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在有关学科价值的争论中为什么一方很难说服另一方         ——马科斯·韦伯提供的一个很好的解释               作者:杨树森      我在上篇文章中曾说,“教M而在M方面偶犯错误,也算不上什么稀奇事…… 有错就改好了”,就是承认我这个教逻辑学的有时也会犯逻辑错误。这不,就在 那篇文章的末尾,就“马上犯了一个类似的错误,将我(准非医网友)归入‘那 些高调宣称“有指导作用”的写手’行列”。所以准非医网友问我:“请问杨先生, 我在《说说‘常春藤’们的逻辑》一文中有哪句话‘高调’赞同那位政治课老师 的意见?”   谢谢准非医网友的批评。   在我的逻辑学讲义中阐述了这样一个观点:“在对整个论证进行反驳时,反驳 论点是最主要的。这是因为,假如我们认为一个论证的论点是正确的,仅仅是存在 论据不足或论证方式不严密的问题,我们通常要做的就是对其论点加以补充论证, 而不是进行反驳。”(《普通逻辑学》334-335页,安徽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正 是根据这个看法,当准非医网友批评我的“逻辑”(论证方式)时,我就认为他 是反对我的论点(自然辩证法对自然科学研究没有明显的指导作用),因而错误 地把他归入“高调宣称‘有指导作用’的写手”。现在准非医网友直接问“我在…… 文中有哪句话‘高调’赞同那位政治课老师的意见”,不知能否理解为他也“不 赞同”或“并不高调赞同”自然辩证法的指导作用。不管哪一种,我都没有再“反 驳”的必要了。如果仅指“在那篇文章中”没有高调赞同,而在其他场合或者心 里还是高调赞同的,那也不是我所关心的。   德国学者马科斯·韦伯在其著名演讲《学术作为一种志业》中说:“科学又 进一步假设,科学研究所产生的成果,从‘值得知道’这个角度说,应当是重要 的……这样的假设不能用科学方法来证实。它只能诉诸终极意义进行解释,而对 于终极意义,每个人必须根据自己对生命所持的终极态度,或是接受,或是拒绝。” 我个人认为,关于《自然辩证法》这门“学科”的价值,是既不能靠“自然辩证 法”自己来证实,也不能靠其他学科来证明的,只能由人们自己对科学的态度、 对学术的态度、对信仰的态度来决定“接受”或者“拒绝”。韦伯的观点不一定正 确,但是可以用来很好地解释有关学科价值的争论中为什么一方看来是明显的 简单道理却无法说服对方。   我曾说,“我提供的事实(注:指很少有科学家说自己的研究受~指导、有~ 指导的国家科学研究水平明显不如没有~指导的国家)是能够证明‘《自然辩证 法》对自然科学研究没有明显的指导作用’的”。这里所讲的“证明”也不是严 格的学术上的证明,当然不能说服笃信~指导作用的人放弃他的观点。这就如“许 多事实证明阴阳五行理论对健康没有明显的作用”并不能说服那些笃信中医的人 改变看法一样。   准非医文中说,“要充分证明某事物具有某某作用,只需要提供一个有力的 证据即可,而要充分证明某事物没有某某作用,则要困难得多”。这个观点是值 得怀疑的;如果这个“有力的论据”指的是例证,就更是有违常识的。准非医下 文提供了一个论据:“在现代医学中,为了确定一种药物的疗效,往往需要做随 机对照试验,即把有某种疾病的病人随机分成2组,试验组加用试验药物,而对 照组则以安慰剂或其他药物治疗,最后运用统计学方法处理,确定该药物是否能 令该种疾病患者受益。为了避免试验者及患者的主观倾向影响试验结果,这样的 试验常常需要使用双盲,即病人与试验者均不知道患者使用的是试验药物还是安 慰剂。现在还发展成多中心、大规模临床试验,以减少局部因素对试验结果的干 扰。”这个论据恰恰说明:要证明一种药物(某事物)的疗效(具有某某作用), 是非常困难的事,而在没有经过这种严格证明(双盲试验)之前,就暂且只能假 定它是无效的(因此禁止普遍使用于非双盲试验对象以外的患者)。我认为,要 证明自然辩证法的指导作用,也是很难的,仅仅坂田昌一一个“有力论据”外加 中国少数(是否当真值得怀疑的)事例,是不足以证明的,需要的是可靠的统计 数据,或至少大量的事例。   准非医网友还问:“在中国,对课程重要性夸大其词的教师多如牛毛,为何 杨先生独独相中了这位政治课老师来批评呢?”这个问题的答案我相信新语丝读 者中95%以上会很清楚的,就没有必要解释了。   我多次声明,虽然根据自己所了解的事实我确信“《自然辩证法》对自然科 学研究没有明显的指导意义”,但由于相关学科知识的缺陷,我没有资格对《自 然辩证法》的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好在常春藤网友已经有《空泛的哲学概念无法 指导科学研究》一文刊出,后面好像还有系列文章;而准非医网友也打算继续发 表文章阐述他“对于《自然辩证法》的态度”。这使我感到十分欣慰,一则我的 那篇《~能指导科学研究吗?》的短文引起了关于这个问题的深入讨论,而由于 准非医的加入,这个讨论还会继续下去;二则从常春藤、钧鉴、准非医、景新、 太簇、量子猫、飞蠓等网友的文章中我学到了许多新的知识。谢谢,真的谢谢了!                       写于2008年12月4日 (XYS20081205) ◇◇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