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讲“马道”,就是不讲人道 ——北京赛马安乐死事件的伦理学分析 文/桓二心   上海的一家无聊小报《新闻晨报》,在2005年年末的时候,继掀起一场所谓“三大 冤案”的风波之后,再一次上窜下跳,炒作起“赛马安乐死”来了。这倒是让这家无聊 小报再次出了名——如果臭名也算名的话。   所谓的“赛马安乐死”事件,全过程是这样的:今年11月1日开始,位于北京市通 州区宋庄镇的通顺赛马场,开始对一批被淘汰掉的赛马实施注射安乐死,并将死马掩埋 在赛马场北侧原先掩埋马粪的空地上。可能是附近的村民看到之后报了料,11月8日, 北京的报纸《京华时报》率先报道了此事。《京华时报》的报道还是比较客观的,没有 掺入记者的主观情感。到了11月30日,《新闻晨报》却拾《京华时报》余唾,再次报道 此事,而且在新闻中大量掺入记者的主观情感,违反了新闻报道的起码原则。随后,新 浪网为此事制作了专题(见http://news.sina.com.cn/z/horsedead/index.html),专 题中除此事件的新闻评论外,还联系到以往一系列事件(甚至包括刘海洋硫酸泼熊事 件),整个页面的色调和字体,都故意营造出一种肃杀的气氛,其标题是“赛马安乐死 留下的不仅仅是眼泪 动物福利再次叩问国人良心”,表现了和《新闻晨报》类似的有 违新闻客观的倾向。下文所引的材料,除注明者外,即都出自这个专题。   动物中心主义,是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伦理学的三个流派中层次最低的一个流 派,代表人物是彼得·辛格(Peter Singer),即《动物解放》一书的作者。这个流派中 的各种理论虽然千差万别,有“动物解放主义”“动物福利主义”等众多名号,但有一 个共同点,即认为动物(有时仅限于高等动物)也具有感觉,所以,也是道德主体,具 有道德权利,因此人应该为动物负道德责任。比动物中心主义高一个层次的,是生物中 心主义,或称生物平等主义,代表人物是阿尔伯特·史怀泽(Albert Schweitzer),即 “敬畏生命”这一口号的提出者。生物中心主义比动物中心主义更进一步,把道德主体 的范围从动物扩大到地球上所有的生命,突破了生物学上动物界(Animalia)对道德主体 的限制。比生物中心主义又高一个层次的,可以统称之为生态中心主义,或称生态整体 主义,代表人物包括“大地伦理”的提出者阿尔多·利奥波德(Aldo Leopold)、“自然 价值论”的提出者霍姆斯·罗尔斯顿(Holmes Rolston III)、“盖姆假说”的提出者拉 弗洛克(J. E. Lovelock),以及“深层生态学”的提出者阿恩·奈斯(Arne Naess)。生 态中心主义比生物中心主义又进一步,把道德主体的范围从地球上的所有生命扩大到包 括非生物因子在内的地球上的所有生态因子,甚至整个太阳系、整个宇宙,达到了道德 主体所能及的最大范围。   既然动物中心主义属于非人类中心主义,自然也就摆脱不了非人类中心主义理论的 两个基本的内在矛盾:其一,除了类人猿外,人之外的任何动物、非动物生命以至非生 命的物体都不具内省意识,无法认识到自己的道德权利,也就无法通过与人类沟通的方 式表达自己的道德诉求,因此,非人类中心主义者所主张的非人类的道德主体,最终仍 只能由他们自己——也即仍是人类本身——来“代言”,归根结底还是“人类中心主 义”。其二,在人类和非人类的权利发生冲突时,如果“以人为本”,这是不折不扣的 “人类中心主义”,如果不“以人为本”,为了非人类的利益可以强行剥夺人类的权利 甚至生命,又是反人类的灭绝人性的行为。这两个内在矛盾是非人类中心主义永远无法 克服的,因此也就使非人类中心主义的逻辑永远不能自洽。一个逻辑不能自洽的理论, 有什么资格要求所有人都接受?   