至此可以看出,中国地震预报之所以陷入困境(大部分地震被漏报,而 绝大部分预报又是虚报),根本原因并不在于地震预报学科发展水平的限制、也 主要不是由于预报队伍的专业能力不足,而在于,确定性的临震预报本质上就是 心存侥幸地在极小概率事件上押宝。所以报准了是运气,虚报错报漏报才是正常。 准确预报之所以难以实现,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地震的背景概率极低,并且理论上 几乎不可能存在相关性极高的前兆。由此可以看到,如同主张“地震不能预报” 的 Geller所说,地震预报的理由是个社会学问题,而不是科学问题。在中国, 为什么要搞地震预报,其理由同样不在于科学上是否可行,而是一些政治和道德 高调(注1),甚至连“地震局的存在”也是地震预报的理由(注2)。   中国地震预报三十年来应该有足够的详细数据来验证前文的论述。地震局与 其费力地搜寻汶川地震之前的“前兆”证据,来马后炮地判断这次地震是否本来 可以预报(注3),倒不如统计、公布历年的预测预报情况,包括中期、短期、 临震预报的虚报率和漏报率,有前震和无前震情况下临震预报的虚报率,各个地 区监测的各类前兆指标的虚报率和漏报率,所有预报者填写的预报卡情况。这些 统计结果才是“地震能否预报”最明确的答案。   地震部门根据一些报中了的案例自吹预报水平世界领先,但他们最落后的地 方却是无视地震预报的概率特点。国外学者早已强调,合格的地震预报除了时间、 地点、震级三要素,还应该包括背景概率、预报者对预报可靠性的自信程度(主 观概率,应当由预报者根据以往前兆与地震的概率关系给出)(注4)。前文列 举的美国研究机构的地震预报也包括这样的概率内容。但是地震局的短临预报一 概是确定性的。   无视地震预报的概率特点,带来的就是决策困境。临震预报报准的概率极低, 无论是专业方法取得的最有把握的临震预报,还是“民间预测者”的瞎猜乱报, 命中的概率都不高于百分之几、但是又不低于背景概率,所以绝大多数都是虚报, 基本上无法用来决定应急疏散。有关部门面对这一困境,不是去向公众解释临震 预报很难命中地震、应该重视防范而不是依赖预报,釜底抽薪地解决地震恐慌问 题,反而垄断震情信息,关门进行“风险决策”。不知道决策部门有什么样的神 通,面对“20次也难对 1次”的专业预报意见和“地毯式轰炸”的民间预报,能 够在减少虚报的同时又避免漏报。12月27日最新通过的《防震减灾法》依然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报意见及其评审结果”。这样的条文实 际就是把有关部门放在火炉上烤,为下一次“瞒报风波”打下了伏笔(注5)。   (致谢:感谢李小文院士在其博客的讨论。)   注:   (1)例如中国地震局陈运泰院士接受采访时说,“你国家穷,所以你得研 究地震预报。这体现了政府对公众安危的关怀,也体现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 的不同。”(《南方周末》“地震预报的中国江湖”)   (2)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马启智在审议 《防震减灾法》时声称,“没有必要争论地震能否预报,‘如果说地震不能预报, 那么国家地震局都没有必要存在。’”另外,此法审议过程中,教科文卫组委员 的意见是删除“群测群防”这样的规定、承认地震难以临震预报的现实,但是这 些科学意见基本没有被采纳。(《南方周末》记者马昌博“防震减灾法修订给 ‘地震预报’留出余地”)   (3)中国地震局张肇诚研究员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说,“这次 8级 地震有没有前兆,这个问题极为重要,是一个严肃的科学问题,这也涉及到我国 四十多年来地震预报的探索及我国乃至世界地震预报前途的大事,需要进行认真 的科学总结,汶川地震后我们应对各方面的工作进行深刻反思。” (《南方周 末》“地震预报的中国江湖”)——所谓“涉及世界地震预报前途”是言过其辞, 依靠地震活动之外的前兆来预报地震造成的虚报、漏报屡见不鲜,这一次有无前 兆对“世界地震预报前途”没什么影响,更何况统计地震学对地震概率的预测并 不需要这类费力搜寻的临震前兆。   (4)C.R. Allen, Responsibilities in earthquake prediction, Bulletin of the Seismological Society of America, 1976, vol. 66, p 2069.   (5)一些不择手段的媒体至今还在贩卖“瞒报”阴谋论(比如“南风窗” 把虚报大王耿庆国树立为“‘为了公共利益’年度人物”之一)。另外,《防震 减灾法》此轮审议之初,“新京报”的评论员就在幻想要抓下一次“瞒报”: “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日久顽生的情况总是常见的,很可能经过多次误报后, 相关机构不再重视个人或者单位的预警提醒。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该草案相关规 定的原因,有些民间的声音不能为大众所知从而造成损失,必须要追究相关机构 的责任。如果是因为预测水平问题还好办,要是只因懈怠造成漏报,就要有第三 方组织清查此项责任。” (XYS20081229) ◇◇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