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dropin.org)(xys-reader.org)◇◇   道德感是本能,致寻正   景新   很高兴看到寻正的回应。   一、道德感是本能   首先说一下我说的“人类有道德,这是一种本能”。这里的“道德”指的是 道德感。   可以设想,在早期的人类社会中,共同打猎时多出力和少出力,分食物时公 平还是多吃多占,这些行为人们互相都会有评价。人们会喜欢人家的赞扬,不愿 被看不起。这就是道德感。   更进一步,当一个人做了大家都看不起的事情的时候,即使瞒过了别人,事 后也会自责、悔恨,这种感觉甚至会折磨人很长时间,令他(她)下决心再也不 做那样的事。这种能够总结过去,指导将来的情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良心。这 是更高等的道德感。   以上观点来自达尔文的《人类的由来及性选择》,如果转述的意思有错欢迎 指出,如果现代生物学界有更好的说法,并且我这个业余人士能读懂的话,请一 定告诉我。   道德感是本能,但哪种行为是美德,哪种行为可耻,却不是本能决定的,不 然古代道德和现代道德变化就不会有这么大了。   重读寻正《中国的卫生医疗体系的危机(17)道德、医学、经济学》,发现 我对其中的话有误解。我说“道德的基础应该是利己”是想说,道德体系应该保 护个人利益而不该以群体利益为名侵犯个人利益。这句话是针对寻正的那句“道 德就得要有一个高起点,不能是自私欲望的互相压制与转化。”我把这一句中的 “道德”也理解成了道德体系,所以我把这句理解成了“好人要有高标准”,现 在看来不是这个意思。“道德必须有一个很高的起点,那就是真正发自内心的向 善行为,不讲因果报应,不讲自我回报。”这一句中的“发自内心”现在我把它 理解成道德感应该问题不大。这样理解的话,这两句我就不会反对了。   但是,你把象螳螂这种简单动物的“牺牲”行为用“义务”这个字眼来描述, 并与人类的“不抛弃弱小老疲”相比,我仍然认为是不恰当的。道德感是一种复 杂的情感,而螳螂的“牺牲”行为则简单得多(这里还是换成蜘蛛更好)。   为了说明简单与复杂不该相提并论,先拿智力来说一下。正如寻正所说,鸟 的智慧是很低的。实际上,低到你把它身子底下的蛋换成石头它还要继续孵。它 的智力与人相差这样大,那么它的行为就不能理解为理智考虑的结果,比如“欺 骗”。我的那个例子中的“骗子”只是假设(这个例子不是我想出来的,在《自 私的基因·你为我搔痒,我就骑在你的头上》那章中),但一种鸟产卵在其他鸟 类巢中,让后者替自己孵卵养育后代,这种“欺骗”行为是确实有的。不应该把 这种行为视为经过考虑的,而应该看作刻在基因上的本能。   《性与死的统一》中说到,在更进一步的实验中,科学家观察到:“那些处 于高度饥饿状态(已被饿了5到11天)的雌螳螂一见雄螳螂就扑上去抓来吃,根 本无心交媾。处于中度饥饿状态(饿了3到5天)的雌螳螂会进行交媾,但在交媾 过程中或在交媾之后,会试图吃掉配偶。而那些没有饿着肚子的雌螳螂则并不想 吃配偶。”   螳螂会不会有道德感呢,我认为不会。你能设想这种事吗?一只高度饥饿状 态的雌螳螂在吃掉雄螳螂之后悔恨不已:我刚才应该交媾完再吃它的,我没尽到 交媾的义务,再来一只我一定不吃了!   智力很低的动物的“欺骗”行为不应视为思考的结果。同样,不能因为简单 的、智力很低的动物有“牺牲”行为就认为它们有道德感。   所以我认为,讨论道德的进化过程,不应该一直回溯到螳螂这种动物,拿更 聪明的动物来讨论更恰当,最好是人类较近的祖先。   二、乱伦禁忌   我在说“乱伦禁忌是本能时”引用的证据是:许多猿类也有这种乱伦禁忌。 其实另一个证据我认为同样重要:调查表明,自小、尤其是三至七岁时一起长大 的男女孩,尽管相互有感情,却没有性吸引力。(那些男女孩没有血缘关系。)   这就是乱伦禁忌实现的机制。因为兄妹或姐弟一般一起长大,由于前面说的 原因,他们本来相互就不吸引。所以我说这是本能不是道德。这是本能,道德感 也是本能,但这是两种不同的本能。   假如兄妹或姐弟自小分开,长大后不知情而相爱,这时别人告诉他们真相, 他们斩断情丝,说这样做是因为道德而不是因为本能,我倒并不反对。   三、适者生存的适者是什么?个体,群体,还是其他?   寻正对我第一点质疑的答复我不认为解决了问题。“种族”换成“基因”在 你看来表达相同的意思,但在生物学上,是不同的观点。不同之处,就是对适者 生存的“适者”是什么这个问题给出了不同答案。这个问题也可以这样问:自然 选择的基本单位是什么?   