事实上,动物中心主义不过是一种狭隘的群体中心主义,他们是以自己这个群体的 道德,冒充“动物权利”,然后强加给群体以外的人。比如北京赛马安乐死事件,也许 马在被安乐死时,情感上的确感到了痛苦,但这只是一个客观事实,不具道德价值,只 有在这件事被动物中心主义者看到或知道之后,才成为一个道德实体,而这个道德实 体,实际上是“赛马被安乐死使动物中心主义者感到了痛苦”,其道德主体是动物中心 主义者,而绝不是赛马本身。   分析至此,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北京通顺赛马场在赛马安乐死事件中,的确要负 道德责任,但不是向赛马负这个责任,而是向动物中心主义者负这个责任。   但是这个问题到这里并没有完。因为如果通顺赛马场仅仅有道德上的过失,那么虽 然驳斥了动物中心主义者的谬论,但他们的要求仍然是正当的。事实上,动物中心主义 者不仅理论是荒谬的,他们对通顺赛马场提出的种种要求也都是苛刻的、无理的。   因为,实际上并不存在一个更好且更可行的代替给被淘汰的赛马实施安乐死并深埋 的方案,安乐死并深埋已经是权衡了多种利弊之后的最佳方案。其原因,在通顺赛马场 负责人陈锦泉接受《京华时报》和《新闻晨报》采访时,已经说得十分清楚了,概括起 来,有以下几点:   一,赛马场每年都有数百匹马遭到淘汰,一匹赛马每年花费不算人工费也要两万多 元,如果不处理掉这些淘汰的马匹,马场将不堪负担。   二,退役赛马不能过多地向外赠送。中国内地的赛马市场不规范,不少赠送的纯种 赛马又通过各种渠道重新流入赛马市场,对马场产生冲击。   三,虽然在香港等地,对大部分健康退役的赛马,很多马主都会照顾它们一直到 老,但上面已述,养马需要付出一笔昂贵的费用,在中国内地,目前尚不存在这样的条 件。   四,在欧洲一些马场,也有将淘汰的赛马宰杀食用的做法,但这些国家都有非常专 业的处理设备,可以将马肉加工成马肉罐头等产品,这个条件目前中国也不具备。   五,在国外,有的地方也采取安乐死后火化的处理方式,但整个北京都没有大到足 够火化赛马的火化炉。而且赛马场在埋葬赛马尸体的时候,是严格遵循有关法律,请动 检部门的人监督执行的。   我以为,这些理由都是比较务实、比较充分的,因此,像继续豢养、赠送、转送他 人豢养、食用、火化等方法,都是不务实的空想。比如说,让赛马场继续豢养这些赛 马,赛马场最后只有倒闭一条路,这对于一个正当经营、知法守法的经营者的权益是不 是一种损害呢?而且赛马场倒闭后,受影响的将是整个赛马业,这对所有参与赛马业的 人的权益,是不是一种损害呢?同样,如果因为赠送的马匹通过各种渠道重新流入赛马 市场,而对马场产生冲击,这对于参与赛马业的人的权益是不是另一种损害呢?而如果 强迫财力不够的马主养马,这对于马主是不是一种损害呢?   甚至有人认为应该在内地取缔赛马业,这就更是无稽之谈了。赛马并不是骑马,不 是只有富贵人士才能参与的活动;如果大陆能允许经营赛马彩票,那么马彩将和足彩一 样,成为一种公益活动,而购买马彩自然是人人有能力,正如在香港,买马票最多的 人,不是富人,而是普遍民众。而且,赛马也并不是纯粹的外来文化,中国历史上就有 悠久得多的以动物竞争为表现形式的博彩活动;九十年代以来,赛马能在广州风靡一 时,如今在北京也有一定市场,说明这种文化在内地还是有相当的受众的。如果能够正 确引导,赛马完全可以发展成为一个健康的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为什么要取 缔?如果因为这一点小事就取缔,对赛马文化的受众的利益,对广大的中国民众的利 益,是不是一种损害呢?而且,如果赛马业能够发展起来,良性运作,届时自然会有比 安乐死并深埋更好的解决淘汰赛马问题的方案;但在这一天到来之前,这不过是一个愿 望和努力的目标而已。   