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dropin.org)(xys-reader.org)◇◇   余秋雨的高调、谎言和阿Q精神   作者:黑桥   “余古之争”,指的是余秋雨与武汉古远清教授之间的官司和争论纠纷。是 余秋雨主动出击,在上海人民法院诉古远清“诽谤” 他,他向古索赔人民币16 万元,并且扬言,他要打一系列官司,让他的批评者“一个个倾家荡产”!结果 官司对他很不利,他无奈,只有接受了法院的调解,主动提出撤诉,实际上是以 败诉了结。   “余金之争”,是余秋雨与上海辞书学者金文明的论争,双方的指责与辩解, 当时都登载在《新民晚报》上,亿万人共睹。余秋雨手法很不光明,理屈词穷, 最后受到学术文化界内外大多数人的谴责,落荒而逃。   “余余之争”,众所周知,是青年学者余杰写了一篇《余秋雨,你为什么不 忏悔?》,揭露了余秋雨“文革”中“四人帮”写作组写手的不光彩历史和今天 的虚伪恶劣表现。后经四川剧作家魏明伦做和事老,约老余和小余会面,结果, 老余的巧言辩解并没有能说服小余,小余表示他坚持批评立场,不怕和余秋雨法 庭上见。   这就是三个“之争” 的简单来历。可是余秋雨如今在广州却对公众说,他 根本“不知道有这种争论,甚至不知道争论的对方是谁。”还阿Q式的精神胜利 法,说什么“我还没有回过神来,只见眼前一片瓦砾。”   你看他这是不是“猪鼻子里插葱——装象”?也装得太可笑了!   引自余秋雨新浪博客   秋雨录 · 灾难的脚印:《在中山大学的演讲》(三)   标签 :我记录 余秋雨中山大学   坊间有“余古之争”、“余金之争”、“二余之争”、“三余之争”……据 说其中一“余”指的是我,而我却不知道有这种争论,甚至不知道争论的对方是 谁。   当一个碗要冒充两个碗相撞,它必须先要把自己敲碎。为了引人注意,它要 敲得很响,因此碎得彻底。   我还没有回过神来,只见眼前一片瓦砾。   ——《在中山大学的演讲》 (XYS20071009)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dropin.org)(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