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看看南开大学博士(生)搞一稿两发的水平   作者:元宵   关于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沈木珠教授一稿多发的问题,根据南京财经大 学法学院刘正副教授的介绍,都是由于杂志社用稿不规范造成的,与作者无关。 这在法学类期刊中确实有这种可能。   不过,沈木珠教授早在1989年就发生过一稿二发的情况(《在深化改革中加 强外贸立法》,先发表于《深圳大学学报》1988年第2期,后发表于《上海大学 学报》1989年第5期。后发的文章并不是先发文章的修改或充实,而是对先发文 章略微简化了一些。当时作者就工作在深圳大学法律系,在往上海大学学报投稿 时不知道自己的文章已经在一年多以前发表在本校的学报上了,似乎不太可能)。 中间几年发表了两篇文章。到1995年,又出现了一稿二发的情况(《论我国仲裁 制度的新发展》,分别发表于《法学评论》1995年第4期、《深圳大学学报》 1995年第3期)。在1995年底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之后(查中国 期刊网,届至当年底,当时还是副教授的沈木珠女士总共发表了10篇文章,包括 上述一稿二发的四篇。在这10篇文章中,有四篇发表在《深圳大学学报》上,三 篇发表在《特区经济》上。沈木珠女士以这样的研究成绩当选为第一届“全国十 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跟其他九位相比简直有天壤之别,让当时的法学界人士大 跌眼镜。),沈木珠教授又出现了好几次一稿二发的情况。即使这些情况都是杂 志社用稿不规范造成的,作者这20年来竟然一直没有吸取教训,让人觉得无话可 说。   最近在中国期刊网上见到两篇文章,我觉得可以明确认定是作者有意要一稿 多投且多发,而决不会是杂志社用稿不规范造成的。   文章一:作者刘颖(2005年为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从 身份到契约与从契约到身份——中国社会进步的一种模式探讨》,载《天津社会 科学》2005年第4期。   内容提要:一切社会的进步都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过程。中国社会的 进步因其文化负累与制度缺陷, 出现了平等与公正二者的非有效契合现象。通过 对文化与制度两个方面的考察, 可以发现, 在建构契约社会的整体框架下, 充分 关注契约体制下存留的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是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由此可以导引 出中国社会进步应是一种整体打造平等、同时兼顾公平的独特模式。   关键词:从身份到契约 从契约到身份 传统文化 社会公平   文章结构:一、社会进步的一般规律:从身份到契约。二、柔性障碍: 传统 文化的制约。三、刚性缺陷: 契约体制的局限。四、有限身份化: 社会正义之实 现   文章二:作者刘颖、张英魁(两人在2005年都是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 院博士生):《契约社会中的有限身份化——一种弱势群体保护的理论探讨》, 载《云南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   摘要:契约化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契约在追求平等的同时,会产生一定 程度上的社会公平问题。克服社会契约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保护弱势群体的权 益,使社会在一种和谐有序的状态下发展,是政府面临的重要问题,也是建设和 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从契约与身份二者关系入手,尝试在契约社会的整体构架下, 建立“有限身份化”的相应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关键词: 契约社会; 弱势群体; 和谐社会; 社会平等; 社会公平   文章结构:一、整体契约社会的形成。二、 契约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产生的 文化原因。三、契约社会中弱势群体产生的制度原因。四、 契约社会中弱势群 体保护:有限身份化。   这两篇文章,不但在文章标题和作者人数上不同,而且其内容摘要、关键词 以及文章中的四个小标题,在表述上都不相同。从表面上看,完全是两篇独立的 文章。但是,进一步阅读两篇文章的内容却发现,两篇文章除了个别表述上不同, 后者比前者多了两个说明性的注释之外,其余内容都是相同的。由此可知,两位 作者显然是有意地要隐瞒一稿多投的事实,而且确实在同一时间都发表了。这种 有预谋的一稿多投,除非细看两篇文章的内容,否则发现不了。可见,作者在一 稿两投时还是花费了不少心思的。 (XYS20080223)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