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freedns.us)(xys-reader.org)◇◇ 拜托,编假新闻也要有点敬业精神 作者:碧声 我平时爱玩网络游戏“魔兽世界”,时常会去猫扑网的魔兽论坛逛逛,今天 在那里看到了一篇奇文《4个“菜鸟”联手洗劫“魔兽”高手》,转载注明 出自《郑州晚报》。开始我觉得这可能是恶搞,不会是真的新闻,因为实在 是假得太没有水准了。跑到《郑州晚报》的网站上一瞧,吓,真的有这篇报 道。配的图片确实是魔兽世界的图,只是内容完全陌生,让我觉得这位记者 和我肯定居住在不同的星球。 其中最牛的是这几段: 【“哎,你的级别都这么高了,把装备也给我们分点吧。”半个月前,4人 经过几天的商量,终于向关强开了口。】 【“给点呗,你自己也用不了那么多。”李明等人仍不死心,继续软磨硬泡地 纠缠着关强,可关强怎么也不肯答应。】 【“把装备给我。”趁关强玩得忘我时,其中3个人将关强按在椅子上,另 外一人则打开关强的装备库,在他面前将里面的武器装备洗劫一空。   由于对方人多势众,而且又是突然袭击,关强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也 不敢声张,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几人将自己辛苦修炼来的装备瓜分干净。】 我玩魔兽两年,从来不知道魔兽里的装备是可以用抢的,至少美国暴雪公司 出品、第九城市代理在中国大陆运营的那个《魔兽世界》里的装备是没有办 法抢的,从技术上根本就不可能。魔兽里有一个“灵魂绑定”的概念,除了 非常劣质的装备(这类装备打到之后一般是直接卖给游戏里的NPC商人换点 零钱花,根本不会当装备用),其他装备都是绑定的。装备一旦绑定到某人 物,就无法用任何方式交给别人,只能自用。如果不想要了,要么摧毁,要 么用非常低的价格卖给NPC商人,要么使用附魔技能分解成为材料(分解过 程不可逆)。 在这些绑定装备中,很少一部分是“装备绑定”(BOE),就是在未装备之前 可以从一个人物转移给另一个人物(通过直接交易、邮寄或拍卖等方式), 但是一旦装备就绑定给某人物;绝大部分装备或说几乎所有的顶级装备都是 “拾取绑定”(BOP)的,怪物被打死后掉了这个装备,队伍里谁拣起来就绑 定给谁。由于有这样的机制,魔兽里的装备分配是需要非常谨慎对待的问题, 特别是在大型团队中,装备分配公平与否关乎整个团队的前途。魔兽新玩家 通常都会被老玩家告诫,拣装备时要小心看清楚,出了好装备要大家商量决 定谁拿。对于BOP装备,如果擅拿了不适合你的(魔兽人物有多种不同职业, 对某职业是极品的装备对另一职业可能完全无用,甚至根本无法装备),这 个装备就完全浪费了;或者虽然这个装备适合你但你没有征求队友意见就拿 走,也是不允许的。你可能为这个无法挽回的错误背上“忍者”(乱拿装备 的无道德玩家)的骂名,知情的人再也不会跟你一起组队。如果你错拿的是 一个非常高级的装备,而道歉态度又不好,队友将相关证据截图发到国内最 大魔兽论坛NGA的“艾泽拉斯风纪委员会”板块的话,那么就恭喜你出名了, 基本上在这个服务器就不要混了,删号重新来过吧。 那么,拜托张璇记者告诉我,装备是怎么买、怎么给、怎么抢的?我可以善 良地提供两个借口供您选择:1、关强其实是个倒卖装备BOE装备的商人,他 屯积了很多洞察法袍和亮木法杖之类的东西准备倒手赚点金币,这些东西是 可以被抢走的。不过它们只是中级装备,拉风多于实用,根本算不上顶级装 备,好像跟您所说的抢劫动机不符。2、“洗劫一空”是指把关强身上和银 行里的装备都拿出来摧毁,或者卖给NPC商人,不过这种损人不利己的做法 也不能叫做“瓜分”。其余的解释我实在想不出来了,您真是让我很为难啊。 报道中还有一些一看就假的地方,不过在“抢装备”的映衬之下都显得黯然 失色了,随便提一下吧: 【“要是有装备就不会再受欺负了。”由于级别不高,装备也比较简单,几个 伙伴经常遭到网上一些高手的攻击,好的装备更是抢不到手。】 魔兽世界有两种服务器,一种是PVP,可以在中立地区主动攻击敌对阵营玩家; 一种是PVE,只要你不高兴打架,也不进战场,在任何地方都没有任何玩家能够 打你。至于同一阵营的玩家,只能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和平决斗,切蹉武艺而已, 不会打死。而暴雪的要求是“未成年人请离开PVP服务器”。嗯,好像这几个人 都没成年吧? 另外,由于前述的绑定规则,装备不是用“抢”的,通常好的装备需要打副本获 取,大家都是商量着根据职业需求分配的。如果有两个或以上的人都有需求,要 么一方谦让,要么大家扔色子赌运气。 【“这都是我自己花3000多元买的,我又不认识你们,为啥要给你们?” 沉迷在游戏中的关强根本无心理睬几个人的无理要求,头也不抬地专心玩游 戏。】 前面说了,多数好装备是不能买的,就算你舍得砸钱,能买到的装备也非常有限。 