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 ———————————————— 谁在研究走私标本? □徐星   季强指责古脊椎所和美国方面合作研究走私标本,这不符合事实。古脊椎所 是在对方同意把“辽宁古盗鸟”标本归还中国的前提下才答应合作的。为了这块 标本的归还,古脊椎所的许多人和美国国家地理学会的工作人员做出了艰苦努力 。   相反,从目前掌握的证据看,季强可能是国内惟一一位和国外合作研究走私 标本的中国人。早在1998年,他和德国法兰克福辛氏博物馆的皮特斯博士就 合作研究走私到德国的孔子鸟化石。这有1998年他们合作发表的文章为证。 1999年他再次和皮特斯博士合作研究流失到德国的标本,他们的这篇文章发 表在《鸟类学》杂志第140卷。   从文物法看,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脊椎动物化石和其他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尤其像孔子鸟这样重要的化石。任何外国机构或者个人都不可能合法拥有走私 出去的孔子鸟化石标本。在季强和皮特斯合作发表的两篇论文中,涉及到许多孔 子鸟化石标本。它们几乎都编着德国法兰克福辛氏博物馆和奥地利维也纳自然历 史博物馆的标本号(这些编号在他们发表的文章中写得很清楚)。   其实,看看季强过去几年的所作所为,不难发现季强所谓的合作“原则”。 在过去几年中,他和外国同行合作发表了一些有关恐龙、鸟类和哺乳动物方面的 文章,非常奇怪的是,从他在新闻媒体上发表的一些言论看,他对这些自己是第 一作者文章的研究内容似乎很不熟悉。比如在他和国外同行合作发表于《自然》 杂志上的一篇论文中明确指出,原始祖鸟和尾羽鸟不属于鸟类,但他对国内媒体 多次宣称原始祖鸟和尾羽鸟是最原始的鸟类;又比如,他在最近攻击我和我的同 事的文章中,称“辽宁古盗鸟”是由一个爬行动物的头、孔子鸟的身体和恐龙的 尾巴拼接而成,这实在令人吃惊。因为稍有古鸟类学知识的人都能轻易看出,“ 辽宁古盗鸟”的头部和身体是一种新的进步的中生代鸟类,尾巴则是一种驰龙的 尾巴。季强和外国同行合作发表过多篇有关孔子鸟类化石的文章,有些文章还是 第一作者,但他竟然把一个相当进步的鸟类身体当作孔子鸟身体,把一个典型的 鸟类头颅当成爬行动物的头颅,作为一个鸟类研究方面的“著名人物”,说出这 样的话简直不可思议。   中华龙鸟是季强最有代表性的“成果”。季强作为中华龙鸟的命名人,具有 一定的科学敏感性,的确做出了贡献;但必须指出的是,季强在中华龙鸟方面的 研究似乎不值得炫耀。有关中华龙鸟的论文最初由季强等人发表于1996年的 《中国地质》上,文中他把一件典型的恐龙化石描绘成“最原始的鸟类”,在国 内的媒体上大肆宣传,误导了公众。鉴于中华龙鸟标本本身的重要性,另外一些 科学家对该化石进行了详细研究和修订,把中华龙鸟归入了美颌龙科,研究了标 本上保存的细丝状皮肤衍生物,揭示了中华龙鸟的真正科学意义,并在国际上引 起广泛注意。 (《南方周末》2000年10月19日)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