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再谈形式逻辑与辩证法   作者:田野   恩格斯把现实世界的运动本质上看作是一个矛盾,是因为只有把运动理解为 物体每一瞬间既在某一点,又在脱离这一点,既肯定这一点,又否定这一点,运 动才是可能的。如果物体在任意时点内部只有肯定空间某一点,而没有否定,摆 脱这一点的力量,那么它就会静止在那一点。这是从哲学思辨的角度,最抽象的 概念讨论运动的本质。重点在对运动自身内部互相对立的矛盾力量的理解。物理 学具体关心的不是这个层次的问题,物理方程不回答,也不感兴趣到底什么才是 运动,运动在本质上什么东西之类的问题。物理学关心在可操作层面,用可量化 的方程如何描述出运动的轨迹。当人们在概念中用方程式刻划这个轨迹的时候, 运动是作为一个完成的过程呈现在面前。被概念(物理方程)扑捉住的那个轨迹, 已经不是实在的运动本身,而是一个“纸上谈兵”的过程。它与哲学思辨所力求 把握的那个活生生的真实的运动和由此形成的概念并不完全是同一个东西,因此 两者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具体来说,景新网友所说的s=f(t)直线运动方 程,实际是一条直线的方程(假定线性),而不是运动方程。与其说是对运动的准 确刻画,还不如说只是描述了一种映射关系。如果要用数学方程描述运动,导数 概念dS/dt可能更合适。   实际上,把运动看作是一种矛盾的思路,与恩格斯把有机体看作是一个矛盾 过程一样的道理:任何一个有机体,在每一个瞬间都是它本身,又不是它本身。 因为在每一瞬间,它吸收和同化着外界供给的养分,并排泄出废物;在每一瞬间, 它的机体中都有细胞在死亡,也有新的细胞在形成;经过或长或短的一段时间, 这个机体的物质便完全更新了,有其他物质的原子代替了,所以在它的全部生命 过程中,它既是自身,同时又是别的东西。   这里的矛盾,是现实世界中存在的矛盾。电极的正和负,磁极的南和北,有 机体内的生命和死亡,雇主的利益和雇员的利益,科学和伪科学,甚至...... “矛”和“盾”,等等,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你可以不用“矛盾”一词,用 “对立”,“敌对”,“正相反对”,等等,但自辩证法用了“矛盾”一词,已 是“此去经年”,改也无益。无非是听腻了,用滥了而已。不是辩证法非要把 “矛盾”强加给谁,而是要我们在矛盾存在的情况下思想中意识到,看到它们, 在分析问题时考虑到它们,不要把事物仅仅看成是同质的,静态的,同一的,不 变的。这是对我们思维的内容,即客观事物本身的性质思考的结果。怎么能说辩 证法不是考虑思维的内容?但是,辩证法的这种矛盾往往被误解或曲解成在运用 概念和推理的过程中可以偷换概念,转移命题,自相矛盾。那么两者怎么区别? 辩证法说运动是一个矛盾过程,是说客观事物本身的一个性质。不是要我们在认 识这个客观性质,运用概念和推理的过程中,可以一会儿说运动,一会儿又说我 说的是电视机,不是运动;不能说运动的本质是矛盾,一会儿又说其本质不是矛 盾。这才是违反了形式逻辑的同一律和矛盾律,是辩证法的创始人也反对的东西。 形式逻辑之所以叫形式,管的就是,也只是思维演绎推理的形式。其中的无矛盾 律要求的是,在【运用】概念和【进行推理的过程中】不得自相矛盾。不是说一 个概念本身不能包含有矛盾的内容。逻辑学中概念间的关系有反对和矛盾,都可 以包含于一个属概念之中【注】。简单来讲,定义O是A和非A是一个性质,在思考 过程中一会指O,一会儿又指Q,前面说O是对的,后面又说O是错的,是另一个性 质。只有后一类性质的问题才是违反了形式逻辑。所有对辩证法违反形式逻辑的 指责不过是混淆了这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   举个例子,这是翟玉章网友用来证明恩格斯的运动概念违反逻辑的,却反过 来证明他/她自己违背了形式逻辑的要求。他/她说,运动指“物体同一瞬间既在 同一个地方又不在同一个地方”和“方舟子在同一瞬间既在中国又不在中国”这 种说法是同一类型的矛盾断言。这个推理恰恰好是违背了形式逻辑的同一律。辩 证法定义有矛盾的,是运动,不是特定的地理位置。你把它偷换成“方舟子这个 人目前所在的地理位置。”你要问恩格斯“方舟子这个人今天的地理位置是什 么?”恩格斯不会跟你玩什么“辩证法”,答案当然是非此即彼阿,要么在美国, 要么不在美国。因为客观事物本身 - 一个人当下所处的地理位置-不是一个矛盾, 也形成不了一个矛盾的概念。因此,无论客观事物本身是否存在矛盾,无论我们 只是去认识事物的同一性,还是用辩证法去揭示事物的矛盾,在思维过程中运用 概念和作出推理都必须,而且可以遵循形式逻辑的要求。   最后,有网友用自身经历说学了辩证法没有什么用,我不知道这能说明什么 问题。一,辩证法在中国早已是家喻户晓,老少皆知。也许你悟性极高,从小耳 濡目染,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早就融化在血液里,落实在行动上而不自知。本 不需要一遍一遍的重复,再上一门课就是多余。第二,我以前说了,辩证法到了 中国成了官方哲学已经堕落变味,学了不如不学也是可能的。第三,任何一门课 上下来,总有收获多,收获少和啥也没学到的(不以成绩论成败)。我给学生上经 济学,每学期结束总有一两个抱怨经济学学了没啥用的(啥叫有用?),以后工作 了随工作性质和生活经历的不同,肯定也有一些觉得学了经济学没用的。这是没 有办法的事。   【注】概念间的矛盾关系指两个具有全异关系的概念同时包含于一个属概念 中,并且它们外延之和等于其属概念的外延。例如核国家和无核国家;如果两个 具有全异关系的概念同时包含于一个属概念之中,而且它们的外延之和小于其属 概念的外延那么就是反对关系,例如红色与蓝色。 (XYS20090102) ◇◇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