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dropin.org)(xys-reader.org)◇◇ 中国科学院新科院士谢华安1998年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一个“福建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2007年在中科院院士推荐书中填写的谢华安1998年获得一个福建省科技进步 一等奖是以重报、虚报成果等不正当手段骗取的。主要事实和证据如下:   1、以重报成果的手段骗取:1987年谢华安等在《福建省农科院学报》第2卷 第一期上发表《籼型杂交水稻汕优63及其恢复系明恢63的选育研究》一文,详细 介绍了“明恢63的选育”过程和“汕优63的配组”过程。从中可看出,谢华安等 以自己选育的“恢复系明恢63”为父本,与以他人选育的“不育系珍汕97A”为 母本进行杂交,育成杂交水稻良种“汕优63”。经技术成果鉴定后报奖,获1987 年度福建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和1988年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可见,若没有明恢63 的育成,就不可能有汕优63的产生,也不可能有省一等奖和国家一等奖。无疑, 明恢63是当时报奖的主要内容和获奖的重要因素。谢华安等在《1979—1988农业 重大科技成果选编》一书中,介绍“汕优63”成果时,写得清清楚楚: “汕优63 是用新恢复系明恢63与珍汕97A配组而成。明恢63是用IR30与圭630杂交选育成的。 采用‘恢X恢’的杂交方式,通过基因重组,累加恢复基因获得强恢复基因型的 新恢复系。并根据抗性显性的遗传原理,从低世代开始进行抗稻瘟病性的鉴定和 筛选,获得广谱抗性。采用F4选株测交方法,与配合力较差、较难恢复的不育系 进行测交筛选,以F1杂种高结实率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终于选得恢复力强、抗 瘟性好的新恢复系——明恢63,使其配组后代汕优63等组合具有优势大、抗瘟性 强等特点。”但是,1997年他为了重报、虚报科技成果,竟然故意从已获成果奖 的“汕优63”中抽出其父本“明恢63”,以有意隐瞒“明恢63”已报过成果奖的 事实,用“杂交稻明恢63的选育与利用”的名义,重新组织鉴定,然后再重报、 虚报成果请奖,骗取了1998年度福建科技进步一等奖。   2、以虚报成果的手段骗取:为了重报科技成果的需要,1998年2月谢华安在 “福建农业学报,13(4):1-6,1998”上重复发表《明恢63的选育与利用》一 文,该文的内容与其上述1987年发表的《汕优63及其明恢63的选育研究》一文基 本相同。但不同的是,他又明目张胆地增加了如下两个重要虚报内容:一是虚报 “明恢63是我国人工制恢研究中第一个取得突出成效的优良恢复系。”二是虚报 “明恢63的成功选育,改变了当时局限于引用IRRI等外来品种作为杂交稻恢复系 的局面。”等。此虚报帮了其骗取得逞的大忙。   3、国家评审会两次将初评评上的国家奖除名的事实证明1998年谢华安骗取 一个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998年谢华安在以重报、虚报手段骗取《杂交稻恢复系 明恢63的选育与利用》项目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后,2000年又将该骗取的获奖项 目申报国家奖,并被初评评上“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于2000年7月4日在《科 技日报》上公布。但在异议期被投诉。2000年9月《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将 “项目异议登记处理表”下达给该项目推荐单位——福建省科技厅处理。省科技 厅将有关专家反驳异议的意见(即推荐单位处理意见)和异议方对“推荐单位处 理意见”的意见发回国家科技奖励办,由国家评审会“重审”裁定。结果由于国 家评审会尊重事实,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和支持投诉者的异议意见,而将其被初 评评上国家奖的项目否定了,并于2001年2月20日在《科技日报》上公布的2000 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建议授奖项目中将谢华安等的项目除名了。   但是,谢华安骗取国家奖之心不死,直至2007年又将这个在7年前已被异议 否定了的“杂交稻恢复系明恢63的选育与利用”项目再次申报国家奖,这一次他 改报国家科技进步奖,并又被初评评上了。2007年7月14日在国家科技奖励网站 上公布初评通过的项目中,以谢华安为第一完成人的“杂交稻恢复系明恢63的选 育与利用”项目又被初评评上“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因投诉者得知时已 过了“异议期限”一个多月,故只好根据《国家科技奖励条例》第21条规定(罚 则)向国家科技奖励办投诉。国家评审会又经过对投诉材料的“重审”,再次将 其初评评上国家奖的项目否定了,在2007年9月5日公布的2007年度国家科技进步 建议授奖项目中又将谢华安重报、虚报的“明恢63”项目除名了。由此可见,倘 若没有被及时发现,倘若没有再次被举报,倘若没有国家评委会主持公道,倘若 没有这一切正义的举动,那么,谢华安必能在骗取省科技奖后又轻而易举地骗到 国家奖。   按规定,谢华安是在1998年该项目获福建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基础上申报国 家奖的。所以,他2000年申报国家技术发明奖和2007年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的项 目材料的基本内容同已获得的1998年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项目材料内容是一样的, 属于同一个项目由省奖申报国家奖。因此,国家评审会先后两次通过“重审”否 定其初评评上的项目,也就同时否定了其1998年获得的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并确 认了这个省一等奖同样是被用重报、虚报等不正当手段骗取的。能获得省科技进 步一等奖的项目,其学术水平起码应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因此,其骗取省 一等奖成果实际上也是一种科技学术造假的问题。这一造假又使其谋取了很多好 处。   谢华安在骗取省一等奖后,又企图骗取国家奖虽因两次被投诉而未能得逞, 但花费了国家人力财力,既连累了投诉人又连累了国家评审会,劳民伤财,还影 响极坏。这个持续9年的骗取成果和学术造假案件,无论已被骗取的还是未能得 逞的都证明他的学风不正派、科学道德已丧失。当他2000年骗取国家奖被揭穿后, 又知错不改,再三重报、虚报,直至2007年还继续骗取,因而其道德学风问题特 别严重。仅据这一点就足以证明谢华安完全不符合院士的标准和条件。道德学风 问题在院士增选中是“一票否决”,在2007年中科院院士增选的投诉期内,谢华 安的上述问题早已被投诉,有关证据都在中科院院士工作局。显然是被故意隐瞒 下来,致使参加投票选举的院士不明真相,否则,他是绝对无法被选上的。 福建农科院研究员 (XYS20080113)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dropin.org)(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