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庄子〉心得》谬误举隅   长梧子   刘文典先生《庄子补正》既已列入《〈庄子〉心得》的“参考文献”,想必 于丹已看见陈寅恪先生为《庄子补正》所撰之序:“寅恪平生不能读先秦之书。” 梧人诵读《庄子》,也疑难甚多。于丹著书释疑解惑,梧人自当拜读。读毕始知, 所谓“心得”,纯属郢书燕悦。略举其误,以正视听。   一、《逍遥游》许由之言,于丹引用的是讹文:   “名者,实之宾也,吾将为宾乎?”(第22页)   后“宾”为“实”之讹字。清儒俞樾《庄子平议》曰:“实与宾形似,又涉 上句‘实之宾也’而误。”于丹未曾校勘,以讹传讹。   二、《逍遥游》“旁礴万物”。   “‘旁礴万物’,就是让自己成为天地至尊。这种磅礴万物不一定借助神仙 功力,这往往指的是我们内心。当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可以‘仰观宇宙之大,俯 察品类之盛’,当天地万象完全在你的眼界之中,我们的心怎么不能磅礴万物呢? 庄子在书当中多次提到‘心游万仞’,多次提到‘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这不就 是磅礴万物吗?”(第25页)   整部《庄子》无“心游万仞”语。倘若于丹另有秘传珍本,当举篇名,并引 原文,无需“多次”,一次即可。“独与天地精神往来”亦非“多次”,仅有 《外篇·天下》一次,其义确与“磅礴万物”相近,但并非“让自己成为天地至 尊”。   然而于丹又说:“什么是生命逍遥之境?这种逍遥绝不是人的生命凌驾于外 在世界之上、跟万物成为对抗的一种自尊霸主。”(第28页)《庄子》固然难懂, 但总有地球人能懂。于丹既要“让自己成为天地至尊”,又“不是自尊霸主”, 只有外星人才懂。   三、《知北游》“道在屎溺”。   “如果我们真正看懂这段对话,我们会明白,所谓道法自然,也就是说,自 然之中皆是道理。”(第29页)   于丹并未“真正看懂”,逻辑十分混乱。“道法自然”语出《老子》,“自 然”并非名词。“自然之中”的“自然”是名词,为后世引申义,指“自然界”。 两者含义迥异。“道”与“道理”更不是一回事。“道在屎溺”并非屎溺之中皆 有“道理”,而是“道”隐藏在天地万物包括屎溺之中。   四、《齐物论》“庄周梦蝶”。   “《庄子》这本书,亦幻亦真,充满了这样的追问。庄子说,从前自己做梦, 梦到自己是一只翩翩飞舞的大蝴蝶,但究竟是自己做梦化为蝴蝶了呢?还是蝴蝶 做梦化为自己了呢?这是不清楚的。”(第32页)   于丹“不清楚”,庄子很清楚:现象层面是“周与蝴蝶,则必有分”,本质 层面是“其分也,成也”、“分也者,有不分也”。   五、《齐物论》“民食刍豢,麋鹿食荐,蝍蛆甘带,鸱鸦嗜鼠,四者孰知正 味”。   “庄子继续追问说,人是吃肉的,鹿是吃草的,蜈蚣喜欢吃小蛇,猫头鹰和 乌鸦喜欢吃耗子,这四种口味你能说出哪种最符合标准呢?哪种更可口或者哪种 更不可口呢?你也说不清楚。”(第32页)   于丹“说不清楚”,庄子说得很清楚:无“正味”。   六、《养生主》“庖丁”。   “这个庖丁说:庖丁跟庖丁是不一样的。”(第38页)   于丹既知“匠石”是“姓石的木匠”(第16页),为何不知“庖丁”是“姓 丁的庖厨”?把“庖丁”之“丁”误解为“壮丁”,进而把专名“庖丁”误解为 庖厨之通名,难怪于丹不肯称“庖丁”,而是不怕拗口地称“这个庖丁”。难道 还有“那个庖丁”?   七、《养生主》“以无厚入有间”。   “这个庖丁说了一句很有奥妙的话,叫做‘以无厚入有间’。刀很锋利,本 身是很薄的。”(第38页)   确实“很有奥妙”。欲知其“妙”,须知源头。源头是另一本先秦之书,于 丹显然不知,因而莫明其“妙”。   八、《德充符》中被暴君刖足的申徒嘉和被暴君断趾的叔山无趾。   “《庄子》里面还有一个故事:郑国有个叫申徒嘉的人,断了一只脚。…… 庄子说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叫叔山无趾的人,因为早年间犯了过失而被砍去 了脚趾。……从申徒嘉到叔山无趾,也许在他们的人生经历中都曾经有过污 点。……他们虽然犯过错误并受到严厉的惩罚,但是他们知耻而改,用一种内心 的力量,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人生道路。……如果我们都像申徒嘉,都像叔山无趾, 我们也许倒幸运了,因为我们可以去解释,可以去认错,可以去追寻,可以获得 心灵的拯救。……庄子告诉我们,在天地之间,如果一个人真地顺应生命形态, 那么首先把这些个遗憾和残缺都接受下来吧,不要委屈,不要较劲,而想的是怎 样改良它,能让自己更好。”(第44页-第48页)   于丹居然把庄子褒扬的逍遥真人,谬解为“失足青年”。