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2.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reader.org)◇◇   驳刘夙《我看结石奶粉事件》   作者:bright   在9月25日新语丝新到资料里刘夙《我看结石奶粉事件》一文里有些观点, 比如对于极端环保主义以及所谓有机农业等的批评,我基本上没有意见。但还有 不少观点我不能同意。   第一,此次乳制品污染事件的性质不容混淆   这次事件是由于乳制品中混入三聚氰胺,造成食用者,特别是婴幼儿的健康 受损。污染物是不应该出现在产品中的,即使知识健全的消费者也不能预见到这 一后果;即使在鲜奶占绝大多数市场份额的国家,也有相当多的婴幼儿进食奶粉; 即使消费者都接受鲜奶,也会存在劣质的奶源,在中国这样一个乳制品市场高速 发展的国家,如何对待不合格的奶源是企业(而不是消费者)必须接受的考验; 对于专业企业和国家专门机构而言,确定乳制品的质量并不是很难的任务,这从 中国出口奶粉质量优于内销这一点上就能看出。   所以,这次事件的责任完全在于相关企业和监管机构,消费者的责任可以忽 略不计。换句话说,要论证“消费者需要科普”这样的题目,用这件事来作为证 据属于“举例不当”。   第二,消费者的平均知识水平必然是有限的   在当前社会高度分工的情况下,即使经过长期有效的科普,普通消费者的平 均知识水平仍然不可能达到接近专业的水平。况且,与每个人密切相关的领域并 不局限于食品安全,衣食住行中的不安全因素无处不在:衣服的面料及其染色过 程中是否接触并残留了有毒有害物质?住房是否具备良好的抗震能力,装修材料 是否合格无害?汽车的安全系数、防撞能力是不是达标?这些都需要消费者自己 掌握多少知识、承担多少责任呢?生了病,医生采取的治疗手段是否合理、有效、 安全,病人要了解到什么程度呢?这些问题就不展开了,总之要是按照刘夙说的 去做,只怕大多数消费者要感叹“做人怎么就那么难”了(其实很多中国人已经 有这样的想法了)。   第三,政府、企业、消费者的责任是完全不同的   结合以上事实和观点,有必要强调,政府(监管者)、企业(生产者)和消 费者的责任是不同的。   先来看消费者的责任,如果有人不知道或不顾健康饮食的建议,吃了大量高 脂肪、高糖食品,影响了自身健康,这可以说是消费者自身有责任;但如果消费 者吃了受到有毒物质污染的食品而健康受损,即使这种食品是所谓“不健康”食 品,消费者仍然不应负任何责任,其所受损害并非食物本身的“不健康”所致, 而是其中的有毒物造成的,所有的责任完全在于使得毒物混入其中并未及时发现 的生产者和监管者。   生产者的责任就是按照工艺规程生产,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既不要少 加东西,也不要“多”加东西。   政府作为监管者的责任,说得通俗点,就是尽量别出问题——“防患于未 然”,出了问题及时发现、补救——“亡羊补牢”。   这次乳制品污染事件中,生产者和监管者尽到各自责任了吗?消费者有什么 责任呢?买的是通过国家审批的名牌“免检产品”,得过科技进步奖的,就算平 时消费者因为“无知”,少喝了几杯巴氏消毒鲜奶,纵容了生产高温消毒奶的企 业,难道就要对号称市场占有率数一数二的大企业出产有毒奶粉负责?请问应负 多少责?能不能给个数量级,1%、10%、还是50%?   “现在的某些激进右翼分子,对于政府责任强调太多,对于个人责任则故意 忽略,试图通过矫枉过正的手段,改变目前的政治体制中的不合理之处”。如果 个人责任(姑且认为那种拐了8个弯的“间接责任”也算责任)只占很小比例, 为什么不能忽略?强调政府责任有什么错?政府不就是大家供养起来为人民服务 的吗?服务得不好别说挨点骂,让你下台换一批人来管,难道不是合理的要求? 说什么“只会发脾气、听不进忠言的人,不仅意识不到自己的责任,也意识不到 自己的权利 ”,我看向政府问责,恰恰是意识到了自己的责任和权利,大家默 不做声,贪腐、失职的人难免变本加厉,没看见去年出现在猫狗粮里的三聚氰胺, 今年跑到婴儿奶粉中了吗?   “尽管从长期的结果来看,对政府的鞭策可以为广大公民逐渐营造一个健康、 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但是从短期来看,消费者自身素质的提高,仍然是避免自 己受到伤害的最有效的办法”。这又是糊涂的想法,看看现实吧,据说中国中央 政府9月9日获悉奶粉受污染,9月14日起的乳制品就全部合格了,不到一周,什 么科普、消费者自身素质提高有这么快吗?   “我相信肯定会有人指责我把政府、商家的责任往消费者身上转嫁,情绪爱 激动的,说不定还要骂我是‘御用文人’‘政府的托’之类”。说得不错,当生 产者和监管者应该对事件负责时,故作理性地说什么消费者也应该负责;这就象 上市公司出现了欺诈行为,明明控股大股东和监管部门应该负责,有人却说散户 们也应该负责,你觉得有说服力吗?我大概还不能算“情绪爱激动的”,我也不 会猜测你是“御用文人”或“托”,但确实认为你的这篇文章没找准靶子,犯了 “方向性错误”。 (XYS20080926) ◇◇新语丝(www.xys.org)(xys2.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