善良地提供一个借口:这3000元是指玩游戏的投入,不是指买装备。九城的点卡 是30元一张,通常可打折到26元-28元,一张点卡的游戏时间是4000分钟,3000元 就算全价也是100张点卡,约6667小时,不吃不喝不睡一天24小时在线也要9个多 月才能玩完,这不可能。(当然如果您说这3000元还包括网吧的上网费、饭钱、 饮料钱……我就没法说了。) 【关强的年龄和李明等人不相上下,可游戏的级别却比几个人都高,装备也是顶 级产品,是个十足的高手。】 在资料片《燃烧的远征》上线之前,魔兽的封顶级别是60级,这是很快就可以练 到的。对多数玩家来说,魔兽的人生从60级开始,从那以后开始组大型团队、挑 战高级BOSS、拿高级装备。这不是一个可以没玩没了地练级的游戏,游戏资历稍 微长点的人,级别都是一样的,大家都60。善良地再提供一个借口:这几个人其 实都还没到60级。,但是您又说—— 【“我的这些装备至少能卖5000元呢。”关强气呼呼地表示,他今年15岁 了,初中毕业后就不再去上学,几乎天天都到网吧去玩游戏,那些装备都是自己 辛苦很久练出来的。】 辛苦很久还没练到60,似乎又很离谱,练级最慢的防御战士也用不了那么久吧, 这么久练不到60实在是太有节制了,那还能叫疯玩吗?别告诉我他们天天在线上 钓鱼、做生意。而且没到60的号,身上有啥能卖5000元?5000日元都卖不到。且 不说涉及现金的交易是暴雪禁止的、查到就要封号的,也不说现在资料片即将上 线、装备大幅贬值在即,就算是早先,手提AL剑、身上T3套、胯下ZG虎的人物, 你要卖5000元人家也会说你抢钱的。用俺们玩家的话来说,“GM(游戏管理员) 也卖不了这个价”。 综上所述,我觉得有如下几种可能: 1、根本没有这样的事,完全是张记者捏造的。 2、张记者跟报料人有仇,被报料人用假新闻陷害了。 3、关强跟李明他们有仇,瞎编理由报假警,欺负警察不玩魔兽。 4、确实有抢装备的事件,但是与魔兽无关。 总之—— 【“以网络游戏装备为抢劫目标的案件,我们也是首次见到。”民警表示,此前还 未遇到过像这样抢劫网络上虚拟财产的案件。】 这位大哥,岂止是你头一次见到,俺这个老玩家还是头一次听说装备能抢呢…… ——————我是自己都觉得自己无聊的分割线—————— 我知道网络游戏是很好用的新闻题材,什么青少年网游成瘾啦,虚拟财产纠纷啦, 都挺吸引眼球的,前者可以显示报纸关心下一代成长,后者可以卖弄高深学问, 至于真实与否根本无所谓。但是拜托,就算您要贯彻“事实去死,流言最高”的 原则,也要有点敬业精神好不好?别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假的,而且句句都是假的, 我看着都替您累,这样的行为艺术一点都不好笑。 好好学学韦爵爷的经验吧: “他精通说谎的诀窍,知道不用句句都是假,九句真话中夹一句假话,骗人就容 易得多。” 附原文:(郑州晚报网站上的文字顺序混乱,我整理了一下) http://zzwb.zynews.com/html/2007-08/28/content_296511.htm 初入“江湖”,整天泡在网吧联手练级屡遭欺负 4个“菜鸟”联手洗劫“魔兽”高手 受害少年花3000多元钱练出的顶级装备被抢一空 律师表示,抢劫虚拟财产是否构成抢劫罪有待商榷 中原网 日期: 2007-08-28 来源: 郑州晚报 4个新手合谋打劫了一个高手,将其虚拟财产抢劫一空。这并不是一个天方夜 谭的故事。在“魔兽”中所向披靡的顶级高手在网游世界中呼风唤雨无所不能,然 而4个初入“江湖”的新手却因觊觎高手身上众多的先进装备而在现实中将高手拥 有的“武器”抢劫一空。律师表示,网上的虚拟财产也受到法律的保护,此行为虽 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但是否构成抢劫罪还有待商榷。 晚报见习记者 张璇   新手网上练级屡遭欺负   自从迷恋上风靡网络的“魔兽”游戏,16岁的李明(化名)就经常和另外3个 同样痴迷的伙伴结伴到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附近的一个网吧去玩游戏,暑假期间更 是整天疯狂地泡在里面联手练级打装备。   “要是有装备就不会再受欺负了。”由于级别不高,装备也比较简单,几个伙伴 经常遭到网上一些高手的攻击,好的装备更是抢不到手。因此,练装备成了几个人的 头等大事,怎样获取更多更高级别的装备,也成了他们经常探讨的话题。   顶级装备让人眼馋不已   在网吧里玩的时间长了,李明等人也经常去观察其他玩家的级别和装备,于是经常 在该网吧玩“魔兽”游戏的关强(化名)引起了李明等人的注意。   关强的年龄和李明等人不相上下,可游戏的级别却比几个人都高,装备也是顶级产 品,是个十足的高手。   “能弄到他那样的装备就好了。”几个人躲在关强后面看了几次,披风、头盔、胸 甲、武器等高级装备让他们羡慕不已。   经过几天的观察,4人发现关强总是自己一个人去网吧玩,而且一坐就是一天,于 是就动起了向其索要装备的念头。   