真人申徒嘉、叔山 无趾之所以被刑,不是因为“过失”、“污点”,而是不肯屈服于逆天悖道的专 制暴政。庄子笔下充满肢残刑余之人,是对“方今之时,仅免刑焉”(《人间 世》)的专制暴政的强烈抗议。   试问,卞和向楚王献璧,先被楚厉王砍掉一条腿,又被楚武王砍掉一条腿, “犯了”什么“过失”?属于谁之“污点”?莫非于丹想把“失足青年”申徒嘉、 叔山无趾,教育成“知耻而改”、“去认错”的回头浪子?进而像“犯过错误并 受到严厉惩罚”的卞和那样,“把这些个遗憾和残缺都接受下来,不要委屈,不 要较劲,而想的是怎样改良它,能让自己更好”?于丹推崇的“内心有一种大境 界”(第48页等处),莫非就是卞和式做不成奴才决不罢休的“大境界”?莫非 庄子笔下的真人申徒嘉、叔山无趾,应该像韩非笔下的奴才卞和那样,继续向楚 文王献璧,把自己“改良”,“让自己更好”,直到感动暴君,于是皇恩浩荡, 最终平反昭雪为“忠臣”?   九、《庄子》对“君子”什么看法。   “真正的君子对生死的态度从来是不刻意的,不追问自己从哪里来,也不担 忧自己往哪里去。”(第49页)   于丹心目中的“人之君子”,庄子视为“天之小人”。《大宗师》曰:“天 之小人,人之君子。”   十、庄子主张“顺应”什么。   “一个人在社会上生存,需要顺应规则,遵从法度。……庄子所说的外化, 则是指在与外界相处时要通达,要使自己的行为与社会相顺应。”(第59页-第 62页)   庄子主张“顺应”天道,被于丹谬解为“顺应(人间)规则,遵从(人间) 法度”。基于谬解的于丹反问:“一向超脱的庄子,为什么会提倡顺应外在世界 呢?”就是无的放矢。进而发挥《外篇·知北游》的“古之人外化而内不化,今 之人内化而不外化”,更加不着边际。   十一、《达生》“善养生者,若牧羊然,视其后者而鞭之”。   鞭子“一定要落在最后的那只羊身上。前面的羊你都不用打,让最后那只羊 加快脚步,整个羊群就前进了。这恰好映照了现代管理学一个家喻户晓的理论, 叫做木桶理论。木桶能够盛多少水,不取决于最长的那块板子,而取决于最短的 一块板子。”(第91页)   《达生》明明讲的是“善养生”,“视其后者而鞭之”讲的是“善养生者” 身心平衡。于丹把个体“养生”,谬解为“企业管理”,进而引申为“社会管 理”,主张“无治主义”的个人主义者庄子,遂被于丹视为主张“大治”的社会 政论家,从而与儒学“殊途同归”了。   以上仅列基础性谬误的极少部分,极大部分基础性谬误,因牵涉极广,过于 专门,均略过未提。建立在基础性谬误之上的“发散性”引申谬误,梧人不置一 辞。权当是于丹“让生命获得价值”的价值观,由她去吧。   再举一例与《庄子》无关的基础性谬误,恕不多举。   十二、儒家有“杀生而取义”之说吗?   “儒家追求‘杀生而取义’,而道家强调‘不知悦生,不知恶死’。两者殊 途同归,都是让生命获得价值。”(第54页)“儒家讲仁人志士可以‘杀生而取 义’,可以舍去自己的生命而维护一个大的道理。”(第55页)   古今中外,没有一家之学说,是为了让生命无价值。价值观迥异的儒、道 “都是让生命获得价值”,便能证明“殊途同归”,那么价值观的不同还有什么 意义?于丹又何必鼓吹自己的价值观?等着价值观不同的他人“殊途同归”不就 行了?于丹的价值观与庄子的价值观迥异,想与庄子“殊途同归”,不过是白日 做梦。   梧人原以为,于丹不通道家而自以为通,或许对儒家并非自以为通,而是真 通,毕竟于丹自称四岁发蒙儒书。孔子确实说过“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 公》),孟子确实说过“舍生而取义”(《孟子·告子》),“杀生而取义”却 不见于任何一部儒书。于丹对儒家,同样是不通而自以为通。不知对儒、道均一 窍不通的于丹,从何得出“儒道相通”的心得?于丹以为对儒家、道家竭尽赞誉 总没大错,看来未曾听见钱锺书的智者箴言:“中肯之讥弹,固胜于隔膜之誉 赞。”(《管锥编》第一册第390页)   梧人劝诫于丹:励他人之志前,当励自己之志。为大众“上课”前,当先做 好“备课”。欲为“和谐社会”略尽绵薄而“励人之志”,无可厚非,唯须选对 教材。适合于丹教授的教材,是通俗浅显的《读者》,而非博大精深的《庄子》。 古典学养并非于丹的最长木板,先秦知识则是于丹的最短木板。凭借小聪明和想 当然臆测先秦经典,不可能梦想成真。倘若于丹教授有志于继续“励人之志”, 千万别再选错教材。假如坏习惯成自然,又拿错教材,那就别去“讲课”,而去 “听课”。   梧人建议于丹:拿错教材,又去讲课,也无妨。姑妄言之,姑妄听之,也无 妨。以己昏昏,使人昭昭,也无妨。千万别再把心得印成“教材”,千万别再把 先秦之书附在书后。因为梧人不看“励志”课程,但任何人诵读先秦之书的心得 一旦印成书籍,梧人就会拜读。   2007年3月21日草于无何有之乡 (XYS20070322)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