由于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就有了这样的理论:个体选择论,群体选择论, 基因选择论。   群体选择论是个很吸引人的理论。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为什么会有人 呢?》中说了这种理论的论证:“一个群体,如一个物种或一个物种中的一个种 群,如果它的个体成员为了本群体的利益准备牺牲自己,这样的一个群体要比与 之竞争的另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灭绝的可 能性要小。”   但这种理论在生物学上没太大的竞争力。请看道金斯说的个体选择论者的反 驳:“个体选择论者也会承认,群体确实会消亡,也承认究竟一个群体是否会灭 绝,可能受该群体中个体行为的影响。他甚至可能承认,只要一个群体中的个体 具有远见卓识,就会懂得,克制自私贪婪到头来是它们的最大利益所在,从而避 免整个群体的毁灭。但同个体竞争中那种短兵相接速战速决的搏斗相比,群体灭 绝是一个缓慢的过程。甚至在一个群体缓慢地、不可抗拒地衰亡时,该群体中的 一些自私的个体,在损害利他主义者的情况下,仍可获得短期的繁荣。”   个体选择论解释问题比群体选择论强得多,反对群体选择论的证据也是非常 多的。   而一个强有力的证据会给个体选择论造成麻烦,就是蜜蜂。工蜂是不育的, 不能留下自己的后代。这时,基因选择论就显出了威力:蜜蜂的繁殖方式特殊, 工蜂之间有3/4基因相同,而它繁殖自己的后代,也只有1/2的基因相同,当然是 让王后替它生姐妹更好。   基因的本性就是传播自己,把这种性质称为“自私”,尽管并不那么恰当, 却非常生动。   你所使用的“种族”不知道是与“群体”相近还是与“物种”相近呢?   “养护子女”和对“同类相怜”这样的现象(我没有使用“义务”这个字眼, 因为我认为“义务”是指那些有约定或命令的事,但这些事一般不需要约定或者 命令),道金斯在书中都有研究。只不过他只考察行为,不考察动机。   对了,这里的“同类相怜”改成“同群相怜”更合适,因为就是到了今天, 许多人为了自己所属群体的利益而侵害群体之外的人,不觉得有什么不好。   四、道德与本能的关系   前面说过,道德感是本能,而兄妹姐弟间(其实也包括父女和母子)没有性 吸引力是另一种本能。道德体系可能会对某些本能加以肯定。兄妹姐弟间没有性 吸引力得到道德体系的肯定,这就是乱伦禁忌。   其实,“养护子女”跟乱伦禁忌一样是一种得到了道德体系肯定的本能。   但道德体系也会把不是本能的东西拉进来,比如,中国人过去把女人穿较裸 露的衣服视为伤风败俗,这就跟本能没什么关系。   五、吃人肉不见得比杀人罪过大   前面说过乱伦禁忌是本能的两个证据,第三个证据是这样的:所有的人类社 会都存在这种禁忌。   而“不吃人肉”就不是这样的,尽管多数人数社会有这条道德戒律,但毕竟 不是所有的。我在《科学地看待道德》中说的《终极巫术—疯牛病小传》并不是 古书,其中提到的吃亲人的现象是可信的。   这样看来,我们对食人族的反感不见得比衣着保守的女子看不起袒胸露背的 女子更出于本能。   杀人这种事,是对一个人实实在在的最严重侵害。但吃本来已死的人的肉这 种事,是冒犯了“不可吃人肉”这种观念,有这种观念,这是大罪,如果观念相 反,谁受到侵害了呢?   我来给自己出一个选择题。假如有两个部落,其中一个正打算把一个死者的 尸体吃掉,另一个正打算杀一个人祭天,而我有能力阻止,但没有能力同时阻止 两件事,这时怎么办呢?我会选择阻止杀人祭天。(还要假定我事先完全不认识 那两个人。)   最后再说明一下。《终极巫术—疯牛病小传》,作者是逍遥,是《致命的盛 宴》一书的缩写,介绍了科学家的研究过程。其中最先说到的病人就是新几内亚 的食人族。这种病出现的时间是1950年左右。后来知道,这种病和疯牛病一样, 病原体是普里朊(prion),而在她们中传播的途径就是吃死去的同族人(男人 吃猪肉,不让女人吃,体现了男人的自私,呵呵)。这个小书的第一部份在《三 思科学》电子杂志的2002年第九期上。顺便向网友们推荐一下,三思科学是一个 相当好的科普网站,新语丝就有链接。网址是www.oursci.org。说几本三思上可 以下载的书,相信你会对它是个什么样的网站有个印象:《物种起源》,《西方 伪科学种种》,《物理世界奇遇记》,《裸猿》,《我们为什么生病—达尔文医 学的新科学》,《自私的基因》。 (XYS20071126)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dropin.org)(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