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与Linchuang讨论北大医院医疗事故   作者:自由的心   最近,一直跟白衣咸饭讨论他所谓的“南案”,对“北案”一直没有时间去 梳理。今天看了Linchuang的帖子,我愿意与他切磋一下。   首先我们来讨论一下法律问题。关于行医资格,适用的最高法律应该是由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执业医师法,卫生部的相关规定属于下位法, 如果有与执业医师法矛盾的应当适用执业医师法,这想必没有什么问题。在执业 医师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 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 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 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医师经注册后,可 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 师执业活动。”] 以此法律依据作为准绳,北大医院医疗事故中的那几位所谓的 “住院医”的确是有非法行医的嫌疑的。对于这些法律规定医生们很有意见,这 我们可以理解,但是按照“恶法亦法”的精神,北大医院的官司恐怕打不赢。   从情理上讲,我很认同Linchuang所说的[“医学是门实践的科学,且不说外 科,便是内科也有许多操作,不在老师指导下参与医疗实践,怎么能成为合格医 生?兼顾患者安全和医生教育的关键在于:上级医生要严格管理、认真带教,下 级医生要量力而行、不可越过授权。”]但是在现实的医疗实践中对于住院医的 管理有很大的问题。我曾经因为严重的病毒疹几次去南京某三甲医院看病,每次 给我诊治的都是南京某医科大学的研究生,根本没有所谓的上级医生的管理,而 且他们有完全的处方权。说实话,这些住院医的医术在我看来真不咋地,明知炎 琥宁是中药提取物,副作用很大,还非给我用,差点要了我的命。具体到北大医 院医疗事故,那几位住院医的临床处理合不合理,因为没有身临其境,也没看到 病历,所以我想我们大家就不要瞎想了,会有相关的卫生机构操心的。但我认为 Linchuang所说的[“突发事件抢救常常很慌乱,许多医疗记录事后完成,记录有 出入甚至破绽未必说明医生处置不当。同时对医疗问题来说,当事后诸葛亮易, 事前准确判断难。”]这段话不咋专业,医疗记录应实事求是(而不是力求没有 破绽),事前是怎么判断的,具体是如何操作的都应当准确的记录,只有这样我 们才能从医疗记录上判断医生的处置当不当,不知Linchuang以为然否?   关于病历的严谨性,很多医生的认识明显不足,比如跟我打笔仗的那位自贡 医生就认为涂改病历是符合所谓的人性的。这次北医大的医疗事故就给了我们一 个深刻的教训:目前北大医院公开承认他们的病历上没有上级医师的签字,那么 现在有谁敢拍胸脯保证北医大的医疗事故中那几位住院医是在上级医师的监督下 从事医疗活动的? (XYS20091123) ◇◇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