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freedns.us)(xys-reader.org)◇◇ 由闻韧和张建革论文之争引发的一个小问题恳求正解 作者:如果快乐你就拍拍手 这次遇到一个曾经与俺自己有关的而且在中国非常普遍的问题,试着小心翼 翼的提出,希望能有幸得以发表和讨论。 在这两天的闻韧---张建革论文之争中,俺认为,关键点在于:如何认定论 文归属问题。张建革副教授描述,其学位授予单位虽然是复旦大学,其学位论文 的工作(主要?)是在林国强院士的指导下在上海有机所完成。对于这一点,闻 韧教授似乎也没有抗议。 俺的小问题就出来了:如果一个学生在A大学获得学位,但其学位论文(大 部分)工作的完成是在B大学,那么其工作成果该属于哪个大学?(闻张事件可 算是个典型范例,因为这里还存在第三种情况:如果C大学是该学生的工作单位, 该不该列入文章?要知道C大学为文章的完成也赔上了时间和金钱!呵呵) 在俺印象中,杂志对文章的作者单位的要求一般是:完成实验所在的单位 (好像没听说过学位授予单位)。如果是这样的话,在作者及单位署名问题上, 张副教授似乎并没有错,林院士似乎也没错。那么,如果闻教授只是以作者导师 的身份署名于该文章的话,而复旦大学只是因学位授予单位之名列入文章贡献单 位的话,似乎更应该被看作学术腐败。反之,张、林就可以说是弄虚作假了。显 然,“导师必是通讯作者,学位授予单位必是贡献单位”的思想在中国科研人员 心中的确是根深蒂固,从闻教授和cometit的发言似乎就透露了点这种意识。如, 闻教授会发问“在2000-2005 年你是我指导的硕博士研究生,在你所有涉及你论 文工作的发表文章中我都作为文章的通讯联系人,为何在你的BMCL 文章中竟然 没有我的名字?”。似乎很理直气壮!而cometit也会说“如果其BMCL的内容属 于她的博士生工作的话,其工作就应该属于复旦大学,而不是属于郑州大学或有 机所,这点是学术上大家都公认的。即使闻韧对你怎么不好,闻韧人品怎么样, 你都不能否定复旦大学在这篇文章中的署名权”。难道这真的是学术上大家公认 的么? 俺真的是糊涂了。因为,俺过去的博士论文和论文发表就出现了相似的情况, 不过,俺的大部分文章都归属给了完成实验所在单位,而非学位授予单位,不知 道俺错了没有?!希望有人指教,为俺将来指导学生时提供借鉴。俺跟张副教授 的区别是:俺的实验是在导师的实验室完成,不存在学位导师与实验导师之间的 利益冲突(学校才懒得管你呢,再说学校也不可能知情);而俺跟导师的关系也 还不错,不至于让俺狠得不想让导师当文章的作者。唉,啥事都是利益或情绪惹 得祸! 俺觉得,张副教授最主要的失误在于,将学位论文成果作为其后来的国家自 然科学基金的部分成果(这种事在中国太普遍了,政府不严打,没有好的制度, 根和本都治不了,光靠新语丝,有鬼用啊!)。其它的,还有待讨论! 最后想感慨一番:郑州大学校长及河南省科技厅厅长到上海有机所看望林院 士,希望他多加支持张副教授的工作。唉,张副教授真牛!闻教授跟她斗,也牛! 至少同重量级! (XYS20070804)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freedns.us)(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