还有人建议国内外的动物保护组织合手拯救这些赛马,这倒是个好办法,但是我看 不会有多少组织愿意做的,因为大部分组织的财力也不充分,强行要求它们拯救这些赛 马,对这些组织的利益也是一种损害。   此外,动物权利主义者虽然对赛马安乐死的“国际惯例”的客观存在也无可奈何, 却又竭力要证明这些“国际惯例”有局限性,一个常用的理由是:“国际惯例”只是规 定病弱而无法正常生活的马才允许被安乐死。可是,现在的事实是在保证人的权益不受 损害的情况下,这些健康的马将无法继续被抚养,如果不安乐死,最终它们也只能是死 于非命,可能比安乐死还残酷得多。而且,我一直有一个疑问:如果马匹被完全麻醉, 又何以有感觉,能“流出大滴眼泪”呢?动物中心主义者是不是该先举证说明马流泪一 定是出于痛苦,而不是像“鳄鱼眼泪”那样骗得人相信它是出于痛苦呢?   所以,一方面是只损害为数不多的动物中心主义者的利益,一方面是损害更多的参 与赛马业的人以及潜在的以后将因赛马业的规范化而参与其中的普通民众的利益,两害 比较,当然是取其轻。如果按动物中心主义的逻辑,一方面是马的利益,一方面是人的 利益,那当然更要“以人为本”,重视人的利益而不是马的利益了。总而言之,在北京 赛马安乐死这件事中,讲了“马道”(实际上是占人群一小部分的动物中心主义者的 “人道”),就是不讲人道。   正因为如此,迄今为止,我在新浪网专题中根本没有看到来自动物中心主义者的任 何有价值的意见,只有缺乏逻辑的煽情和谩骂。比如来自红网的一篇文章,在驳斥陈锦 泉关于赠送的马会重新流入赛马市场时,是这么说的:     这家赛马场负责人还辩解说,退役赛马不能过多地向外赠送,因为送出的赛马   会重新流入赛马市场,对马场产生冲击。这显然也是一个站不住脚的借口。据笔者   所知,大连街头女骑警所骑乘的马匹,就是香港赛马会赠送的退役赛马。而很多已   不适合速度赛的香港退役赛马,在经过培训后被转为障碍赛马继续使用,有的还将   以现代五项比赛专用赛马的身份,在2008年奥运会上供各国运动员选用。如果这些   赛马是北京这家赛马场的,它们怕永远不会有这样的好运气! 这段话完全没有正面反驳陈锦泉的观点,而是偷换概念,列举了一大通马场赠马的事 例,完全是牛头不对马嘴。我很想问问这篇文章的作者:如果大连街头女骑警所骑乘的 马匹,或是障碍赛马的马匹,后来重新流入了赛马市场,对马场造成冲击,怎么办?   至于新浪网的留言中,许多人在喊着“把陈锦泉全家杀光”之类的话,这些更是不 值一驳的谵妄了。这倒使我想到《新京报》记者曹保印在一篇纪念跳楼自杀的动物权利 主义者王培的文章,提到另一位动物权利主义者芦荻的一件轶事:     有一次,一名刚上大一的女学生来做志愿者,被狗咬伤,她在外面哭喊“芦老   师、芦老师。”而芦却不当一回事,好半天才走了出去。 曹保印不得不承认,“仅从这些材料,就可以判断芦荻已经存在相当严重的心理障碍。 否则,她应该不会做出如此匪夷所思的非常之举。”可见,连动物权利主义者自己也意 识到重视动物的生命高于人的生命是心理障碍的表现,则新浪网那些谵妄式留言的始作 俑者是什么样的人,也就不言而喻了。   包括动物中心主义在内的非人类中心主义,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兴起之后,经过了 四十多年的发展,因其理论的左支右绌,而面临着严重的困境。与此相对应的,是这些 理论的实践者都只是些主流社会边缘的激进组织。现在在中国,虽然一些类似的激进组 织取得了让国外的同仁都十分歆羡的业绩,但我相信,他们妄图成为社会主流的用心是 永远不可能实现的,因为这个世界毕竟是一个理性的世界。 2005.12.05 桓二心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197075204 (XYS20051206)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