4人一拥而上抢装备   “哎,你的级别都这么高了,把装备也给我们分点吧。”半个月前,4人经过几天的 商量,终于向关强开了口。   “这都是我自己花3000多元买的,我又不认识你们,为啥要给你们?”沉迷在游 戏中的关强根本无心理睬几个人的无理要求,头也不抬地专心玩游戏。   “给点呗,你自己也用不了那么多。”李明等人仍不死心,继续软磨硬泡地纠缠着关 强,可关强怎么也不肯答应。   李明等人只好怏怏离开了。   就这样又过了几天,李明等人还是对关强的那些装备念念不忘,可是鉴于关强一直不 肯松口,如何要来装备就成了4个人的心病。   “要不咱们干脆抢过来吧。”又忍耐了几天,4人终于下了决心,使用暴力将关强的 装备抢走。打定了主意,当关强又一次到该网吧玩游戏时,4人一拥而上。   “把装备给我。”趁关强玩得忘我时,其中3个人将关强按在椅子上,另外一人则打 开关强的装备库,在他面前将里面的武器装备洗劫一空。   由于对方人多势众,而且又是突然袭击,关强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也不敢声张,只 能眼睁睁地看着几人将自己辛苦修炼来的装备瓜分干净。   受害者网吧邂逅嫌疑人   “这人咋这么眼熟呀。”8月26日晚7时许,关强又一次来到经常上网的那个网吧, 可进去之后就发现里面有一个正沉迷游戏的人很面熟。“这不就是抢我装备的那个人吗?” 关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没想到对方竟然还在这里上网。   “我花了3000多元练出的装备半个月前被4个人抢了!其中一个抢我的人刚才还 在网吧。”仔细观察了一番,关强确认正在玩游戏的人就是当日抢自己装备的其中一个, 于是马上离开网吧去报警。   接到报警后,金水巡逻民警吴学东立即赶赴现场,同时协调金水巡逻4号、5号两组 警力前往支援。   “快,他还在上面呢。”民警赶到后,关强一脸焦急地表示,参与抢劫的人还在网吧 里没出来。   “就是他,就是他抢了我的装备。”关强指着一名身穿T恤、戴着金项链的学生模样 的男孩指认道。正在疯狂玩游戏的李明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被眼前突然出现的民警吓呆 了。   “我的这些装备至少能卖5000元呢。”关强气呼呼地表示,他今年15岁了,初 中毕业后就不再去上学,几乎天天都到网吧去玩游戏,那些装备都是自己辛苦很久练出来 的。   据了解,目前,16岁的李明已被送往丰产路派出所处理。   抢劫虚拟财产是否构成抢劫罪?   “以网络游戏装备为抢劫目标的案件,我们也是首次见到。”民警表示,此前还未遇 到过像这样抢劫网络上虚拟财产的案件。   金色阳光律师事务所的高健律师表示,抢劫虚拟财产的案件确实不常见。首先,网络 上的虚拟财产也是个人合法的财产,因此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其次,4个少年的行为符合 《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但与规定的抢劫犯罪有行为上的不同,因此,4人抢劫虚 拟财产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还有待商榷。   另外,即使构成抢劫罪,由于4人均是未成年人,但已满16周岁,因此达到了负刑 事责任的年龄,但也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线索提供 王洪岩   延伸阅读   网游侵权纠纷   近年时有发生   近年来,我国网络游戏产业蓬勃发展,伴随着网络游戏的繁荣,游戏玩家数量也逐渐庞 大,各种侵权纠纷时有发生。   网络游戏中的侵权纠纷可归纳为如下几种:一是运用网络技术手段,破解、倒卖网民的 账号、网络游戏币或游戏装备;二是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交代游戏密码,从而获 取他人的游戏币或游戏装备;三是玩家在虚拟世界中以虚拟身份侵害其他玩家的虚拟财产。 第三种情形属于游戏中的违规行为,应按游戏提供商与用户之间确定的合同处理,无须使用 刑事、民事法律处理。而前两种情形均涉及侵害虚拟财产的现实价值问题,如何处理值得研 究。   但是,如果仅仅以虚拟财产具有虚拟性,而忽视其背后存在的真实等价交换关系,不利 于保护合法网络游戏用户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网络游戏业这一新兴产业的健康发展。 (XYS20070830)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freedns.us)(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