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2.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reader.org)◇◇   对《江西财经大学电子学院副院长邓梅根博士抄袭他人成果》的答复   我是邓梅根,新语丝曾刊载“08.09.27, 刘秉义《江西财经大学电子学院副 院长邓梅根博士抄袭他人成果》”的文章。对此,我本人感到震惊,刘秉义先生 怎么能不经仔细推敲就发表如此不负责任的言论,而新雨丝也同样不经调查核实 就将此贴发布,此贴已被一些网站转载,对我本人的声誉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我 把这两篇论文附上,供核实。我个人对此事具体解释是:   1) 文章上已清楚地标明的我的论文的收稿日期是2005-11-02【方舟子按: 这是“收到初稿日期”,“收到修改稿日期”为2006-03-08】,而方勤论 文的收稿日期是2005-11-07,我论文的收稿日期比方勤的早,先投稿的论文怎么 可能抄后投稿的论文。虽然方勤论文的刊载时间是2005年12月,我的是2006年6 月,但不同编辑部稿件的发表周期不同,这是我们搞科研人的常识。单从这点说, 所谓抄袭的说法就站不住脚。   2) 我和方勤在同一单位(江西财经大学电子学院)工作,而且是同一个 课题组,做同一课题研究。成果是大家一块做出来的,自然是共享的,而且我的 论文署名也有方勤(排名第三),退一万步说,即使我的论文与方勤的论文完全 一样,也最多属于一稿多投,同一课题组,共同署名的东西怎么能叫抄袭?【方 舟子按:两篇基本相同的论文,如果作者不同,即不是一稿多投,而是抄袭。方 文只有一个作者,而变成邓文后却有了4个作者。】   3) 我的论文研究的是NiO-AC混合电容器,里面用到了课题组研究的NiO材 料作为其中一个电极的材料,而方勤论文写的是课题组对NiO的详细研究过程和 分析,所以关于NiO的部分和方勤的论文很多地方相同自然就不足为奇。由于我 论文的侧重点是混合电容器,研究内容在方勤论文的基础上有很大的拓展,而且 论文署名也有方勤。这完全是同一课题组写的两篇侧重点不同的文章,在两个不 同的期刊发表,是很自然的事情。【方舟子按:邓文共7张数据图,其中4张与方 文完全相同,剩下的3张也都采用了方文的图再上NiO-Ac数据,故邓文与方文比, “拓展”程度仅为21%,大部分与方文相同,算不上“有很大的拓展”。可见邓 文的主要工作实际上是方勤的,为何方勤仅列“第三作者”?为何邓梅根成了第 一作者?】   我想我上面的解释应该已经足够了,请方舟子先生核实,并将此文转刘秉义 先生(我没有其联系方式),你们也可以就此事询问方勤同志。方舟子先生和刘 秉义先生有不解的地方我会随时作出解释。不过此事已经有人转贴了,而正在不 断扩散,对我本人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所以请及时消除影响,同时对此事本人保 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邓梅根 (XYS20081014) ◇◇新语丝(www.xys.org)(xys2.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